东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单身单身公寓管理制度.doc
东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单身公寓管理制度1、 总则1.1 目的为了吸引人才,稳定员工队伍,解决单身职工的后顾之忧,使在我公司工作的单身职工拥有一个整洁、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入住单身公寓的所有员工。2 管理职责2.1 东铜社区物业管理部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单身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物业管理部房管所负责具体管理并设专职单身公寓管理员一名。2.2 总经理办负责单身公寓的分配,以及单身职工入住资格的审核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2.3 入住员工所在单位领导,必须积极协助物业管理部做好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教育与管理。2.4 单身公寓管理员职责如下:2.4.1 按照总经办入住通知单中规定的入住标准和房号安排入住。2.4.2 按照规定的程序为员工办理入住手续,安排铺位,为其配备住宿物品,记录入住员工物品配备情况,对其进行入住须知教育。2.4.3 登记入住员工名册,单身公寓员工资料卡、领用物品台帐。2.4.4 掌握入住员工的健康情况,紧急联络方式等情况。2.4.5 随时对公寓设施实施检查,做到及时报修,并负责维修后的验收工作。2.4.6 检查落实对宿舍的防火安全设施,对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2.4.7 监督宿舍长对公寓的管理,监督入住员工对公寓管理制度的遵守、执行情况。3 入住资格3.1 凡由江铜集团劳人处正式招聘途径录用的单身员工,可申请入住单身公寓。3.2 特殊情况需要入住者,须经总经办审核,报请总经理批准。4 入住程序4.1 入住单身公寓的员工入住前向所在单位(部门)提出入住申请,经所在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将申请提交总经办。4.2 经总经办审核,符合入住条件,总经办通知本人填写入住(迁出)单身公寓审批表。4.3 经总经办主任签字批准后,入住人员持入住(迁出)单身公寓审批表到物业部房管所办理入住手续。4.4 来公司报道后尚未分配工作岗位且符合入住条件的员工,经总经办主任同意后,直接持入住(迁出)单身公寓审批表到物业部办理入住手续。5 公寓分配原则:5.1 普通员工入住公寓楼,每间房间原则上放置二张床,安排二人居住。5.2 全日制本科员工入住公寓楼,每间房间放置一张床,安排一人居住。5.3 特殊情况需要入住者,须经总经办审核,报请总经理批准。6 物品配备标准6.1 为方便入住员工的生活,单身公寓配备了员工生活所需的基本物品,具体见附表。6.2 所有配备物品由公寓管理员统一编号,固定摆放,不得随意挪动、随意调换。7 收费标准和办法7.1 公寓管理费收取标准及办法。7.1.1 公寓管理费收取标准:二人间:21.00元/人.月;单人间:42.00元/人.月。7.1.2 公寓卫生费标准为:4.00元/人.月。7.1.3 公寓家具维护费标准为:二人间:5.00元/人.月;单人间:10.00元/人.月。7.1.4 收取办法:自员工入住之月起收取,由物业公司通知员工所在单位,并由所在单位在入住员工的工资中代扣。7.2 所有入住员工在办理入住、领取配备物品时,需交纳入住押金,标准为每人:500元。办理迁出并退还物品时,经公寓管理员查验,视物品完好度,扣除人为损坏的赔偿金后予以退还剩余的押金。7.3员工因居住发生的一切费(水电费等)用均由个人负担。8.住宿规则8.1入住员工必须服从公寓管理员管理、指挥及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房间及床位。8.2宿舍长由主要居住人员的单位推荐,物业管理部任命。8.3宿舍长对本公寓的制度执行、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等事项全面负责。8.4入住公寓的员工有责任保证公寓内所有设施完好无损,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及时报修公寓内的设施。8.5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公共设施带出公寓。8.6不得在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打架斗殴和高声喧哗。8.7不经公寓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留宿他人。8.8严禁使用电炉、气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需要安装空调、电热水器的需要报物业批准后,按要求安装)。8.9不准在墙上乱钉、乱挂、乱画,不准私接电源和改变室内原有设置。8.10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品及违禁物品;不准在公共部位堆放个人物品。8.11做到人走灯灭、入睡关灯;节约用水,使用完毕,随手关闭水龙头。8.12室内有员工休息或22:00后,严禁异性停留。9卫生标准9.1 室内器具设施完好无损、无尘土、无污渍。9.2 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被褥叠放整齐、干净。9.3 门窗、地面干净明亮。9.4 墙壁、橱柜、门窗无随意张贴钉挂物品。9.5 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9.6 卫生间整齐明亮,卫生器具无污渍。9.7 保持楼道卫生,不得将生活垃圾堆放在楼道内,自觉将垃圾放在指定的地点。10 处罚规则10.1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经总经理办和物业管理部商定,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罚款(10-100元)或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罚:(1)违反住宿规则,不服从公寓管理员的劝告、指挥者; (2)在公寓内酗酒、赌博、打架及从事违法活动者;(3)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4)擅自留宿外来人员造成恶劣影响者;(5)在宿舍内有偷窃等不良行为者;(6)违反公寓安全用电、用气、防火规定者;(7)卫生值日不负责任,不服从宿舍长值日安排者;(8)破坏公物或公共设施者,并造成损失者;(9)其它。对存在上述(1)-(5)行为之一者,经核实无误者,取消其入住资格,宿舍长一视同仁并加重处罚,其它具体处罚细则由物业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总经理办后实施。11 迁出程序11.1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入住员工需办理迁出手续:(1)员工退休、辞职,自动离职、除名; (2)住宿员工结婚后;(3)已在东铜社区分房或购房已办理入住手续;(4)员工调离东同矿业工作的;(5)按照10.1中规定,取消本人住宿资格的;11.2在发生上述情况之一后,总经理办须及时通知物业管理部,当事人应在事发后三天之内及时主动到物业管理部办理迁出手续。11.3员工迁出后须将所有物品清理干净并如数返还,经公寓管理员验收合格后,方予办理迁出手续。11.4对未按照规定办理手续者,总经理办停止为其办理相关手续。12附则12.1本制度解释权归物业管理部。12.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2.3本制度经2013年9月24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13 其它规定131入住员工如房门锁未带,需本人给所在单位打报告签字后,再到单身公寓管理员处领取房门锁,房门打开需将房门锁交还管理员。132禁止攀爬门窗进入房间,一经发现攀爬门窗,除对未带锁者进行处罚外,其它协助者一并处罚,处罚按本管理制度第10条执行。133如发现攀爬门窗造成严重后果,由攀爬者自行承担责任,协助者承担连带责任,物业管理部及公寓管理员不负任何责任,13.4所有入住者在本管理制度管理范围内,签定保证书,确认一经出现上述状况,所有责任由本人和相关协助者承担。135责任保证书如下:如本人私自攀爬门窗造成严重后果,全部责任由本人承担,协助者承担连带责任,物业管理部及公寓管理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签字: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