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之个税改革的亮点与不足.docx
人力资源管理师之个税改革的亮点与缺乏个税起征点由2022元提高到3500元,而不是3000元,财政部作了让步, 被称作民意的成功。除此之外,税率构造的变化也是亮点,9级薪级调整 为7级,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扩大了低档税率和档税率的适用 范围。中低端工薪阶层的税负适当下调,高端的税负适当上升,肯定程度 上表达了个税再安排的优化调整功能。从方向上说,也与“提低、扩中、 调高”的收入安排改革相全都。起征点调整,使得国家全年税收削减1600亿左右,约6000万之前须纳个 税的人无需再缴纳,减轻了生活负担,而税收负担的减轻又意味着实际可 支配收入的提高,对扩大内需会有乐观作用,进而推动税收的增加。这是 一个良性循环。虽然本轮税改既大幅提高了起征点,又调整了税率,但我们必需看到,其 对调整收入安排的成效仍非常有限,远非实质性改革。尤其是,这些年来, 个税法的几次修订,都停留在对起征点的调整上,公众留意力也在起征点 的上调上,这不仅无法解决个税问题,肯定程度上还延缓了对税制改革的 推动。而一些新问题的冒头也值得关注。很现实的一点,此次调整后,纳税人数已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个税纳税人是如此之少,今后起征点还能怎么提升?而且,纳税面过窄也 不利于提高人们的纳税意识。再那么,这次税改,精确地说,的受益者应属 中端工薪阶层,对相当一局部达不到缴纳个税门槛的工薪收入者来说,提 升起征点反而使他们成了利益相对下降者。还有,根据新的起征点,月收 入在1.96万元到3. 86万元的人也得以减税。在我国绝大局部地区,这局 部人唯恐很难算得上中低收入阶层。其实,目前我国个税税负不公的根本缘由并非在起征点上,而是始终没有 解决好向谁征收和如何征收的问题。一方面,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的分类税制只是对单个人的收入进展扣除, 而没有考虑到各自的家庭收入、家庭赡养状况等,因此无法表达个人负担 的真实状况;另一方面,中国个税收入总额中,来自工薪所得的收入超过 六成,而“其他所得”仅占11%.在收入来源多样化的时代,这一构造明 显极不合理。工薪收入者担当着绝大局部的税收压力,真正的高收入者却 成了漏网之鱼。综合计征并考虑家庭差异的个人所得税制,为多数国家所采纳。而我国, 从1996年最初提出这一目标,近2022年时间过去,却始终没有突破性进 展。当务之急是尽快启动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在兼顾 纳税人的综合收入水平和家庭负担前提下,推动进展综合申报的相关尝试, 强化信息披露和监管,使之更好地起到合理调整居民收入安排作用。此外,我国的个税税负占整体税收的比重仅在7%左右,现在一般工薪阶 层主要的负担和压力不是个税,老百姓不纳个税也不等于不纳税。我国税收的70%,来自增值税、进口税、营业税、消费税等间接税。有报道称, 中国商品中所含的税分别是美国的4. 17倍,日本的3. 76倍,欧盟15国 的2. 33倍。眼下正被热议的“国人挣得比美国少,物价比美国高”,虽不 见得精确,却在肯定程度上反映了高税负的现实。因此,在个税之外,有 没有更大魄力和决心,从间接税以及极不透亮的各种税外收入开刀,推动 整个税制改革以减轻税负当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