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docx
XX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 .总那么-1 -1.1 编制目的-1 -1.2 编制依据-1 -1.3 适用范围-1 -1.4 应急原那么-2-.辐射事故分级-2 -1.5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2 -1.6 重大辐射事故-3-1.7 较大辐射*故-3-1.8 一般辐射事故-3-.组织机构与职责-4-1.9 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4 -领导机构组成-4-1.9.1 领导机构主要职责-4-成员单位职责-5 -1.10 工作机构与职责-7-工作机构-7-1.10.1 应急专业组职责-8 -1.11 辐射事故责任单位职责-10 -.预防预警-10-1.12 预防工作-10-1.13 预警工作-10-.信息报告-11 -1.14 报告时限和程序-11 -1.15 报告方式和内容-12-1.16 信息通与艮-13-.应急响应-13 -1.17 先期处置-13-1.18 分级响应-14-I级应急响应-14-1.18.1 II级应急响应-14-HI级应急响应-15-组、应急保障组6个应急专业组,应急专业组由区辐射事故应 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组织体系如以下图所 示)应急保障组应急保障组专家咨询组舆情信息组应急处置组医疗救援组应急监测组3. 2. 2应急专业组职责应急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依托XX省XX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辐射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划定控制 区、监督区范围;依托XX省XX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监测和分 析数据的整理、收集和报告;依托XX省XX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 展辐射事故预测、定性定级、后果的分析评价;开展辐射污染 处置工作;提出应急措施,指导应急现场及公众的辐射防护。医疗救援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 处、有关医疗机构参加;设立医疗卫生救援点,对现场受伤人 员进行医疗救治和卫生学处理,确定人员放射性损伤程度,视 情况转移至专科医院治疗,协助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人员受照射 剂量监测工作。必要时提请现场指挥部协调上级卫生机构派出 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应急处置组: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事故发生地街 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局、公安XX分局、交警XX大队参加。负 责应急抢险救援、现场安保和交通秩序维护等。舆情信息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 处、区卫生健康局、公安XX分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参加。 负责收集分析舆情,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向区辐射事故应急指 挥部提出舆情应对建议;组织指导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宣 传报道;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期间的公众宣传和专家解读, 协调媒体采访和公众咨询、舆论引导工作。专家咨询组:负责为辐射事故应急提供技术咨询,为应急 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应急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委宣传 部、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公安XX分局、交警XX大队、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参加。负责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提供设备、 交通和物资保障等。3. 3辐射事故责任单位职责辐射事故责任单位是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主体责任 单位。负责制定完善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先期处置 原那么,第一时间报告并控制缓解事态,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 保护、隔离防护等措施;组建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关 设备,做好应急准备;接受并严格执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各 项指令;承当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等方面费用。4.预防预警1预防工作辐射工作单位负责本单位辐射平安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 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预防辐射事 故的发生。区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辐 射工作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放射源、射线装置实施有效 监控,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4. 2预警工作根据紧急程度、开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 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 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原那么上,预警级别与可能发生的 辐射事故等级对应。进入预警状态后,各级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专项小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发布预警公告。经请示同级政府同意后,组织相关部 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或方 式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公众发布预警信息;(2)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密切关注事态开展。根据 事态开展,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辐 射事故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3)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进入待命状 态,发动应急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预置 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4)当事故发生风险已经解除,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宣布解 除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5.信息报告1报告时限和程序企事业单位发生辐射事故或判断可能引发辐射事故时,应 立即向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区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区政府 以及区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 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必要的先期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紧急 时,发生辐射事故的单位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事发地街道办 事处、区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区政府;情况紧急时,区辐 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告市辐射事故应急领 导机构,街道及区政府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告市政府。区政府、区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11 -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将初步情况向区辐 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报告,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 接报并组织调查核实,15分钟内先 后书面向区政府和市辐 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书面报告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接报 后40分钟)。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 后,应向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 应及对上报送信息的建议。经审核后,按规定对初步认定为辐 射事故的,经区政府同意,上报市政府。辐射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故等级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 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无法判明等级的辐射事故,区政府及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应当按照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辐射事 故的报告程序上报。辐射事故处置情况汇报应由牵头应急响应工作的辐射事故 应急指挥部报送区政府并向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报 告,并逐级上报。5. 2报告方式和内容辐射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辐射事故后首次上报,主要报告内容 包括辐射事故发生单位、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事故类型、事 故源信息、事故经过等初步情况,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 表(附件4 )。续报应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续报可根 据事态开展需要屡次报告,填写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附 件5)。处理结果报告应在初报和续报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采取 的应急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 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辐射事故信息应当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 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写明辐射 事故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 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接到国家、省、市、区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也应及时向 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区政府报 告。5. 3信息通报辐射事故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区政府及市 生态环境局XX分局应当及时上报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6. 应急响应6. 1先期处置发生辐射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 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疏散现场无关人员,救治受 伤害人员,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按规定向市 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公安XX分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报告。 事发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应立即组织先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 作。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组织 相关责任单位的救援处置力量立即赶赴现场,按照各成员单位 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现场,并按要求上报事故情况。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主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基础资料和必要技术 支持,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提供事故发生前有关监管检查 资料,供实施和调整应急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事故发生地 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6. 2分级响应根据辐射事故等级进行分级响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 和一般辐射事故分别进行I级、II级、in级和iv级应急响应。6. 2. 1 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时,由区政府负责启动先期响 应,组织调动辐射事故责任单位、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 成员单位等做好紧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市、省、国家辐射事 故应急领导机构,按照国务院指示组织实施处置和救援工作, 并及时报告事态开展和应急处置等情况。6.2.2 I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重大辐射事故时,由区政府负责启动先期响应,组 织调动辐射事故责任单位、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成员-14 - 单位等做好紧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市、省辐射事故应急领导 机构,按照省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指示组织实施处置和救援工 作,并及时报告事态开展和应急处置等情况。6.2.3 in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辐射事故时,由区政府负责启动先期响应,组 织调动辐射事故责任单位、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成员 单位等做好紧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 构,按照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指示组织实施处置和救援工 作,并及时报告事态开展和应急处置等情况。6.2.4 IV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IV级应 急响应,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 部门报告事故处理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区政府的请求和实际需 要,市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IV级应急响应应采取以下应急 处置措施:(1)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及时向市辐射 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和救援情况;(2)各相关成员单位保持与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通信联 络,及时掌握事故动态;(3)各相关成员单位准备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必要 时,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和指导。6. 3指挥与协调15 -6. 3. 1 I级应急响应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6. 3.2 II级应急响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 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6. 3. 3 m级应急响应区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发生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时,市、省、国家成立辐射事故 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6. 3.4 IV级应急响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 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对于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的一般 辐射事故,区政府主要领导、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 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涉及跨区的一般辐射事故,由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 协调处置。6. 4现场处置措施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立即 通知相关责任单位的现场救援处置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有 序开展应急处置,主要工作措施如下:-16 -(1)确定辐射事故现场应急行动的原那么要求,依法及时公 布应对辐射事故的决定、命令;(2)确定进出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周边开展应急工作的 有关管制或保护性规定,了解掌握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 伤员救护情况;(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工作组实施应急支援、救援工 作;(4)初步确定污染状况及范围,划定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 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隔离区域、转移疏散人员范围 等,快速封堵或转移污染源,迅速控制事态开展;(5)组织专家分析研判事件开展趋势,根据辐射事故的性 质、特点,告知单位和群众应采取的平安防护措施;(6)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 确定受到威胁人员的疏散和撤离时间、方式;(7)组织人力对可能受事故威胁的现场周边其他危险源进 行监控,防止造成连带的环境或平安事故;(8)经核实确定为一般及以上辐射事故,区辐射事故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应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和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 报告有关情况,接受并实施市应急响应指令;情况紧急时,发 生辐射事故的单位可越级上报;(9)及时向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6. 5辐射应急监测17 -IV级应急响应-15-6.3 指挥与协调-15-I级应急响应-16 -6.3.1 II级应急响应-16-III级应急响应-16-6.3.2 IV级应急响应-16 -6.4 现场处置措施-16-6.5 辐射应急监测-17-6.6 扩大响应-18 -6.7 应急联动-18-6.8 平安防护-18-辐射应急人员的平安防护-18 -6.8.1 受威胁群众的平安防护-18 -6.9 应急响应终止-19 -应急响应终止的条件-19 -6.9.1 应急响应终止的程序-19-6.10 后续工作-20-总结才艮告-20-6.10.1 后续处置-20-.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20-7 .应急保障-21 -7.1 应急预案-21 -预案管理-21 -7.1.1 预案不多订-21 -7.2 队伍保障-21 -7.3 装备保障-21 -7.4 共享资料保障-21 -7.5 制度保障-22-851值班制度-22-应急设备物资日常保养制度-22 -7.6 经费保障-22-7.7 培训-22-7.8 演练-23-.附那么-23-依托XX省XX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根据辐射事故性质,制定 辐射应急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根据监测结果,综 合分析辐射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方式, 预测并报告辐射事故开展情况、污染物变化情况以及对人群的 影响情况,作为应急决策的技术支撑。6. 6扩大响应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开展提出建议,经区政府 主要领导同意,向驻青部队或市、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 援。6. 7应急联动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 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 工作。区政府应与属地有辐射应急能力的企业建立健全应急联 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 资调动程序等,确保辐射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 对。6. 8平安防护6. 8. 1辐射应急人员的平安防护根据辐射事故的特点,必须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装备,采 取平安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出入事故现场的管制或保护性规定 要求。6. 8. 2受威胁群众的平安防护一 18 一组织处置辐射事故的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受威 胁群众的平安防护,并及时将受威胁群众转移至紧急避险场 所。区政府应当根据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受 威胁群众疏散的方式,组织群众平安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6. 9应急响应终止6. 9.1应急响应终止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响应终止条件:(1)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2)辐射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或 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保持必 要。6. 9. 2应急响应终止的程序(1)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或由事故责 任单位提出并经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2)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向组织处置辐射事故的各专业应 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3)应急状态终止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根据 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环境放射性巡测、采样和事故影 响的评价工作,直到自然过程或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 止。-19 -10后续工作6. 10. 1总结报告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 应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对事故情况和应急期间的主要行动进 行总结,于应急响应终止后15天内报上一级辐射事故应急领导 机构及区政府。7. 10. 2后续处置应急响应终止后,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应根据承 担的应急响应任务,指导有关部门和辐射事故责任单位查清原 因,制定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及预案,防止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对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进行综合评估,根据 实践经验,及时对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实施程序进行修 订;评价辐射事故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催促有关责任单位做 好场地修复、伤亡人员救助抚恤、应急资金补偿等善后工作。8.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一般辐射事故由区政府负责发布。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 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那么。辐射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适时发布初步 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平安防范措施等, 公开渠道包括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根据事故处置情况 做好后续发布工作。辐射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 审查和管理,做好舆情分析和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 切问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编造、传播、发布未经核实 或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9. 急保障急预案8. 1.1预案管理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 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市生态环境部门 备案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8. 1. 2预案修订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按照XX市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管理方法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 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修 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备案。8. 2队伍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建立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队伍。8. 3装备保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担负的辐射事故应急职责,配 备相应监测仪器、处置设备和防护装备等,贮备必要的应急物 资。8. 4共享资料保障-21 -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应本级和上 级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名单、 ,辐射事故应急专家 咨询机构成员名单、 、住址,XX区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 性物质运输单位的辐射防护负责人名单、 等信息资料,在 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各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内共享。8. 5制度保障8. 5. 1值班制度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和各相关单位实行24 小时 值班。区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的成员、辐射事故责 任单位的辐射防护负责人应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期间,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8. 5. 2应急设备物资日常保养制度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部门应加强对应急仪器设备和物资装 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辐 射事故。8. 6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应由区政府承当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经 费,保障应急系统正常运行。8. 7培训-22 -区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制 定应急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各有关部门应利用网 站、报纸等多种形式,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本预案发布后,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负责 解读、培训,使各相关部门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 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8 . 8演练区政府、辐射事故责任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每年至少组 织1次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 料要及时归档备查。9 .附那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名词术语解释.放射性物质释放辐射事故量化指标2 .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3 .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23 -附件1名词术语解释一、放射性同位素:是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 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二、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 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 材料。三、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 放射源的装置。四、辐射事故责任单位:指发生辐射事故的核技术利用单 位或放射性物质运输单位。五、核技术利用:是指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 装置在医疗、工业、农业、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 中的使用。六、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 污染,其浓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预期 不再使用的废弃物。-24 -附件2放射性物质释放辐射事故量化指标一、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有关量化指标(一)事故造成气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 5. 0E+15Bq的I-131当量,或者事故造成大于等于Bkn?范围的环 境剂量率到达或超过0. ImSv/h,或者6 / 丫沉积水平到达或超过 1000Bq/cm2,或者a沉积活度到达或超过100Bq/cm2;(二)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 于等于1. 0E+13Bq的Sr-90当量;(三)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时, 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1. 0E+14Bq的Sr-90当量;(四)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大于等于 25000D2 (D2值是源中放射性核素的特定活度,如果它得不到控 制,便可能在一系列情景中造成严重确实定性效应)的放射性 同位素释放。二、重大辐射事故有关量化指标(一)事故造成气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 5. 0E+14Bq且小于5. 0E+15Bq的1-131当量,或者事故造成大于 等于0. 5kn)2且小于3km2范围的环境剂量率到达或超过 0. ImSv/h,或者P / y沉积水平到达或超过1000Bq/cm2,或者a 沉积活度到达或超过100Bq/cm2;-25 -(二)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 于等于1. 0E+12Bq,且小于1. 0E+13Bq的Sr-90当量;(三)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时, 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1. 0E+13Bq且小于1. 0E+14BQ 的Sr-90当量;(四)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大于等于 2500D2,且小于25000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释放。三、较大辐射事故有关量化指标(一)事故造成气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 5. OE+llBq且小于5. 0E+14Bq的1-131当量,或者事故造成大于 等于500m2,且小于0.5km2范围的环境剂量率到达或超过 0. ImSv/h,或者6/丫沉积水平到达或超过lOOOBq/cd,或者a 沉积活度到达或超过100Bq/cm2;(二)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 于等于1. OE+llBq,且小于1. 0E+12Bq的Sr-90当量;(三)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时, 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1. 0E+12Bq且小于1. 0E+13BQ 的Sr-90当量;(四)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大于等于 2. 5D2且小于2500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释放。四、一般辐射事故有关量化指标-26 -(一)事故造成气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 5. OE+lOBq,且小于5. OE+llBq的1-131当量,或者事故造成小 于500m2范围的环境剂量率到达或超过0. ImSv/h,或者6/丫沉 积水平到达或超过lOOOBq/cn?,或者a沉积活度到达或超过 100Bq/cm2;(二)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 于等于1. 0E+10Bq,且小于1. OE+llBq的Sr-90当量;(三)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时 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1. OE+llBq,且小于 1. 0E+12BQ 的 Sr-90 当量;(四)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大于等于 0. 25D2,且小于2. 5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释放。表1释放到大气中的同位素相对于1-131的放射性当量1) a肺吸收类型:S-慢;M-中等;F-快。如果不确定,使用最保守值同位素乘数同位素乘数同位素乘数Am-2418000Mo-990. 08U-235 (F)a500Co-6050P-320.2U-238 (S)a900Cs-1343Pu-23910000U-238 (M)a600Cs-13740Ru-1066U-238 (F)a400H-30. 02Sr-9020天然铀10001-1311Te-1320.3惰性气体可忽略不计(实际为零)lr-1922U-235 (S)a1000Mn - 544U-235 (M)a6002)数据源于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核和放射事件分级表使用者手册(2008版)-27 -XX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 .总那么1. 1编制目的为科学有效应对辐射事故,提高辐射事故的应急反响能 力,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理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在生 产、销售、使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控制和减轻事 故后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辐射环境平安,促进经 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制定本预案。1.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 位素与射线装置平安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平安和防护管理方法放射性废物平安管理条例放射性 物品运输平安管理条例XX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XX省辐 射事故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市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管理方法XX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 件总体应急预案X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区行政区域内除核事故以外的放射性物质 丧失、被盗、失控(包括泄漏、污染和恶意攻击等)或者因射 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失控而导致工作人员或者公众受到意表2各个核素的Sr-90当量计算因子同位素乘数同位素乘数同位素乘数氤化水0. 0006Tc-99m0. 0008Tm-1700. 050BT (有机束缚氤)0.002Ru-1030. 03Yb-1690. 03P-320. 09Ru-1060.3lr-1920. 05Mn-540. 03Pd-1030. 007Au-1980. 04Fe-550.01Cd-1090. 07TI-2040. 04Co-570. 008Ag-110m0. 1Po-21040Co-600. 1Te-1320. 1Ra-22610Ni-630. 0051-1250.5U-2352Ge-680. 051-1310.8U-2382Se-750. 09Cs-1340.7Pu-2388Sr-890. 09Cs-1370.5Pu-2399Sr-901Pm-1470. 009Am-2417Y-900. 1Eu-1520. 05Cm-2444Mo-990. 02Gd-1530.01Cf-2523表3各种同位素的D2值核素D2 值(TBq)核素D2 值(TBq)核素D2 值(TBq)Am-2410. 06Ge-6820Po-2100. 06Am-241/Be0. 06H-32000Pu-2380. 06Au-198301-1250. 2Pu-239/Be0. 06Cd-109301-1310.2Ra-2260. 07Cf-2520.01lr-19220Ru-106(Rh-106)10Cm-2440. 05Kr-852000Se-75200Co-57400Mo-9920Sr-90 (Y-90)1Co-6030Ni-6360Tc-99m700Cs-13720P-3220T H20420Fe-55800Pd-103100Tm-17020Gd-15380Pm-14740Yb-169301)数据源于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核和放射事件分级表使用者手册(2008版)-28 -附件3有关单位联系方式一、生态环境部值班室 :XXX :XXX二、XX省生态环境厅值班室 :XXX :XXXXX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平安管理处 :XXX三、XX市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室 :XXX :XXX四、XX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值班室 :XXX :XXXXX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平安管理处 :XXX五、XX区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室 :XXX :XXX六、XX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值班室 :XXX :XXX七、公安XX分局(平安保卫组)-29 -值班室 :110 :XXX八、XX区卫生健康局(医疗救援组)急救 :120值班室 :XXX :XXX九、交警XX大队值班室 :XXX附件4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事故单位 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地址 联系人许可证号许可证审批机关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事故 类型口人员受照口人员污染受照人数:受污染人数:口丧失 口被盗 口失控事故源数量:口放射性污染污染面枳(痛):序号事故源核 素名称出厂活度(Bq)出厂日期放射源编码事故时活 度(Bq)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状态(固/液态)序号射线装置 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所在场所主要参数事故经过 情况报告人签字报告时间年 月 日时分注:射线装置的“主要参数”是指X射线机的电流(mA)和电压(kV)、加速器线束能量等主要性能 参数。附件5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事故单位 名称名称:地址:许可证号:许可证审批机关:事故发生时间事故报告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事故 类型口人员受照受照人数:口人员污染受污染人数:口丧失 口被盗 口失控事故源数量:口放射性污染污染面枳(尸):序号事故源核 素名称出厂活度(Bq)出厂日期放射源编码事故时活 度(Bq)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状态(固/液态)序号射线装置 名称型号生产J家设备编号所在场所主要参数事故经过 和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地生 态环境部门联系人:(公章) : :注:射线装置的“主要参数”是指X射线机的电流(mA)和电压(kV)、加速器线束能量等主要性能 参数。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3日印发-32 - 外、非自愿异常照射事故的应急响应与准备。辐射事故包括以 下几类:(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2 )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辐射事故;(3)可能对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 射事故;(4)国内外航天器坠落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故;(5)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平安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辐射事 故。1.4应急原那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 分级响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区政府负责XX区一般辐射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较大及以 上辐射事故发生时,应组织启动先期响应。2.辐射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 素,由高到低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 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4个等级。放射性物质释放辐 射事故量化指标见附件2。2.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1)1、II类放射源丧失、被盗、失控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2) 亡;(3) 故;(4)染后果;(5) 亡;(6) 故;(7)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及以上急性死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严重环境辐射污染事对XX区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的航天器坠落事件或境外发生的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2. 2重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1)1、II类放射源丧失、被盗、失控;(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 或者10人及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2. 3较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1) in类放射源丧失、被盗、失控;(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 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2. 4 一般辐射事故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1) IV、V类放射源丧失、被盗、失控;(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 量限值的照射;(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局部辐射污染后果;(4)测井用放射源落井,打捞不成功进行封井处理的。3.组织机构与职责1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3. 1. 1领导机构组成成立XX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负责辐射事故应对 工作。成员如下:组长: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副区长副组长: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局长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卫 生健康局,公安XX分局、交警XX大队、市生态环境局XX分 局。XX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转为区 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组长为总 指挥,副组长为副总指挥。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 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 局分管领导担任。3. 1.2领导机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区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负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辐射事故应急方针、政策及国家、省、 市关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指示;领导 全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预警、启动和终止;对现场应急处置 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审定向国家、省、市提交的辐射 事故应急处理处置情况报告,按规定向国家、省、市辐射事故 应急领导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