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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考试卷(二)第三次考试押卷含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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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考试卷(二)第三次考试押卷含答案和解析.docx

    法考试卷(二)第三次考试押卷含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关于减刑,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犯罪分 子B、对一名服刑犯人的减刑不得超过三次,否那么有损原判决的权威性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十五年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报请高级法院核准【参考答案】:C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以下哪一理解是不准 确的?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 法领域的集中表达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表达了权力制约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 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参考答案】:D3、甲有乙、丙两子。甲与乙曾订立瞻养协议.并将自己的10棵荔 枝树全部给乙。县政府向乙颁发了 1010棵荔枝树的林权证。甲去世后, 丙认为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犯,要求镇政府处理。镇政府重新分割了荔 枝树,还派员将荔枝果摘下变卖.保存价款3000元,烂果400斤交由乙 处理。乙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亦未签订有关协议,并不意味着不能直接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还可能 按照“对等原那么”办理。17、某市一大厦顶层悬挂的一幅巨幅广告牌,因大风而落下,砸伤 了过路行人,此损害责任应由承担。A、过路人B、大厦所有人C、广告所有人D、广告牌安装者【参考答案】:C【解析】:建筑物上的悬挂物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参见 民法通那么第126条。18、以下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错误的A、但凡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B、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C、与当事人一方有亲戚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D、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证人【参考答案】:C【解析】:民诉法第七十条规定,但凡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而不 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所以C项错误,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假设干问题的决定 中,第五十三条规定不能正确表态意志的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情况或者精 神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所以D项正确。决定第五 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所以 B项也正确。19、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个德国人向一个美国人提起的损 害赔偿的诉讼,应适用民事诉讼法。A、德国10B、美国C、中国D、其他第三国【参考答案】:C【解析】: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237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 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民事诉讼不能适用他国法律规定。把涉外民事诉讼和涉外仲裁区别开来记,前者只能适用我国法律规 定,后者的适用法律那么可由当事人约定。20、以下哪些情况下,债务人不能中止履行合同义务:A、应领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的B、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 的C、债权人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D、债权人下落不明的【参考答案】:D【解析】:A项见合同法68条,B项见合同法152条,C项见合同法70条,D项根 据合同法101条的规定,债务人应当将标的物提存。21、大城公司与小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大城公司应于2002年3月 1日交货,小龙公司应于同年3月7日付款。2月底,大城公司发现小龙 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中止合 同,但小龙公司未允。基于上述因素,大城公司于3月1日未按约定交 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11A、大城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小龙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B、大城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小龙公司提供相应 的担保C、大城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局部货物D、大城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小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 约责任【参考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领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下 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 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 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 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 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原理,上述两个法条所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制度。由上 可知,在该案中,大城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小龙公司提供 了相应的担保。故只有A项为正确答案。22、在以下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A、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归还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C、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参考答案】:D【解析】:AC均有正当给付原因,B虽得利但并位造成任何人的损失,虽利己但不损人,故不 构成不当得利。D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不当得利。1223、合法婚姻关系成立的要件是什么?A、订婚B、双方同居C、领取结婚证D、举行婚礼【参考答案】:C【解析】:详见婚姻法第8条规定。24、王某诉张某返还借款一案,张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 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提出目前 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以下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张某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王某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B、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后,张某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不能 由第三人担保C、张某提供担保后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王某达 成执行和解的协议D、在暂缓执行期间,王某发现张某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 院可以恢复执行【参考答案】:B【考点】执行担保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在执行中, 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 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 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所以,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的执 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 出面作担保。所以,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假设干问题 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86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13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 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所以,C项正确。民事诉讼 法意见268条规定,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 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所 以,D项正确25、甲、乙、丙、丁是法学院的四位同学,在学习可撤销的信用证 和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四人展开讨论,四人中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甲说:“根据UCP600的规定,如果信用证没有注明其是否可撤 销那么被视为可撤销”B、乙说:“UCP600号规定所有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C、丙说:“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被撤销,因此可以 最大限度地保护受益人”D、丁说:“根据UCP600号,只有在信用证上注明是可撤销的,该 信用证才是可撤销的信用证”【参考答案】:B【解析】:依UCP500号的规定,信用证上没有注明的,视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UCP600号将 该条删除,在第2条关于信用证的定义中,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故甲、丁的说法错误,AD选 项不应选;乙的说法正确,B选项应选。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指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不经开证行、保兑 行和受益人同意就不得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并不是绝对不可撤销,故丙的说法错误,C选项不应选。 此题的应选项为Bo26、关于以下几种特殊侵权,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经调 查,该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因此无需承担责任B、某公园组织元旦游园赏灯会,严格控制了入场人数并进行相应安 检,在活动过程中两游人因言语不和大打出手,致使旁边游客的相机落 入水中受损。因该损失是在公园内参加该活动时造成,根据平安保障义 务的要求,应由公园承担侵权责任14C、周某因天气炎热,从商场购买一制冷空调,初次使用时发生爆炸 造成人身损害,因周某无法判断爆炸原因,仅能凭购物小票向商场请求 赔偿D、某研究所在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时,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下 来,吴明(8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 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吴明的治疗费应由某研究所承担【参考答案】:D【解析】:环境污染责任的归责原那么为无过错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 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完全由 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 任。”环境污染责任为无过错责任,承担责任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免责条款也极为有限,本项中按 标准排放污水造成损害的仍需承担责任,A选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宾馆、 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平安保障义务, 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 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平安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B选项中的情形尽管损失是在公园 内造成,但是由于第三人而非组织者的行为造成,此时损失应由第三人赔偿,假设能证明公园未尽平安 保障义务才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不能简单认定由公园承担全部责任,B选项错误。根据侵权责 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 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 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周某可以自行选择向生产 者或销售者请求侵权损害赔偿,这两者之间的最终责任分担,那么根据缺陷原因认定。周某也可向销售 者请求违约损害赔偿,C选项认为只能向销售者主张赔偿的说法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9条 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项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是某 研究所,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应当由其承担责任,D选项正确。27、甲借款给乙1万元,由丙作为保证人。丙与乙之间签订保证合 同,未通知甲。后乙与甲协商变更借款数额为5万元,到期乙无力归还 该借款,为此发生纠纷。下面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哪一项?A、丙应承担5万元的保证债务B、丙应承担1万元的保证债务C、丙不应承担该保证债务D、丙承担5万元保证债务后有权向乙追偿【参考答案】:B15【解析】: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0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数量、价款、 币种、利率等内容作出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 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对加重的局部不承担保证责任。”此题中,债 权人甲与债务人乙协商变更借款的数量,加重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丙对加重的局部不承担保证责任, 但仍须对原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故B项正确,ACD错误。28、以下哪种情形构成诬告陷害罪?A、甲为了得到提拔,便捏造同事曹某包养情人并匿名举报,使曹某 失去晋升机会B、乙捏造文某明知王某是实施恐怖活动的人而向其提供资金的事实, 并向公安部门举报C、丙捏造同事贾某受贿10万元的事实,并写成500份传单在县城 的大街小巷张贴D、丁匿名举报单位领导王某贪污救灾款50万元。事后查明,王某 只贪污了救灾款5000元【参考答案】:B29、在一起强奸案中,王某是被告人杨某的辩护律师,孙某是被害 人李某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已经生效后,那么关于本案, 下述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孙某可以提出申诉B、王某可以提出申诉C、李某可以提出申诉D、有关人员提出申诉后,该案的判决暂停执行【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03条。再审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提起申诉后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30、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陈某, 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公安机关遂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16达了不立案通知书。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哪一项措施不符合 法律规定? O OA、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B、要求县检察院撤销该不立案决定C、请求该县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D、向该县法院提起自诉【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控告人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如果不服,可以申 请复议。因此辛某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和控告人可以申请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A项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 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 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 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该条规定了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请求进行立 案监督,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 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 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故D项正确。关于B项,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有权进行立案监督, 但是无权直接撤销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B项于法无据。该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应为B。31、对公务员处分的解除以下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A、解除公务员处分的机关只能是作出该处分决定的机关B、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C、在公务员的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机关可以解 除处分D、解除处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参考答案】:C【考点】行政处分的解除【解析】公务员法第59条规定:“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 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 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 原级别、原职务。”1732、某甲盗窃输电线路正在使用的电线30米,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某乙盗窃库房里备用的电线,长度达500米,构成盗窃罪,对于某甲和 某乙定性不同的原因在于()A、犯罪对象不同B、犯罪客体不同C、犯罪地点不同D、犯罪数额不同【参考答案】:B【解析】犯罪对象是外部特征,它一般不能决定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客体所表现的是行为的内 在本质,因而决定犯罪的性质,区分着此罪和彼罪。所以在此题中决定是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还是盗 窃罪,不是因为犯罪对象的不同,犯罪地点的不同,犯罪数额的不同,而是犯罪行为侵犯的直接客体 不同。尽管某甲和某乙侵犯的对象都是电线,但某甲侵犯的是正在使用的电线,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电 力设备的公共平安,而某乙侵犯的是放在库房里备用的电线,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财物的所有权。 因此此题的答案为B。33、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以下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O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B、李某逼我去抢的C、李某筹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参考答案】:D34、张某因打伤李某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分,张某不服, 申请行政复议。不久,受害人李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经审理认 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判决拘役2个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调查中,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检查张某的住所18B、如果在法院判决时张某的行政拘留已经执行完毕,那么对其拘役的 期限为一个半月C、如果张某之父为其提供担保,那么公安机关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D、由公安局将张某送到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参考答案】:B【考点】行政拘留【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分法第87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 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 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妇女的 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可知,如果公安机关对公民住所进行检查,无论是否必要立即检 查,都必须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应选项A错误。行政处分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 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 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分金时,行政机关已 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既然张某已经被处以15天 的拘留并执行完毕,那么当被法院依法判处2个月的拘役时,应当折抵相 应刑期,拘役期限为1个半月。应选项B正确。治安管理处分法第107条规定:“被处分人不服行政拘留处分 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由被处分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 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分决定暂 缓执行。”由此可知,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至于担保人的条件,规定在同法第108条:“担保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 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本案中,张 某的父亲因为与本案有牵连,不能成为担保人,不符合公安机关可以暂 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应选项C错误。19A、诉讼过程中,县政府颁发给乙的林权证仍然有效B、如果乙撤诉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C、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乙提出被告应赔偿荔枝烂果损失 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准许D、镇政府变卖荔枝果并保存价款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参考答案】:C【考点】此题公布答案为C,我们认为无解。行政行为公定力、一 事不再理原那么、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处理【解析】行政行为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除非具有 “明显且重大”的违法情形.一经成立,无论是否合法,都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的机关、组织、 个人予以尊重。非经法定程序由法定机关使之失效,行政行为推定有效。选项A即是对行政行为公定 力的考查。本案中县政府颁发林权证的许可行为一经作出便具有公定力.即使镇政府就该民事纠纷作 出行政裁决。已经重新分割了荔枝树,但是县政府颁发的林权证并没有经法定程序由法定机关使其失 效,故在诉讼过程中。该林权证仍是有效的。选项A正确,不是该题的答案。行诉解释第36条 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选项B所述的“一事不再理原那么”正确.不是该题答案。关于D项,镇政府的处理行为,实质上是对与管理活动有关的民事 纠纷所作的行政裁决,根据丙的申请.镇政府只需对荔枝树的权属进行 确定,并没有权力对荔枝果进行实体的处分。处分荔枝果的权利应归属 所有权人,政府的这一行为实质上侵犯了乙、丙的财产权。所以选项D 正确,不是该题的答案。行诉解释第45条规定:"起诉状副本送达 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 的除外。”此题中并没有表示乙有延期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正当理由, 据此,官方答案认为C项错误,为应选项。但是我们认为,这一答案。 是值得商榷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赔偿请求 人要求赔偿,应领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出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根据该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可 以分为单独解决和附带解决两种情形。单独解决须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附带解决是 指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一并解决行政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治安管理处分法第103条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分 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可见,执行行政拘留 的场所应当是“拘留所”。而不应是选项D中的“看守所”。D项错误。 陷阱点拨此题的第一个陷阱是对住所进行检查所需要出示的证件、文 件,考生需要区别对不同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所需出示的证件、 文件或其他特殊要求。第二个陷阱是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所需担保人的条 件,考生需要将其与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区别开来:刑事诉讼法要 求保证人“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而治安管理处35、建设工程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到达国家规定的要 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哪一部门责令停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分 款?A、建设工程的主管部门B、建设工程的计划部门C、建设工程的审批部门D、批准该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参考答案】:D【解析】:考点)环境行政责任法理详析I环境保护法第36条规定:建设工程的防治污 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到达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分款。36、住所在英国的一美国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因该 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 亡时的属人法,即美国法;美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 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到达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A、直接反致B、转致20C、间接反致D、含有直接反致的转致【参考答案】:C【解析】:由于从日本一美国一英国,所以为间接反致。37、张某因不服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征收超生费的决定,向县人民 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维持了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决定。根据当地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公民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作出的征收超生费的决定 不服,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上一级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李某对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应怎么办?()A、再向地区行政公署申请复议B、向地区行政公署申请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选其一C、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诉讼【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复议法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 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本案中,当地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是违法的。行政复议一般是一级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8、叶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决宣告时 叶某表示不上诉。其被解除羁押后经向他人咨询,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 于是又想提出上诉。以下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叶某已明确表示不上诉,因此不能再提起上诉B、需经法院同意,叶某才能上诉C、在上诉期满前,叶某有权提出上诉D、叶某可在上诉期满前提出上诉,但因一审判决未生效,需对他重新收押21【参考答案】:C39、王某为报复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李某,绑架了李某不满5岁的女 儿赵某,赵某的母亲钱某向县公安局控告王某有绑架嫌疑,公安局立案 侦查。王某的妻子吕某向公安局反映王某在案发后突然去外地,公安局 根据这一线索侦破了此案。对于此案,以下各项观点中哪一个是正确的?()0A、王某、李某是本案当事人,其他人可作为诉讼参与人B、如果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那么李某应当自行回避C、如果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那么李某可以不回避,因为是王某蓄 谋报复李某D、王某是被告人,李某和钱某是被害人,吕某是本案证人【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 的近亲属的;”本案中,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李某是被害人赵某的父亲,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故 在该案的审判中应自行回避。故此题B项正确,c项不正确。因李某不是本案的当事人,钱某不是本 案的被害人,故此题A、D项不正确。40、以下哪项行为构成犯罪未遂:()A、甲乙预谋携刀搭出租车到郊区抢劫司机,二人搭上车后,出租车 在市区出了故障以致未能抢成B、甲对乙实施诈骗,乙识破骗局。但乙觉得甲实在可怜,值得同情, 故给其2000元现金,甲得款后离开现场C、甲对乙正欲实施强奸,突然发现原来乙是自己小学同学,甲觉得 不好意思遂立即离开D、甲绑架某小孩乙,将其锁在房内,但因为没有锁好,乙趁甲外出 时逃走【参考答案】:B22【考点】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解析】A项属于犯罪预备;C项甲没有实施强奸行为是因为甲自动放弃了犯罪,属于中止;D 项绑架罪是行为犯,甲将乙锁在房内已构成了绑架罪的既遂;B项乙出于怜悯送钱给甲,与甲的诈骗 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所以诈骗罪没有既遂,成立未遂。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卖与乙,价格为300元并于当日交付,但是乙 并末付款,二人约定:自行车的所有权于乙价款付清之日起转移,而且 乙在受让自行车后一年内不得转让该车,否那么需赔偿甲300元,但是三 个月后,乙将自行车卖与了知情的丙并交付,甲要求乙赔偿,对于此案, 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乙自甲向其交付自行车时享有对该自行车的所有权B、丙自乙向其交付自行车时享有对该自行车的所有权C、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其赔偿款300元赔偿金D、丙非善意,不能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参考答案】:C,D【解析】: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 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故A选项错误,乙应当自其支付完价款之日享有自 行车的所有权.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但是此题中根据甲乙之间的约定,乙末付款,那么所有权就末转移,所以乙是无权处 分人,而丙又非是善意,所以丙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B选项错误,D选项正 确.甲乙之间关于自行车转让和赔偿所订立的合同成立且有效,因此乙需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C选项正确.3、出现下面的哪种情形,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 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A、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 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B、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23C、公司合并、分立的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参考答案】:A,B,C,D【解析】: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 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 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 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 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4、张某因为醉酒打伤王某,被诉至法院。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张 某突发精神病,那么此时应当:()A、延期审理B、由其妻子担任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C、如果张某没有其他亲人,只有两个儿子张海和张洋,但两人皆不 愿意担任监护人,那么由当地民政部门指定其中一人担任诉讼中的代理人D、诉讼中止【参考答案】B,D【解析】B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又 没有确定的,应当中止诉讼,而不是延期审理。根据民诉意见第67条的规定,事先没有确定监 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 理人,而非民政部门。245、航次租船合同与提单的区别是()A、航次租船合同就是运输合同本身,而提单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 仅是运输合同的证据B、航次租船合同不适用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C、航次租船合同主要受国内法的调整,而提单那么主要受海牙规贝I 维斯比规那么及汉堡规那么的约束。D、航次租船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参考答案】:a,b,c【解析】:光船租赁合同可称得上是财产租赁合同,但航次租船合同不属财产租赁合同,而属 于运输合同。6、何XX (男)与李XX (女)于2001年结婚,但婚后感情不和,何 XX欲提出离婚。2002年3月,何XX的父亲去世,留有房屋12间。由于 何的母亲早已病故,所以只有何XX姐弟四人继承。何XX为了不让李XX 享有房屋所有权,于是跟其他三个继承人商量,决定先放弃继承权,待 与李XX离婚后,再让其小弟以赠与的形式将房屋转给他。姐弟四人到公 证处作了遗产分割协议书,一致同意何XX放弃继承权。2002年5月, 法院判决何XX与李XX离婚时,对其夫妻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当时, 李XX提出应将何的父母遗留的12间房子中,至少分给她一间。何XX拿 出经过公证的协议书说自己已放弃了继承权,李只得作罢。2003年7月, 何XX准备再婚时,其小弟又以赠与的形式,将三间房子还给何XX作新 房。此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进行了房产变更所有权的登记。李XX得 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分房。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根据继承法的 规定,继承人假设要放弃继承权,必须符合以下哪些条件?A、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B、必须在遗产分割以前C、必须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D、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5【参考答案】:A,B,c【解析】:参见继承法第25条。7、甲为修建一座游乐园,取得了一块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其后甲在该土地上修建起了一座游乐园,并在该土地的地下修建了地下 停车场。那么以下判断正确的选项是?()A、甲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通过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取得的B、如果甲欲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那么游乐园及地下车库应 当一并转让C、如果甲欲以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出资与乙、丙设立一有限责任 公司,那么游乐园以及地下车库应当一并作为出资D、甲可以在保存地下车库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 将该地下车库与相邻的乙的地上车库互换【参考答案】A,B,C【解析】工业、商业、旅游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故A正确。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 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故B、C正确。建筑物、构筑物及其 附属设施转让、互换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 处分,故D错误。8、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 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假设甲公司不依 约付款,那么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 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 丙公司付款10万元。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那么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 追偿8万元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那么乙公司会构成不当 得利26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 那么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 元,那么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参考答案】A,B,C9、依照我国现行土地承包法,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权利义 务关系,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A)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B、B)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承包方有权保存其土地承包经 营权C、C)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有权收回 承包的土地D、D)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有权对其 承包的土地依法进行流转【参考答案】:B,C【解析】:此题涉及发包方对承包土地的收回权问题。依照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在承包 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存其土地承包 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有权收回耕地和草地。10、银行在办理结汇时,一般只接受的提单是:A、备运提单B、已装船提单C、不清洁提单D、清洁指示提单【参考答案】:B,D27【解析】:备运提单是指承运人已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所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没有肯 定的装货日期,往往不注明装运船舶的名称,因而买方和银行一般不接受备运提单.故A选项不应 选.已装船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如果承 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提单,就是确认他已将货物装在船上.这种提单除载明一般事项外,通常还必须注 明装载货物的船舶名称和装船日期,即是提单项下货物的装船日期.清洁提单指提单上未附加说明货 物外表状况有缺陷的批注的提单.与之对应的,不清洁提单指提单上附加说明货物外表状况有缺陷的 批注的提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银行或买方或提单的受让人只接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故CA项不 应选,BD选项为应选项.11、陈某因遗产继承纠纷涉讼,陈某为争夺遗产在诉讼过程中伪造 遗嘱,指使他人提供伪证,法院认为陈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对陈的犯罪 行为法院的以下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A、应将陈某移交刑事审判庭处理B、直接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予以审理C、应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D、应由民事审判庭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参考答案】BQ【解析】BDo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伪造证据,阻碍法院审理案件 的,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依据民诉意见第126、127条规定,应当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的,由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受理并予以判决。12、以下行为中,不属于代理的是。A、甲有朋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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