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校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docx
校级*大学金审学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方法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 全方面开展的优秀人才,促进学校优良校风、学风、班风 的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 大学金审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 方法。第一条校级先进个人评选比例及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的评选:(一)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0%。(二)评选条件:1、政治思想品德方面(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参 加时政学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遵纪 守法;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 章制度;所在宿舍获得校级文明宿室;(3)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抵抗不良行为; (4)该学年综合测评中思想品德测评分不低于90分。2、学习方面(1)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 研;(2)学业加权平均成绩在83分以上;(或学年平均学分 绩点3. 4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3)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体育考核成绩在中等以上(含 中等)。4、该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沆二、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一)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5%。(二)评选条件:1、从当年校三好学生中评选出特别优秀者;2、学习上富有创造能力,并有显著成绩;3、体育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或在校级以上体育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三、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一)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二)评选条件:1、具备“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1、3项;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埋头苦干,能发挥模 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地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3、学业加权平均成绩在82分以上;(或学年平均学分 绩点3. 2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4、该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40%。、各类单项先进个人的评选基本条件:学年内综合测评中思想品德测评分不低于80 分,体育考核成绩“合格”。单项先进个人奖项:1、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在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 业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分 以上)的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6%,其中 学工办、校团委推荐占0. 6%)o2、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在校级以上(不含校级)文体竞 赛中获得集体工程前三名、个人前六名者,获奖比例不限。3、学习进步先进个人:学业加权平均成绩在班级或专业 内比上学年的提升10个名次者。获奖比例不限。4、“五.四”先进个人学校每年五四期间由校团委牵头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包 括:(1)、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员总人数的8%;(2)、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员总人数的1%;(3)、优秀志愿者:评选比例不超过志愿者总人数5%o具体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另行制定,评选时间在每年4 月份。5、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参加实践总人数的5%,具体评选条件及 评选程序另行制定,评选时间在每年9月份。6、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社团干部总人数的10%,具体评选条件 及评选程序另行制定,评选时间在每年6月份。7、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心理委员总人数的20%,具体评选 条件及评选程序另行制定,评选时间在每年6月份。8、优秀宿舍长具体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详见*大学金审学院星级宿 舍、文明宿舍评比方法。9、“五德五爱”各类先进典型具体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等,以每年下发文件为准。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各类单项先进个人的评选:1 .本学年所规定的应修课程考试中有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或在留校观察期内者;2 .社会实践不合格者;4.缺乏诚信,故意拖欠学杂费者。第二条校级先进集体评选比例及评选条件一、优良班风班的评选“优良班风班”每两月评选一次,二级学院按不超过班 级总数的25%上报学工办,学工办按不超过全校班级总数的 20%评选。具体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详见*大学金审学院 “优良班风班“评比方法。二、优秀班级的评选学年内依据*大学金审学院“优良班风班“评比方法 被评为“优良班风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班级,可评为优 秀班级。校优秀班级比例为全校学生班级总数的20%。1、全班学生有自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参加时政学习和集体活动。全班同 学团结好学,集体荣誉感强,积极要求进步,整体政治素质 高,党、团等政治活动出满勤,质量高;2、全班学生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那么、江苏 省大学生文明公约,讲文明、有礼貌。在公共场所做到衣着 整齐,礼貌待人;男女交往举止得体;勤俭节约,文明就餐;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自觉维护学生 宿舍和校园的文明、卫生、平安,所在班级教室、宿舍在校、 院文明卫生检查中成绩突出;3、全班学生学习勤奋,不及格率低于10%;4、积极开展素质教育的提高活动,有突出的做法和事迹;5、主动关心学校建设,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自觉保护公 物,教室、寝室内财产保护完好;6、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7、全班同学社会实践参与率100%、社团参与率、讲座 参与率高;8、班级学生干部思想品德好,以身作那么,团结协作,作 风正派,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全班同学的拥护。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0%o具体评选条件 及评选程序另行制定,评选时间在每年4月份。具体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详见*大学金审学院星级宿 舍、文明宿舍评比方法。五、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的评选具体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另行制定,评选时间在每年9 月份。六、星级社团的评选学生社团的星级考核评选由校团委组织实施,每年6月 底前完成申报,9月完成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具体评选 条件及评选程序详见*大学金审学院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办 法。七、“五德五爱”各类先进群体的评选具体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等,以每年下发文件为准。第三条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 秀班级评比步骤1、评比发动阶段:每年9月上旬各学院针对本学院 特点,在学生中进行发动,向学生讲明评比的目的、意 义、条件、方法和步骤,使大家统一认识、端正态度,认 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2、推荐评比阶段(1)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社会工作先进个人、文体 活动先进个人及学习进步先进个人由个人申报,班级推荐。(2)优秀学生干部在各学院相关学生干部范围内按比例 评比。(3)优秀班级由各学院推荐,附班级先进事迹及总结材料。(4)三好学生标兵由各学院在三好学生人选中推荐符合 条件者。如条件不够,可不推荐。各学院领导小组根据推荐的名单、评比标准及比例审查, 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不少于3日),广泛征求意见,报学生工 作管理办公室。3、审批表彰阶段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确 定名单,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长办公会 审议通过,公布表彰表单,颁发证书。第四条 省级及以上先进评选方法及奖励(一)在评选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推荐申报江苏省和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评选校优秀 班级的基础上推荐申报江苏省和全国优秀班级。(二)获得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奖金400元; 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奖金1000元。获得 省优秀班级,奖金400元;获得全国优秀班级,奖金1000yG o第五条本方法由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 201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