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营养配餐管理制度模板.docx
营养配餐管理制度第一条养分科负责全部住院患者的饮食养分治疗及膳食管理工作。养分食堂负责食品选购、膳食预约登记、汇总、制做及发放。第二条 养分科依据病种制定本院膳食种类如:基本膳食、治疗膳食、试 验膳食、特别膳食等。明确规定各种膳食之原那么和内容,使医护人员了解、采纳 并监督、指导养分食堂工作。第三条 养分科依据患者的病情及临床治疗需要,定期计算各种饮食的养 分价值,假设觉察所供应膳食的热量和养分素缺乏或结构不合理,应马上通知养分 食堂订正和改善。第四条 患者的饮食类别由临床医师依据病情,参照本院养分科饮食常 规手册打算或更改,并以“饮食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养分科及养分食堂。食堂 按饮食医嘱制做符合要求的膳食。第五条养分科依据各种膳食所需原那么标准、数量,指导并监督养分食堂采纳正确和适当的烹调方法,以保证其养分价值。第六条 在开餐前,养分人员应对治疗饮食进行抽检,确认符合治疗原那么 和制作要求,方能发出。不符合要求的养分食堂应重新制做。开餐时,临床护士 应监督饮食发放,检查治疗饮食分发是否精确,觉察问题应准时订正,以保证饮食医嘱正确执行。第七条养分食堂应把握每餐各种饮食的人数,炊管人员常常深化病房,征求患者意见,不断改进食堂工作。第八条 制订各类膳食的食谱,应考虑以下各点:养分价值、治疗原那么、 伙食标准、样别调剂、季节性食物以及患者的饮食习惯等。第九条 养分人员要做好养分学问宣扬,使患者了解养分与健康的关系、 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对炊管人员定期进行养分和卫生常识的训练。第十条乐观协作临床开展养分科研工作,准时观看疗效,不断总结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