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六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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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六篇.docx
燃气平安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执专项行开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市 委市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 当前燃气平安防范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为建100 周年营造平安稳定环境,决定在全县开展燃气平安大宣传大 排查大整执专项行动。一、工作目标坚持以燃气行业平安知识大宣传、平安隐患大排查大整 执为抓手,深入宣传燃气平安知识,提升城镇燃气使用相关 行业及其用户平安使用意识,催促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 任,全面排查各类燃气平安隐患,积极防范和处置燃气行业 风险,完善城镇燃气平安管理体制机制,有效防范燃气平安 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全县燃气行业平安生产能力和水 平确保全县平安生产大和谐稳定。二、工作任务(一)开展燃气平安使用及宣传工作(X月16日至X月 31日)以宣传贯彻XX市燃气管理条例为契机,结合“平安 生产月”活动,加大用户平安用气宣传教育,落实定期入户 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 识气瓶。严厉打击检验机构未将气瓶检验信息录入气瓶信息 化管理系统的行为。重点对未按照平安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冒 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行为的查处。(责任单位:市监 城南分牵头,城建站配合)5 .规范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市场,排查整执“灶、管、 阀”市场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灶具、热水器等燃气燃烧 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执,依 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等违法行 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责 任单位:市监城南分)6 .切实抓好餐饮场所燃气平安整执,推动保护装置安装 和使用。按照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平安要求,重点对 酒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扫林当等各类餐饮场所 的用气场地、气瓶存放、用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等方面进 行检查,发现存在平安隐患的,要及时催促餐饮经营者落实 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停 止经营,严防发生燃气使用事故。持续推动使用燃气餐饮场 所安装燃气泄漏平安保护装置全覆盖和正常使用,抓好燃气 泄漏报警信息推送和隐患处置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 牵头,城建站、各村社区、派所配合).深化小区车库违规使用燃气整执,确保钢瓶“应清尽 清”。区应设立举报 ,并张贴至各居民小区;充分发挥 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作用,做好对居民小区住户的政策宣讲、 教育劝导、矛盾调处等工作;采取集中巡检、分散巡检、错 时巡检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小区车库使用、存储液化气钢瓶 巡检工作,并对车库内液化气钢瓶进行收缴,同时与市市场 管理做好对接,确保收缴的液化气钢瓶得到及时、平安处置; 对收缴存在困难的,应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集中,确保“应清 尽清”。(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城建站、市监城南分、派所、 行执)7 .加大燃气使用平安管理,提高用户平安用气意识。要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 平安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用户平安使用燃气的意识。各村(社 区)要排查摸清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状况,特别是独居老人、 病残等用户家中瓶装液化气使用状况,做好平安用气提醒。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平安用气规那么,通过向用户发放 平安用气手册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平安使用宣传教育; 要进一步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加大对安检人员的培训,对用 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安检。(责任单位:城建站、各村社 区)。职责分工.城建站要强化对城镇燃气企业源头管控,催促城镇燃 气企业不得向不具备平安用气条件的场所供气,严格落实入 户安检制度,确保对用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安检。1 .食安办、城建站要催促指导餐饮行业切实履行平安生 产主体责任,催促餐饮用户燃气使用场所安装符合要求的燃 气泄漏平安保护装置。同时牵头做好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平安 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的 餐饮场所,催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平安供用气合同。2 .市监城南分要对整执行动中发现的充装单位违法违 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 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做好对 收缴钢瓶的处置工作。3 .区交警中队和派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对不符合相关规 定的配送车辆依法查处。4 .派所要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 犯罪行为。5 .行执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行业标准使用燃气的 行为进行查处。6 .派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平安实施专项管理,对发 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7 .各村(社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好本辖区 范围内燃气平安专项整执工作。五、实施步骤1.自行排查阶段(X月16日-X月25日)。各村(社区) 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 究制定专项整执工作方案,并进行发动部署,开展排查工作, 建立排查台账。2集中整执阶段(X月26日-X月26日)。各有关职能部 门、各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按照专项整执工作 方案分阶段、分主次开展各项整执工作。3.检查验收阶段(X月27日-X月31日)。由区牵头成 立检查组,对此次专项整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 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燃气平安隐患整改落实到 位,并向社会公布检查验收结果。六、工作要求1 .提高政治站位。燃气平安专项整执行动事关广大群众 生命财产平安,关系经济社会开展大,各有关职能部门、各 村(社区)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沟通协调, 主动认领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执工作顺利完成。2 .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主要 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 挥、亲自带队,第一时间开展检查,切实消除燃气平安风险 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3 .落实长效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持 续推进整执工作,防止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在整执工 作完成的基础上,对工作成效进行梳理,总结经验。采取突 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好燃气 平安使用整执长效管理机制。燃气平安专项整执工作方案为了加强我街道燃气平安管理,保障燃气供应平安,防 止和减少各类燃气平安事故的发生,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 全和公共平安,根据XX市安委办关于印发XX市城镇燃气 平安专项整执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燃 气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整执目标坚持以X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上级领导关于平安生产 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市关于平安生产的部 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 相关部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发挥网格化 社会治理机制在燃气平安管理方面的作用,建立完善长效化 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行为,压实燃气经营企 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努力防范我街道燃气经营企业平安事 故和用气平安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我街道燃气平安水平。二、整执范围整执供应环节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平安风险隐患; 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报废钢瓶、违规 检验钢瓶等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 等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平安风险 隐患,提升平安管理能力。三、整执内容(一)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1 .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 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配送、统管理、统标准、统服务。2 .加强对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 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二)餐饮场所燃气平安使用管理3 .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 符合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4 .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全面自查;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 全使用信息公示牌。5 .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 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存瓶总 重量超过100公斤(折合2瓶50公斤或7瓶以上15公斤气 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U!(一)严格隐患销号。催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 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的,要责 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 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 实现隐患闭环管理,确保平安。(二)明确配送标准。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 理方法,使用货车运送瓶装液化气的,应当申请许可;使 用三轮车、电动车开展城市内“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可以 不申请许可。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方法, 制定钢瓶配送的小型运输工具技术标准和行为规范,确保配 送平安。(三)强化监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 依法采用责令“三停”,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 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立 即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 顿。五、责任分工各社区村加强对本区域内燃气使用平安及燃气经营单 位平安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平安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负责燃气平安工 作,做好无证经营点和用气场所平安情况的排查,并建立无 证经营点台账和用气场所台账,配合做好各无证经营点的取 缔和过期钢瓶的收缴等具体工作;催促用气场所与合法供气 企业签订平安供用气合同;及时制止占压、损毁燃气设施等 行为;因地制宜将燃气平安纳入“网格化”管理,履行法律 规定的事故隐患报告义务。六、工作步骤(一)发动部署阶段(20XX年X月15日)。街道结合实 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执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 确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二)排查整执阶段(20XX年X月16日至10月)。一 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 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平安隐患,建立 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X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 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检查,对燃气 经营企业、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 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催促落实平安责任措施。三是实 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 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平安管理制度化、规 范化、长效化。(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XX月至12月)。对专项 整执工作进行总结验收。七、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街道和相关部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催促落实专 项整执工作。(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街道和相关部门加 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 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 切实形成合力。(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 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平安隐患,充分用好XX市平安生 产举报奖励方法,通过12345热线,XX省平安生产举报平 台,12350平安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 等, 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 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 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各社区、村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执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 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自X月份开始每月15 日前报送专项整执工作阶段性开展情况,XX月15日前报送 专项整执工作总结。联系人:XX, :XX,邮箱:XXXXX燃气平安生产专项整执工作方案根据市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平安生产专 项整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当前餐饮场所燃气平安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平安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工作要求,依据平安生产、公安 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深入排查整执餐饮场所燃气平安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 漏洞,重点突出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大排档等使用燃 气餐饮场所事故苗头,通过组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 检查、检查巡查和抽查,确保整执行动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整执的范围、责任和内容(一)整执范围。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覆盖辖区内所有使用燃气的各类 酒店、饭店、火锅店、大排档等场所。(二)组织领导。1 .市、市(区)两级商务。市商务成立专项行开工作领 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机 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餐饮场所燃 气平安专项整执行动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进行指导检查。 各市(区)商务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 部门职责,负责本地区餐饮场所燃气平安专项整执的组织领 导,制定检查方案、建立基础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日 平安宣传检查制度。进一步明确燃气使用平安管理责任,组 织对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 养老院以及餐饮等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平安检查,催促用户及 时更新老旧器具设备,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的能力,降 低燃气使用事故发生率。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 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燃气平安使用及宣传 工作)(二)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平安专项治理(X月16日至 X月31日)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平安隐患大排查,实施气瓶产 权置换,建立以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为平安责任主体的气瓶 平安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瓶装燃气信息化管理体系,所有 气瓶采用二维码,实现对气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 报废等全过程跟踪追溯,确保气瓶流向清晰。禁止液化气气 瓶充装单位充装非企业自有气瓶(或托管气瓶)、超过平安 使用年限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查处违法违规 充装气瓶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实现液化气气瓶充装等环节 平安规范长效管理。责任单位:县市监、县住建、县应急 管理、县交通运输、县公安、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三)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平安专项治理(X月16日至X月31日)加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平安宣传教育,集中对使用天然 常巡查。2.供(用)气企业。供气、用气(餐饮企业)单位是安 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当主体责任。按照“谁供气、谁负 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那么,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 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平安生产措施。(三)整执内容。依据平安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平安隐患的餐饮 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及时反应至行业主管部 门(住建部门)依法整顿,消除平安隐患。三、时间安排餐饮场所燃气平安专项整执工作贯穿2022年全年。(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4月30日前)。各市(区)商务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及部门组织对辖区 内的主要供气单位及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 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并制定本辖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于4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台账汇总报市商务。(二)自查自改和检查整改阶段(9月30日前)。1 .各市(区)商务部门要依靠当地住建部门按照相关规 定及标准,要求各供气单位切实承当起“谁供气、谁负责” 的责任,认真排查并解决在供气及指导单位(个人)用气等 环节存在的缺乏与问题。2 .各市(区)商务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做好指 导和服务工作,大力宣传燃气平安知识和有关平安管理要求, 指导各餐饮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 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切 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 于9月底前将整执有关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上报。3 .各市(区)商务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对辖 区内供气单位及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逾 期未及时整改,存在严重平安隐患的,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 门通报,依靠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对相关企业依法予以处理。(三)抽查和总结阶段(10月31日前)。各市(区)商务部门要于10月10日前,将各地开展专 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商务。10月20日前,市商务将 协调住建、消防等部门对整改落实情进行抽查;10月底,市 商务将餐饮场所燃气平安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安 委办。U!(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 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催促企业加强自查自纠,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积极联系 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部门管理责任。针对专项治理涉及面广、 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组织开展联合,及时发现和依法取 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 结合实际,紧紧依靠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加强对餐饮场所 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教育;通过各类媒体,制作专题节目、 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培训、以案说法等形式,普及燃气 防爆平安知识。(三)坚持统筹兼顾。各地把餐饮场所燃气平安专项整 执工作与建立健全供(用)气平安管理长效机制相结合,以 落实餐饮场所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餐饮场所的特 点,提高从业人员的平安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 全面提升餐饮场所现场平安管理水平。(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 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典型案例教育警 示。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整执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 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燃气平安专项整执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 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 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平安专项整执。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平安生产的重要 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市委、市关于平安生产的部 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 管理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发挥网格 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执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 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 进程,消除各类燃气平安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 全生产伤亡事故,减少燃气平安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 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平安水平。二、整执时间2022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瓶装液化气供应站、 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整执供 应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平安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 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违规检验气瓶等行为;严格查 处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未统规范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 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 所燃气使用平安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平安信息追溯系统、推 动燃气泄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平安管理能力。四、整执重点(一)燃气经营企业平安生产管理1 .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城镇燃气恐防范工作标准、XX省城镇燃气 平安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平安管理的通知 等规范要求;2 .是否按照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制定完 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3 .是否落实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平安、消防 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 持证上岗;(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4 .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所属换气点、瓶装液化气 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 是否统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5 .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 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配送、统管理、统标准、统服务;6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瓶装液化气车辆的 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 违法犯罪行为;7 .燃气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平安用气规那么,通过向用户发 放平安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平安 使用宣传和指导;8 .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为用户更换气瓶,换气时检查用 气设备情况,定期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9 .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平安信息追溯系统,实现 充装数据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10 .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平安信息追溯系统、建 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 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管理部门互联互通;n.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 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 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醒、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醒 的行为;12 .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 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 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 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 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13 .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气瓶阀门、灶具、热水 器等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 格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 量监督抽查结果;(四)餐饮场所燃气平安使用管理14 .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 用符合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15 .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全面自查;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 全使用信息公示牌;16 .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 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五、整执措施(一)严格隐患销号催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 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 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 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平安,有效完 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二)加强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配送车辆管理 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方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当取得交通运管部门许可,并 在公安交警支队办理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通行证,随车携带 危险货物托运清单。运输车辆喷涂企业名称、联系 ,并 装载卫星定位系统。各瓶装液化气企业配送车辆应当喷涂企 业名称、配送 ,设有明显的燃气警示标志,随车配备2 瓶4kg干粉灭火器,装载钢瓶数不超过车辆荷载,并对钢瓶 进行固定。市住建、城管、交通、公安交警支队要共同研究 制定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方法。(三)加强瓶装液化气配送人员管理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符合平安及相关规范要求的 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制度,规范瓶装液化气“最后一公里” 配送。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配送工管理,与配送工签订 合同,配送工须通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并考核通过;与配送 工签订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培训合格证上受聘企业一致。配送 工不得同时配送多家企业燃气,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其 他企业员工提供燃气,否那么将配送工按无证经营,瓶装燃气 经营企业按向无证经营者供气进行处分。(四)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平安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 的核发,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 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 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 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平安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 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平安责任可溯源的,未定期对用户进 行入户检查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 清出市场。(五)实施智能管控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 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无自然通风的使用燃气 (包括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燃 气泄漏监测报警器。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 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 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六)强化监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 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分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 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 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街镇和餐饮行业主 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六、责任分工(一)属地镇(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专项整执工作负责人和牵头单位;负责 协调推进辖区内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负责催促辖区内物业 公司对进入小区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进行登记,严禁用户 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负责牵 头对无证燃气经营点进行取缔,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燃 气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使用安 全自查工作,对严重威胁公共平安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措 施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查处,消除平安隐患。(二)住建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城 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 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燃气从业 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城管部门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配 合属地取缔非法经营点;负责催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当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 使用平安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催促燃气经营企业平安 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 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三)城管部门:依据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 关规定负责对无证经营、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销 售非自有气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违 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处分。 负责对餐饮流动摊贩的平安管理。(四)市场管理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平安法、特种 设备平安监察条例、气瓶平安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 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 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气瓶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 记和平安管理。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 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平安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 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 小吃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平安专项治理,督 促相关餐饮场所全面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平安要 求。对存在燃气使用平安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必 要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平安隐患。责任单位: 县商务、县住建、县城管、县应急管理、县市监、县公安、 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四)开展管道燃气平安生产专项治理(X月16日至X 月31日)开展管道燃气平安集中检查和老旧小区管道集中排查 工作,催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 维护和抢修平安技术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地下燃气管 网、庭院立管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平安检查力度, 进一步完善巡查机制,实施“网格化巡查”制度,将燃气管 网设施网格巡查,分块到人,责任到人,包干到人;完善管 网信息系统,在管线系统和档案内明确标识出管线的具体位 置和埋深深度,确保管线信息记录真实无误、随时可查,确 定城市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多方管控, 严防第三方施工破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住建、县应急 管理、县市监、县公安、县城管、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城市社区管委会)三、职责分工 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方法,对未办理营业执 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 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平安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 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醒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对领取营业执照的燃气经营户的平安管理。(五)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平安 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催促检查;催促 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 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 器材;配合做好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六)公安: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 行为;配合属地、住建、城管、市场管理等部门对非法储存、 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 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 气危及公共平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 全法、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 品平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气危 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平安管理;配合住建、城管部门依法打击 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七)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 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依 据原平安管理总关于印发对平安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 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法的通知规定,对涉及燃气平安的严 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平安生产“黑名单”管 理。(A)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 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平安实施专项管理; 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九)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 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 监督管理方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 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等违规 行为依法进行处分。(十)教育、民政、文旅、卫健、经信部门:负责组织 本行业管理的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星级宾馆 酒店、卫生医疗机构、工业企业等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 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催促检查;督 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 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引导 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七、工作步骤(一)发动部署阶段(20XX年6月)各部门、镇(开发区)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执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分管负责 人和具体经办部门,全面发动部署各级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排查整执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气 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 治理,对排查出的平安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 改。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 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 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 济、舆论等手段,催促落实平安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 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 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平安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 效化。(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执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22 年度平安生产和消防考核内容。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催促落实专项整执工作。请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本部 门专项整执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住建。(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 合组织检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 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管理和跨区域打击力度, 切实形成合力。(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 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平安隐患,充分用好XX省平安生 产举报奖励方法,通过12345热线,XX省平安生产举报平 台,12350平安生产举报投诉热线119消防举报 等,及 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 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 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 专项整执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有关 工作信息。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工 作总结报市住建。联系人:XX,联系 :XX, 邮箱:XXXXXXXXX关于开展燃气平安专项整执行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刻吸取燃气泄漏爆燃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燃气安 全管理,严防燃气平安事故发生,区决定,开展燃气平安专 项整执行动。一、工作目标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燃 气平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彻底排查和整执燃气在经营、 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平安隐患,规范燃气使用平安管理, 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努 力防范各类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二、工作任务对全区燃气平安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包括三 个方面:(一)对使用燃气管道及瓶装燃气供气的居民住宅、居住 出租房、学校、宾馆、坂店、食堂等场所和用户进行重点排 查整1 .室内燃气管道穿过承重墙、地板或楼板的必须加钢套 管,套管内管道不得有接头,套管与承重墙、地板或楼板之 间的间隙要填实,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要采用柔性防 腐、防水材料密封。2 .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要采用压紧螺帽(锁母) 或管卡(喉箍)固定。在软管的上游与硬管的连接处要设阀 门,橡胶软管不得穿墙或顶棚。3 .燃气表安装在厨房的,表底距地面不小于1.4米。燃 气表装在燃气灶具上方的,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小 于30厘米。4 .燃气热水器要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或卫生 间内。5 .对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用户,重点排查钢瓶是否超 期服役、是否有“黑钢瓶”流通使用、是否有“倒罐”行为 等。要查清钢瓶的出厂日期、编号、最近一次检测时间以及 连接软管使用年限、长度、是否采用喉箍固定、是否老化、 是否有穿墙使用现象等。(二)对使用燃气作为主要气源的餐饮场所进行重点排 查整执。1 .依法取缔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和证照不全 的;2 .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 合格后方可营业:(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2)用气场所防火分隔应到位;定期清洗排油烟罩和 烟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 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3)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的合格 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 报废的钢瓶;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 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 油气和其他明火。(4)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醍。(5)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平安生产管理 制度、操作规程,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平安生产管理人员。(6)从业人员经平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 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平安教育培训,掌握燃气平安知 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 故应急措施。(7)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平安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 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 急内容。(8)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平安供气合同, 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