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全事故隐患申报排查分析整改全套制度.docx
精品_精品资料_安全事故隐患申报排查分析整改全套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为了切实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减 少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 、xx 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一、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6 号和xx 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 xx2022 21 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事故隐患申报工作.二、依据有关规定,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 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觉后能够立刻整改排除的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缺失, 且整改难度较大, 需局部停产停业, 经过肯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缺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 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缺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殊严峻,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的事故隐患.三、企业建立车间(部门) 、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形的制度.依据 “属的管辖,分级治理 ”的原就,逐级报告自身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向区安监局申报,由区安监局公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逐级上报至省辖市安监局, 由省辖市安监局监督企业整改.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企业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缘由.(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企业发觉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形时,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刻报告当的政府和区安监部门.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准时报告,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 号其次十六条相关条款接受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惩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就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加强事故隐患监督治理,防止和削减事故,保证人民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其次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的规定,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急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和治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觉后能够立刻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 过肯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据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治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治理.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觉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依据职责分工立刻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 发觉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刻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其次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应当依据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并依据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嘉奖制度,勉励、发动职工发觉和排除事故隐患,勉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觉、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赐予物质嘉奖和表彰.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 的,应当与承包、 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治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和防控的治理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和谐和监督治理的职责.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协作, 不得拒绝和阻止.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 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形进行统计分析, 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 日前和下一年 1 月 31 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准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缘由.(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刻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实行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实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应当从危急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戒备标志,临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临时难以停 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保护和 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难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难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 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实行牢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 有关自然灾难预报时, 应当准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难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形时,应当实行撤离人员、停止作业、 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准时向当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第十八条的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终止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 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形进行评估.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托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判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形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复原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 方可复原生产经营. 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判机构出具的评判报告等.第三章监督治理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其次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形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形的监督检查. 对检查过程中发觉的重大事故隐患, 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 并建立信息治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协作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情形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觉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 应当准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其次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终止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 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次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其次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实行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 大事故隐患,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复原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 10 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复原生产经营. 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 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惩罚.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其次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形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形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备案.第四章罚就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其次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赐予行政惩罚.其次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 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赐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准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复原生产经营的.其次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 安全评判的中介机构, 出具虚假评判证明,尚不够刑事惩罚的, 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 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其次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赐予行政惩罚.其次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第五章附就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治理实施细就.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 2 月 1 日起施行.重大事故隐患专家检查和评估制度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防止和削减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一、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 号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安办2022 21 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专家检查和评估工作.二、企业成立由工艺、设备、电气和安全治理等方面专家组成的 专家组,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 人,其中外聘安全技术专家不少于1 人,专家组名单应报当的安监部门备案(不具备条件成立专家组的企业,应外聘专家定期排查隐患).专家排查应 采纳表格式, 对比企业现状逐项照实记录,检查终止后向企业主要负责人通报检查情形,提出隐患整改看法,并准时报安监部门备案.三、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觉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 单位,必需托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 论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防止和削减事故的发生, 依据安全生产法、xx 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一、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 号和xx 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12 页,共 19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查治理工作规范( xx2022 21 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事故隐患 定期排查分析工作.二、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 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 事故隐患 ,应当依据事故隐患 的等级进行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 信息档案, 并依据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三、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 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 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形,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重大节日、重点时段要加大排查频次.四、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检查前要明确检查重点和详细要求.车间和班组隐患自查后应进行讲评,发觉的隐患应准时汇总上报.五、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与全厂性检查活动, 并随机抽查车间、 班组隐患自查情形, 对发觉的重要问题应准时讨论整改.企业安全治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化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六、企业每月、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情形按 xx 省重大危急源和 事故隐患 信息系统 网络版 的要求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月 10 日前和下一年1 月 10 日前向区安监局报送统计分析 资料.统计分析资料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13 页,共 19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七、未按规定上报 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 号其次十六条相关条款接受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惩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程序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治理,防止和削减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 产安全, 为公司生产经营制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长期保持稳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程序.2.事故隐患定义和分类2.1 事故隐患的定义2.1.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 准、规程和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急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和治理上的缺陷.2.2 事故隐患的分类2.2.1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觉后能够立刻整改排除的隐患.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14 页,共 19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 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肯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排查和治理3.1 事故隐患排查3.1.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3.1.2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各类事故隐患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排查,把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形,分析产生隐患的缘由.3.2.3 协作安全生产治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事故隐患进行检查.每年对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形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安全主管部门上报统计分析表.3.2 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3.3.1 查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形.3.3.2 查重要危急源和重点治理部位的掌握情形,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形.3.3.3 查安全训练情形,落实安全训练、培训的成效.3.3.4 查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形.3.3.5 按属的治理原就,查相关方的安全治理情形.3.3.6 查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情形,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同时 ”执行情形.3.3.7 依据国家法法规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3.3.8 依据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山东省井供开采非矿山、 烟花爆竹、 危急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方法第七条、第八条进行排查.3.3 事故隐患的整改3.3.1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单位(车间、工段、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刻组织整改, 由部门负责人督促检查整改情形,确保整改落实到位.3.3.2 对于需要较大投资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做到定时间、定措施、定负责人、定经费,保落实,安保科对整改落实情形进行检查验收.分三级:一级是生产班组可以按正常渠道解决的事故隐患,落实资金立刻落实整改.二级是车间可以解决的在车间解决,并落实资金和实施责任人员.三级是需要公司投资整改的项目报公司有关部门和谐解决.3.3.3 重大事故隐患,上报上级领导和治理部门,内容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缘由.(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3.3.4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实行的方法和措施.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3.3.4 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刻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实行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3.3.5 凡不按规定准时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酿成不良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积极协作上级主管部门对其惩罚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制度为了切实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强化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削减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xx 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一、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6 号和xx 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 xx2022 21 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工作.二、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依据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依据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三、对于一般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刻整改.需要肯定人力、物力以及实行相关措施的,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快速组织整改.四、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 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实行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企业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五、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实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急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 设置戒备标志,临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临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监控、保护保养和各项应 急、防范措施的到位,防止事故发生.六、加强对自然灾难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难可能导致事故灾难 的隐患,应当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 实行牢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难预报时, 应当准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难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形时,应当实行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 等安全措施,并准时向当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七、对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终止后, 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形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复原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复原生产经营. 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 项目和安全评判机构出具的评判报告等.八、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复原生产 经营,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6 号其次十六条相关条款接受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惩罚.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