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模板集锦七篇.docx
租房合同模板集锦七篇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仅作为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计个 月。二、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月租金元人民币,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三、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冲抵租房款。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 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而 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并及时缴纳。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 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五、承租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须遵守物业服务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承租房屋 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 其用途,不得转租或转借该房屋。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 方承当赔偿责任。六、乙方如改变房屋的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 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承当。租赁结束后 由甲方决定维护现状或恢复原貌。七、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乙方因使用需要,要求甲 方提供房屋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 方享有优先权。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 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需要撤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造成损失的,互不承当责任。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第 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局部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 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 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 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那么,并结合 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认定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未构成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但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对承租人显 失公平、可能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承租人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予支持。但因此解除 合同的并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认定。二、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问题的应对房屋租赁合同尤其是商业用途的租赁合同更具有长期性,随着疫情开展变化,这类租赁 合同的履行,特别是在商场、宾馆、餐饮等行业影响较大,需妥善化解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 的矛盾,推动经济的恢复和开展。根据近期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结果及地方高院出 具的参考的意见,可知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过程中把握的原那么如下:一是和解优先,促进和引导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沟通、协商解决纠纷,本着互谅互让的 原那么,实现合作共赢。法院对此类案件亦加大调解力度,鼓励以调撤方式解决相关案件。二是尊重约定,通过缓交租金、延长租期等措施,依法促进合同继续履行,防止各方损 失继续扩大。三是共担损失,根据履约情况,适用情势变更和公平原那么适当调整租金及违约金,由双 方共担合理损失。四是利益衡平,根据租赁房屋性质、规模、用途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对灵活的裁判思路。三、妥善处理此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建议(-)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并提供证明根据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 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此,如果房屋 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希望通过不可抗力寻求救济,免除责任,应当将合同因疫情导致的履 行障碍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以尽量减少不可抗力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同时,还应当 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履行障碍的证明文件。(二)积极沟通协商,变更合同条款从促进合同继续履行的角度出发,建议合同当事人在疫情发生之后,根据疫情对合同履 行的影响,及时进行沟通协商,按照公平和老实信用原那么变更合同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 适当降低或免除疫情防控期间的租金或适当延长租期,尽量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从源头上 减少纠纷产生。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承租人先行交纳租金,防止因己方违约而承当不必要的 违约责任。然后再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合同,减免租金。(三)注意固定和留存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 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对解除或变更的事实承当证明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无论当事人是援引不可抗力要求解除合同还是情势变更原那么要求减免 租金,都应当对相关事实承当举证责任。具体到涉疫情案件中,当事人应当注意收集和留存 有关疫情开展、防控措施以及造成合同履行障碍的证据。比方,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相关政 策,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承租人因疫情防控被隔离、入院治疗的证据;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导 致停产、停业以及经营收入骤减的相关证据。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协商沟通 的,应保存相关往来函件、邮件、聊天记录等,必要时可通过公证的方式予以固定。(四)谨慎合理选择请求权基础对疫情性质确实定因个案的不同而存有差异,合同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亦应谨慎选择 请求权基础,充分考虑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进而确定是要求变更合同还是要求解除合同, 防止请求权基础选择不当而承当不利后果。比方,在疫情仅是对承租人的经营收益产生不利 影响,但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很难得到法 院支持。此时,承租人基于情势变更或公平原那么要求法院减免租金的请求更为现实和合理。租房合同篇7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那么,经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 街(巷、里)号 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租赁期限月租金额(币种:)元小写大写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一年月日至一一年月日一年月日至一年月H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局部无效。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 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1 .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 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2 .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平安、消防平安、治安、计戈IJ 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 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 .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3 .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4 .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 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2 .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第八条其他约定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 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当。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 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 起诉,或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地址:地址:联系 :联系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 条第 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 条款义务,予以注记。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 条件,注销注记。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 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委员会仲 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十、本合同连 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 :联系 :年 月 日 年 月日租房合同篇2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将位于的室厅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房屋月租金为元,按(月/年)结算。每(月/年)乙方须提前天向甲方支付租金元。 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那么甲方有权停租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付给甲方押金元, 作为房屋内部设施水费电费等综合保证金。等租赁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押金如数退 还给乙方。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4、甲方提供设施如下:空调台,电视机台,太阳能个,煤气罐瓶个,洗衣机台,床张, 沙发套,家具套。以上设施保证能正常使用,经乙方检验后认可签字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 坏房屋设施,如损坏,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负责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那么按价赔偿。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那么须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 求后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那么续签租赁合同。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 止合同书。乙方在租赁期限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借。假设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 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7、乙方使用该房屋应注意防火、防盗,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水表:电表:8、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 动,损害公共利益,否那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9、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年月日租房合同篇3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 法律保护。下面就是整理的,一起来看一下吧。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以下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共层第层。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止。第四条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那么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按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 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 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当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当;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当。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当并责任赔偿 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平安,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平安、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 部门规定并承当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1 .水、电费;2 .煤气费;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1 .供暖费;2 .物业管理费;第十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第十一条租赁期满。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那么优先同意继续租赁;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那么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第十二条违约 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 租金作为违约金。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当责任。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局部。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局部填 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执行。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1) (2) (3) (4)(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 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 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 :账号:年月日年月日租房合同篇4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1、房屋位置坐落于吉林市()2、租赁期限、用途: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二零零年月日起至二零零年月日止。甲 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给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那么必须在 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4、因乙方示在本房屋租赁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 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5、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6、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7、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期、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如遇 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合同即告终止:8、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 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平安的。9、甲方违反本租房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假设支付的违约金缺乏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当赔偿责任。10、电器型号及数量:水表现数:电表现数:燃气表现数:装修状况:其它设施、设备:甲方:乙方: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租房合同篇5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调,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房屋坐落:装修程度:二、租赁期限:,既 年 月日至 年月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 假设有意继续租用此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下一个合同期限租金及 事项,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否那么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转租他人。三、租金及交纳时间:第一年,第二年,乙方应每年付一次租金,先付后住。第一次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 一个月付清。假设乙方未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次租金,甲方有权立刻收回房屋,所有已付款项, 甲方不退还。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合同期满两个月以后,根据水、电、煤气、 、网 络、有线电视等实际发生费用,剩余款项甲方退还乙方。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保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 设施、设备,否那么应按价赔偿。损坏设备费用从押金中直接扣除。甲方现有设备为:2、水、电、煤气、 、网络、有线电视等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 都由乙方支付。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假设因乙方未能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所造成的后果 由乙方承当。取暖费由甲方承当。3、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使用此房用途为一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假设发生扰民事件,乙方自负 后果。假设乙方租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提供非法用途,四方有权立刻收回房屋,不退还 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同时乙方承当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4、合同一经签定,双方都不得提前解约。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 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当违约责任。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能的,由人民法院裁定。5、其他约定事项:室内设施及原有物流如有损坏丧失,请给维修好恢复原样及照价赔 偿。六、本合现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签字之日起即日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 :联系 :签约日期:租房合同篇6一、疫情期间租房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一)关于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认定当前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可抗力,但在具 体的租赁情境中,不可抗力的适用应结合疫情发生时间、防控措施、合同履行受影响的具体 程度、因果关系,以及当事人是否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等因素综合判断。对于出租人而言,在疫情及防控措施不影响房屋的交付和约定用途的情况下,一般不宜 认定出租人因不可抗力未履行租赁房屋的交付义务。对于承租人而言,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不 直接构成交付租金义务不能抗拒、不能克服的事由,一般也不宜认定为不可抗力。但是,受 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租赁房屋已不符合约定用途、租金交付义务受直接影响导致客观不能 履行等情形,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此外,这次疫情在法律上属于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仍然存在不同主张。多数观点认 为此次疫情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可以参考最高人 民法院20xx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 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同时存在适用不 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空间,应结合具体个案中当事人的主张以及疫情防控对房屋租赁合同履 行的影响,判断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进而确定责任负担方式。具体而言,如果 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直接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的,可 按照不可抗力原那么处理;如果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收益租赁房屋,但不必 然导致履行合同障碍,也不必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一般可按照情势变更原那么处理。(二)关于租金调整在租金调整的问题上,应当适用公平原那么,从平衡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租赁合同双方 合理分担因疫情导致的不利后果。对于租赁房屋用途为居住的,除因出租人的原因导致房屋不使用等情形外,承租人请求 降低租金的,一般不予支持。对于承租人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或收入大幅下降,请求缓付或 调减租金的,承租人应承当举证责任并尽量双方协商处理,适当调整租金。对于经营型的房屋租赁,应当根据因疫情及防控措施受到直接和间接影响的程度,正确 区分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商业风险。对符合不可抗力情形的,一般应相应减少租金。对受 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租赁房屋无法正常经营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可按照合同法司法解 释(二)第26条规定,根据公平原那么,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及如何调减租金。 调减的幅度,可以参照相关国有房屋租金的调减做法,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三)关于合同解除“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合同解除、免责、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本次疫情本身属于不可预 见、不可克服、不可防止的情形,全国人大和多地高院已明确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因受疫情 及防控措施影响,承租房屋无法营业,承租人以不可抗力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符合双 方合同约定或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 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 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应予支持。同时承租人除应证明合同无法履行、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外,还应证明以上障碍是疫情(不可抗力)所导致,即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但是,如租赁合同订立于本次疫情爆发后,当事人在签约时应当能够预见疫情可能对其履约 造成的影响,那么不可以适用。且基于租赁房屋暂时不能使用、承租人短期迟延交付租金等事 由而请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亦不宜支持。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根据当事人合同约定,依照民法总 那么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当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