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docx
XX区“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坚决遏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下简称“三乱") 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专项方案。一、整治原则(一)全面排查。坚持全区全覆盖、执法执收全流程, 逐级逐项梳理排查,全面整治“三乱”违法违规问题,做到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依法依规。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认真对照 行政执法有关文件规定和纪律要求,规范有序开展问题排查、 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立行立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对 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 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切 实维护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四)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深入剖析 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坚决防范类似问 题发生。二、主要内容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 “三乱"问题。(一)乱收费。重点排查以下6个问题:1. 巧立名目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的;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2. 行政审批过程中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通过中介服务 变相收费的;擅自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3. 行政执法过程中借助行政权力强行集中式违规收费 的;其他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 司法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区有关单位)(二)乱罚款。重点排查以下7个问题:1. 擅自设立罚没项目或提高罚款标准的;滥用自由裁量权或依据不充分随意罚款的;2. 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行使执法权罚款的;不按规定执法程序罚款的;3. 对部门单位或下级下达罚款任务的;以专项整治名义进行集中式罚款的;4. 其他违法违规罚款行为。(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 司法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区有关单位)(三)乱摊派。重点排查以下5个问题:1. 强行让市场主体或基层单位分担费用的;以赞助、捐赠等名义变相向市场主体摊派的;2. 强行要求企事业单位订阅图书报刊或购买物品的;强行要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有偿培训等活动的;3. 其他违法违规摊派行为。(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 司法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区有关单位)三、工作组织(一)统一部署、分级开展。各乡(镇)和区有关单位 要严格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分级开展、协同推进,确 保统一步调、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 展。(二)建立机构、健全机制。区政府成立“三乱”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区 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主 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各成员单 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成立工作专班,共同做 好组织推进、督导核查等各项工作。(三)自查自纠、重点督查。专项整治采取自查自纠与 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乡(镇)及区有关单位要按 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检查报告,由乡(镇) 政府、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上报。区成立专 项整治督查组,对各乡(镇)和区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 展及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压茬开展、 层层推进,取得扎实效果。四、整治步骤全区“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时间安 排为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月4日。(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25日前)。按照省、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 定我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区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 局、区审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前)(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2月26日一12月28日)。全区各乡(镇)、区有关单位围绕“三乱"18个问题, 对今年以来执法执收及收费、罚没情况,逐项进行梳理自查。 要认真查看执法主体、依据、标准、程序、票据等资料是否 合法合规,尤其要对重点领域的执法卷宗逐笔核查,建立排 查台账,登记问题清单。分析本单位收费罚没管理现状、存 在问题和原因,研究提出下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以及相 关工作建议,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同 志签字后,加盖公章,于12月28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 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 会,区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8日前)(三)区级督查阶段(2021年12月25日一12月26日)。各乡(镇)和区有关单位自查检查开展期间,区领导小 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组成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对各乡(镇)、 区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其中,区财政局、区 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乱收费政策解释,区司法局负责 乱罚款的政策解释,区审计局负责乱摊派相关审计事项解释, 共同指导各乡(镇)和区有关单位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 同时,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选派一名科级干部带队,并抽 调5名业务骨干,组成5个专项整治督查组。各督查组充分 利用数据比对、互联网+监督平台、电话热线等渠道,全面 梳理相关线索,采取听取汇报、交流座谈、实地走访、电话 访问、核查资料等方式,对各乡(镇)和区有关单位自查工 作开展情况及收费、罚款、摊派等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及时 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并指导做好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牵 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6日前)(四)整改落实阶段(2022年1月1日一1月2日)。1. 整改落实。组织区本级和乡(镇)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能立即整改的坚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推进的行动结束时取 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针对共性问题或机制方面的短板, 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 发生。(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区司法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 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月2日前)2. 总结报告。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督查组的督查报 告和各乡(镇)及区有关单位自查报告,形成全区“三乱" 专项整治相关情况自查(检查)报告,经区政府审核后报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 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月2 日前)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 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 重大政治任务,列上重要日程,认真对照有关要求,周密部 署、妥善安排,迅速行动、扎实工作,切实把专项整治抓紧 抓实、抓出成效。(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 志对本辖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 具体抓,明确责任,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核查, 做到覆盖全、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对发现的问题,建 立台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三)强化工作统筹。各乡(镇)、各部门要统筹专项 整治行动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 要求,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 导向相统一,结合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 生的体制机制原因,从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控、硬化 监管举措等方面,研究建立健全长效常态机制,切实将专项 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提升各级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 际成效。(五)严肃工作纪律。“三乱”专项整治涉及面广、敏 感性强,各乡(镇)和区有关部门要坚持只做不说、多做少 说,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相关材料通过机要保密渠道报送。 同时,要全面加强舆情管控,切实做好风险研判,科学制定 应对方案,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确 保专项整治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 向区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