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企业的安全教学内容.ppt
如何做好企业的安全如何做好企业的安全(nqun)管理管理第一页,共112页。CONTENTS 目录(ml)1企业安全生产(shngchn)管理的基本脉络2安全生产规范的获取(huq)与学习运用3企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4常见的违章作业行为5如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实效理实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事项6第二页,共112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gunl)的基本脉络1第三页,共112页。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gunl)的基本脉络效果效果目标目标任务任务1措施措施要求要求第四页,共112页。一、企业安全生产(shngchn)管理的基本脉络1.目标:保障全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免遭损失。2.任务:一是确保每个从业人员在工作时的所有行为符合安全生产法律(fl)、法规、标准、规范;二是确保每个从业人员在危险或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应对和有效处置。3.措施:一是组织协调调解矛盾 二是教育培训应知应会 三是管理监督遵章守纪 第五页,共112页。4.要求:一是履行职责到位(职责由职权与责任构成)二是风险管控到位(人、机、管理、环境)三是层级介入到位(人人参与排查治理)四是奖励处罚到位(不敢、不能、不想违)5.效果:一是人员无违章 二是设施(shsh)设备无隐患 三是管理无缺失,制度规程无缺陷 四是环境无危害因素 五是企业生产过程无事故 一、企业安全生产(shngchn)管理的基本脉络第六页,共112页。安全(nqun)生产规范的获取与学习运用2第七页,共112页。二、安全(nqun)生产法规的获取与学习运用1.1.获取的渠道获取的渠道(qdo)(qdo)与方法:与方法:购买或者网上下载购买或者网上下载 uu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门户网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门户网站 uu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uu福建省公安消防服务福建省公安消防服务(fw)(fw)大厅门户网站大厅门户网站 uu相关职能部门的门户网站相关职能部门的门户网站uu第八页,共112页。2.2.评估与甄别:评估与甄别:一是从很多不同种类的法规中找出与本企业密切一是从很多不同种类的法规中找出与本企业密切(mqi)(mqi)关联的法规;关联的法规;二是从一部法规的很多条款中找出与本企业密切二是从一部法规的很多条款中找出与本企业密切(mqi)(mqi)相关的条款。相关的条款。二、安全生产法规的获取与学习(xux)运用第九页,共112页。第十页,共112页。第十一页,共112页。第十二页,共112页。第十三页,共112页。第十四页,共112页。p危险化学品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zhshi)p1.法律p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法道路交通法港口法城乡规划法等。危险化学品安全(nqun)管理条例、福建省安全(nqun)生产条例安全(nqun)生产许可证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2.行政(xngzhng)法规第十五页,共112页。p危险化学品有关(yugun)的法律法规知识3.安全监管总局部门规章1.危险(wixin)化学品重大危险(wixin)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40号)2.危险(wixin)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41号)3.危险(wixin)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3号)4.危险(wixin)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5号)5.危险(wixin)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3号)6.危险(wixin)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5号)7.危险(wixin)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57号)8.化学品物理危险(wixin)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60号)第十六页,共112页。p危险化学品有关安全生产(shngchn)的国家、行业标准1.技术标准技术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shj)防火规范、防火规范、建筑设计建筑设计(shj)防火规范、石油库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设计(shj)规范等。规范等。2.管理管理(gunl)标准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拟转为强制标准)、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等。第十七页,共112页。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标准号标准号分类分类1 1氯气安全规程氯气安全规程GB 11984-2008GB 11984-2008技术技术2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GB 50016-2014技术技术3 3石油库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GB 50074-2014技术技术4 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GB 50160-2008技术技术5 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GB 50351-2014技术技术6 6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GB 50493-2009技术技术7 7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2008GB 16912-2008技术技术8 8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GB 4962-2008技术技术9 9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GB 14544-2008GB 14544-2008技术技术1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GB 18218-2009技术技术1111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2009GB 15599-2009技术技术1212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 13348-2009GB 13348-2009技术技术1313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 19041-2003GB 19041-2003技术技术14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2010AQ 3035-2010技术技术151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规范AQ 3036-2010AQ 3036-2010技术技术1616液氯钢瓶充装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要求液氯钢瓶充装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要求AQ 3051-2015AQ 3051-2015技术技术常用常用(chn yn)规规范范技术规技术规范范16项项pp危险化学品有关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有关安全生产(shngchn)(shngchn)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国家、行业标准第十八页,共112页。1 1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10AQ/T 3034-2010管理管理2 2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GB 30871-2014管理管理3 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077-2013GB 30077-2013管理管理4 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2007AQ 3009-2007管理管理5 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AQ 3013-2008管理管理6 6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 3018-2008AQ 3018-2008管理管理7 7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 3047-2013AQ 3047-2013管理管理8 8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07AQ 3010-2007管理管理常用常用规范规范(gufn)管理管理规范规范(gufn)8项项p危险化学品有关安全生产(shngchn)的国家、行业标准第十九页,共11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biozhn)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biozhn),必须执行。”安全(nqun)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安全(nqun)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nqun)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nqun)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nqun)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10、17、33、36、42、60、96、108条涉及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dnwi)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第7、15、17、20、24、26、28、34、44、47、78、80条涉及标准)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是重要的执法和监督依据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p危险化学品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行业标准第二十页,共112页。p重要重要(zhngyo)(zhngyo)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3.教育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人才培养指导意见(教高20144号)4.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通知(tngzh)(安监总政法201715号)第二十一页,共112页。第二十二页,共112页。3.学习与运用 (一)学习 (1)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出资人、控股人、总经理、实际管理人)等人员主要是学习法定(fdng)的职责、权利、义务;(2)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主要职责、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3)其他从业人员主要学习由企业根据法规规定或法理要求所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企业文明生产安全劳动的有关纪律等)以及法定(fdng)的义务。二、安全(nqun)生产法规的获取与学习运用第二十三页,共112页。(二)运用(1)防止购置设备时(国家规定淘汰目录)(2)有效转嫁风险(工伤保障、安全生产责任险)(3)使企业规章制度有法可依(三)当下应重点学习的政策法律(fl)(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中发201632号)(2)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3)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安全(nqun)生产法规的获取与学习运用第二十四页,共112页。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jbi)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jbi)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重点学习第二章、第三章、第六章)新修订(xidng)的安全生产法学习重点第二十五页,共112页。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nqun)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nqun)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nqun)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nqun)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nqun)生产保障(整章)新修订(xidng)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重点第二十六页,共112页。(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国企示范、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等)(八)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禁入、隐患也可以追刑责、亡人事故必追刑责)(二十一)强化企业预防措施。(保险(boxin)、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风险告知、应急处置提示卡)(二十九)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黑名单”)制度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gig)发展意见(中发201632号)第二十七页,共112页。企业安全管理(gunl)的有关要求3第二十八页,共112页。1.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及规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相关人员持证上岗;4.安全教育培训;5.隐患排查(pich)与治理;6.安全投入;7.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8.应急管理;9.安全管理。三、企业安全(nqun)管理的有关要求第二十九页,共112页。3.1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及规定(gudng)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jngyng)、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释义(P7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nib)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独立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不再兼作其他工作的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释义(P78):个别危险物品的经营单位,人数较少,可只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模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则应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根本上说,无论是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以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原则。(标准化里的2.4组织机构)第三十页,共112页。3.1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及规定数量的专职(zhunzh)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罚措施:安全生产法第94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yshng)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yshng)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形:未按照规定(gudng)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第三十一页,共112页。对于注册安全(nqun)工程师配备问题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yj)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截止(jizh),目前我市2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据统计仅2家。第三十二页,共112页。3.2建立健全安全(nqun)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p安全(nqun)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nqun)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nqun)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nqun)生产责任制和安全(nqun)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nqun)生产条件,推进安全(nqun)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nqun)生产水平,确保安全(nqun)生产。p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nqun)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p(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nqun)生产责任制;p(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nqun)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p释义(P37):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gngwi)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gngwi)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也就是要明确企业生产过程中各岗位(gngwi)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各岗位(gngwi)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等同于标准化评审标准里的2.1,2.2,2.3的B级要素)第三十三页,共112页。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形:企业未依法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shngchn)职责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其安全生产(shngchn)职责的。处罚措施:安全生产法第91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yshng)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3.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uzhnzhd)和操作规程第三十四页,共112页。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形: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或存在脱岗、睡岗、酒后上岗行为的。执法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38条、第54条。执法检查依据:安监总政法201715号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第十条。处罚措施:安全生产法第99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fz)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全生产法第104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3.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uzhnzhd)和操作规程第三十五页,共112页。3.3相关(xinggun)人员持证上岗1.企业主要(zhyo)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安监局发)2.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企业发)3.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主要(zhyo)为安监局发)(安全标准化主要(zhyo)为5.2各级人员培训教育)第三十六页,共112页。3.3相关(xinggun)人员持证上岗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形:企业(qy)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企业(qy)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操作人员未取特种作业证)。处罚(chf)措施:安全生产法第94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七页,共112页。3.4安全教育(jioy)培训1.每年(minin)制定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学时不少于20学时。2.对于新员工的培训:三级教育、学时72学时,并取得上岗资格。3.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转岗前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4.外来人员(包括承包商人员)入厂前,进行专门的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5.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6.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安全生产标准化5培训教育)第三十八页,共112页。3.4员工安全教育(jioy)培训1.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8条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第22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第25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dngn),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第26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41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55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三十九页,共112页。2.学时(xush)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9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xush),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xush)。第13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xush),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xush)。3.4员工(yungng)安全教育培训第四十页,共112页。3.4员工安全(nqun)教育培训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形:安全生产法未按照规定(gudng)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gudng)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未按规定(gudng)制定培训计划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1.从业人员安全培训(pixn)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pixn)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2.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未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的;3.相关人员未按照安全生产培训(pixn)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pixn)。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pixn)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pixn)。”重新参加安全培训(pixn)的。第四十一页,共112页。处罚(chf)措施:1.安全生产法第91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第94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36条 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3.4员工安全(nqun)教育培训第四十二页,共112页。u隐患是导致事故的根源生产安全(nqun)事故隐患u隐患主要为:u人的不安全(nqun)行为u物的不安全(nqun)状态u管理上的缺陷u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ynhun)分为一般事故隐患(ynhun)和重大事故隐患(ynhun)。u一般事故隐患(ynhun):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ynhun)。u重大事故隐患(ynhun):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和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ynhun),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ynhun)3.5隐患(ynhun)排查与治理制定检查表(危化企业安全检查表)对标对标开展排查,组织整改定期报告,接受监督u隐患的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第四十三页,共112页。u隐患(ynhun)的整改要求u一般事故隐患(ynhun):能整改立即整改u重大事故隐患(ynhun):不能立即整改,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做好预防,同时制定并实施隐患(ynhun)治理方案,做到隐患(ynhun)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防护措施或者应急预案的落实。(五落实)u隐患整改(zhni)后如实记录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也可以上报当地安监局3.5隐患排查与治理第四十四页,共112页。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38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qngkung)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3.5隐患排查(pich)与治理第四十五页,共112页。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gunl)人员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gunl)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wi f)违规行为主要情形:3.5隐患(ynhun)排查与治理处罚措施:安全生产法第91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安全生产法第94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六页,共112页。安全生产法第98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fz)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罚(chf)措施:3.5隐患(ynhun)排查与治理安全生产法第93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99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七页,共112页。3.6安全(nqun)投入安全生产(shngchn)投入是保障生产(shngchn)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shngchn)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八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shj)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第四十八页,共112页。第二十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改建、新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xunchun)、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工艺、新标准、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工伤保险不属于(shy)安全生产费用!员工体检费用也不属于(shy)安全生产费用!3.6安全(nqun)投入第四十九页,共112页。第二十七条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choch)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fi yong)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fi yong)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fi yong)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fi yong)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3.6安全(nqun)投入第五十页,共112页。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0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chngbn)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3.6安全(nqun)投入第五十一页,共112页。处罚(chf)措施:3.6安全(nqun)投入安全生产法第90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jbi)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页,共112页。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nqun)技术说明书、安全(nqun)标签安全(nqun)标签3.7危险(wixin)化学品“一书一签”第五十三页,共112页。化学安全技术说明书(GBT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xingm)顺序)1)化学品及企业(qy)标识2)危险性概述3)成分/组成信息4)急救措施5)消防措施6)泄漏应急措施7)操作处置与储存8)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9)理化特性10)稳定性和反应性11)毒理学信息12)生态学信息13)废弃处置14)运输信息15)法规信息16)其它信息3.7危险(wixin)化学品“一书一签”第五十四页,共112页。3.7危险(wixin)化学品“一书一签”第五十五页,共112页。法律依据: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5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zhnti)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第37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3.7危险(wixin)化学品“一书一签”第五十六页,共112页。3.7危险(wixin)化学品“一书一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5条有下列情形(qngxing)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罚(chf)措施:(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第五十七页,共112页。3.8应急(yngj)管理应急救援体系主要为(依据(yj)):1.应急预案的编制;(安法第17,22,37条)2.应急预案的实施;(安法第17,37条)3.应急物质的配备;(安法第79条)4.应急队伍的建立;(安法第78,79条)5.应急演练的开展;(安法第22,78条)处罚(chf)措施:安法第94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形:第五十八页,共112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gunl)办法(总局令第88号)3.6应急(yngj)管理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yngj)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第三十五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第五十九页,共112页。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chngxn)备案的;(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处罚(chf)措施:3.8应急(yngj)管理第六十页,共112页。3.9安全(nqun)管理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企业变更管理、重大(zhngd)危险源管理、特殊作业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生产(shngchn)法;危险化学品生产(shngchn)企业安全生产(shngchn)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化学品生产(shngchn)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六十一页,共112页。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形: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或未严格执行的(如大连7.16事故)。执法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8条、41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4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1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