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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宣传方案与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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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宣传方案与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pdf

    20212021 年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宣传方案与各类人年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宣传方案与各类人群新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宣传方案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宣传方案根据省、市指挥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方案及区指挥部工作安排,现将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层分类梯次推进。一、宣传总体安排一、宣传总体安排第一阶段:宣传造势(第一阶段:宣传造势(3 3 月月 2222 日)日)1,发布预约上线。3 月 1 日全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已完成升级并对接天府健康通,实现疫苗接种预约功能。待我区疫苗分配到位后,以完成天府健康通预约接通为节点,通过全媒体平台释放预约功能和操作流程,向群众宣传普及操作指南以及注意事项等,提高群众对如何方便打疫苗的知晓率。完成时间:4 月 30 日。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信息与统计股、公共卫生股2.组织一次解读。在我区接种方案印发后,及时通过融媒体中心、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我区接种原则、人群接种顺序、疫苗安全、异常反应处置等相关政策及疫苗生产研发优势、安全等科普知识,多种形式转发中、省、市、区相关政策解读。完成时间:4 月 30 日前。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共卫生股3.发放一批宣传品。发放宣传折页、小墙报、政策汇编等实物宣传资料,并拟定一批宣传标语口号,协调区委宣传部印发全区宣传推送。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单位制作一批宣传疫苗接种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公益广告等。完成时间:4 月 20 日前。责任单位:局办公室4.录制一批短视频。协调宣传部,在全区媒体矩阵对省卫健委策划制作的“爆款”新媒体作品及相关健康传播大使及社会各届知名人士录制的倡导全民接种的短视频积极转发,协调区委宣传部,录制一批浅显易懂、指向明确的科普短视频、接种倡议视频,开展采访、直播等,通过公众号、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平台铺天盖地推送。完成时间:4 月 20 日前。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共卫生股、各医疗卫健单位第二阶段集中宣传(第二阶段集中宣传(4 46 6 月)月)1,营造一种氛围。在全区医疗机构张贴宣传疫苗宣传海报,播放录制的宣传视频;医院 LED 大屏、滚动屏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口号,营造“接种新冠疫苗,构建免疫屏障”“接种疫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的浓厚氛围。完成时间:46 月 0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医疗卫健单位2.发出一份倡议。协调区委宣传部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全民接种疫苗的公开倡议书,讲清楚全民接种的意义及接种途径,并组织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干部群众对积极响应倡议,主动接种疫苗的生动案例,增强群众敢打疫苗的信心。完成时间:4 月。责任单位:公共卫生股、各医疗卫健单位3.做出一批表率。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组织单位领导、医疗专家、医院院长、疾控中心主任带头接种,倡导全区机关干部尤其是四大班子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带头接种,积极转发国家、省、市卫健委录制的专家带头接种疫苗等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表率,营造群众放心打疫苗的浓厚氛围。完成时间:4 月底前。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医疗卫健单位4.推出一批报道。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形成矩阵,及时跟进宣传报道我区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成效,既讲清疫苗接种政策,又讲清疫苗知识,同步向社会释放疫苗接种信心,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引导群众增强接种意愿主动接种。完成时间:46 月 0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医疗卫健单位第三阶段持续推进(第三阶段持续推进(7 7 月)月)及时发布疫苗接种政策、工作进展等权威信息,持续做好疫苗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疫苗接种工作对疫情防控的重大意义,宣传我区接种工作进展成效,消除群众恐慌情绪。及时宣传报道疫苗接种工作的进展成效,尤其是在宣传发动、安全保障、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完成时间:7 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医疗卫健单位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现制定如下接种方案:一、总体原则一、总体原则(一)(一)根据外防输入、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的推进疫苗接种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的推进疫苗接种。(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周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二、实施步骤二、实施步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头号任务来抓,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工作。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脸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精准安排接种计划。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在稳妥的基础上有力推进接种工作。(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在疫苗供应有保障的前提下,力争在 2021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接种。(二)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二)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第二阶段,首先将重点口岸地区的 18 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力争在 2021 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接种。(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 年 7 月起,继续做好高等院校学生及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严格执行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 2 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高等院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疫苗研发进展,适时研究制订 18 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策略。三、疫苗接种及运输要求三、疫苗接种及运输要求(一)合理设置接种单位(一)合理设置接种单位。除目前已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应当继续提供服务外,根据后续接种工作的总体安排,合理规划现有接种单位,切实提高接种服务可及性,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接种人数多的集体单位可设置临时接种点,农村地区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接种单位,或由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派出接种人员入乡村或偏远地区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接种服务。接种单位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二)规范疫苗接种服务(二)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三)做好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三)做好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按照国家要求,省级拟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纳入本省安康码管理,提供受种者接种信息自助查询。新增接种单位应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接种信息全采集、可追溯。(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要组织做好供需对接,督促疫苗生产企业、配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苗货物运输前期准备、运输过程、应急响应等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保障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通行的安全和便利。县疾控中心及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四、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四、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健委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疫苗引发的各类不良反应由国家及省相关单位确定赔偿方法。针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五、组织保障五、组织保障(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疫苗全周期质量管理,做好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健全疫苗全流程追溯体系,规范疫苗流向管理,评估疫苗质量风险,必要时启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强化疫苗库存、检验等安全防护,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杜绝非法截留、藏匿和夹带外流。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核、检验放行等工作,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海外人员疫苗接种。(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确有不足,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三)加强疫苗供应调度(三)加强疫苗供应调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本辖区内接种对象数量,按周制定疫苗月需求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供应统筹管理,根据现有疫苗配送模式安排新冠病毒疫苗的配送。(四)加强宣传引导(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20212021 年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与新冠年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与新冠疫苗疫苗接种宣传舆论与引导应急处置方案接种宣传舆论与引导应急处置方案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现制定如下接种方案:一、总体原则一、总体原则(一)(一)根据外防输入、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的推进疫苗接种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的推进疫苗接种。(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周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二、实施步骤二、实施步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头号任务来抓,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工作。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精准安排接种计划。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在稳妥的基础上有力推进接种工作。(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在疫苗供应有保障的前提下,力争在 2021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接种。(二)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二)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第二阶段,首先将重点口岸地区的 18 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力争在 2021 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接种。(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 年 7 月起,继续做好高等院校学生及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严格执行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 2 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高等院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疫苗研发进展,适时研究制订 18 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策略。三、疫苗接种及运输要求三、疫苗接种及运输要求(一)合理设置接种单位(一)合理设置接种单位。除目前已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应当继续提供服务外,根据后续接种工作的总体安排,合理规划现有接种单位,切实提高接种服务可及性,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接种人数多的集体单位可设置临时接种点,农村地区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接种单位,或由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派出接种人员入乡村或偏远地区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接种服务。接种单位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二)规范疫苗接种服务(二)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三)做好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三)做好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按照国家要求,省级拟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纳入本省安康码管理,提供受种者接种信息自助查询。新增接种单位应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接种信息全采集、可追溯。(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要组织做好供需对接,督促疫苗生产企业、配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苗货物运输前期准备、运输过程、应急响应等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保障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通行的安全和便利。县疾控中心及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四、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四、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健委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疫苗引发的各类不良反应由国家及省相关单位确定赔偿方法。针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五、组织保障五、组织保障(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疫苗全周期质量管理,做好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健全疫苗全流程追溯体系,规范疫苗流向管理,评估疫苗质量风险,必要时启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强化疫苗库存、检验等安全防护,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杜绝非法截留、藏匿和夹带外流。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核、检验放行等工作,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海外人员疫苗接种。(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确有不足,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三)加强疫苗供应调度(三)加强疫苗供应调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本辖区内接种对象数量,按周制定疫苗月需求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供应统筹管理,根据现有疫苗配送模式安排新冠病毒疫苗的配送。(四)加强宣传引导(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新冠疫苗接种宣传舆论与引导应急处置方案新冠疫苗接种宣传舆论与引导应急处置方案为不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在突发事件前后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理性应对,提高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确保将可能发生的舆论降到最低,特制定本方案。一、应急处置启动机制一、应急处置启动机制。接到区指挥部突发时间通报信息后,宣传组第一时间启动全区联防联控新冠肺炎疫情舆论引导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要求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各组员单位、融媒体中心相应启动应对工作预案,加强值班值守,统筹调度宣传舆论工作动态情况。二、规范发布权威信息二、规范发布权威信息。针对疫苗接种状况,接种进展等情况,及时发布信息。指导有关处置部门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权威发布接种和涉疫相关信息,并建立疫情防控例行发布机制,有关疫苗接种的稿件,必须经区指挥部审定后发布。三、强化工作指导协调三、强化工作指导协调。做到各部门信息互通,特别是预防接种突发事件要保持信息互通。宣传组根据区指挥部和其他单位通报的信息做好形势研判,研究宣传报道要点和口径,向区内媒体下发宣传报道提示,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市级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协调有关单位接受媒体采访报道。四、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四、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组织区直新闻单位按照区指挥部提供的素材进行科普和专家解读。做好对疫苗接种正面宣传报道,对社会各界积极反响,积极评价予以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五、做好社会和网络舆情监测五、做好社会和网络舆情监测。网信办实行 24 小时网络舆情监测,及时研判分析网络舆情动态。充分发挥信息联络员队伍作用,及时掌握社会思想动态,有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区网信和网安部门及时处理不实和负面有害信息,防止谣言炒作,消除社会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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