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pdf
*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治理对象一、治理对象全区所有未经审批机关批准,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由单位或个人擅自举办的无证幼儿园。二、工作目标二、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在 2021 年 12 月底前,完成现有各类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建立以区政府组织、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无证幼儿园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无证幼儿园治理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治理任务三、治理任务(一)坚持属地管理(一)坚持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政府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的全面摸排工作,逐一摸清无证幼儿园的师资、幼儿、房屋、设备、安全、卫生等情况,找准存在问题。要根据摸排情况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无证幼儿园台账资料,确保底数清、问题明、档案全,为开展专项整治提供基本数据。(二)坚持齐抓共管(二)坚持齐抓共管。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任务重,在区政府领导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成立由教育、公安、民政、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行动组,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无证幼儿园的专项治理工作。(三三)实行全纳管理,开展分类治理实行全纳管理,开展分类治理。在对辖区无证幼儿园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各无证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下达告知书,分类提出处置意见,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并督促落实。1.对于符合基本办园条件但相关证件不齐全的无证幼儿园,实行办证帮扶。对因年代久远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办理建设、施工、规划许可、土地证明、环保、不动产登记等前置证明的,由区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后,统一研究解决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按照如下意见执行。(1)消防许可。1998 年 9 月 1 日之前建设使用且建筑主体合法,未发生改扩建,且未改变使用性质,以及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 30 万元以下,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但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1998 年 9 月 1 日之后,建筑总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其他幼儿园类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办理消防验收备案;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应当依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不能提供的,可由区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后出具能够证明建筑合法性的合规替代证明文件,用于申请办理消防手续。(2)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组织教育、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园舍房屋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要督促幼儿园及时委托具备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依据危房类别进行整治,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园舍安全。幼儿园房屋为 202*年以后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不需要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3)办学许可。由教育部门牵头,机构编制、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为办理办学许可手续提供便利。申请设立公办幼儿园,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对办园资格、主体、出资性质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核,经区人民政府和区委编委批准,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条件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到机构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批准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民办幼儿园,依法核发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4)餐饮许可。提供餐饮服务的幼儿园,应当在依法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后,再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2.对于无重大安全隐患,办园条件和教师配备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实行限期整改。对园舍建设、保教设施配备、安全设施、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合格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做好重点监控,确保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凡是通过整改达到标准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书(非营利性幼儿园)、营业执照(营利性幼儿园)、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的审批核发,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审监互动工作。整改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到位。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日常监管,指导其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完成升级达标。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对幼儿园的检查指导,督促无证幼儿园落实安保措施,完善安保、消防设施器材,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教育、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园舍房屋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要督促幼儿园及时委托具备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依据危房类别进行整治,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园舍安全。卫生健康部门要从卫生保健、饮用水卫生安全方面配合清理整顿。市场监管部门要从食品安全方面配合清理整顿。3.对于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实行取缔。对租用沿街商铺、居民楼或农村民居,无户外活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器材和安保人员,办园随意性强,教职工配备不足,设施设备配备简陋,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隐患,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办园者法律意识淡漠、主观上不接受政府部门管理、不办理相关许可证,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公安部门牵头,协调卫健、民政、市场监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依法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许可证照,逾期不办者予以取缔。教育部门要协调各镇政府妥善安置被取缔无证幼儿园的幼儿,切实保障幼儿受教育的权利。(四)优化审批程序,完善执法机制(四)优化审批程序,完善执法机制。区审批部门在确保安全卫生的前提下,结合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为幼儿园办理登记许可提供便利。要建立完善无证办园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无证办园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被取缔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公示公告,妥善做好被取缔无证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安置和幼儿家长的稳定工作,确保无证办园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五)强化部门合作,加强事后监管(五)强化部门合作,加强事后监管。落实区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完善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明确目标、原则、任务、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推进学前教育依法办园、依法治教,严格依法监管,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四、治理步骤四、治理步骤(一)集中整治取缔(一)集中整治取缔1.2021年7月6日上午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我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2.7 月 6 日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公安部门牵头,协调卫健、民政、市场监管、建设、消防救援、打非、司法等相关部门分成两组联合出动,对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不愿接受教育部门管理的 5 所无证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二)常态化整治工作1.摸底排查(2021 年 4 月 28 日前)。各镇政府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为制定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效推进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做好前期基础工作。要及时部署治理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进一步排查、分类、登记、造册,摸清无证幼儿园的情况,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底数清、问题明、档案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无证幼儿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综合治理,对无证幼儿园下达告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分类提出处置意见,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并督促落实。2.分类整治(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1)2021 年 9 月底前,对拟准入的无证幼儿园,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办理办学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完成法人登记。(2)2021 年 10 月底前,拟整改的无证幼儿园,要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2021 年 12 月底前,区人民政府牵头,教育部门、各镇政府要联合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进行整改的幼儿园逐一核查,达到整改要求的,准予审批登记;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且继续办园的,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予以取缔。被取缔幼儿园的在园幼儿由教育行政部门及辖区中心校妥善分流和安置。五、工作要求五、工作要求(一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做好无证幼儿园治理各项工作,确保治理任务如期完(二)注重稳定,依法规范推进(二)注重稳定,依法规范推进。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严禁粗暴行为,避免激化矛盾,争取幼儿园举办者、从业者和幼儿家长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整治工作平稳进行。(三)健全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三)健全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区人民政府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健全排查摸底机制,各镇政府组织的排查摸底原则上每年两次,分别安排在 3 月和 10 月,区人民政府组织复查。对有办园意向或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区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督促其按标准和程序筹建,筹建期间不允许招生,对无法按照标准筹建的要及时制止。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有瞒报漏报无证幼儿园情况,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予以严惩。各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借鉴有益经验,及时总结本地整治情况,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四)建立台账,及时报送情况(四)建立台账,及时报送情况。各部门要建立无证幼儿园排查摸底和整治工作台账,做到数据真实、信息可靠,及时掌握、通报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各部门将本单位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报*区教育局,邮箱:*。*区非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区非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消除视觉污染,改善市容村貌,提高城区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和自治区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工作目标通过清理整顿非法小广告专项活动,切实解决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沿街门店铺、社区及城中村非法广告问题,有效遏制城区非法广告乱张贴、乱涂写现象,确保城区面貌有较大改观,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二、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二、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一)整治范围: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沿(一)整治范围: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沿街门店铺及社区街门店铺及社区。(二)整治内容:(二)整治内容:1.清理整治范围内所有墙壁、门窗、地面、树干、电线杆上和其他构建物上的各类喷涂和张贴的非法广告。2.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张贴、喷涂非法广告的源头。三、职责分工三、职责分工各镇街:负责做好辖区内非法广告清理工作,重点抓好属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区的非法广告治理,并将非法广告号码及取证材料提供给区城管办;督促沿街店面业主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查处商家散布营销活动的各类宣传单、宣传画的行为。区城管办:负责专项整治的协调、督查考核工作;负责汇总各类非法广告电话号码、内容及相关证据,利用追呼系统进行警告;负责抄告相关责任部门查处,通知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对非法广告电话号码实施停机处理;指导督促属地负责查处城区非法广告乱张贴行为。区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内的非法广告清除工作,并将非法广告号码及取证材料提供给属地镇街。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广场、公园、城市公共设施非法广告清除工作;配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查处制假和制作非法广告窝点。区公安分局:根据非法广告线索,对内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非法广告窝点、源头、幕后进行深入调查取证,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处从事非法广告活动的不法分子,抓一批现行,挖一批窝点。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公安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查处制假和制作非法广告窝点。移动赤峰分公司、电信赤峰分公司、联通赤峰分公司、铁通赤峰分公司:对区城管办提供的非法广告号码进行停机处理。四、实施步骤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一)宣传动员阶段。各责任部门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治理非法广告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教育,使更多群众自觉参与治理工作。(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明确整治内容、整治要求、完成时间,落实整治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治任务,切实履行职能,集中力量,组织攻关,202*年 2 月 8 日前完成整治任务。(三)检查验收阶段(三)检查验收阶段。区城管办牵头对清理整治非法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检查验收。对未完成整治任务或整治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集中整治阶段取得显著效果的基础上,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和监控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对存在遗留的问题集中攻坚,对局部反弹随时进行整治,实现长效管理。各镇街要设专人进行集中巡查,区城管办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对不履行职责的责任部门依照*区城乡综合管理考评制度双倍扣分。五、工作要求五、工作要求(一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治理非法广告是我区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我区市容环境和文明城市创建。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服从大局,自觉做好非法广告整治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一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任务进行量化分解,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责任单位也要划清责任区,防止推诿扯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城管办牵头,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做好跟踪督查,通报问题,抓好整改。(三)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责任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给予曝光、批评,对职责履行不到位并存在失职、渎职等情况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内容!(内容由有衫收集整理,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