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经济法课件-经济法学1经济法基础理论.ppt
经济法学经济法学高高 敏敏第一编第一编 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一章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与产生经济法的概念与产生一、经济法的概念与内涵一、经济法的概念与内涵1 1、概念:、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基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场主体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基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 2、内涵:、内涵:(1)经济法的本质是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或协调经济法的本质是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或协调(2)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经济规制关系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经济规制关系独立部门法的独立部门法的标志标志规制,指为了实现公共政策目的,依据一定规则对个人和规制,指为了实现公共政策目的,依据一定规则对个人和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3)经济规制关系主要发生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经济规制关系主要发生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4)经济法以经济法以“社会公共性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为根本特征社会本位社会本位世界是整体的世界,人类活动是以整体为中心。它世界是整体的世界,人类活动是以整体为中心。它实现的是社会整体价值,维护的是社会整体利益,实现的是社会整体价值,维护的是社会整体利益,追求人类的解放追求人类的解放。经济学经济学-研究人类行为整体的科学研究人类行为整体的科学-加里加里贝克尔贝克尔Case:Case:19971997年年1010月月1 1日我国较大幅度地降低进出口商品关日我国较大幅度地降低进出口商品关税水平。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的这次降税水平。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的这次降税的特点是降税幅度大、降税面宽、明显减少高税的特点是降税幅度大、降税面宽、明显减少高税率目,资源性产品、原材料和我国需求有缺口税率目,资源性产品、原材料和我国需求有缺口的商品以及高科技产品的降税幅度尤其显著。同的商品以及高科技产品的降税幅度尤其显著。同时对国内正处在发展阶段的产品给予了适度、合时对国内正处在发展阶段的产品给予了适度、合理的保护。理的保护。二、作为独立部门法的经济法的产生二、作为独立部门法的经济法的产生1 1、产生时间、产生时间经经济济法法产产生生于于资资本本主主义义垄垄断断阶阶段段的的第第一一次次世世界界大大战战前前后后,19世世纪纪末末20世世纪纪初初是是经经济济法法作作为为一一个个独独立立法法律律部部门门的的形形成成时时期期,美美国国谢谢尔尔曼曼法法和和德德国国反反不不正正当当竞竞争争法法的的颁颁布布,构构成成了了“经经济济法法独独立立的的先先声声”,而而战战后后德德国国先先后后颁颁布布的的一一系系列列经经济济法法的的单单行行法法律律法法令令,则则标标志志着着经经济济法法作作为为一一个个法律部门的形成。法律部门的形成。1890年美国颁布了世界第一部反垄断法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和垄断侵害法案(谢尔曼法)初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2 2、经济法产生的原因:、经济法产生的原因:(1)(1)市场失灵市场失灵表现:第一,市场竞争的失灵,如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表现:第一,市场竞争的失灵,如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第二,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护公共利第二,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第三,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市场的自发调节容第三,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市场的自发调节容易引起收入差距扩大,使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易引起收入差距扩大,使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第四,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单靠市场本身不第四,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单靠市场本身不能保持国民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经济的稳定增长。能保持国民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经济的稳定增长。2007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每头母猪补贴50元。(2)(2)政府失灵政府失灵原因一:政府不可能及时、有效地收集到准确的信息,并原因一:政府不可能及时、有效地收集到准确的信息,并形成与整个社会的需求相一致的整体偏好;形成与整个社会的需求相一致的整体偏好;原因二:经济生活的未来充满不确定性,缺乏可预测性,原因二:经济生活的未来充满不确定性,缺乏可预测性,也就无法形成绝对先验的计划。也就无法形成绝对先验的计划。因此:不能忽视政府对市场进行适当协调和干预的作用;因此:不能忽视政府对市场进行适当协调和干预的作用;同样,也不能过于夸大政府的作用,过度干预经济。同样,也不能过于夸大政府的作用,过度干预经济。三、经济法的功能三、经济法的功能第一,保持总量平衡,经济稳定增长第一,保持总量平衡,经济稳定增长第二,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产第二,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业结构的优化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第三,提供公共服务。对内主要从事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第三,提供公共服务。对内主要从事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保障国内治安,形成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对外主要是,保障国内治安,形成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对外主要是,维护领土完整与国家主权,发展国际经济贸易技术合作。维护领土完整与国家主权,发展国际经济贸易技术合作。第四,进行管理和监督,维护市场秩序第四,进行管理和监督,维护市场秩序第五,直接参与某些经济活动。政府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第五,直接参与某些经济活动。政府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创建个人无力或不愿创办而又是国民经济必需的大型项创建个人无力或不愿创办而又是国民经济必需的大型项目。目。第六,制定收入政策,调节收入分配。第六,制定收入政策,调节收入分配。第七,制约政府的权力,要求政府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依第七,制约政府的权力,要求政府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协调经济。照法定程序协调经济。Case:奥巴马签署奥巴马签署9,380亿美元医疗改革法案亿美元医疗改革法案美国总统奥巴马美国总统奥巴马23日签署具有历史意义的日签署具有历史意义的9,380亿美元医改法案,亿美元医改法案,使其正式成为法律条款,该法案将为此前无医疗保障的使其正式成为法律条款,该法案将为此前无医疗保障的3,200万万美国人提供医保。这一法案将影响到几乎每个美国人的生活,同美国人提供医保。这一法案将影响到几乎每个美国人的生活,同时可谓时可谓1960年代以来美国国内政策的最大转变。美国众议院以年代以来美国国内政策的最大转变。美国众议院以219比比212的投票结果批准医保改革法案,共和党议员全部投出的投票结果批准医保改革法案,共和党议员全部投出反对票。虽然该法案经奥巴马签署后已经生效,但是参议院民主反对票。虽然该法案经奥巴马签署后已经生效,但是参议院民主党议员仍希望对该法案作出一系列调整,如提高保险补贴、降低党议员仍希望对该法案作出一系列调整,如提高保险补贴、降低税收对高成本保险计划的影响等。税收对高成本保险计划的影响等。第二章第二章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体系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体系一、经济法体系与经济法学体系概念和区别一、经济法体系与经济法学体系概念和区别1 1、概念、概念经济法体系是由经济法的经济法体系是由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联系的一个组成的有机联系的一个统一的子部门法体系统一的子部门法体系经济法学体系指的是以经济法学体系指的是以经济法经济法及其及其发展规律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体系的学科体系2 2、区别、区别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是由经济法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是由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形成的若干经济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形成的若干经济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该学科的出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该学科的出现晚于经济法的出现,所以经济法学体系也晚于经济法现晚于经济法的出现,所以经济法学体系也晚于经济法体系的产生。体系的产生。二、经济法体系的结构二、经济法体系的结构微观经微观经济法济法(市场(市场规制法)规制法)宏观经宏观经济法济法(宏观(宏观调控法)调控法)微观经济微观经济法一般法法一般法市场主体规制法市场主体规制法 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 微观经济微观经济法特别法法特别法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的法律规制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的法律规制服务、要素市场的法律规制服务、要素市场的法律规制宏观经济宏观经济法一般法法一般法宏观经济法宏观经济法特别法特别法财政法财政法税法税法货币政策法货币政策法收入分配法收入分配法产业政策法产业政策法区域经济协调法区域经济协调法计划指导法计划指导法1 1、微观经济法、微观经济法是指调整政府直接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干预或协调是指调整政府直接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干预或协调市场生产经济主体市场生产经济主体的的微观经济活动微观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微观经济法一般法,是指调整发生在微观经济领域中微观经济法一般法,是指调整发生在微观经济领域中市场交易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市场交易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市场主体规制法,也称为市场主体规制法,也称为“经济法主体的规制法经济法主体的规制法”,是指认可和规范政府,是指认可和规范政府对市场生产经营者对市场生产经营者的具体经济活的具体经济活动加以规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动加以规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对各种经济主体本身的设立、变更、终止的规定 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是指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是指调整市场运行调整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一般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可以分为公平交易规制法与市场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可以分为公平交易规制法与市场信息规制法。信息规制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市场信息)(2)微观经济法特别法,是对微观经济领域中的微观经济法特别法,是对微观经济领域中的特殊市场特殊市场领域领域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对粮食市场、能源市场、电信服务市场、房地产市场的法律规定2 2、宏观经济法、宏观经济法是指调整在政府运用是指调整在政府运用宏观政策宏观政策调节调节社会产品总供给社会产品总供给和和总需总需求求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一般法一般法主要规范宏观经济调控的原则、目标、任务,以及国家和主要规范宏观经济调控的原则、目标、任务,以及国家和国家经济规制机关的经济权力、经济权利和权利义务、国家经济规制机关的经济权力、经济权利和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对各特别法起到统领的作用。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对各特别法起到统领的作用。如宏观经济调控基本法、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法(2)宏观经济法特别法宏观经济法特别法主要规范国家在利用各种宏观经济政策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主要规范国家在利用各种宏观经济政策手段进行宏观调控时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时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如 财政法、税法三、经济法学体系三、经济法学体系1、经济法总论、经济法总论2、经济法分论、经济法分论(1)微观经济法学)微观经济法学(2)宏观经济法学)宏观经济法学第三章第三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和方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和方法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 1、法律的调整对象、法律的调整对象行为说:直接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社会关系说:间接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2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某一特定范围内经济关系,即政府在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规制关系,简称经济规制关系。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征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征经济性 不对等性 社会公共性 时代性三、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三、经济法的调整范围1 1、微观经济规制关系、微观经济规制关系(1)市场规制一般关系市场规制一般关系市场主体规制关系市场主体规制关系经济法对市场主体进行规制的客观必然性:经济法对市场主体进行规制的客观必然性:所有权的社会义务导出的企业社会责任,决定了国家必所有权的社会义务导出的企业社会责任,决定了国家必须对企业的活动进行干预。须对企业的活动进行干预。对市场主体进行规制,不仅是国家的愿望,同时也是企对市场主体进行规制,不仅是国家的愿望,同时也是企业谋求发展的内在要求。业谋求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场主体作为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础,其行为必然受多个市场主体作为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础,其行为必然受多个法律部门的约束。法律部门的约束。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系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系(2)市场规制特别关系市场规制特别关系2 2、宏观经济规制关系、宏观经济规制关系经济法对宏观调控关系进行规制的客观必然性:经济法对宏观调控关系进行规制的客观必然性:由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要求所决定。由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要求所决定。由宏观调控的国际化趋势以及各国的经验教训所决定。由宏观调控的国际化趋势以及各国的经验教训所决定。由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所决定。由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所决定。(1)宏观调控一般关系宏观调控一般关系(2)宏观调控特别关系宏观调控特别关系四、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四、经济法的调整方法1 1、概念、概念是指经济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所采取的规范、引导、纠正等是指经济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所采取的规范、引导、纠正等基本行为规范方式和法律后果形式的总称。基本行为规范方式和法律后果形式的总称。2 2、经济法的规范方式、经济法的规范方式授权性规范方式,授权性规范方式,指明行为主体可以拥有何种权利或取得何种资源,亦称权利性规范,不能任意作出处分任意性规范方式,任意性规范方式,允许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可以做出法律规定以外的约定义务性规范方式,义务性规范方式,纳税义务禁止性规范方式禁止性规范方式提倡性规范方式提倡性规范方式3 3、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追究财产或经济责任,追究财产或经济责任,罚款、交滞纳金、没收非法所得等经济行为责任,经济行为责任,强制整顿、强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强制解散等经济信誉责任,经济信誉责任,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等经济管理责任,经济管理责任,停止、纠正或撤销不恰当的管理行为、调整其经济管理职权、停止或撤销摊派等4 4、经济法调整方式的具体法律措施、经济法调整方式的具体法律措施经济(财产)制裁经济(财产)制裁经济行为能力的限制或剥夺经济行为能力的限制或剥夺经济信誉的贬损经济信誉的贬损经济行政制裁与处罚经济行政制裁与处罚经济性奖励措施:物质奖励经济性奖励措施: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精神奖励第四章第四章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一、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概念一、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概念经经济济规规制制关关系系,是是指指经经济济法法所所调调整整的的是是发发生生在在政政府府与与企企业业、私私人人之之间间、出出于于直直接接实实现现发发展展社社会会经经济济目目的的的的经经济济规规制制关关系系。经经济济规规制制关关系系一一经经经经济法的调整,就上升为经济规制法律关系。济法的调整,就上升为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二、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特征二、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特征1、经经济济规规制制法法律律关关系系是是在在政政府府干干预预或或协协调调经经济济运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行过程中形成的2、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往往是政府、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往往是政府3、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要围绕经济规制主体单方、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要围绕经济规制主体单方面意志展开面意志展开4、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特征为特征三、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种类三、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种类1、微观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和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微观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和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系按照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不同内容划分按照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不同内容划分2、绝对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和相对经济规制法律关、绝对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和相对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系以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是否特定化为标以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是否特定化为标准所做的分类准所做的分类四、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要素四、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要素1 1、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参加者。(1)特征特征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是由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确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是由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确认的认的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应的经济权利能力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应的经济权利能力和经济行为能力和经济行为能力(2)种类种类经济规制主体经济规制主体国家机关国家机关被规制主体被规制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泛市场规制主体泛市场规制主体商会、商会、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等等2 2、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内容经经济济规规制制法法律律关关系系的的内内容容是是指指经经济济规规制制法法律律关关系系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浙江省棉纺织行业协会章程浙江省棉纺织行业协会章程授权、委托的事项:授权、委托的事项:经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经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有关地方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有关地方标准,开展公信证明、产地证明、行业准标准,开展公信证明、产地证明、行业准入资质审查、技能资质考核、技术职称评入资质审查、技能资质考核、技术职称评审、新产品维权、产品质量评定、行业生审、新产品维权、产品质量评定、行业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查、行业重大技术改造或产经营许可的审查、行业重大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项目的评估论证等工作。者技术引进项目的评估论证等工作。(1)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概念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概念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权利,是指经济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权利,是指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为或不为一定经规制法律关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或者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的济行为或者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的资资格格或或可能性可能性。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义务,是指经济规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义务,是指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或经济权利制法律关系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或经济权利主体的相关要求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的主体的相关要求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的必要性必要性。(2)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特征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特征具有公权利、公义务与私权利私义务相结合性质具有公权利、公义务与私权利私义务相结合性质兼顾经济规制主体与被规制主体的合法权益兼顾经济规制主体与被规制主体的合法权益(3)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分类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分类按照主体地位标准,规制主体与被规制主体的经按照主体地位标准,规制主体与被规制主体的经济权利和义务济权利和义务按照权利义务的内容标准,积极的经济权利和义按照权利义务的内容标准,积极的经济权利和义务与消极的权利和义务务与消极的权利和义务CASE:2002年年5月月11日中午,日中午,9岁男童严某与同学王某结伴岁男童严某与同学王某结伴离家外出游玩,未买门票即从公元围墙空隙入园,公园离家外出游玩,未买门票即从公元围墙空隙入园,公园收费检票人员见状未予阻止。公园内有一个状似游泳池、收费检票人员见状未予阻止。公园内有一个状似游泳池、无安全警示标志的景观池,曾有游客在池内游泳时淹死。无安全警示标志的景观池,曾有游客在池内游泳时淹死。严某和王某到该池池边后,严某即下池游泳,王某因水严某和王某到该池池边后,严某即下池游泳,王某因水冷而离去,当时园内无工作人员和其他游客。次日上午,冷而离去,当时园内无工作人员和其他游客。次日上午,严某的尸体在公园景观池内被民警等人发现。为此,严严某的尸体在公园景观池内被民警等人发现。为此,严某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园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某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园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等损失等损失9万元。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法院审理认为:严某虽无票擅入公园,但园方对此明知不予阻止,严某虽无票擅入公园,但园方对此明知不予阻止,故双方在事实上已形成游客与公共服务场所间的关故双方在事实上已形成游客与公共服务场所间的关系。公园作为经营者,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负系。公园作为经营者,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其对有安全风险的景观池为采取任何有保障义务,其对有安全风险的景观池为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对独自游玩的未成年游客未作安全安全防范措施,对独自游玩的未成年游客未作安全注意,负有主要过错责任。严某父母放任严某外出,注意,负有主要过错责任。严某父母放任严某外出,系未妥当履行监护责任;严某应注意自身安全,不系未妥当履行监护责任;严某应注意自身安全,不该擅自游泳,也有过错。据此,判决某公园案主要该擅自游泳,也有过错。据此,判决某公园案主要责任赔偿严某父母损失责任赔偿严某父母损失5万余元。万余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3 3、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客体(1)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经济规制法律关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共同指向的系主体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对象。(2)特征:)特征: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具有价值具有价值,能,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具有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具有稀缺性稀缺性,不能为所有人无偿地占有和使用。不能为所有人无偿地占有和使用。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具有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可控制性,能够被人们所利用。能够被人们所利用。(3)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物物行为行为基本经济行为转移财产支配关系的行为完成具有特定经济性成果工作的行为提供劳务的行为其他经济行为国家经济管理行为智力成果智力成果五、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五、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设立、变更、终止的条件:设立、变更、终止的条件:(1)有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的存在,这是经济规制)有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的存在,这是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和基础;(2)有法律事实的出现,这会对经济规制法律关)有法律事实的出现,这会对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产生一定的影响,并最终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产生一定的影响,并最终导致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变动。导致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变动。法律事实:事件法律事实:事件行为行为第五章第五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概念与要求一、概念与要求1 1、概念:、概念: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立法和具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立法和具体适用中所应遵循的准则。体适用中所应遵循的准则。2 2、要求:、要求:应应当当对对经经济济法法体体系系中中所所有有法法律律法法规规具具有有指指导导意意义义和纲领性作用和纲领性作用应应当当充充分分地地反反映映经经济济法法的的本本质质认认可可和和规规范范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和协调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和协调应应当当充充分分地地反反映映经经济济法法的的基基本本特特征征社社会会公公共性共性应应当当成成为为贯贯穿穿经经济济法法立立法法、司司法法、守守法法始始终终并并具具有普遍效力的根本性规则有普遍效力的根本性规则二、基本原则具体内容二、基本原则具体内容1 1、平衡协调原则、平衡协调原则即经济法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协调各利益即经济法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协调各利益主体的行为,平衡其相互利益关系,以引导、促主体的行为,平衡其相互利益关系,以引导、促进或强制个人目标和行为运行在社会整体发展目进或强制个人目标和行为运行在社会整体发展目标和运行秩序的轨道上,从而达到经济总量的平标和运行秩序的轨道上,从而达到经济总量的平衡、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秩序的和谐;同时,衡、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秩序的和谐;同时,通过对利益主体作超越形式平等的权义分配,以通过对利益主体作超越形式平等的权义分配,以达实质上的利益平衡和社会公正。达实质上的利益平衡和社会公正。2 2、经济实质公平原则、经济实质公平原则竞争公平竞争公平 分配公平分配公平 正当的差别待遇正当的差别待遇3 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是指经济管理机关与企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是指经济管理机关与企业、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等经济法主体,在各种业、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等经济法主体,在各种经济法律关系中,都必须责、权、利、效一致,经济法律关系中,都必须责、权、利、效一致,不允许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的现象存在,不允不允许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的现象存在,不允许纯粹的义务主体,也不允许有纯粹的权利主体。许纯粹的义务主体,也不允许有纯粹的权利主体。4 4、政府适度干预原则、政府适度干预原则干预的正当性干预的正当性干预的谨慎性干预的谨慎性5 5、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生态可持续发展生态可持续发展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产业可持续发展产业可持续发展第六章第六章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是基于满足社会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经经济法是基于满足社会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经济法的价值以经济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主济法的价值以经济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主体是人,客体是经济法,是经济法对于人所具有体是人,客体是经济法,是经济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的意义。一、经济法价值的内涵一、经济法价值的内涵价值取向:价值取向:是指人对经济法的期望与追求并使是指人对经济法的期望与追求并使经济法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向着实经济法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向着实现经济法的价值目标的方向运作和现经济法的价值目标的方向运作和发展。发展。价值目标:价值目标:是指经济法的内在价值,旨在构是指经济法的内在价值,旨在构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一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一种合理的法律秩序。种合理的法律秩序。二、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二、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社会公共利益本位社会公共利益本位1 1、资本主义垄断时期的经济法价值取向、资本主义垄断时期的经济法价值取向在这个时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就表现为以在这个时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就表现为以追求弥补和预防市场失灵为目标,维护社会经济追求弥补和预防市场失灵为目标,维护社会经济整体公平和效益价值的实现。整体公平和效益价值的实现。2 2、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也发展成为追求弥补和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也发展成为追求弥补和预防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维护社会经济整体预防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维护社会经济整体公平和效益价值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公平和效益价值可持续发展的实现。三、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三、经济法的价值目标1 1、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经济秩序经济秩序作为经济法的价值,集中体现在经经济秩序作为经济法的价值,集中体现在经济法的宏观调控法上。济法的宏观调控法上。“一个世纪前,我国在经济上是被当成一个统一体的,一个世纪前,我国在经济上是被当成一个统一体的,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起了变化。我们这个国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起了变化。我们这个国家已逐渐被分割得支离破碎。我们越来越多地听到关家已逐渐被分割得支离破碎。我们越来越多地听到关于某些特殊地区的问题,某些特殊集团的问题。越来于某些特殊地区的问题,某些特殊集团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人一叶障目,他们所看到的只是他们自己的利越多的人一叶障目,他们所看到的只是他们自己的利益,或者只看到他们的企业碰巧所在的那一个别的居益,或者只看到他们的企业碰巧所在的那一个别的居民点。民点。”“全国性的思考、全国性的计划和全国性的行动是防全国性的思考、全国性的计划和全国性的行动是防止未来几代人在经历全国性危机的三大要素。止未来几代人在经历全国性危机的三大要素。”罗斯福罗斯福2 2、社会经济效益、社会经济效益个体效益和整体效益个体效益和整体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法坚持经济法坚持“社会整体效益优于个体效益社会整体效益优于个体效益”3 3、社会经济公正、社会经济公正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4 4、社会经济自由、社会经济自由微观:限制竞争过程中对自由的滥用,例如不微观:限制竞争过程中对自由的滥用,例如不正当竞争行为正当竞争行为宏观:创造适度、充分的市场自由竞争所需要宏观:创造适度、充分的市场自由竞争所需要的良好环境的良好环境5 5、社会经济安全、社会经济安全“安全有助于使人们享有诸如生命、财产、自由、安全有助于使人们享有诸如生命、财产、自由、和平等其他价值状况稳定化并尽可能持续下去和平等其他价值状况稳定化并尽可能持续下去”霍布斯霍布斯第七章第七章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一、经济法制定的概念和内涵一、经济法制定的概念和内涵是指有权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是指有权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经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经济法的创制活动,创制活动包括认可、制定、补济法的创制活动,创制活动包括认可、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经济法的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充、修改和废止经济法的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文件。内涵:内涵:第一,经济法的制定是国家的特有活动。第一,经济法的制定是国家的特有活动。第二,经济法的制定包括新法律的制定、对原有法律的第二,经济法的制定包括新法律的制定、对原有法律的修改、补充和废止以及对现实社会规范的法律确认活动。修改、补充和废止以及对现实社会规范的法律确认活动。第三,经济法的制定应遵循法定的程序。第三,经济法的制定应遵循法定的程序。二、经济法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经济法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 1、经济法制定的指导思想、经济法制定的指导思想经济法制定的指导思想是指有法律创制权的国家机经济法制定的指导思想是指有法律创制权的国家机关在法的创制过程中应遵循的主导思想。关在法的创制过程中应遵循的主导思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2 2、经济法制定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制定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民主集中原则民主集中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原则稳定性与适时性原则相结合稳定性与适时性原则相结合三、经济法制定的现状三、经济法制定的现状1 1、近几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法立法的成就、近几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法立法的成就在经济法方面,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几在经济法方面,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几十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十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反垄断法、个人所得税法(三次修正)、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个人所得税法(三次修正)、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2 2、我国经济法制定的诸多缺陷、我国经济法制定的诸多缺陷(1)某些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的效力层次有待提高。某些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的效力层次有待提高。(2)某些经济领域亟需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某些经济领域亟需新的法律、法规出台。(3)某些经济法的法律规范需要修改和完善。某些经济法的法律规范需要修改和完善。四、经济法的实施的概念四、经济法的实施的概念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生活中的施行,也就是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在在社会生活中的施行,也就是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在实际生活中加以实现的过程。实际生活中加以实现的过程。经济法实施包括三个方面:经济法实施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经济法主体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即经济守法;一是经济法主体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即经济守法;二是经济规制主体执行法律的活动,即经济法的执法;二是经济规制主体执行法律的活动,即经济法的执法;三是国家司法机关运用经济法律审理案件的活动,即三是国家司法机关运用经济法律审理案件的活动,即经济法的司法。经济法的司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美美庞德:法理学庞德:法理学五、经济法实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五、经济法实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1.经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导致经济法实施不经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导致经济法实施不力。力。2.缺乏完善的程序,导致经济法实施中违法行为频频缺乏完善的程序,导致经济法实施中违法行为频频出现。出现。3.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经济法是实施的随意性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经济法是实施的随意性很强很强第二编:经济法分论之一第二编:经济法分论之一微观经济法微观经济法第一章第一章 微观经济法概论微观经济法概论一、概念一、概念微观经济法,是指调整在政府直接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微观经济法,是指调整在政府直接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干预或协调市场交易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序、干预或协调市场交易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体系二、体系市场规制法一般法市场规制法一般法对一般人、一般事项、一般时间和对一般人、一般事项、一般时间和一般空间范围有效的法。一般空间范围有效的法。市场规制特别法市场规制特别法对特定的人、特定事项有效的法对特定的人、特定事项有效的法1 1市场规制法一般法市场规制法一般法(1)市场主体规制法)市场主体规制法解决市场规制主体和市场被规制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解决市场规制主体和市场被规制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是就是“政府政府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企业企业”之间的关系。之间的关系。(2)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公平交易规制法公平交易规制法市场信息规制法市场信息规制法公平交易规制法:公平交易规制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反垄断律制度反垄断律制度反垄断法和反限制竞争法反垄断法和反限制竞争法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法律制度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法律制度市场信息规制法:市场信息规制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制市场财务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财务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价格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价格信息的法律规制产品质量信息的法律规制产品质量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计量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计量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信息标准化的法律规制市场信息标准化的法律规制市场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市场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2 2、市场规制法特别法、市场规制法特别法市场规制法特别法,是指调整发生在微观经济领域中特殊市场规制法特别法,是指调整发生在微观经济领域中特殊市场领域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市场领域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市市场场类类型型商品流通的时序商品流通的时序现货市场、期货市场、现货市场、期货市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商品流通的地域商品流通的地域城市市场、农村市场、城市市场、农村市场、地方市场、全国市场、国际市场地方市场、全国市场、国际市场市场上的商品属性市场上的商品属性产品市场产品市场一般商品市场一般商品市场消费资料市场消费资料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