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考模板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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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考模板范本.doc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领导机构及职责2.2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2.3 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3 预防与预警3.1 预防3.2 预警4 应急响应4.1 预案启动条件4.2 响应程序4.3 信息报告与处理4.4 指挥与协调4.5 现场紧急处置4.6 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4.7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4.8 应急结束5 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预测5.1 企业基本情况5.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预测6 保障措施6.1 应急指挥系统保障6.2 应急救援物资保障6.3 应急救援装备保障6.4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6.5 应急资金保障6.6 技术保障7 预案管理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生产安全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的原则,结合德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88 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德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德州市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2组织机构及职责2.1 领导机构及职责德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是处置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导机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局长、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和事发地政府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1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2决定是否启动德州市危 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研究、决定和部署全市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的重大事项。4指导编制、修订、发布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负责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协调机制的通知(德安发201622号)规定,向本预案启动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派出应急协调工作组督导有关应急救援工作。2.2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救援工作;负责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挥消防专业队伍开展救援训练,指导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市卫计委: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援工作,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和转运;负责承办人员救护常用药品等应急物资的管理。市交警支队:负责组织指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分流工作,开辟救援通道,保证救援人员、车辆、器材装备的通行。市政府应急办:协助市领导跨县市区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按照市领导的要求争取省及国家的支持;综合各类信息,及时掌握事故信息,为市领导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当好参谋。市委宣传部:负责按照本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的要求,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事故处置部门组织管理事故现场记者,负责审定事故新闻口径,协调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实施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排查事故隐患及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协同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负责配合外事部门妥善安置涉外人员。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所需资金;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涉及相关资金保障的其他事项。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协调、组织专业队伍开展事故中燃气、供热、供水等相关市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做好道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事故造成的受损车辆装载危险化学品倒罐所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保障。市经信委: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电信企业做好抢险救援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和周边温度、湿度、风向进行监测,及时提供天气实况监测和预报信息。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断电以及因事故造成的电力设施故障的抢修作业,提供应急照明设备、应急发电车,保障事故现场用电安全。市安监局: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专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中相关生产安全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出相应意见,组织、参加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和周边进行环境监测,为事故救援提供与环境相关的必要的数据参数;针对事故处置中产生的次生环境污染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建议;负责处置事故中产生的污染物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配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配合事故中人员疏散安全和救助工作;负责配合选定事故现场指挥部位置。2.3 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成立德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 “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成员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有关专家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和初步原因;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企业核查核实并如实上报事故遇险、遇难、受伤人员情况;根据前期处置情况制定新的救援方案,协调调动外部应急资源,指导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当地做好舆论引导和善后处理工作;决定应急响应是否结束。现场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组,其组成和职责:(1)现场抢险救援组。工作组组成:由市消防支队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安监局、化工专家以及市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源头;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带防护用具全力搜救受伤受困人员及遇难者遗体;彻底排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源,做好次生事故预防工作。(2)医疗救护组。工作组组成:由市卫计委生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医疗单位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调动市、县(市、区)可用医疗资源,全力抢救伤员。(3)环境监测保护组。工作组组成:由市环保局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并进行监测;对事故中产生的污染物质提出处置建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4)社会稳定组。工作组组成:由市公安局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总工会、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加强对事故现场警戒;加强对收治伤员医院的警戒,保证良好的治疗环境;对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管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5)电力保障组。工作组成:由市供电公司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县(市、区)电力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力量保障事故救援应急电力供应,并提供足够的应急照明、电力应急器材等。(6)通信保障组。工作组组成:由市经信委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增加救援现场通信信道容量,保障事故现场通讯畅通。(7)宣传报道组。工作组组成:市委宣传部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新闻单位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起草事故通稿,接待媒体记者,发布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公开,保证正确舆论导向。(8)专家组。工作组组成: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专家参与救援。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并提出处置措施建议。(9)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组。工作组组成: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和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以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交通运输和救援物资保障工作;根据专家处置意见,选择疏散场所并立即疏散有关人员和群众;组织保障水、食品等救援急需品的供应;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等善后处理工作。3预防与预警3.1 预防3.1.1 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的完善改进工作,组织强化对本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3.1.2 组织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现状进行风险分析,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五到位 ”。3.1.3 督促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 任。3.1.4 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3.1.5 对广大市民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3.2 预警3.2.1 预警条件有可能发生或引起较大事故;较大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预警信息的其它情况。3.2.2 预警方式预警信息主要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置在市气象局)、市安监局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发布,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通讯手段和传播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电视、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等。3.2.3 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应当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3.2.4 预警发布和解除市安监局对县(市、区)安监局或事故发生单位上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研判,确认应当发布预警信息的,制定预警信息发布文书,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后发布预警信息。当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立即宣布解除预警。3.2.5 预警措施(1)有可能发生或引起较大事故时,市安监局及时收集、汇总、研判、报告有关信息,加强事态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并通知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2)事故已经发生,但不需要启动本应急预案时,根据德安发 201622 号规定,由应急协调工作组对现场进行督导,并做好事故扩大、升级后需开展市级应急救援的准备。(3)事故升至需要启动本应急预案时,应急协 调工作组并入现场指挥部,按市级应急响应程序组织救援。4应急响应4.1 预案启动条件4.1.1 事故等级达到一般事故,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后,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4.1.2 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1)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2)接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支援请求。(3)接到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支援的指示。(4)事故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市、区)行政区域。(5)应急救援急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启动。4.2 响应程序4.2.1 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1)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协调机制的通知(德安发 201622号)规定,启动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协调机制并按职责分工和处置程序展开工作。(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做好应急准备。4.2.2 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1)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命令,启动现场指挥部工作。事发地政府现场指挥部进行指挥权移交,现场指挥部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救援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和救援工作措施。(2)现场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和救援措施,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救援情况展开处置工作。(3)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把握救援暂停和终止。对于继续救援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现场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暂停救援的决定;在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组织研究,确认符合继续施救条件时,再行组织施救,直至救援任务完成。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或救援任务完成后,在经专家组论证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现场指挥部要做出终止救援的决定。4.3 信息报告与处理4.3.1 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制度(试行)的通知(德安发 201614号)要求,快速上报。4.3.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 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安监局报告;事发地政府和安监局立即核实并于 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和市安监局;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市安监局在接报后 2小时内,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情况特殊或紧急时,可越级上报,不受时间限制。4.3.3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措施;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4.3.4 现场指挥部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支援。4.3.5 事故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或外国人员时,需向有关国家、地区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由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外侨办等有关部门办理。4.4 指挥与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立即启动企业预案,组织救援,并逐级上报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事故事态的发展,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各级政府应急预案,现场指挥部展开工作,按照相关处置预案,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救援。本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4.4.1 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救援需要。4.4.2 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4.4.3 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发布预警信息,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4.4.4 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4.4.5 必要时,请驻地部队和武警参加应急救援。4.5 现场紧急处置根据事故发展变化情况,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实行科学决策。要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必要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处置区域、火区灾区入口等重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要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对涉及跨县(市、区)、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现场指挥部协调实施。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4.5.1 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 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可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和救援措施。4.5.2 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对临近设施进行降温保护、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4.5.3 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1)确定爆炸地点。(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4.5.4 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 度等)。(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9)气象信息。(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部队、防化兵部队等)。4.6 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相应防护器具;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4.7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当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检测,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4.8 应急结束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伤亡人员已全部找到并送达救治点得到妥善救治,事故主要信息已采集,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部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结束后,市安监局和相关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对应急处置能力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5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预测5.1 企业基本情况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80 余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700 余家。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 47 种。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中,中小企业占到 97%以上,绝大多数企业安全设施差、自动化控制水平低、专业技术人员少、工艺落后且危险性较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15 种危险工艺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中全部包含。5.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预测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 2009)辨识,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115处,涉及89 家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所涉及的 47 种危险化学品为:氯乙烯、丙烯、乙炔、汽油、光气、苯、甲苯、甲醛、甲醇、液化石油气、二甲醚、二硫化碳、水煤气、液氨、液氯、DMF、氢气、乙醇、石脑油、原油、己烷、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丙酮、液化氯甲烷、异戊二烯、甲胺、乙胺、二乙胺、三乙胺、过氧化氢异丙苯、五硫化二磷、金属钠、电石、黄磷、硝酸、发烟硫酸、溶剂油、硫磺、铝粉、氧气、异丙苯、三乙基铅、氰化物、氟化氢、溴、硫化氢。上述危险化学品均为易燃、易爆、有毒或剧毒物质,当遇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的缺陷时,极易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6保障措施6.1 应急指挥系统保障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指挥要求。主要包含:有线通信系统、无线指挥调度系统、图像监控系统、信息报告系统、基于地理信息的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等。6.2 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按照“覆盖全市、重点防控、便于调运 ”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县(市、区)政府做好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储备和保养工作,根据本区域的事故特点,购置应急物资,充实到区县应急救援物资库,切实提高本市应急物资储备的应急综合保障能力和整体救援能力。6.3 应急救援装备保障市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当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能力不能满足应急需要时,由市政府应急办协调调用。6.4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公安消防部队是应对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骨干力量。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服从和配合安消防部队开展应急救援。6.5 应急资金保障市和县(市、区)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21 /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