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承诺书怎么写.docx
户口迁入承诺书怎么写第1篇:集体户口迁入承诺书 集体户口迁入承诺书 天津象屿速传物流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因不具备天津个人落户条件,现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为公司代理集体户口业务的“天津市河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河西人才)集体户内,并同意以下条款: 1、本人承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规定,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确认公司不再办理与本人集体户相关的一切事宜。 2、在户口迁入集体户期间,接受并遵守有关集体户口的管理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本人承诺,具备落户条件后,会及时将户口迁出集体户。 4、若本人在与公司履行劳动合同此期间,拖欠河西人才集体户口落户手续费、管理费(落户手续费双外2500元/人,单外500元人;管理费500元/年/人,如有变动,以河西人才收费标准为准),本人将自行补交所拖欠的费用。否则,公司不予提供户口页及相关服务。 5、本人与公司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本人承诺在解除或终(中)止当月及时将户口从集体户迁出。未能迁出时,视为自动接受并遵守有关户口管理的规定,产生的任何后果与公司无关。 6、本人与公司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如本人未交或欠交管理服务费,公司不予办理与本人户口有关的事项,产生的任何后果与公司无关。 7、本人联系方式变更,将及时通知公司。因未及时通知而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联系电话: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2篇:户口迁入 附件一:初聘专业技术职称 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项目性质:公共服务 参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项目依据: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的通知(宜人发199920号) 收费依据及标准:宜宾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全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宜价字费2003316号)以及(川价费2003274号)。 初聘专业技术职称50元/人。 一、申报条件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且在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办理基本人事代理的人员。 、技术员级:大、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从事其所学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可初聘为“技术员”级职务。 、助理级: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四年以上; 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从事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二、提供资料 、本人向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盖章)。 、年度考核表(须考核合格)份。 、毕业证复印件1份。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工作总结1份(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 、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经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可点击中国三江人才网下载) 、其他资料:指已发表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按应提供所需资料报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收到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初审后,于五个工作日内报宜宾市人事局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四、其他说明 医学类、财会类专业的毕业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能参加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方式: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831)5169006,8247302 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 投诉电话:(0831)8247078 附件二:代办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项目性质:公共服务 参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项目依据: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的通知(宜人发199920号) 收费依据及标准:宜宾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全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宜价字费2003316号)以及(川价费2003274号)。 代评职称:初级50元/人,中级120元/人,高级150元/人。 一、申报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毕业生(含成人教育、五大生),且在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办理基本人事代理的人员。 1、初级职务: 大中专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见习期满,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 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成人教育、自考等)。所需从事专业技术年限同初聘职务所需从事专业技术年限一致。 2、中级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 研究生班毕业及硕士毕业,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 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 3、高级职务: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含双学士、研究生班毕业、硕士)学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二年以上; 博士后出站人员; 未达到规定学历申报高级者,须经相应评委会答辩合格。 二、提供材料 、本人向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盖章)。 、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表(须合格以上)各份。 、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和取得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一寸免冠照片3张。 、工作总结3份(不少于2000字)。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需填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一式三份;经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可点击中国三江人才网下载) 8、其他资料:指已发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按应提供所需资料报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收到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初审合格后,“中心”于五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推荐意见,并将评审材料按申报专业,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送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各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四、其他说明 、按照市职改办的要求,对宜宾市各中评委的评审时间有统一安排,一年评审一次,具体时间安排以市职改办发布的各评委的评审时间为准。 、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业资格的系列、专业、档次,如经济、会计、审计、统计、计算机软件、房地产、国际商务、执业药师、注册建筑师、资产评估等专业,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述各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其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交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 联系方式: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831)5169006,8247302 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 投诉电话:(0831)8247078 附件三:代办人事调动接收手续 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项目性质:公共服务 参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项目依据: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的通知(宜人发199920号) 收费依据及标准:宜宾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全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宜价字费2003316号)以及(川价费2003274号)。 个人委托300元/人,单位委托600元/人。(暂未收费) 一、调入 (一)申报条件 拟到或已到宜宾就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并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提供材料 1、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证明。 2、填写申请流动人员登记表(点击中国三江人才网下载)一式二份。 、出具市内接收单位的同意接收函。 、原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按应提供资料报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经审核后,由“中心”出具商调函或调档案发送至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原工作单位。 、“中心”收到档案后,对申请人员进行档案审查,符合条件者,方报宜宾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发调动通知,通知申请人到“中心”完善相应人事代理手续。若不符合调动条件,通知申请人,将其档案退回原档案所在地。 、申请人持调动通知、户籍证明到调入地公安部门申请,若需将户口挂靠在“中心”集体户的,由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到集体户所在派出所(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派出所)申请,经审批同意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即办理户口迁移证。 、申请人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如将户口挂靠在“中心”集体户的,即与“中心”签订户口挂靠协议,“中心”委派专人前往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二、调出(调出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一)申报条件 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办理基本人事代理人员。 (二)提供资料 1、接收地人事部门开具的商调函或调动通知。 2、接收地人事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体检表,婚育证明等。 3、系单位委托代理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材料(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等证明)或同意转档的证明。委托单位已转让、停办、倒闭或破产的,应提供工商部门相关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对符合条件的,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应完善代理人员档案资料。 2、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将代理人员档案整理好后,按档案管理规定转出档案。 3、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出具调动通知。 4、代理人员凭调动通知到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开具行政关系、工资介绍信,由“中心”介绍其到接收单位报到。 5、若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应持调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代理人员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在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集体户上的,持调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中心”开具介绍信,再到“中心”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联系方式: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831)5169006,8247302 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 投诉电话:(0831)8247078 附件四:单位及个人人事代理 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项目性质:公共服务 参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项目依据: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的通知(宜人发199920号) 收费依据及标准:宜宾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全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宜价字费2003316号)以及(川价费2003274号)。 1、单位人事代理80元/人月; 2、单位或个人委托保存人事关系、档案20元/人月; 3、个人委托单纯存档10元/人月。 一、人事代理的范围及对象 1、因各种原因待业、流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自愿到非国有经济组织工作或自谋职业的在职人员。 3、尚未就业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 4、在不具备人事代理档案管理权限的非国有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5、国有企业下岗的以及破产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6、自愿申请加入宜宾市人才开发中心的国家政策规定应予安置的人员(如转业干部、三州内调干部等)。 7、各类全民、国有单位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对现有职工实行聘用制、采用“人档分离”办法,委托宜宾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代管其职工人事关系、档案材料的单位。 8、其他各类人才。 二、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人事代理服务 1、代管人事档案、人事关系。 2、代管“档案工资”、计算“档案工龄”。 3、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4、代管党组织关系。 (二)根据基本人事代理人员或其所在单位的委托和要求,另外还可提供以下有偿单项人事代理服务: 1、推荐就业。 2、代为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3、代为申报转正定级。 4、代管户口关系。 5、代办养老、失业、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个人委托不予办理社保代理)。 6、办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鉴证。 7、出具以档案资料为主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单位或个人在中心领取并填写宜宾市人才信息登记表(点击中国三江人才网下载)。若为单位离职人员,还需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凭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等建立代理帐户。 2、“中心”对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查。 3、“中心”接收委托单位或个人转递的档案及相关资料;对档案在其他单位的,由中心出具调档函或商调函发至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调档。 4、档案到中心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与“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5、人事代理的单位或个人,缴纳人事代理服务管理费。 6、“中心”与代理单位或个人分别按协议完成自己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联系方式: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831)5169006,8247302 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 投诉电话:(0831)8247078 附件五:人事档案管理 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项目性质:公共服务 参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项目依据: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的通知(宜人发199920号) 收费依据及标准:宜宾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全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宜价字费2003316号)以及(川价费2003274号)。 1、单位或个人委托保存人事关系、档案20元/人月。 2、个人委托单纯存档10元/人月(实收5元/人月)。 一、保管档案类别 1、单纯存档。 2、基本人事代理存档。 二、办理单纯存档和人事代理的作用 (一)单纯存档 1、代管人事档案。负责其档案资料的收集、鉴别、归档。 2、按规定出具以档案记载为依据的相关证明。 (二)基本人事代理存档 除可以享受单纯存档业务的服务外,还可以享受: 1、为中共党员接转、管理党组织关系。 2、代管档案工资、档案工龄,保存工资关系,并建立代理期间连续工龄。 3、保留代理人员的原干部(或工人)身份。 三、在办理人事代理存档的基础上,根据代理人员或其所在单位的委托和要求,还可提供以下单项人事代理服务 1、代为办理一年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 2、代为办理确定或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 3、代办社会保险。 4、办理户口挂靠手续。 5、办理调动手续。 6、其他服务。 四、档案办理程序 1、档案转入:到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或商调函,再到原档案所在单位调档。如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的证明。 2、档案转出:从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调出档案,需提供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提档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或商调函,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提档须由接收档案地的人才交流部门出具调档函或商调函,再到“中心”办理。 (1)专人提取。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提档单位,按规定应派两名以上中共党员带上单位介绍信,到“中心”办理提档。 (2)机要邮寄。不能派专人提取的档案,根据中组部的相关规定,一律按机要投递方式寄出档案。 3、查阅档案: (1)查阅单位需派两名以上中共党员带上单位介绍信,到“中心”查阅,如有摘录或需复印的材料,需经“中心”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办理。 (2)个人需查阅档案内容或复印档案内容的,经审核同意后,可由“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办理,个人不得接触其档案内容。 (3)其他无关单位和任何个人不得查阅他人或个人的档案。 4、借阅档案: 委托存档的单位,如有需要,可借阅本单位代理人员档案或档案内的相关资料。借阅时,开具介绍两名以上人事干部(系中共党员)的借档证明,到中心借出档案,并在三个月内归还。 5、接收归档材料: 委托保管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如形成有代理人员的归档材料,经“中心”审核鉴别后,交档案室归入个人档案。归档材料包括反映代理人员德、能、勤、绩的材料,以及代理人员的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学籍学历、奖惩、工资、年度考核、自传等内容。 五、注意事项 1、个人不得保管、查阅本人或他人的档案。 2、人事档案的转递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组织行为,当事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3、人事档案是国家的机密材料,务必保持其严密性和完整性,如有残缺破损或未加封条的档案,“中心”可不予接收。 联系方式: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831)5169006,8247302 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 投诉电话:(0831)8247078 附件六:户口挂靠 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项目性质:公共服务 参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项目依据: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的通知(宜人发199920号) 收费依据及标准:宜宾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全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宜价字费2003316号)以及(川价费2003274号)。 户口挂靠150元/人。 一、挂靠条件 人事档案存放在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且委托“中心”办理基本人事代理的人员。 二、户口迁入 (一)毕业生办理程序 1、提供资料: (1)户口迁移证; (2)就业报到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复印件1份。 2、毕业生持以上资料与“中心”签订户口挂靠协议。 3、“中心”到长江大道派出所办理入籍。 (二)市外调动人员办理程序 1、提供材料: (1)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2)办理调动通知(宜宾市人事局发文)。 2、“中心” 持以上资料到翠屏区长江大道派出所申报,经审批同意后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再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即出具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户口迁移证与“中心”签订户口挂靠协议。 4、由“中心”到长江大道派出所办理入籍。 三、迁出户口 1、申请人到“中心”办理户籍证明。 2、申请人到拟迁入地公安部门办理迁入证明。其中: (1)迁至宜宾市范围内的,持本人户籍证明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2)迁至宜宾市外的,持本人户籍证明到拟迁入地公安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3、持准予迁入证明到“中心”办理介绍信,再到长江大道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即办理户口迁移证;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即可办理户口迁移证。 四、办理相关证件须知 1、户籍证明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中心”开具介绍信,持介绍信到长江大道派出所办理。 2、身份证 (1)临时身份证。到“中心”开具介绍信长江大道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介绍信翠屏区公安分局临时身份证制作中心(保安路)办理。 (2)身份证。 信息采集:持有效证件、本人照片1张到“中心”,由“中心”出具办理身份证介绍信(介绍信上贴照片)长江大道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信息采集。 身份证的领取: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中心”领取。如本人不能前来领取身份证的,请本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凭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前来领取。 五、注意事项 1、户籍挂靠者的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中心”。 2、委托“中心”管理户口的人员,如具有独立立户资格或结婚或转档时,必须将户口从集体户中迁出。 3、中心集体户仅限管理人事代理人员本人户口关系,不含配偶和其子女户口关系。 4、入户地址为翠屏区长江大道西段九号,属翠屏区长江大道派出所管辖。 联系方式: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831)5169006,8247302 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 投诉电话:(0831)8247078 附件七:转正定级 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项目性质:公共服务 参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项目依据: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的通知(宜人发199920号) 收费依据及标准:宜宾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全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宜价字费2003316号)以及(川价费2003274号)。 代办申报转正定级100元/人(暂未收费)。 一、申请条件 人事档案存放在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且办理基本人事代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后,即可申请。 二、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者,申请填写转正定级表(点击中国三江人才网下载)。 、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按国家规定为其办理转正定级。 、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将审批后的转正定级表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计算代理期间连续工龄的依据。 联系方式: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831)5169006,8247302 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 投诉电话:(0831)8247078 附件八:个人求职 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项目性质:公共服务 参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项目依据: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宜宾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全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宜价字费2003316号)以及(川价费2003274号)。 未收费。 一、服务对像及范围 所有需要求职或查询求职信息的劳动者。 二、具体方式 1、定期现场招聘会期间:直接与用人单位交流洽谈。 2、非招聘会期间:领取并填写求职登记表,由市场员工录入人才库,供用人单位选聘。 3、网上求职:个人登陆三江人才网,填写相关信息,经审核后,供用人单位选聘。 联系方式: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831)5169005,8247300 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 投诉电话:(0831)8247078 附件九:单位招聘 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项目性质:公共服务 参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项目依据: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宜宾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全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宜价字费2003316号)以及(川价费2003274号)。 1、单位委托代聘专业人才初级80元/人,中级180元/人,高级700元/人(暂未收费) 2、单位招聘入网150元/月(实收100元/月); 3、单位查询信息5元/条,(实收100元/月); 4、委托发布人才招聘200元/人次(实收100元/月); 5、人才摊位租用费200元/次个(实收70-100元/次个)。 一、服务对像及范围 有用工需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等。 二、所需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书或其它批准设立的文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才,须有编制部门同意招聘的批复)。 2、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持所需资料到人才交流部审核。 2、经审核通过后,填写相关招聘信息。 3、根据招聘情况,缴纳相关费用。 4、凭缴费发票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联系方式: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831)516900 5、8247300 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 投诉电话:(0831)8247078 附件十:代理人才素质培训、测评服务 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项目性质:公共服务 参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项目依据: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宜宾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全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宜价字费2003316号)以及(川价费2003274号)。 双方协商确定。 一、代理人才素质培训、测评服务的范围及对象 对人才素质培训、人才素质测评有需求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二、代理人才素质培训、测评服务的主要内容 1、按照服务对象的委托和要求进行人才素质培训服务方案的设计、师资的选配、课程的教授和培训过程的管理。 2、按照服务对象的委托和要求进行人才素质测评服务方案的设计、测评软件的选配、测评过程的组织实施和测评结果的分析。 三、办理程序 1、单位或个人出具相关有效证件并提出书面或口头的代理或委托要求。 2按代理或委托要求设计方案,确定相关师资、软件或场地。 3、将确定后的方案通知代理或委托方并按方案组织实施代理或委托活动。 联系方式: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831)8247222 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 投诉电话:(0831)8247078 第3篇:户口迁入申请书 关于户口迁入申请书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申请书,申请书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但很多同志不会写申请书,下面是关于户口迁入申请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户口迁入申请书 篇1 xxxx公安局(或派出所): 我叫某某某,男/女,x族,xxxxxx人,身份证号码xxxxx,于xx年x月x日于贵辖区xx处购买了xxx平方的住房一套。根据xxx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xxx处的本人及妻子x孩子x的户口迁到贵辖区xx路xx号x小区xx楼xx单元xxx室。 望领导早日批复!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户口迁入申请书 篇2 派出所: 本人*,*岁,身份证:*,户籍:*路*号 本人*年自*学院毕业后,留在*工作已有*年,目前在*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由于工作的关系,于*年*月*日在贵辖区内购买了*平方的住房一套,位于*花园*幢乙单元*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本人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在*路*号的户口迁到贵辖区*花园*幢乙单元*室。 望领导早日批复! 申请人: 申请日期:户口迁入申请书 篇3 xxxx公安局: 本人xxx,xx岁,xxxxxx人,于xx年x月x日于贵辖区xx处购买了xxx平方的住房一套。根据xxx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xxx处的本人及妻子x孩子x的户口迁到贵辖区xx路xx号x小区xx楼xx单元xxx室。望领导早日批复! 申请人:xxxx 申请日期:xxxx年x月x日户口迁入申请书 篇4 xxx派出所: 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属农业户口。妻子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属农业户口。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是初婚(xx)。无子女(xxx)。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妻子xxx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xxxxx我家,入农业(xx)户口。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第4篇:户口迁入证明 户口迁入证明 漳平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 兹有原_村(居)民_男(女)身份证号码:_现因_经本人要求户籍需迁入我村,入户户主_二者属_关系情况属实!我村同意接收并纳入户籍管理!请贵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特此证明 西埔村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第5篇:户口迁入证明 证 明 兹有_省_市_县(区), 姓名:_性别:男 女,身份证号:_ 姓名:_性别:男 女,身份证号:_ 因_ 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第6篇:户口迁入申请书 - 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 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XXXX年X月XX日 户口迁移范例3 ××公安局××派出所: XX我叫×××,××年×月×日出生,户口在×××,非农业户口,自20××年××××××。根据户口迁移政策相关规定,现申请将户口转入×××。 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 2 - 3 第7篇:户口迁入申请书 申请书 ××公安局: 我是××县××镇×××村××组村民×××,男,×族,身份 证号码:××××××××××××××××××,我与××县×× 镇××村××组村民杨××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为 方便今后的生活和工作,现向公安机关申请将我爱人×××的户口迁 到我方落户,望公安机关给予批准办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情况属实,我村(居委会)同意接收××× 到我村××组落户,望公安机关给予办理为谢。×××村民委(居委会) ××××年××月××日 第8篇:户口迁入申请书 申 请 书 XXX市公安局XXX派出所: 本人:XXX,性别:X,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口所在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我于XXXX年X月X日与被申请人:XXX,性别:X,XXXX年XX月XX日,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户口所在地址:XX省XX市XX县XXXXX号,已登记结婚,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将被申请人XXX户口由XX省XX市XX县XXXX1号,迁入本人户口所在地:XX市未央区XXX路XXX号XX栋XX单元XX层XX号,同时本人XXX和被申请人XXX郑重声明无多重户籍省份。 望早日批复! 申 请 人:XXX 联系电话:XXX XXXX XXXX XXXX年 XX 月XX 日 迁户口承诺书怎么写 申请迁户口申请书怎么写 迁户口介绍信怎么写 户口迁移承诺书 户口迁出承诺书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35页 共35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第 35 页 共 3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