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价模式改革与投标报价的研究.docx
工程计价模式改革与投标报价的研究近几十年来,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大多数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计价模式,即工程报价=估计工程量(清单)×工程单价+暂定金额;工程结算价=实际发生工程量×工程单价+暂定金额(实付)。这种计价模式的基础是: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造价的确定市场化。按照惯例,除了完成暂定项目,按工日和机械台班计价的零星工程可以得到额外付款外(从工程量清单暂定金额款项中支付),其他一切费用都必须计入完成的工程量付款中。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国际通用)的总则中明确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工程单价应包括:(1)人工及其有关费用;(2)材料、货物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3)机械设备的提供;(4)临时工程;(5)开办费、管理及利润。可见,这种计价模式同国内预算定额加取费的计价模式有本质上的区别。实践证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先进的计价模式,已被包括世行、亚行、非行在内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上普遍应用。它与我国现行的招标、投标及评标方法有较大的差别。我国已经加入WTO,制定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迫在眉睫。此外,我国按照国际惯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后,承包商就必须及时转变观念,加强学习和研究相应的投标报价技巧,为取得良好的工程承包经济效益打好基础。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我国加入WTO与国际工程管理接轨的必然要求。广东省顺德市已于2000年3月起实施了这种符合国际惯例的计价模式,它的具体内容是:“控制量,放开价,由企业自主报价,最终由市场形成价格。”参照顺德经验与国际惯例,工程造价(报价)=估计工程量(工程清单)×综合单价+开办项目+税金,其中:估计工程量是依照施工图,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的工程量;综合单价指完成工作项目所消耗的人工费、材料费、一般施工机械费用、企业综合管理费、企业利润、风险金;开办项目指完成工程项目所需施工配套而发生又不形成实物工程量的费用(施工现场配套措施费);税金是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在办理结算时,将估计工程量换成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即可,其他一般不变。招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以往定额加取费的计价模式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工程量清单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费用,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2)针对目前建设单位在招标中盲目低价和结算无依据等状况,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的招标行为;(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于计价依据改革具有推动作用,特别是施工企业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施工企业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从而改变过去企业过份依赖国家发布定额,和现有定额束缚企业的自主报价的状况;(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可以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对于在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5)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理顺我国的工程造价的费用构成,把一些属于生产经营成本、福利性质和工资性质等支出全部引入成本,不再由税后利润开支。3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投标报价就是根据投标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估计工程量,通过对工、料、机、费率及现场的各种调查,应用企业定额编制出各个项目的单价,再结合企业成本核算、成本预测的基础上,考虑适当利润及投标策略确定出来的价格。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后,市场在价格确定过程中起决定作用,报价是投标成功与否的关键。投标报价的技巧就是如何通过计算分析,调整单价,使总价保留在一个比较合理(低)的水平,达到既能中标、又能赢利的目的,并最大限度地获取中标工程的经济效益。本文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出发来探讨相应的报价技巧问题,以期为广大的施工企业(承包商)提供一些参考。3.1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是控制投标报价不变,在单价合同中综合单价分析合理(即不违反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报价,使清单报价最有利于工程施工计量及工程结算,其特点是:使正常报价中标的工程,在施工中能够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使保本报价、无利润报价、亏损报价而中标的工程也能获取预计的利润。其报价原则是:调整后的报价必须等于确定报价;调整报价后的综合单价分项必须合理,不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即避免过高或过低导致投标作废)。不平衡报价法在采用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招标的工程中应用最为广泛,它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通过对设计文件工程量计算,确认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工程量,单价在合理范围内尽量提高;实际工程量小于清单工程量,单价可适当降低;清单工程量不可能发生,单价可尽量降低;(2)通过现场勘察,预计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工程量,单价可适当提高;实际工程量小于清单工程量,单价可适当降低;(3)设计不合理或清单项目错误,估计施工时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可提高单价,会减少工程量的项目可降低单价;(4)对于能先拿到钱的项目(如土方、基础工程等)的单价可适当提高一些,有利于资金周转;对后期的项目(如粉刷、电气等)的单价可适当降低;(5)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今后令修改的项目,单价可提高;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单价可降低,这样有利于以后的索赔;(6)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其单价宜高,因为它不在投标单价之内,这样既不影响投标总价,以后发生时可获胜。3.2 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报价法FIDIC合同条款规定两种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的情况(通常情况)可以根据报价文件重新确定新单价:(1)变更工程涉及金额超过合同价2%;(2)工程量变化超过工程量清单中该项目工程量的25%。通过对设计文件的审核及工程量复算,具体报价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对待:(1)工程量低于该项目清单工程量的75%,尽量降低单价;(2)工程量在该项目清单工程量的75%125%,若低于100%,可适当降低单价或正常报价;若大于100%,可正常报价或适当提高单价;(3)工程量大于该项目清单工程量的125%,若超出范围很小,可适当提高单价;超出范围大,则不宜提高单价。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报价法对于技术复杂,并采用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招标的项目应用最大,效益最明显。3.3暂定项目报价法所谓暂定项目报价是指没有设计文件,没有设计工程量,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工程项目进行的报价,计日工清单报价可列入暂定项目报价范围,暂定项目报价法分为两种情况对待:(1)暂定项目报价总价参与评标时,名义工程量可少报单价可提高;名义工程量已经设定,确定一定发生的项目单价可提高,确定不发生的项目单价可降低。(2)暂定项目报价总价不参与评标时,名义工程量可合理假定,单价可提高。3.4 选择性低标报价法这种报价法针对低价中标的项目,为了获取中标控制投标总报价,使报价低于正常预算价。为了取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可采用选择部分项目进行低报价,常见项目有:可能分包的工程项目、可能修改设计的项目、可能取消或暂缓施工的项目以及可以采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项目等。3.5依靠先进性报价法这种报价法是投标单位依靠自身的经济实力,先进的施工技术、机械设备和管理手段,通过先进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来降低工程造价的报价方法。参照国际惯例,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势在必行,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与国际工程管理接轨的必然要求。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改变了传统的定额加取费计价模式,给广大的施工单位(承包商)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发展机遇。针对这种计价模式,报价技巧较传统模式显得尤为重要,报价合理、适当,才有可能中标,中标以后才可能有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广大施工企业必须及时转变观念,加强针对新计价模式相适应的投标报价技巧研究。当然投标报价技巧,必须要配合施工合同来实施,只有与符合施工企业利益的施工合同相适应的投标报价技巧,才能给施工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参考文献1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2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解读承发包计价新规则造价师N2002(17).3杜训国际工程估价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4 梅洪 投标报价策略及作价技巧J 基建优化,2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