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单位政府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773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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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单位政府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7732.docx
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单位政府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7732选购编号:5133222018000009泸定 县环境爱护和林业局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单位 政府选购 (其次次)( 招标编号:LDCG 2017 39 号 号 )招 招标 标文 文件 件中国 四川(泸定)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选购中心 泸定县环境爱护和林业局共同编制2018 年 1 月 月目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 . 3 其次章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 24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 10 第五章投标 人应当供应的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单独封装). 45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选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评标方法 . 50 第八章政府选购合同(样例). 60 第九章选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69第一章投标邀请 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选购中心受泸定县环境爱护和林业局托付,拟对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单位(其次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编号:9 LDCG201739 号二、 招标项目:泸定县环境爱护和林业局)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单位政府选购(其次次)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 、 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五、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证明资料详见第五章):1.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依据选购项目提出的特别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六 、招标文件获得时间、地点:( ( 一) ) 报名时间:自 8 2018 年 年 1 1 月 月 5 15 日至 8 2018 年 年 1 1 月 月 3 23 日。( ( 二)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304198685 。报名供应商将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表要求进行交纳,将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 回执单传至邮箱(304198685,银行回执单上须注明: 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联系电话, , 此回执单为报名依据).并电话告知:0836-3122812 侯先生。( 三) 招标文件获得:在四川政府选购网进行下载(网址: )七、有效报名资格确定1. 网上报名胜利(以邮箱回复为证)。2报名资格不能转让。3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招标编号和分包编号(如有分包)与参与本次项目的选购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需一样,不一样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可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文件, 审查结束后,现场告知结果)投标截止时间:8 2018 年 年 2 2 月 月 5 5 日 日 14 :30 (北京时间)。开标时间:8 2018 年 年 2 2 月 月 5 5 日 日 14 :30 (北京时间)。开标地址:泸定县 新城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其次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提交除资格文件外的其它需审查的相关文件)投标截止时间:8 2018 年 年 2 2 月 月 8 8 日 日 10 :30 (北京时间)。开标时间:8 2018 年 年 2 2 月 月 8 8 日 日 10 :30 (北京时间)。开标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一环路西一段二号高升大厦 九楼(泸定县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会议室)投标文件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定县环境爱护和林业局地址:泸定县环境爱护和林业局 联 系 人:山女士 联系电话:0836-3122155 选购代理机构: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选购中心 地 址: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 324 号县委大楼一楼选购中心 邮 编:626100 联 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836-3122812 传 真:0836-3161299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选购中心 2018 年 1 月其次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选购人 项目联系人 :山女士 联 系电 话 :0836-3122155 选购人地址 :泸定县环境爱护和林业局 2 选购代理机构 名称: 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选购中心 地址: 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红军路324 号 3 选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选购预算:120 万元; 超过选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4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20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选购项目分包选购的,在选购金额未超过选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选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选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5 供货时间、地点 服务时间:2019 年 12 月前完成 服务地点:泸定县环境爱护和林业局 6 参与 投标供 应商来源 公开征集供应商 7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否(√)9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是()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担当主体,分包担当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10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实行标前答疑会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1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1、属于政府强制选购节能产品的,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必需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选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须完全一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供应证明资料(包括供应投标产品所在节能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属于政府强制选购节能产品但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优先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供应证明资料(包括供应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为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环境标记产品政府选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环保清单型号须完全一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供应证明资料(包括供应投标产品所在环保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3、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选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供应证明资料(包括供应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12 供应商对 招标 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胜利并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3 构成 招标 文件的其他文件 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投标 有效期 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5 投标 保证金 金额:24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选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帐的投标保证金应在 2018 年 1 月 23日下午 17:00(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前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帐户。收款单位: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 户 行:22-574101040005573 银行账号:农行泸定县支行 退款方式:供应商应供应以下材料: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票据(收据)、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提交保证金的银行帐户、账号。( 供应商在投标时,将以上资料一并交选购中心,完标后 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除外)。联 系 人:侯先生联系电话:0836-3122812 地址: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 324 号县委大楼一楼选购中心 16 投标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17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响应文件 开启之日后90 天 18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 10%。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供应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需有银行的相关凭证)收款单位户名:四川省泸定县环境爱护和林业局 开户 行:农行泸定县支行 帐号:22574101040005904 交款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联系人: 山女士 联系电话:0836-3122155 19 招标 文件编制及询问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836-3122812 20 低于成本价不正值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选购预算50%或者1、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实质性要求)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依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分)、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具体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供应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选购项目选购需求、专业实际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状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供应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1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依据政府选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赐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2、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供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非特地面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选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赐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供应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符合享受政府选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供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根据四川省政府选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方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选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选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根据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与政府选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状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22投标 响应文件递交 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含样品)参与投标的代表须为参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的授权代表,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2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方法以及其他选购需求提出的询问 和质疑向选购单位提出,并由选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提出质疑时间:报名胜利并获得选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4 对选购过程和选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选购中心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836-3122812 地址: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 324 号县委大楼一楼选购中心 对选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选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选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注:选购单位无正值理由不根据依法举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依次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举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项目的质疑由选购单位受理。25 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选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泸定县财政局。联 系 人:王 山 联 系 电话:0836-3123065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地址:泸定县红军路 266 号 邮编:626100 26 政府选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选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选购人将政府选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选购网公告;政府选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选购合同向本选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7 信用记录查询 资 格 审 查 时 ,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选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此项由选购中心在开标前完成)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选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选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选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选购人是泸定县环境爱护和林业局。2.2 选购代理机构 系指依据选购人的托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选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选购代理机构是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选购中心。2.3 招标选购单位系指选购人和选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与投标和向选购人供应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选购代理机构购进行了报名登记。4. 合格的投标产品4.1 参与政府选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需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学问产权的,必需是已依法获得了该学问产权,不得存在侵扰学问产权的问题。4.2 若投标产品为须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需供应正版软件安装运用,不得安装运用盗版软件。4.3 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选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选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缘由,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意需求,根据公允竞争原则,可以参加选购竞争。5.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担当。6. 充分、公允竞争保障措施1 6.1 供应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供应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与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选购人自主实行公允、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与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运用综合评分法的选购项目,供应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举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选购人或者选购人托付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举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实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 6.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选购活动。选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与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后续的政府选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 6.3 前期参 与供应商处理。为选购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选购项目的其他选购活动。供应商为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选购需求、编制选购文件过程中供应询问论证,其供应的询问论证看法成为选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选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选购项目供应规范编制。6.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购项目中,同时托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招标文件7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打算投标文件和参与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留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选购政策,选购标的需满意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供应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 (六)选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七)选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供应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选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详细方式、信用信息的运用规则等; (十五)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 招标选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8.2 招标选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发布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8.3 投标人认为须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选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选购单位可以确定是否接受投标人的申请事项。8.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选购单位可以视选购详细状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9.1 依据选购项目和详细状况,招标选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供应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通知全部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9.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担当。四、投标文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选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全部来往书面文件均须运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需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供应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假如出现差异和冲突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1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选购项目全部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纳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13.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选购法其次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选购人依据选购项目的特别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选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3.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担当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选购单位。13.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与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担当投标及履约中应担当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3.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选购人签订选购合同,就选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选购人担当连带责任。1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分工担当相同工作的,应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3.6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选购活动。14. 学问 产权(实质性要求)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运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运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扰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学问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学问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担当全部相关责任。14.2 选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学问成果及学问产权。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纳自有学问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供应相关学问产权证明文件。运用该学问成果后,投标人需供应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供应无限期技术支持,选购人享有永久运用权(含选购人托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运用权)。14.4 如采纳投标人所不拥有的学问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需包括合法获得该学问产权的相关费用。15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选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5.1 。报价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实质性要求)15.2 技术、服务部分 (依据详细项目状况确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意。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2)投标产品本身的具体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供应检测报告、产品运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9)投标人认为须要供应的文件和资料。关于样品的规定: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供应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精确描述选购需求或者须要对样品进行主观推断以确认是否满意选购需求等特别状况除外。要求投标人供应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须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须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选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供应的样品,应当刚好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供应的样品,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15.3 商务部分(依据详细 项目状况确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的有关文件及实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不供应)。(4)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供应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为非法定代表人,需供应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原件,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制造商家授权书原件;(根据第五章或评分方法的要求供应)(7)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见附件)(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9)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见附件)(10)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人承诺赐予招标选购单位的各种实惠条件(实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选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选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供应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供应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根据第五章或评分方法的要求供应); (13)商务应答表; (14)其他投标人认为须要供应的文件和资料。4 15.4 售后服务(依据详细项目状况确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主动响应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修理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修理响应时间等。分别供应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方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注: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须要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的,投标人必需保证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得到了制造厂家授权,如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与制造厂家授权不一样的,以供应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5 15.5 其他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6 投标文件格式16.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7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17.1 投标人投标时,必需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7.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选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因投标人自身缘由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选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选购代理机构不担当相应责任;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7.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选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3)在选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4)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5)由于中标人的缘由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选购人签订合同的; (6)由于中标人的缘由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7)投标人供应虚假资料的; (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选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8 投标有效期18.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需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2 因不行抗力事务,选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后续选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选购人可以自主确定是否可以赐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3 因选购人选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选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后续选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选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9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打算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晰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样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纳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应为原件,第五章投标人应当供应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单独密封。19.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晰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9.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实行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19.5 投标文件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9.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20.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以及单独封装第五章投标人应当供应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0.3 全部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21 投标文件的递交21.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选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缘由。21.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包号(若有分包)应当正确一样,若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与投标人名称和招标选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包号(若有分包)一样,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应评标委员会要求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1.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选购代理机构。2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五、开标和中标 23 开标23.1 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