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生产部部长平安生产责任制1.平安职责(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 时检查平安生产情况,如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部门。(2)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部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每月催促各线每月按 时将平安生产工作总结报送公司平安处汇总。(3)在安排生产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险情,应及时组织统一指挥,采取措施, 消除隐患。(4)催促各车间、班组长抓好班前、班后平安教育工作,协助平安机构人员 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5)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载的能力,防止设备装载超负荷 运行,同时考虑到水、电、汽、气的平衡。(6)生产安排上,还要确保设备的中修、大修计划的按期实施,并严格按照 操作程序组织实施,确保组织的均衡生产。(7)负责催促下属在指挥生产过程中,必须有平安生产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特别进行生产过程中平安系数较大活动(清园库、清提升机池、窑操作、悬空作 业、高温磨内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窑内检修等),要求精心安排,与平安分管 负责人联系,并有一名车间领导现场催促。2.责任制考核(1)各车间、班组的班、班后平安教育连续一星期未进行,而未追查原因, 罚款20元/次。(2)催促有关部门做好平安生产会议、检查、培训|、汇报等记录,查无凭据, 罚款20兀/次。(3)由于本人在组织、指挥生产过程中,平安技术措施考虑不全面或未与安 全管理专职机构联系而发生重伤事故或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人身事故直接损失 5001元以上/次,设备事故损失20001元/次),罚款100元/次。发生死亡事 故,属导责任按规定扣除年度风险金。(4)对平安系数作业较大的活动,车间汇报而末及时落实措施每次罚款50 元,发生事故,按事故大小负直接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