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XXXX版2629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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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XXXX版26295.doc
工程编: 合同编: 深 圳 建 设 工 程施工单价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深圳建立工程造价理站 编印2021版编制说明本合同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法?等法律以及深圳的相关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建立部制定的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2021版?深圳建立工程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的根底上结合?深圳建立工程计价规程?2021、?建立工程工程量计价?GB5050002021的相关规定由深圳建立工程造价理站修编制订。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深圳行政区域内采用单价固定单价和可调单价合同形式的施工合同适用工程范围包括深圳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政根底设施、线路道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五部分组成。建立工程发承包双方采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对“通用条款部分进展调整;并应将“协议书、“专用条款及“附件中须双方约定的事项予以明确;同时可根据工程的详细情况在“补充条款中补充约定合同内容。未经编制答应任何和个人不得以营销目的复制、印刷和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或抄袭其中的任何条款内容。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工程承包范围1三、合同工2四、质量2五、合同价款3六、组成合同的3七、词语含义3八、承包人承诺3九、发包人承诺3十、合同生效4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5一、词语定义和解释51词语定义52标题和旁注73书面形式8二、合同84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85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86适用87图纸989三、发包人和承包人109发包人1010承包人10四、工程理人员1111工程师1112工程经理建造师12五、转让、分包1313转让1314分包13六、施工准备工作1315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1316施工准备14七、开工、暂时停工、工及延误1517开工及延1518暂停施工和复工1619工及延误16八、材料、设备供给1720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17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822材料设备的检验18九、质量、平安和文明施工1923工程质量和检测1924工程试车2025平安文明施工2126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要求2227工程的保护23十、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2328合同价款2329工程量确认2530工程款支付25十一、工程变更2631工程变更2632变更价款确定27十二、开工验收和结算2833开工验收2834开工结算30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3135违约3136索赔3137争议32十四、工程质量缺陷保修3338工程质量缺陷保修33十五、不可抗力3339不可抗力33十六、和担保3440工程3441工程担保35十七、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3542合同的生效、终止3543合同的解除3644合同份数3645合同备案36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37二、合同374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375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376适用、377图纸38838三、发包人和承包人389发包人3810承包人39四、工程理人员4011工程师4012工程经理(建造师)40五、转让、分包4114分包41六、施工准备工作4115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4116施工准备41七、开工、暂时停工、工及延误4219工及延误42八、材料、设备供给4220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42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4222材料设备的检验43九、质量、平安和文明施工4323工程质量和检验4324工程试车43十、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4326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要求4328合同价款4429工程量确认4630工程款支付46十一、工程变更4632变更价款确实定46十二、开工验收和结算4733开工验收4734开工结算47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4835违约4837争议49十五、不可抗力4939不可抗力49十六、和担保5040工程5041工程担保50十七、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5044合同份数50第四部分 补充条款52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53附表一: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56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誉的原那么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及特征: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1 房建工程:(在口内打并填写工程量)土石方工程口金属门窗工程口基坑支护工程口智能建筑工程口地基与根底工程口 桩基类别:桩径: 数量:通风空调工程口 空调面积: 平方米口 设计冷负荷: 冷吨主体构造工程口 混凝土口砌体口钢构造口 网架 口索膜构造室外环境工程口装饰、装修工程口 二次装修口 幕墙: 平方米电梯工程口 电梯 部口 自动扶梯 部屋面及防水工程口消防工程口建筑给排水工程口燃气工程口 户数: 户口 庭院: 米建筑电气工程口其他工程2 政工程:(在口内打并填写工程量)七通一平工程口 万平方米给水道工程口 米挡墙护坡工程口长: 宽: 高:给排水构筑物工程口软基处理工程口 万平方米泵站工程口 平方米道路工程口长: 宽:电信道工程口 米桥梁工程口 座电力道工程口 米隧道工程口长: 宽: 高:路灯照明工程口 座排水道工程口雨水: 米口污水: 米口污水: 米道路改造工程口长: 宽:排水箱涵工程口长: 宽: 高:绿化工程口交通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口 燃气工程口 米交通平安设施工程口其他工程口三、合同工开工日: 开工日: 合同工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本工程质量: 五、合同价款币种: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工程单价:口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工程) 口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报价单或工程书(非工程)六、组成合同的 口协议书; 口中标书(适用招工程); 口(适用招工程); 口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书(适用非招工程); 口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口通用条款; 口、及有关技术; 口图纸; 口工程量; 口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 口发包人和工程师有关及工程; 口工程进展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一样。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展施工、开工在质量缺陷保修内承当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送 备案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银行: 银行:账 : 账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备案情况:备案机构(公章):经办人:年 月 日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解释1词语定义词语定义 以下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 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立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立工程施工的条款。1.2 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详细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详细化、补充或修订。1.3 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方案的当事人或其他指定的负责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承包人同意外)。1.4 承包人:指本合同中指明承建本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1.5 分包人:指经发包人认可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承建本工程部分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 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的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代表。1.7 工程师:指发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工程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其详细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相应条款中明确。施行监理的工程工程师由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获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工程师担任;不施行监理的工程工程师由发包人委托的专业人士担任.1.8 工程经理(建造师):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获得相应资格的工程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1.9 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获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0 永久工程: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施行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14款所指的设备。1.11 临时工程:指施行和完本钱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但不包括1.15款所指的承包人装备。1.12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详细情况指两者中的任何一个。1.13 单项工程:指本工程范围内、合同约定或能单独发挥效益的某一工程。1.14 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装置。1.15 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施行和完本钱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1.16 余泥渣土运输车辆泥头车:指承当本工程施工现场土石方、部分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运输任务且相关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1.17 发包人提供装备: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为施行和完本钱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1.18 现场: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工程施工的场地以及发包人在合同中详细指定构成现场一部分的其他场所。1.19 永久占地:指为施行本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1.20 临时占地:指为施行本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消费、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1.21 合同价款:指在中标书中写明的或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议定的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施行和完本钱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价款。1.22 追加(减)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生需要增加(减少)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增加(减少)的合同价款。1.2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当的经济支出。1.24 暂列金额:发包人在工程量中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金额。1.25 暂估价:发包人在工程量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单价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26 计日工: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发包人要求所完成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工程或工作。1.27 现场签证: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对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责任所作的签认证明。1.28 交接证书:指本合同中约定有单独工的单项工程或本工程开工后根据本合同约定签发的证书。1.29 开工日: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开场工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1.30 开工日: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1.31 实际开工日: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开工验收的日。1.32 工: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至开工日的天数。1.33 实际工:指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至实际开工日的天数。1.34 图纸: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计算书和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1.35 、:指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及其修改或补充。1.36 工程量:指根据有关工程量计算规那么、图纸列出的工程工程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1.37 书面形式:指合同、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3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当的责任。1.3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当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顺延的要求。1.4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制的客观情况。1.4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有效开场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场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场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开工日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42 法定节假日:指每个星六、星天及法定的其他节假日。2标题和旁注标题和旁 2.1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和旁注不视为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一部分在解释及推定合同条注 款时不列入考虑。3书面形式书面形式 3.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出或发布的任何、指均 应是书面的都不应被无理扣压或拖延。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和收到时间。二、合同4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 4.1 组成合同的各个应该是一个整体彼此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组成及解 定外组本钱合同的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释顺序 (1)协议书; (2)中标书(适用招工程); (3)(适用招工程);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书(适用非招工程); (5)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通用条款; (7)、及有关技术; (8)图纸; (9)工程量;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 (11)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及工程; (12)工程进展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工程师作 4.2 当合同内容模糊不清或互相矛盾时由工程师作出解释。如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出解释 时按通用条款第36条争议的约定处理.5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语言文字 5.1 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文字。适用法律 5.2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双和法规 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适用适用 6.1 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的及 要求。、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存在不一致时发、承包人根据、 的适用范围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选用的、名称。发包 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选用的、。国内没有 6.2 国内没有相应、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相应 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 使用国外、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示国外、名称并负责提供中文 译本。7图纸图纸的提 7.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和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供和使用 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当。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完 整的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展工程检查时使用。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 将图纸提供给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第三方。要求 7.2 发包人对工程有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要求和限措施费 用由发包人承当。承包人在约定的限内履行义务。图纸提供 7.3 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打乱工程施工方案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延误 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顺延延误的工。承包人未 7.4 发包人之所以不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是因为承包人未能提交合同约定应由其提交的图提交图纸 纸或提交的图纸有误所致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赔偿损失、顺延工。临时工程 7.5 当工程师认为需要时承包人应提交临时工程的设计图纸2份供工程师批准或备查。图纸 补充图纸 7.6 发包人或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工程的正确施行和完成及其缺陷修技术资料 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承包人应予执行。8致承包人 8.1 根据本合同条款由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书、或指均应发送或派 专人送达承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它。致发包人 8.2 根据本合同条款由承包人发给发包人或工程师的一切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发或工程师 包人或工程师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或者发包人或工程师为此指定的其它 。拒收 8.3 如一方回绝签收另一方另一方以特快专递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送至专 用条款中指定的视为送达。三、发包人和承包人9发包人发包人代 9.1 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在专用条款中明确。本合同中约定由发表 包人确认、批准、同意、审批等事项均应以发包人或发包人代表签字为准。发包人如 需更换发包人代表应至少提早7天工程师和承包人。发包人 9.2 发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限和方式向承包务 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 纸、材料、设备、装备及其它物品。发包人工 9.3 发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完成以下工作并承当相关费用:作 (1)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 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上述工作遗留的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驳到施工场地内保证施工间 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线资料对资料的性、准确性负责; (5)规划、施工答应证以及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批件;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组织现场交验并移交给承包人;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人进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 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 (9)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委 9.4 发包人可将9.3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详细委托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托 定费用由发包人承当。发包人未 9.5发包人未完成9.3款约定的各项工作且未委托承包人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工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顺延延误的工。完成约定工作 10承包人承包人义 10.1承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承包人应负责做好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精务 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本钱工程及其在缺陷保修内对缺陷的修复。为此承包人应提 供所需的全部监视理、人工、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往返工地的交通以及合同订 明或合理地推断为进展本工程而需要的各种事物。承包人工 10.2承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完成以下工作:作 (1)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发包人委 托的工程施工图设计经工程师审核发包人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 (2)承当施工场地平安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非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设施; (3)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当 由此发生的费用; (4)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平安消费、文 明施工等的理规定相关手续并工程师。发包人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在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已开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以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 护工作保护间发生损坏应予以修复并承当费用。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 保护措施发包人应承当相应费用;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 的保护工作; (7)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洁施工现场承当因 自身原因违背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未完成约定 的损失。工作四、工程理人员11工程师工程师 11.1发包人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工程师或者在开工前将工程师的承包人。施行监理的工程发包人还应在开工前将监理的名称、监理内容书面承包人。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指必须通过工程师发出。发包人如需更换工程师应至少提早7天以承包人。工程师职 11.2 工程师应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职责行使本合同订明或必然隐含的权利。除合同权 明确说明外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亦无权免除承包人在合同内的任何职责和义务。工程师在履行和行使其职权时其任何行为或遗漏不免除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职责和义务。工程师权 11.3 工程师行使以下权利时应先获得发包人的 力限制 (1)发布开工、停工、复工;(2)向设计人或承包人提出建议且提出的建议可能会进步工程造价或延误工(3)对本工程任何形式、数量、质量、价款和内容上的变动; (4)对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职责和义务进展变更;(5)提出或批准索赔;(6)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7)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应获得发包人批准的其他权利;(8)专用条款中明确的其他需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利。但是当工程师行使上述需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利时应视为发包人已予批准。紧急情况 11.4当工程师认为出现了危身、财产平安和立即影响工程安危的紧急情况且不可时 能在事前把情况给发包人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职责和义务的情况下工程师可先行行使11.3款中的权利并应在事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作出书面。工程师权 11.5工程师可随时将其任何职责和权利授予其任命的工程师代表(按有关规定或发包人力委托 指定必须由工程师亲自履行的职权不得转授)亦可随时将其授予工程师代表的任何职权撤回。任何此类受权和撤回应由工程师提早7天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未将有关副本送交承包人之前该项受权和撤回不能生效。工程师代表对工程师负责履行和行使工程师授予的职责和权利。工程师代表在其受权范围内履行职权时视同工程师。工程师指 11.6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的指。工程师的指由其本人签字后 以书面形式送达工程经理(建造师)工程经理(建造师)在回执上签署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必要时工程师可以发出口头指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对工程师的口头指承包人应予执行。如承包人在工程师发出的口头指48小时之后未收到工程师的书面确认应在工程师发出口头指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逾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的指不合理应在收到指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或继续执行原指的承包人。工程师未 11.7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的指、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尽义务或 因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因工程师的失误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或)失误 导致工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工程师须 11.8工程师在履行和行使职权或处理涉及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事项时应根据公正无私 合同条款约定考虑各种情况行使其酌情权实事求是和公正无私地作出判断并承受检查如发现有不当之处应进展修正。12工程经理建造师工程经理 12.1承包人应任命工程经理(建造师)并受权他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建造师 务。工程经理(建造师)的人选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工程经理 12.2承包人根据合同发出的一切(包括致发包人或工程师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建造师 由工程经理(建造师)签字后发出。签字工程经理 12.3承包人如需更换工程经理(建造师),应至少提早7天以书面形式工程师并报发建造师 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工程经理(建造师)。更换工程经理 12.4工程经理(建造师)按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建造师 划工程师发出的指合理组织施工。在发生危身、财产平安和立即影响工程安危组织施工 和的紧急情况且无法与工程师获得联络时工程经理(建造师)应采取保证人身和工程、财产平安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五、转让、分包13转让转让 13.1 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转让给其他或个人。14分包分包 14.1工程分包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分包工程及分包人名称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承包人拟进展分包的工程在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应事先报经工程师审查并获得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进展分包不应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采购材料可以不遵循本款上述约定但应报工程师备案工程师有权对此进展审查。承建资质 14.2如承包人没有承当本合同中某专业工程的承建资质承包人必须根据14.1款的约定将该专业工程进展分包分包人必须具备承建该专业工程的资质条件。分包人的 14.3承包人有义务根据工程师的要求向工程师提供已分包或拟分包工程的分包人的一切资料 资料。分包工程 14.4承包人与分包人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价款 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肢解分包 14.5承包人不得将全部工程肢解分包。承包人应制止分包人将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再分与再分包 包。六、施工准备工作15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施工组织 15.1承包人应编制本工程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设计和进度方案施工组织 15.2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专用条款无明确时间约定时那么应在承包人设计和时 收到本工程或专用条款约定的单项工程图纸后1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度方案提 和工程进度方案。工程师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专用条款无明确时间约交和确认 定时那么应在工程师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方案后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 改逾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的应视为同意。进度方案 15.3工程进度方案应反映出各施工区段或各工序之间的搭接关系、施工限和开、开工日的要求 并应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