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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模拟试题9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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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模拟试题9章.docx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模拟试题9章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模拟试题9章 第1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包括()。A.与民事主体人身不可分离B.普遍性与平等性C.不能转让,不能抛弃D.其他民事主体无权进行限制或剥夺E.民事主体凭个人能力可以变更民事权利能力答案:A,B,C,D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割,具有法定性、普遍性和平等性,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并经法定程序,任何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受限制或者剥夺,而且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可转让,不能抛弃。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承租人可以申请续期,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受让权不予以批准。A.承租人欲继续享有该土地的受让权B.原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租赁给其他权利主体C.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D.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答案:D解析:承租土地在使用年期内改为出让方式的,承租人有优先受让权,租赁土地在办理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承租人可以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予以批准。C项属于提前收回承租土地的情况。下列关于土地登记的描述,正确的有()。A.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B.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权利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C.对同一块土地上的登记结果应当是唯一的,不能同时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登记结果D.在现实中,土地权利状况是经常变化的,为了保持现势性,土地登记结果也必须不断更新,所以土地登记具有连续性的特点E.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构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答案:A,C,D,E解析:B项,我国实行的土地登记为登记的生效要件主义,因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中,其客体指()。A.所要买卖的货物B.货物的价格C.买卖合同D.交付标的物的行为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其中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买卖合同只是这一项法律关系的外在表现形式,具体的交付标的物的行为以及支付价款的行为才是该法律关系的客体。而标的物的价格则是对合同标的物本身特征的描述。王某为报恩,一直抚养其牺牲战友瘫痪在床的儿子贾某。临终前,王某拟定遗嘱,将全部遗产的一半留给其儿子王亮,剩余遗产由其女儿和妻子平分。对此,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因王某已经拟定了遗嘱,故其遗产应当按照遗嘱B.因王某未在遗嘱中留给贾某部分遗产,故王某的遗嘱无效C.应在分割遗产时给贾某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剩余遗产按照遗嘱处理D.应由贾某、王某的儿女和妻子平分王某的遗产答案:A,B,D解析:本题涉及特留份的规定。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故ABD选项错误,正确答案为ABD。下列各项说法不正确的是()。A.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B.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劳动教养的行政强制措施,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C.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发给营业执照的消极的行政不作为相对人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查封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答案:C解析: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程序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并做出复议决定的活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资格证、资质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实行井田制的朝代是()。A.隋朝B.唐朝C.周朝D.明朝答案:C解析:隋朝和唐朝实行的是均田制,明朝实行屯田制。甲将其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此后房价上涨,甲欲毁约。乙不同意,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下说法错误的是:( )A.乙为有权占有B.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C.甲对乙享返还原物请求权D.买卖合同已经生效答案:C解析:本案中买卖合同已经订立并生效,D选项正确。由于买卖合同有效,乙基于有效买卖合同所生的债权占有房屋,为有权占有,A选项正确。由于乙未办理过户登记,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B正确。甲系乙的债务人,乙相对甲为有权占有,股甲对乙无返还原物请求权,C错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超过()年未开工的,可以无偿收回。A.1B.2C.3D.4答案:B解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模拟试题9章 第2章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分两步进行,具体为()。A.调查确定研究区域内每一块土地的权属B.调查确定研究区域内每一块土地的用途C.调查确定研究区域内每一块土地的质量D.调查确定研究区域内每一栋房屋的建筑占地面积和楼层数E.调查确定研究区域内每一栋房屋的使用年期答案:B,D解析: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分两步进行:首先,调查确定研究区域内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即土地利用结构;其次,调查确定研究区域内每一栋房屋的建筑占地面积和楼层数,即土地利用强度。通过两者的结合,完整的表现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全部工作最好通过GIS空间分析和统计完成。土地侵权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有()。A.停止侵害B.排除妨碍C.恢复原状D.返还财产E.罚款答案:A,B,C,D解析:民事责任的形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返还财产(退还土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罚款属于承担行政责任方式。下列属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的是()。A.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而实施B.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在进行中C.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D.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E.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在进行中的或已经终止答案:A,B,C,D解析:正当防卫的时间要件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如果已经终止,不发生正当防卫行为。()是对土地所有权的错误理解。A.土地所有权与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分开B.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改变C.空间所有权包含在土地所有权范围内D.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组织答案:D解析:集体土地所有权并非绝对不变的,可因征收等在性质上发生改变,如可以由集体所有而变为国家所有。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信息源是在()过程所形成的。A.土地登记B.土地规划C.地籍管理D.土地利用管理答案:C解析:地籍管理历来是国家行政管理措施之一,是国土资源政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业务过程所形成的数据和结果是其他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基础,也是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信息源。下列各项属于地籍专题数据的有()。A.面状地类B.行政区界C.街道D.地势E.宗地答案:A,B,C,E解析:地籍专题数据是指行政区界、街道、街坊、宗地、界址线、界址点、点状地类、线状地类、面状地类、地类界等与城镇地籍管理直接相关的图形和属性信息,主要描述了宗地空间位置和权属关系。在国有土地因重复征用或重复划拨引起的土地争议中,应本着()的原则,按土地利用现状确定权利归属。A.国家集体优先B.个人优先C.后者优先D.前者优先答案:C解析:在涉及历史原因的集体土地争议中,如历史事实不清、相关证据或政策依据不明,应以土地实际占有的现状为根据确定土地的权属关系。在国有土地因重复征用或重复划拨引起的土地争议中,也应本着“后者优先”的原则,按土地利用现状确定权利归属。甲、乙两工厂相邻,甲工厂原有东门,甲工厂为了解决本厂职工上下班通行方便,想开一个西门,但必须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于是,甲、乙两工厂约定,甲向乙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员工通行,为此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在乙工厂的土地上设立了通行地役权。则下列描述正确的有()。A.乙地称为供役地,甲地称为需役地B.甲地称为供役地,乙地称为需役地C.甲场对乙工厂的道路拥有所有权D.乙工厂对甲工厂借用的道路具有所有权E.乙工厂对甲工厂借用的道路具有使用权答案:A,E解析: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土地称为供役地,以他人土地提供方便而使用的土地称为需役地。乙工厂对甲工厂借用的道路仅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下列可以成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受让对象的有()。A.境内公司B.境外公司C.私营企业D.合资企业E.国家机关答案:A,B,C,D解析:国家机关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模拟试题9章 第3章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然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该事例中发生的现象是()。A.新设合并B.吸收合并C.新设分立D.派生分立答案:A解析:法人的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来的法人消灭。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虽然甲股份有限公司仍然用甲独资公司的字号,但是,两者在组织形态上完全不同,无实质上的承继关系,原来的甲、乙公司均已经被撤销,只能是新设合并。有权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的机关有()。A.国务院的部、委员会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D.设区的市人民政府E.沿海开放城市的市人民政府答案:A,B,C,D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下列情况会导致预告登记失效的有:( )A.张某将自己的一间商铺出售给杨某并为其办理了预告登记,但二人为了少交税通过阴阳合同的形式签订了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后被法院认定无效B.甲公司为获得乙之借款,特以自有的厂房向乙办理了抵押手续和房屋预告登记,后乙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成为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乙于是免除了甲公司对其的债务和担保C.丙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正在开发的楼盘整体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在楼盘竣工并能进行不动产登记1个月后,该预告登记因未申请登记而失效D.范某向吴某谎称其位于某地段的房屋闹鬼而诱使吴某将自己位于该地段的房屋以低于市价40的价格卖给了范某并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后该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物权法解释(一)规定的导致房屋预告登记失效的各种情形。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20条第2款所称的“债权消灭”。因此,本题中的ABD三个选项都属于不动产物权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以及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债权的情形,故当选。而C选项不符合物权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的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登记的情形,故C选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确定。A.国务院B.国土资源部C.省级人民政府D.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答案:A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根据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下列关于房地产抵押关系的描述正确的有()。A.转让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转让B.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该土地上的房屋也应一并转让C.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也同属于抵押财产D.抵押人未按规定将房地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E.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地上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答案:A,B,D解析:由于房地产的不可分性,当地上存在房屋等建筑物或其他定着物时,我国在处理房地产抵押关系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地随房走”或者“房随地走”。所谓“地随房走”就是转让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所谓“房随地走”,就是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该土地上的房屋也应一并转让。抵押人未按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相对于登记对抗主义,成立要件主义具有其自身的优点,关于其优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有利于法律关系的明确B.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C.有利于管理和监督D.有利于增强灵活性答案:D解析:由于成立要件主义偏重于形式,对交易日益频繁、种类日益增多的经济现实,其灵活性不够,交易成本加大,登记机关的工作加重。缺乏灵活性是成立要件主义的不足之处。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夫妻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为()。A.离婚当事人无过错一方B.离婚当事人双方C.离婚当事人有过错一方D.离婚当事人无过错方的近亲属答案:A解析: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变更地籍测量的基本要求包括()。A.一般采用解析法B.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规定的其他方法C.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应当首先检测原控制点及界址点的精度,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变更地籍测量D.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对测量精度要求较高的,应当采用解析法进行变更地籍测量E.为节约成本,一般不采用解析法答案:A,B,C,D解析:界址发生变化宗地的地籍变更应到实地进行变更地籍测量。变更地籍测量一般采用解析法,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规定的其他方法。属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对测量精度要求较高的,应当采用解析法进行变更地籍测量。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测量人员都应首先检测原控制点及界址点的精度,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变更地籍测量。下列各项可以保证地籍资料现势性和准确性的是()。A.地籍测量B.初始地籍调查C.变更地籍调查D.变更地籍测量答案:C解析:变更地籍调查不仅可以使地籍资料保持现势性,还可以提高地籍成果精度,逐步完善地籍内容。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模拟试题9章 第4章过错在违约责任的确定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方面。A.有利于根据过错程度来划分违约责任的成立B.根据过错程度有利于确定责任范围的大小C.有利于混合过错的运用D.有利于免责条款效力的适用E.有利于举证责任的分配答案:A,B,C,D解析:过错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其违约行为所表现出的故意和过失的心理状态。违约责任中的过错通常是通过推定的方法加以认定,即只要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有无及大小对举证责任的分配不产生影响。关于平面交叉使用土地的确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确定为共有土地使用权B.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主要用途或优先使用单位C.次要和服从使用单位可确定为他项权利D.按照各自所占的面积分别确定土地使用权E.由权利各方协商确定答案:A,B,C解析: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平面交叉使用土地的,可以确定为共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主要用途或优先使用单位,次要和服从使用单位可确定为他项权利。2022年,M企业在工业区内已依法登记拥有一宗工业用地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300m2,地籍号为52030,使用年限为50年,登记时间为2022年3月5日。为抵押贷款,2022年企业经批准将其中北边一厂区土地使用权设定了抵押权。现因抵押权的实现,被法院判处拍卖,最后由Y企业拍卖取得位于该厂北边的7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问题:如何办理该宗地的变更登记手续?答案:解析:办理该宗地的变更登记手续的步骤为: (1)M企业和设定抵押权的银行应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提出注销土地他项权利(抵押权)登记申请,土地登记机关按土地登记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Y企业和M企业应分别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限为Y企业与M企业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后15日内。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主要有: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Y企业和M企业的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 转让全同; 原土地使用证; 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税费交纳证明; 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基本程序为:申请变更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土地证书。具体如下: 对Y企业和M企业提交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 进行地籍调查。因本宗地系分割转让,涉及界址的变更,必须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变更测量,宗地号变更为301和302; 进行权属审核,重点应对土地使用期限、土地面积等进行审核,分别填写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审批表; 注册登记,分别新建土地登记卡,在新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 核发证书,收回并注销原土地证书,分别填制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在赔偿损失时,应确定损失的范围,包括()。A.可得财产的失去B.精神损失C.可能获得的财产D.期望获得的财产E.现有财产的减少答案:A,E解析:在赔偿损失时,应确定损失的范围,即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可得财产的失去,但不包括精神损失。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可能获得的财产和期望获得的财产不属于实际损害赔偿的范围。关于金额负担的确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金额负担大小与过错程度相适应B.金额负担大小不考虑过错程度,只看损害结果C.金额负担大小应考虑工作人员的薪金收入D.金额负担应在工作人员的全部家庭财产范围内确定E.金额负担的大小应与赔偿金额的大小相适应答案:A,C,E解析:金额负担要从工作人员的薪金收入中扣除,其应在工作人员除维持日常家庭生计外能够负担的范围内确定。金额负担大小与过错程度相适应,过错重的负担应大一些,过错轻的负担应小一些。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10吨大蒜。甲收购完大蒜之后,被人盗走。甲便交付了10吨大葱给乙。甲的这种行为主要违反了合同履行的()。 A.全面履行原则B.实际履行原则C.协作履行原则D.经济合理原则答案:B解析:甲在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标的履行,甲的行为违反了实际履行原则。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的关键前提是()。A.实用性B.安全性C.稳定性D.易操作性答案:C解析: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地籍管理工作的支撑系统,稳定性是系统应用的关键前提。收益权能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经营、转让而取得经济效益。收益权能()。A.只能由所有人行使B.只能由非所有人行使C.只能由用益物权人行使D.既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依法由非所有人行使答案:D解析:物权的收益权能是可以由所有人或者非所有人行使,用益物权的设立就是一个明证。如果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上存在租赁合同的,土地使用权上的抵押权实现后,该租赁合同()。A.继续有效B.无效C.消灭D.效力待定答案:A解析:依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抵押权实现时,租赁土地使用权合同随之转移。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模拟试题9章 第5章根据当事人对离婚的态度,可将离婚分为()。A.一方要求离婚B.双方自愿离婚C.协议离婚D.诉讼程序离婚E.仲裁离婚答案:A,B解析:以婚姻当事人对离婚的态度不同,离婚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形;一方要求离婚,是指只有一方有离婚的要求,另一方对此持有异议,并因此形成了离婚纠纷的情形。为保全一项请求权而进行的土地登记是()。A.更正登记B.异议登记C.预告登记D.查封登记答案:C解析: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一项请求权而进行的土地登记。该项请求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在将来发生土地权利变动。这种登记是土地登记的特殊类型。现代地籍的主要功能已转变为保护土地产权和(),成为国土资源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决策的依据。A.记录在案B.课税服务C.留根存档D.规范土地产权答案:B解析:地籍最初是为征税而建立的田赋清册和簿册。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地籍的主要功能已转变为保护土地产权和课税服务,成为国土资源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决策的依据。出让、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家租赁和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原因包括()。A.企业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入股方式转让的B.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C.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D.因单位合并、分立、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变更E.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引起的答案:A,B,D,E解析: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抵押后,其权利主体仍然属于抵押人,并没有发生变化,不属于变更的原因。甲为因与家庭闹僵,宣布断绝父子关系后离家出走,一直未归。甲独自在S城打拼,欠乙20万元未还,且甲与丙同居,生下一女(3岁),甲无任何财产。甲父死亡后,甲宣布放弃继承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有权向法院主张撤销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B.甲之女有权主张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C.如甲父的遗产已经分割,甲表示后悔的,其继承权自动恢复D.如甲父的遗产尚未分割,甲表示后悔的,其继承权肯定恢复答案:B解析:对于甲宣布放弃继承权,如甲在遗产分割之前表示后悔,其继承权是否恢复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非肯定恢复。因为放弃继承权为单方行为,自意思表示完成时就发生效力。至于甲在遗产分割之后表示后悔,其继承权肯定不恢复。对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定义务的权利人有权主张其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甲之女(非婚生)为甲法定义务的权利人,其有权主张甲的行为无效。对于甲的债权人,其无权主张撤销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因为债权人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积极减少自己责任财产的行为,而非消极不增加自己责任财产的行为。本题正确选项为B。下列关于地籍的说法错误的有()。A.地籍是以建设用地作为空间信息的最小载体B.具有准确性、现势性的特点C.以税收为惟一用途D.地籍调查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特征E.地籍调查成果具有丰富的属性描述和强烈的时态性答案:A,C,D解析:A项,地籍是以宗地作为空间信息的最小载体;C项,地籍以多用途功能为目标;D项,地籍调查成果具有显著的空间特征。在2022年宪法修正案以前,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情形被称为()。A.征收B.征用C.没收D.征购答案:B解析:原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关于土地征用的规定,以及依据这一规定制定的土地管理法,没有区分土地征收和征用不同情形,统称“征用”。2022年宪法的修正案第二十条规定: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甲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使用乙的土地供自己的土地便利,但未办理登记。后乙将土地转让于丙,乙未向丙提及其与甲之间的协议约定。后丙拒绝甲继续利用该土地,如果甲起诉到法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院不予支持甲的要求B.法院支持甲的要求C.法院不予支持乙的要求D.法院应当认定甲乙之间合同无效答案:A解析: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甲乙之间签订地役权合同,无须经过登记合同即可成立生效,地役权产生,但是由于没有登记,其地役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丙有权拒绝甲继续利用该土地。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如果能证明下列()情形的,不承担赔偿责任。A.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B.产品已达国家标准的C.无法定抗辩事由的D.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E.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答案:A,D,E解析:ADE是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在此情况下,生产者不承担责任。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模拟试题9章 第6章地籍调查成果具有显著的()特征,丰富的属性描述以及强烈的时态性。A.现势B.应势C.见证D.空间答案:D解析:地籍调查成果具有显著的空间特征和丰富的属性描述,可借助数学分析理论和技术,对地籍调查成果进行空间数据分析,从而准确地判断和描绘某一事物在空间上的分布和运动规律。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是()。A.依法确定土地权利B.允许土地流转C.维护土地市场稳定D.土地的合理开发答案:A解析:依法确定土地权利是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权利作为重要的物权,一经确定,即可要求世间一切人对其标的物的支配状态予以尊重,一切人均负有不得侵害该直接支配状态的义务,权利人可对任何人主张其权利。关于湖南行政程序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A.行政机关在面临重大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可以实施行政应急措施,其中包括限制行政相对人某些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的行为B.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应急法治原则作指导C.行政应急与依法行政原则相违背D.对行政应急也应该有现实性、专属性、程序性、适当性的要求,需要相应的法律救济机制作为保障答案:C解析:虽然表面上看来,行政应急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但是行政应急往往是面对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行政机关出于保障重大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根本利益的目的,是符合行政法治原则的。关于结婚要件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结婚的形式要件即结婚程序B.结婚的形式要件分为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C.禁止近亲结婚属于私益要件D.不同性质的国家,有关结婚要件的规定是相同的答案:A解析:B项,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属于结婚的法定条件而非结婚的形式要件。结婚的形式要件是结婚程序。C项,禁止近亲结婚是同人类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伦理观念相一致的,近亲结婚为婚姻道德所不容,被认为是乱伦行为,是公益要件,即有关社会公序良俗的要件。D项,结婚要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国家的性质的反映,不同性质的国家,结婚要件的规定是不同的。下列各项中,对自己代理理解不正确的是()。A.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自己为民事法律行为B.自己代理,在事先得到被代理人的同意时,发生代理的效力C.自己代理属于滥用代理权的一种行为D.自己代理在任何情形下,都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答案:D解析: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自己为民事法律行为。它只有在事先得到被代理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的情形下,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甲委托乙代签合同,乙因病并征得甲同意后又委托丙代签合同,则乙丙之间为()。A.共同代理B.指定代理C.复代理D.法定代理答案:C解析:代理人将代理事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而委托他人所进行的代理,称之为复代理。甲捡到了一只母山羊饲养起来,并在良种站花钱为母山羊配种,此后母山羊生了两只小山羊,后失主乙找到甲要羊。此种情况下小山羊应归()。A.甲所有B.乙所有C.国家所有D.甲乙共有答案:B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由()批准实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A.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D.国务院 答案:B解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审批权限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其中,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关于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设立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人的范围B.不得设立与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垂直空间重合的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C.不得妨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的权利人行使权利D.设立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妨害或者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人的权利的,应当对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进行修正E.设立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妨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人的权利的,可以不对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进行修正答案:A,B,C,D解析: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定必须符合法律的特别要求,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人的权利,ABCD四项都是该特别要件的规定。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模拟试题9章 第7章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不包括()。A.行为主体合法B.行为内容合法C.行为程序合法D.自由裁量合法答案:D解析:一般来说,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应用网格制图方法进行土地利用结构专题制作时,将研究区域划定一张固定大小的网格,用网格内面积()的地块地类表示网格的地类,形成市区土地利用结构数据。A.最小B.显红C.最大D.呈块状答案:C解析:应用网格制图方法,将研究区域划定一张固定大小的网格,用网格内面积最大的地块地类表示网格的地类,形成市区土地利用结构数据。这样可以忽略掉面积较小的地块,更好地反映土地利用结构宏观上的空间分布特征。这种方法在客观上起到了制图综合的作用,同时可以方便地结合其他专题数据进行叠加分析和综合评价。下列行为中,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有()。A.某市公安局的违法拘留行为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C.某市银行的违法划拨存款行为D.某市卫生局在法律范围内的裁量行为E.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法吊销营业执照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行为答案:B,C,D解析:B项属于抽象行政行为;C项的银行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不适用行政赔偿;D项卫生局的行为是在法律范围内实施的自由裁量行为,本身不违反法律规定,不适用行政赔偿。下列民事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A.质权B.抵押权C.隐私权D.房屋所有权答案:C解析: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享受其权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张某和李某是邻居,近日,张某改建房屋,施工过程致使李某房屋出现裂缝,此刻,张某可以通过()来保护其权利。A.请求返还原物B.请求排除妨害C.请求消除危险D.请求损害赔偿答案:D解析:损害赔偿的保护方法旨在补偿受害人因遭受不法侵害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在保护物权时,采用损害赔偿方法仅适用于对物权的侵害已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本题中张某的施工行为已经给李某造成了损害,李某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如果本案中国家赔偿成立,则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材料A.姜某B.姜某所在的派出所C.姜某所属的公安局D.姜某和其所属的公安局答案:C解析:考查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公安派出所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新城邮局于1979年5月经批准取得10亩土地建办公楼,后由于资金紧张,于1980年1月与新城信用社签订协议,由信用社出资500万元共同建造8层办公楼,约定房屋建成后14层归邮局使用,58层归信用社使用,双方各占50建筑面积。办公楼建成后双方按协议分配并使用房屋至今。2022年信用社改制要求办理土地登记,但邮局以自己是用地批准文件的主体以及合建协议未约定土地归属为由,认为该土地的使用权应当归属自己。问题: 1.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来确定? 2.如果你代理新城信用社申请土地登记,应提交哪些资料给登记部门?答案:解析:1.土地使用权的确定方法具体如下: (1)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其他单位合建房屋的,根据批准文件、合建协议或者投资数额确定土地使用权。 (2)根据1982年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条例公布后合建的,应依法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后再确定土地使用权。在本题中,双方合建发生在1980年,并签订了合建协议,因此应按建筑面积比例来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该宗地是新城邮局与新城信用社共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合建协议确定各占土地使用权面积的50。 2.申请土地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用地批准文件; (3)新城邮局与新城信用社签订的合建协议; (4)新城信用社的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 (5)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证明; (6)土地登记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及代理机构证明等。下列有关国家公务员法律地位的论述,正确的有()。A.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不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资格B.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C.国家公务员可以以行政相对人的身份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D.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中,国家公务员可以成为一方当事人E.国家公务员与国家之间形成的行政职务关系就是一种普通的劳动法律关系答案:A,B,C,D解析: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是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而不是公务员,另一方当事人则是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被告是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而不能是公务员。在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公务员可以行政相对人的身份成为一方主体。另外,公务员可以是内部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是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公务员与国家之间形成的行政职务关系具有劳动关系的因素,但不同于民事上的劳动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法律关系。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母马出质给乙,在质权存续期间,母马生下小马驹,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欲行使质权。乙行使质权的范围应为()。A.母马B.母马、小马驹C.母马、小马驹和马鞍D.母马、小马驹、马鞍及马鞭答案:D解析:根据质权的原理,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质权的效力范围及于原物、孳息、从物和代位物。小马驹是母马的孳息,马鞍、马鞭是母马的从物。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模拟试题9章 第8章抵押合同的条款不包括()。A.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B.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C.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D.债权转让条款答案: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四)担保的范围。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颁布,我国土地登记工作开始向依法有序的()的方向发展。A.时效性B.法制化C.客观化D.规范化E.信息化答案:B,D,E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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