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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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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节.docx

    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节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节 第1节 关于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外交代表仅享有刑事管辖豁免权,不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B外交代表享有全部民事管辖豁免C因外交代表享有外交豁免权,故其不承担遵守所在国法律的义务D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可以通过其本国的默示行为加以放弃正确答案:ABCD本题考查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 A项,外交代表不仅享有刑事管辖豁免权,同样也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B项,外交代表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如对其在职务范围之外从事商务活动而产生的诉讼就不享有豁免权,对因其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直接引起的反诉也不得主张享有豁免权;C项,享有管辖豁免权并不意味着外交代表不承担遵守所在国法律的义务,任何外国人无论是否是外交代表,均有遵守所在国法律的义务;D项,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只能通过其本国的明示行为加以放弃。 关于国际私法的两种调整方法,即冲突法调整和实体法调整这两种调整方法,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在解决某民事法律关系时,两者是相互排斥的,只能使用其中一种调整方法,而不能同时使用,但就法律适用而言则是相辅相成的B随着国家关系的发展,出现了一些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目际条约,因此冲突规范发挥作用的范围逐渐缩小,其终将完全为国际条约所取代C冲突法调整存在其局限性,如无法使当事人预见法律行为的后果,反致、公共秩序保留等法律制度的使用削弱了冲突规范的效力,使冲突规范最初指引的法律得不到适用,叮能导致案件判决结果的不同;而直接调整即统一实体规范凋整方法也面临缔约国数量、缔约内容范围等方面的制约D在解决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时,一般情况下,有统一实体规范就适用统一实体规范,只有在没有统一实体规范时才适用冲突规范正确答案:B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分为冲突法调整和实体法调整,前者通过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适用原则进行调整,后者则通过制定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方法进行调整,两者相辅相成。A项、C项和D项都是对这两种调整方法的正确阐述。目前虽然国际条约的制定有了很大发展,然而条约的局限性使得冲突规范仍发挥很大的作用。只要世界上还有不同国家存在,只要各国法律还没有完全一致,冲突规范就有其存在余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谁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A市、县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正确答案:C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当事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5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故C为正确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什么时候建立的?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对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后,印发了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目的是为了建立和规范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提高和保障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队伍素质。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下列权利中时效期间为2年的有:( )。A有关航次租船合同与船舶租用合同的请求权B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C有关船舶碰撞、海难救助的请求权D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正确答案:AC海商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海商法第257条第2款规定:“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259条规定:“有关船舶租用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260条规定:“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261条规定:“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第262条规定:“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第263条规定:“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 对于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原则B物权的取得和行使,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利,体现了服务大局的原则C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原则D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入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执法为民的原则正确答案:ABCD51ABCD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物权法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故A项正确把握大局是服务大局的前提条件,正确认识大局,牢牢把握大局,是服务大局的首要前提;“大局”代表着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故B项正确法制完备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故c项正确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出发点,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客观要求故D 项正确 如果甲公司持本公司关于解除王某董事长职务,任命张某为丙公司董事长的董事会决议,到工商管理机关申请办理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工商部门应如何处理?( )。A拒绝甲公司的申请B按甲公司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C要求提供丙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D可以按甲公司的申请办理登记,也可以拒绝其申请正确答案:A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是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甲公司持本公司关于解除王某董事长职务,任命张某为丙公司董事长的决议,不符合法律关于变更登记的要求,因此选A项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节 第2节 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需要转让( )。A提前通知合营各方即可B须经董事会成员2/3以上同意C须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D由审批机关批准即可正确答案:C合营者注册资本的转让程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第4款规定:“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何某因出国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张某管理,并授权张某在1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张某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或无效?A未经何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0万元的合同B未经何某同意将自己的汽车以l0万元出售给本企业C未经何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0万元D未经何某同意用自己的房屋为企业作担保贷款600万元正确答案:B考点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答案及解析B。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故B项错误,应选。 关于行政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B行政法规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时可以增设行政许可C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D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法制办裁决正确答案:C 根据刑法规定,关于教唆犯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成立贩卖毒品罪,应当从重处罚B教唆犯都是主犯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引诱他人吸毒罪的教唆犯D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一律不成立教唆犯正确答案:A 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划界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依该判决所承担的义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 乙国可以申请国际法院指令甲国的国内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B乙国可以申请由国际法院执行庭对该判决强制执行C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D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由法律委员会决定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正确答案:CC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对本案及本案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当事国必须履行。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有关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法院成立以来尚无判决被拒绝履行案例。当事国对判决的意义或范围发生争执时,可以请求国际法院作出解释。当事国在判决作出后,如发现能够影响判决的决定性的且在诉讼过程中不可能获知的新事实,可申请法院复核判决,复核程序与诉讼程序相同。申请复核至迟应于新事实发现后的6 个月内,并在判决之日起不超过10 年内提出。 南京某锅炉厂将其生产用的锅炉设备(价值80万元)向保险公司投了火灾保险。2022年9月18 日,由于监控温度计的表失灵,炉温急剧上升,在危急万分时刻,锅炉设备随时有爆炸的危险。为了防止锅炉爆炸,有关人员决定立即向锅炉内投入大量冷却剂降温,从而避免了事故发生,但结果导致锅炉及附属设备报废,锅炉的价值加上采取抢救措施时的费用共计116万元。因此,锅炉厂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不同意赔偿,锅炉厂诉至法院。问下列关于该案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116万元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B36万元的损失应由锅炉厂自己负责C80万元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D36万元损失保险公司可不予赔偿,但应减免锅炉厂相应比例的保险费正确答案:BCD保险法第57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本题目中保险标的的损失为80万元,采取必要措施的费用为l6万元,依据上述法条,保险人应当承担该费用,该费用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之外另行计算,故80万元保险标的损失,再加上36万元的必要措施费用(在80万之内)共计116万元,都由保险公司承担。则A正确,其余错误。BCD当选。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497 题:某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一次电视广告中虚构了与其同行业的另一家A企业产品质量有瑕疵的事实,由于这一广告,A企业该产品的销售量在一段时间内明显下降,名誉尽毁。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对该国有企业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A企业委托了代理律师。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第 94 题 在这一单位作为刑事诉讼被告的案件中,代表该国有企业参加刑事诉讼的诉讼代表人应该是:( )。A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B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C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D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单位犯罪盲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正确答案:A高法解释第208条规定:“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应当由单位的其他负责人作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节 第3节司法考试 求高人指点本人考了几次了总是差几分怎么办压力好大准备司法考试,要有一次顺利通过的决心,和一直坚持下去的决心和毅力。关于复习资料,建议您现在复习2022年三大本,2022年司考奇迹400分和2022年历年真题。可以到华慧网上书城了解一下。购书赠送网络课程。如果觉得自己复习效果不能保证,建议您可以选择参加远程辅导班来学习。有专职的家教式辅导老师全程跟踪指导您的学习,专业的辅导团队做您坚强的后盾,全力帮助您一次顺利通过司法考试。52司考网百天保过班火热招生中,比较适合您现在的情况,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胡某因病去世,留下房屋18间,由于未立遗嘱,胡某的6个子女对遗产法定继承,未对房屋进行分割,一起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房产共有证。并在房产证上注明每人拥有1/6产权。胡某的二儿子胡明以其继承所得的1/6产权设定抵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胡某的六个子女对该房屋是按份共有,胡明有权以其份额设定抵押B胡某的六个子女对该房屋是共同共有,胡明无权以其份额设定抵押C胡某的六个子女对该房屋是按份共有,胡明无权以其份额设定抵押D胡某的六个子女对该房屋是共同共有,胡明有权以其份额设定抵押正确答案:A考点按份共有;抵押权的设立解析担保法解释第5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以下哪一个选项不属于法律职业责任的范畴( )A民事责任B行政责任C纪律处分D道义责任正确答案:D法律职业责任在性质上具有多元性,在体系上具体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也包括纪律处分等非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法律职业人员在履行法律职业过程中构成民事侵权造成损害后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法律职业者在法律职业活动中,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到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的行政制裁。刑事责任是指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法律职业道德,同时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承担的刑罚制裁。纪律处分是指法律执业人员在违反职业道德尚未触犯法律的情况下,由有关单位给予的纪律处分。而道义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应承担的责任,其基本方式包括受到同行的批评、社会舆论的谴责和自我良心的谴责。这些方式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不属于法律职业责任的范畴。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甲雇用乙操持家务,则在甲不能支付约定报酬时,乙可以留置其在工作中使用的甲家中的器具B为了防止债权人滥用权利,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C甲为乙某修理汽车,乙某未支付修理费,一日甲见乙某所有的汽车停放在路边,遂派人将汽车拉回,并通知乙某支付修理费后方可将汽车开走,甲的行为系行使留置权:D甲方为乙方加工防洪用品,至防洪期届至时,乙方不能支付货款,此时,甲方可以留置该防洪用品正确答案:ABCD留置权的取得需要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但是占有不同于持有,占有是债权人依自己的意志控翩标的物,而持有一般是当事人正在使用某物。A项中乙对甲家中的器具是持有而不是占有,故不能成立留置权。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人同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据此,B项错误。C项中甲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不能产生留置权,留置权的取得不能是因为侵权行为占有标的物。留置权的行使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D项中,如果甲方行使留置权,留置防洪用品,将会产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结果。故D错误。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范围调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B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C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D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正确答案:C 法国人布朗于2022年在我国北京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22年,布朗因公被派驻泰国。其同事英国人罗德提出愿意购买该商品房,双方遂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约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2022年3月,因罗德始终未付清房款,布朗向北京某法院起诉。请问,法院应适用哪国法律审理此案( )A法国法B英国法C中国法D选择适用法国法或中国法正确答案:C本题考查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对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各国普遍适用“物之所在地原则”加以解决。该原则可适用于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及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等。我国基本上也是遵循这一原则的。例如,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法通则解释第186条又作了补充规定:“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本案应适用该商品房地所在地法律,即中国法,应选C。 值得注意的是,从合同的法律适用角度考虑也能解题。我国对合同的法律适用实行“意思自治优先,最密切联系补缺”的做法。本案当事人并未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则应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显然,合同的标的在中国,双方在中国签订和履行合同,中国当然是最密切联系地。 某企业生产的一批外贸供货产品因外商原因无法出口,该企业采用伪造出口退税单证和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等方法,骗取出口退税50万元(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19万元)。对该企业应当如何处理?A以合同诈骗罪处罚B以偷税罪处罚C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D以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并罚正确答案:D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节 第4节 下列关于法与传统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A萨维尼认为,凝聚着民族生活传统的习惯才是法的主要渊源和生命原动力B传统对于法,不仅具有经验意义上的历史价值,而且就是现实法的组成部分C现实的法也是历史的,本身就包含一定的历史经验D越是开放的社会,越是具有自己浓厚历史传统正确答案:ABC略 甲欲购买乙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台,双方就价款已达成一致。因乙已将该设备出租于丙,故双方约定待租期届满由丙负责交付。租期届满后,丙未为交付,则甲应向谁请求给付?( )A乙B丙C乙或丙,二者承担连带责任D甲不得向任何人请求,因为该种合同无效正确答案:A考点履行主体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据此,本题中甲应向乙请求给付。 下列关于仲裁和诉讼制度的表述中,哪一项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A民事案件应当公开审理,在一审中离婚案件当事人请求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B当事人如果约定不开庭仲裁的,仲裁庭可以不开庭而以书面形式审理并作出裁决C仲裁原则上不公开进行,但原则上应开庭进行D民事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径行判决、裁定正确答案:DD。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仲裁与诉讼一审、二审在公开审理、开庭审理方面的差异的掌握,学习时比较容易混淆,要注意区别。主要要注意,在公开审理方面,仲裁和诉讼恰好相反,前者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后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公开审理。在是否开庭审理方面,民事诉讼一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二审案件则为原则上应开庭审理,也可书面审理。而仲裁在这一点上与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相同,原则上应开庭仲裁,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开庭仲裁,只进行书面仲裁。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但适用民事诉讼有关程序审理的一些案件则依法实行一审终审,这些案件中其中包括哪几类?( )。A认定财产无主案件B选民资格案件C知识产权案件D破产案件正确答案:ABDAB对,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l61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C错,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实行二审终审D对,民诉意见第252条规定:“破产还债案件,一律用裁定;当事人除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对其他裁定不准上诉。” 甲村精神病人乙的监护人是村民委员会,但平时村民委员会对乙的活动基本上不加看管一日,该村一村民的亲戚开一辆新买的名贵轿车来探亲,车停在院门口,车表被乙用石头划伤多处,共花修理费用4000元乙虽有财产,但不足300元此费用应如何承担?( )A由甲村村民委员会承担B由乙承担C由乙承担,不足部分由甲村村民委员会承担D由车主自己承担,因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确答案:C21答案:C 考点:被监护人侵权讲解: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本题,乙造成他人损害,且自己有财产,因此应先由乙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甲村村民委员会承担,只有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值得注意的是侵权责任法修改了民法通则关于单位监护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司法考试应该怎么利用大纲你好,首先,要对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对比1、把“基本要求”的内容进行对比。大纲“基本要求”中,分为“了解”、“理解”和“熟悉”三个复习层次,它们对知识点的复习程度要求是不一样的。(1)“了解”,要求对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对于这部分考点经常会出现在单项选择题中。(2)“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这部分主要针对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3)“熟悉”,要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即清楚“怎么办”。这部分考点除了经常出现在卷四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之中,还经常出现在选择题中。2、把“考试内容”进行对比。考试内容的变化是司法考试大纲的核心部分,可以分为三种变化:新增考点、删除考点和变更考点。第一,留意新增考点,是司法考试变化中的核心考点,这些考点最受命题人的青睐,考生应该把这些考点深入掌握。第二,查找删除考点,是今年司法考试对去年司法考试减少的考点,因此,考生就不必复习这部分内容,节约宝贵的复习时间。第三,对比变更考点,就是今年司法考试大纲对原有类似考点进行部分变更。考生如何复习这些考点呢?考生首先要有一本2022年司法考试大纲或大纲对比,然后要在2022年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中去查找对这些考点的阐述,也可以购买一本2022年司法考试增补本来看。法律敎育网3、把法条进行对比。每年司法考试新大纲都会增加一些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或者删除一些不太重要或废止的法律法规,考生对这些法律法规要心中有数,对一些新出台的重点法条要熟记在心。其次,要学会利用司法考试大纲实现自己的知识体系复习司法考试要有一个体系化的过程,体系化就在于梳理考点,有利于记忆和理解,譬如:当提到司法考试中的法理学,要想到“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和“法与社会”四大块。如何实现体系化呢?考生根据2022年司法考试大纲,浏览一下辅导用书目录,系统归纳一下自己已经掌握或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把这些知识点勾画成一个框架,记在笔记本上的同时,也牢牢记在自己的大脑里。由于最近几年司法考试变化的趋势往往是“发散记忆力”,即一道考题往往涉及到多个相关考点,因此考生一定要有触类旁通的记忆能力。最后,每一个司法考试的考生能够按照上述的建议,对2022年司法考试大纲进行仔细的阅读、研究,牢牢的掌握上述的考点,相信通过司法考试对考生来说,不再是难事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答案:BCD考点法律意识 解析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整个法律现象(特别是现行法)的观点、感觉、态度、信念和思想的总称。法律意识的构成要素有:(1)法律观点,即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认识的主观看法;(2)法律感觉,指人们对法律现象基于感性认识而产生的知觉;(3)法律态度,指人们对法律现象所持有的心理倾向;(4)法律信念,指人们对法律现象基于某种价值观而产生的较为稳定持久的心理确信;(5)法律思想,是指人们对法律现象的理性认识。选项B中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意思是,“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因此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明德慎罚”要求统治者要用德教的方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们臣服,再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审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法来迫使臣民服从。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重要的法律思想,为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选项B正确。 选项C中,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体现出人们对诉讼,即打官司这种法律行为的态度,这是人们对打官司这种法律现象的一种心理倾向讨厌或者尽量避免。这种对法律现象的态度也是法律意识的构成要素,选项C正确。 选项D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它根植于我国法治实践之中,反映我国法治现实,对我国法治实践起着指导和推动作用。它是在综合反映各种法和法律现象以及其他社会现象关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的理性认识,属于法律思想的范畴,自然也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选项D正确。 选项A中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属于事实的范畴,不属于意识的范畴,自然也不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难度系数*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节 第5节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193 问题:某公司职员李某在经其婆婆吴某同意后,于2000年6月22日为其投保了人寿保险,期限20年,指定受益人为吴某之孙、李某之子A,时年12岁。2022年2月,李某与被保险人之子B离婚,法院判决A随B共同生活。2022年5月,A病故。2022年6月20日被保险人吴某在与邻居争吵时,被邻居陈某杀害。7月,李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核时,发现李某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李某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的保险费。第 91 题 李某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李某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可以采取的做法有:( )。A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B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有权拒付保险金C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李某补交保险费D保险公司可以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正确答案:CD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处理 根据保险法第54条的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行为将依法受到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罚?( ) A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B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C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压制、报复的 D代替他人填写选票的正确答案:ABC依选举法第55条规定,A、B、C当选。 某公司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提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求,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A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患收入,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B经营一项农业项目的所得。请求减征企业所得税C投资经营一项无国家扶持基础设施项目的所得,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D开发一项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请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正确答案:ABD考点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可免征、减征所得税所得,可扣除支出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因此,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免税收入,本题A项中某公司就该项收入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法律规定,A项正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B项中某公司经营一项农业项目的所得,属于该条第1项规定的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某公司提出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法律规定,B项正确。本题C项中,某公司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项目无国家扶持,因此,不是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也不属于该条规定的其他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该项收入也不是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所规定的免税收入所以不得请求免征,C项错误。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本题D项中,某公司开发一项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属于该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该公司请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符合法律规定,D项正确。陷阱点拨免税收入和可免征、减征所得税的所得、可扣除支出都体现了国家的政策性引导(通常具有公益性或者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或者为鼓励企业进行某种投资,或者为鼓励企业为国家的福利性事业作出贡献。所以,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不可仅掌握法条,要把握一部法律出台的社会背景以及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联系,做到融会贯通。 张民和秦飞合同纠纷中,张民欲申请仲裁,遂向律师请教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律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仲裁程序由当事人选择,适用仲裁规则或对具体程序进行约定,而诉讼的程序则是统一的诉讼法规定B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而诉讼一般公开审理C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而诉讼一般是二审终审D仲裁的管辖权源于当事人的选择,而诉讼的管辖权一般源于法律固有的规定正确答案:ABCD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很大的自愿性,体现当事人自主选择权。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B项正确。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项正确。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D项正确。 根据我国宪法第41条之规定,我国公民的监督权主要包括下列哪些?( )A批评、建议权B申诉权C控告、检举权D调查权正确答案:ABC我国现行宪法第41条。 甲、乙结婚多年,因甲沉迷于网络游戏,双方协议离婚,甲同意家庭的主要财产由乙取得。离婚后不久,乙发现甲曾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两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并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无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法院应当将两处房产都判给乙C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为乙发现或者应当发现甲的隐藏财产行为之次日起两年D若法院判决乙分得房产,则乙在判决生效之日即取得房屋所有权正确答案:AD 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正确答案:C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节 第6节 诉讼过程中,Y省适逢十年不遇的冰雪天气,王某急需生煤炉取暖,但已无钱买煤。王某听说王乙准备把自己存折上3,000多元钱转到一个朋友的账户上。对此,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的措施是:A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B诉讼保全措施C证据保全措施D先予执行措施正确答案:BD 茶陵是司法考试放宽地区吗?湖南省司法考试放宽地区如下:邵阳县、隆回县、城步苗族自治县、平江县、桑植县、安化县、汝城县、桂东县、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沅陵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新化县、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永顺县、龙山县、茶陵县、炎陵县、衡山县、祁东县、新邵县、绥宁县、新宁县、澧县、慈利县、南县、永兴县、安仁县、祁阳县、江永县、宁远县、蓝山县、会同县、双峰县、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茶陵县属于放宽地区。 最惠国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制度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和义务,是多边贸易制度的基石。下列有关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在服务贸易领域,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产品和货物产品B在知识产权领域,最惠国待遇的规定适用于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缔结的多边协定中有关获得或维持知识产权的程序C在货物贸易领域,世贸组织的每一成员都能自动享有其他成员给予其他任何国家的最惠国待遇,但仅限于相同情形、相同事项D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修改,必须经3/4成员同意才有效正确答案:ABD最惠国待遇原则首先,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修改,必须经全体成员同意才有效,因此D项不正确;其次虽然最惠国待遇原则具有普遍性、相互性、自动性和同一性的特点,但享有最惠国待遇,仅限于相同情形、相同事项,因此C项是正确的;再次,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原则与GATT的规则基本一致,但服务贸易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而不是适用于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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