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docx
XX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XX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动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县城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增加县城凝合力、吸引力和县城发展竞争力,依据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评审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XX中心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仔细落实中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载体,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坚持集约、高效发展;以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为契机,立足县情、敬重自然、顺应自然、爱护自然、加快建设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公益设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目标。二、总体目标 充分调动全县广阔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参加县城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加强城市景观爱护,努力建成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美丽的县城绿化系统,力争2020年末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全面完成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的各项考核目标。三、实施步骤刚好间支配 (一)创园打算阶段(2020年3月2020年4月)。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分解任务,宣扬动员,支配部署,为创建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0年3月2020年6月)。各责任部门依据创建目标任务要求,比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仔细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考核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6月20日前,完成创建工作申报材料、评审材料、创建工作技术报告高清音像片、各种台账资料的整理工作,向省住建厅提交申报申请和申报材料。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6月2020年8月)。邀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指导工作,依据上级领导和专家的建议,比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进行整改,充分做好迎接验收的打算工作。 (四)国家验收阶段(2021年2月2021年6月)。各责任部门比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对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工作和项目做好维护、爱护和品质提升建设,迎接国家园林县城评审组检查验收。 四、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XX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五、责任分工 (一)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创园办):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抽调相关人员集中办公,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支配、部署、汇总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打算工作;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创建宣扬活动,发动全民参加创建工作;牵头负责迎接国家检查验收各项工作。 (二)住建局:负责组织城区绿化管理工作,抓好重点绿化工程,增加绿量,提高绿化水平;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县城“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创建评比及主干道沿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工作;负责实施城市公共绿化建设管理,督促指导城区各单位、居住区、生产苗圃等点位的绿化建设和管理;根据绿线严格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公示制度、“绿色图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负责综合公园、城市道路、停车场、路灯、亮化、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道路绿化,供应县城道路和城市道路生态化建设,根据XX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本方案有效利用闲置国有土地造林植草,负责绿地建设。 (三)目标绩效办:负责将创建工作纳入相关单位综合目标进行考核。 (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按城市绿线管理方法划定绿线,并至少在两种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组织居住小区绿化面积的核查验收,限制新建小区绿化面积,并设休息活动场所。 (五)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垃圾清理和无害化处理,供应县城规划区垃圾处理状况各类资料;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确保良好的市政绿化基础设施和市容环境卫生;规范户外广告;拆除存在平安隐患、影响市容的广告支架,确保户外广告统一、整齐、美观。强化执法管理,加大执法力度,负责对城市园林绿化破坏行为的查处工作,建立城市绿化管理长效协同机制(市政管理所协作)。 (六)林业局:主动抓好城郊绿化,切实做好自然生态绿化爱护工作;仔细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生产苗圃地的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古树名木爱护及防止外来入侵物种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七)生态环境局: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各项环保监测指标均不超过规定标准;切实抓好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企业治污工作,加强对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及粉尘治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有效治理城市大气污染和环境噪声污染。 (八)财政局: 落实城市绿化建设和维护专项资金,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养护资金逐年增加;落实创建工作经费。 (九)水利局:负责县城规划区河流水体生态环境爱护和城市污水处理工作;供应县城规划区河流整治状况和污水处理状况、城区水系爱护状况资料;负责公共供水用水管理工作;划定县城蓝线,蓝线管理实施符合城市蓝线管理方法的规定。 (十)文广旅局:制定县域内历史文化风貌爱护规划,并保证明施效果良好;供应XX县城市文化概况,文化古迹及所处环境爱护状况资料。负责旅游区开发建设爱护管理工作,搞好生态文化旅游沿线景观节点打造。 (十一)县委宣扬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创建宣扬、参与城市公共绿地管护等活动;拟定宣扬安排,开拓宣扬专栏,加大宣扬力度;制作迎国检有关专题片、宣扬片、形象片。 (十二)教科体局:主动开展全县学校、幼儿园“建绿、爱绿、护绿”宣扬活动,负责城区校内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 (十三)卫健局:主动开展全县医疗系统创建工作,负责城区医疗单位创建园林式单位工作。 (十四)民政局:结合县城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完善防灾避险场地建设。 (十五)XX街道办事处、XX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动城区居民和镇属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实施小区院内绿化,抓好镇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帮助搞好城市绿化用地落实工作及城郊生态林景观带建设。 (十六)其他相关单位:主动开展创建工作,负责搞好单位庭园绿化和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方面。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事关我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和城市形象的大事,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需高度统一相识,切实加强领导。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评比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均应成立”一把手”亲自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班子,并制定所担当任务的实施方案,同时确定创建工作联络员,负责担当落实创建办支配的工作。(二)考核督查方面。各相关责任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专班做好XX县城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相关工作,确保软件、硬件资料不扣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若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正常推动的,县委、县政府将进行严格追责问责,并加倍扣减考核分值。(三)经费保障方面。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所需建设经费巨大,县财政根据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要求落实县城绿化建设和维护专项资金,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养护资金逐年增加;落实创建工作经费,确保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