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消防、电气设施检测项目成交公告26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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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消防、电气设施检测项目成交公告266.docx
北京林业大学消防、电气设施检测项目成交公告266 北京林业高校消防、电气设施检测项目校内比选编号:BIECC- - ZB8726 北林招(服)4 2020024 号 校内比选文件北京国际工程询问有限公司0 2020 年 年 8 8 月目录第一章报 价 邀 请. 1 其次章供应商须知 . 3 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 24 第四章合同格式 . 29 第五章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 32 第六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52 第七章选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 53 1 第一章报价邀请北京国际工程询问有限公司受北京林业高校的托付,对下述服务进行校内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1. 校内比选项目名称:北京林业高校消防、电气设施检测项目 2. 校内比选编号:BIECC-ZB8726北林招(服)2020024 号 3. 校内比选文件售价:本项目比选文件按包出售,现场购买比选文件仅接受现金形式,每包售价 500元(电子版文件免费下载地址: jowena,邮件主题统一为:BIECC-ZB8726北林招(服)2020024 号项目购买选购文件汇款底单及信息表。项目名称:校内比选编号:包号:响应人名称:响应人纳税人识别名:响应人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邮箱:是否须要纸质比选文件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汇款没有到账或未收到购买文件的项目编号及包号、购买单位名称、具体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的,不予登记。汇款购买比选文件如需纸质比选文件,我公司将在收到标书款后以快递的方式将比选文件发出(须加付快递费 50.00 元人民币)。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注:购买比选文件时不需携带任何资质证明文件。24. 购买校内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校内比选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A 座 608 室。5. 报价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6. 文件开启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7. 报价、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A 座六层 615室。8. 凡对本次校内比选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工程询问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9. 选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校内比选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询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A 座 6 层 611 室 邮编:100083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号:10242000000002546 联系人:张昕昕、韩伯阳 联系部门:招标事业部 电话:82376706 传真:82370881 电子邮件:jowena3其次章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1.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1.1 校内比选选购单位:系指选购人及其托付的选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选购人:北京林业高校。本项目的选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询问有限公司。1.1.1 本项目未达政府选购限额标准,相关程序及内容均为参照政府选购流程执行。1.2满意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与本次报价: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担当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实力的本国供应商。1.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1.2.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5供应商参与此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1.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号的选购活动。1.2.8 为本项目选购需求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报价。1.2.9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选购网()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选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选购活动。1.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2.11 供应商必需购买校内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报4价。1.3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向校内比选选购单位或评审委员会行贿或者实行不正值手段,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觉,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1.4 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觉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1.4.1 供应虚假的资料。1.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5 选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2 2 资金来源2.1 选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校内比选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3 3 报价范围和报价费用3.1 供应商应对本校内比选文件第七章 选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将第七章 选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规定的内容拆开进行报价(即不能只对某一个部分的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3.2 供应商应担当全部与打算和参与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均无担当的义务和责任。二校内比选文件4 4. .校内比选文件构成4.1 要求供应服务的内容及具体技术需求、报价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校内比选文件中均有说明。校内比选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报价邀请5其次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第六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七章选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4.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校内比选文件全部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根据校内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校内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无效。4.3 除非有特别要求,比选文件不单独供应项目实施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状况,报价人被视为熟识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状况。5.供应商要求对校内比选文件的澄清5.1 任何要求对校内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校内比选选购单位。供应商如有对校内比选文件的澄清要求,应在购买校内比选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应在收到澄清要求后实际状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对校内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6.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对校内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 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校内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校内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截止时间至少 1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获得校内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6.2 校内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校内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全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一日内向校内6比选选购单位回函确认,否则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三报价文件的编制7.报价语言及报价文件中计量单位的运用7.1 报价文件的语言应运用中文。报价文件中的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评审时以中文为准。7.2 报价文件中所运用的计量单位,除校内比选文件中有特别要求外,应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报价文件构成8.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校内比选文件供应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 1报价书(格式)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 4项目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 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8业绩证明文件 附件 9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2除上述 8.1 条外,报价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全部文件。79.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校内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9.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校内比选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报价文件的一部分。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9.3 比照校内比选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供应的服务已对校内比选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9.4 供应商应留意选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它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供应商选用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要求。9.5 供应商应依据校内比选项目的特点及要求,供应相应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培训安排和校内比选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10.响应报价10.1 本项目要求报价人必需以人民币形式报出所报价产品到用户指定地点(北京林业高校)的全部费用,不接受其他货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假如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报价且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的设备单价金额超过 5 万元(含)人民币,如能够办理免税,报价可报免税价(注:进口免税价格不含海关依据政策不批准免税所发生的海关税费)。进口产品报价应包含以下全部费用:1.货款:包括主要设备及其他一切协助设备、备品备件等; 2.安装、培训; 3.进口代理等费用。进口外贸代理公司由北京林业高校指定,进口代理费以进口代理公司在北京林业高校所投价格为准,并按差额递减的方法计算后并下浮 20%。进口合同货款金额 最低代理费 5 万美元以下 5-10 万美元 10 万美元以上8代理进口服务费(按百分比比例报价) 800 元 (人民币) 1.0%0.8% 0.6% 4.办理进口环节所发生的费用(如银行费用、报关费、仓储费、送货费、商检费等一切杂费)根据实际发生额结算。10.2 供应商应在报价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报价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 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0.3.1报价应包含人工费、运保费、测试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正常的税金、服务费及其它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的价格必需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不得再向选购人收取成交金额之外的任何费用。10.4为了便利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比较,供应商可依据本须知 10.3 条的规定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选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0.5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报价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0.6 只能有一个报价方案和报价, 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0.7 对原产于美国的产品,进口时在正常科教免税之外,中国政府加征的特别关税由成交人担当。11. .报价保证金11.1 供应商应供应 预算金额的 1.5%的报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报价保证金的收受人:北京国际工程询问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信息见第一章。11.2 报价保证金是为了爱护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状况发生,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的;9(2)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供应任何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恶意串通报价的; (4)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选购人签订合同的; (5)校内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3 报价保证金可采纳下列形式之一:电汇、网银、支票。11.4 未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报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报价时,如供应一份报价保证金的,应注明每包的报价保证金金额。报价保证金总额不足且无法判定所涉及的包号的,涉及的全部包号将均被视为无效报价。11.5 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与选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校内比选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详细标准见第六章)。11.6 校内比选选购单位逾期退还报价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报价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缘由导致无法刚好退还的除外。12.报价有效期12.1 报价应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起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意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2.2 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可依据实际状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报价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接着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校内比选选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013.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 供应商应打算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2 份,每份报价文件须清晰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还需供应电子版报价文件 1 份(U 盘),若电子版报价文件和书面报价文件不符,以书面报价文件为准。13.2 报价文件应装订坚固、书目清晰、页码精确。13.3 报价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校内比选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报价文件中。报价文件的副本可采纳正本的复印件。13.4 如对报价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等,必需由报价文件签字人(指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变更更处签字并加盖公章。13.5 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6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以不执行校内比选文件中对报价文件的盖章要求。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4.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 报价时,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将全部副本一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且在信封(箱)表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报价文件可单独密封包装,也可和报价文件正本一起封装。14.2 为便利文件开启唱标,供应商应将 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在报价时单独递交。14.3 报价保证金应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为便利核查报价保证金,供应商应11将报价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报价保证金字样,在报价时单独递交。如报价保证金是以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提交的,供应商应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或网银转账界面的打印件等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密封在信封里。14.4 全部信封(箱)上均应:1)清晰标明递交至校内比选公告或报价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项目名称、校内比选编号、包号和在 (文件开启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填入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 3)在信封(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4.5 全部信封(箱)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报价被宣布为迟到报价时,能原封退回。14.6 假如供应商虽然未能根据上述规定对报价文件进行密封,但只要报价文件密封完好的即视为符合密封要求,校内比选选购单位不得拒收。14.7 假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报价截止期15.1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至校内比选选购单位,送达地点应是校内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地址。校内比选选购单位收到报价文件后,应当照实记载报价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状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文件开启前开启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报价文件,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应当拒收。15.2 校内比选选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校内比选文件延长报价截止期。在此状况下,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216.报价文件 的修改、补充与撤回16.1 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后,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其报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但必需有修改、补充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6.2 供应商对报价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通知还须进行密封和标记(注明项目名称、校内比选编号、包号、补充或修改通知等)。16.3 在报价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报价文件(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澄清除外)。16.4 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报价文件的,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的,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报价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缘由导致无法刚好退还的除外。五文件开启及评审17.文件开启17.1 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应当按校内比选公告或报价邀请书的规定,在报价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校内比选公告或报价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文件开启。文件开启时邀请全部供应商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与。参与文件开启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文件开启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并承诺认可文件开启结果,否则视同认可文件开启结果。17.2 文件开启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报价保证金等。对于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期前递交的报价声明,在文件开启时当众宣读,评审时有效。17.3 除了原封退回报价截止期后收到的报价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报价13文件之外,文件开启时不得拒收任何报价文件。17.4 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文件开启记录,由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17.5 供应商代表对文件开启过程和文件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校内比选选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须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刚好处理。18.组建评审委员会18.1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次选购有关要求和本次选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工作。19.报价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9.1报价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9.1.1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校内比选文件的规定,由校内比选代理机构在文件开启后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19.1.2符合性审查是指评审委员会依据校内比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意校内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2 报价文件的澄清 19.2.1在评审期间,对于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样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变更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2澄清文件将作为报价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9.2.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4(1)文件开启时,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报价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样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样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样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样的,根据上述规定的依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根据本须知第 19.2.1 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19.2.4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供应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0. 报价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0.1对于报价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样或不规则,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0.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依据本须知的规定,校内比选选购单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供应商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校内比选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当是与校内比选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相符。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报价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付款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校内比选选购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报价文件是否对校内比选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只依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购买校内比选文件信息查询、信用信息查询除外)。20.3 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或没有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有效报价。如发觉下列状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5(1)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的; (2)未根据校内比选文件附件 1 至附件 7 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校内比选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未按校内比选文件要求供应资格证明文件的; (4)响应报价超过校内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报价文件含有选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供应商串通报价的; (7)不符合校内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法律、法规和校内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托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样一样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比较与评价21.1 经初审合格的报价文件,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校内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 评审严格根据校内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其它因素,详见 21.4 条。21.3 报价相同品牌产品状况的处理 (1)供应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审的不同供应商参与同一包号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举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举荐资格;得分和评审价还相同的,由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举荐资格。16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选购项目,校内比选文件第七章以 标注了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供应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依据上述规定处理。21.4 依据实际状况,本项目采纳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满意校内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状况下,根据校内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按包进行评审,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评委会举荐的评审排序依次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每个评委分别对每个合格供应商进行独立打分,全部评委对同一供应商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该包的最终得分。全部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详细评分因素权重如下:评审方法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说明 分值 一、价格分(0 10 分)1 价格分 以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最低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 10 分,其它报价人的价格得分(基准价/该报价人的评审价)×10。 10 分 二、商务部分(0 10 分)2 业绩 供应商近三年(2017 年 07 月 01 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个消防电气设施检测项目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注:供应商须供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选购内容页以及双方盖章页)。10 分 3 资质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限的计量认证证书,满意条件最多得 5 分。未供应的得 0 分。5 分 三、技术部分(0 80 分)4 项目团队 1)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证书,且项目团队中至少有 2 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得 5 分,否则 0 分(须供应有效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内随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委派本项目全部检测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均具有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或以上等级资格得 5 分,否则 0 分(须供应证书复印件及15 分17检测人员在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内随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供应检测人员≥10 人以上得 5 分,5-9 人得 3分,1-4 人得 1 分,没有得 0 分(需供应检测人员在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内随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5 技术方案及性能(30 分)技术性能包括:供应商对比选文件第七章选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 参数响应状况:全部满意比选文件要求,得 30分。号项为必需满意技术指标;其它一般指标,每有一项不满意比选文件要求的,扣 1 分。扣完为止。30 分 6 项目实施人员配备及设备状况(10 分)人员及设备配备满意比选文件要求,团队成员阅历丰富、分工明确得 10 分; 人员及设备配备不足,分工不明确,不能完全满意用户要求得 6 分; 人员配备方案混乱,不能满意用户要求得 3 分; 无人员配置安排的得 0 分。10 分 7 服务质量保证 (10 分) 服务内容承诺细致、成果满意用户的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完备得 10 分; 服务内容承诺有缺失,具有服务体系但有肯定缺失,不能完全满意用户需求的得 6 分; 服务内容承诺混乱,基本未供应的得 3 分; 无服务体系得 0 分。10 分 8 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10 分)工作进度支配 工作进度支配合理,工作进度时辰表清楚、完成任务时间节点明确度得 5 分; 工作进度支配尚可,有工作进度表和大致完成节点得 3 分; 工作进度支配不合理得 1 分; 本项未供应得 0 分。10 分 项目管理安排 项目管理安排科学、完整,针对性强,管理制度合理明确,能充分考虑选购需求得 5 分; 项目管理安排科学不完整,管理制度有部分缺失,没有充分考虑选购需求得 3 分; 项目管理安排无针对性得 1 分; 本项未供应得 0 分。注:以上证明文件均需供应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8说明 1 1 :评审价:注 注 1 1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如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对其在本项目中供应的工程、服务和自身制造的货物以及其它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均不包括运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响应报价赐予 6%的扣除作为评审价。其它形式下,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其评审价。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填写附件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在报价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出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以及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服务总价,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另: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附件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供应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注 注 2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附件中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说明 2 2 :节能产品、环境标记产品(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记产品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选购和强制选购。本项目拟选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记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选购或强制选购。1.如选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选购的,供应商必需为报价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2.如选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选购的,供应商可以为报价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除强制节能、环保产品,其他不做资格证明材料。19说明 3 3 :报价低于成本: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供应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说明 4 4 :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依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须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根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看法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看法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说明 5 5 :修改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样的; (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觉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发觉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变更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说明 6 6 :废标、停止评审及校内比选终止1. 在校内比选选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包应予废标:(1)校内比选方式参加供应商原则上不少于三家(照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经参加评审的专家论证后,在确保选购文件无不合理条款、选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校内比选可接着实施); (2)出现影响选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选购预算,选购人不能支付的;20(4)因重大变故,选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应将废标理由通知全部供应商。2. 评审委员会发觉校内比选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校内比选文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相关选购政策,违反公开透亮、公允竞争、公正和诚恳信用原则而影响报价结果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校内比选选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校内比选选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校内比选文件后重新执行校内比选。3. 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在发布校内比选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选购任务取消状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校内比选活动。终止校内比选的,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应当刚好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得校内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状况和选购任务取消缘由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校内比选文件费用或者报价保证金的,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应当在终止选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校内比选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报价保证金。22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22.1 文件开启之后,直到选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止,校内比选工作有关人员对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事宜,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审状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隐私、商业隐私负有保密责任。22.2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校内比选选购单位和评审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无效,并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