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测绘单位机构备选库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62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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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测绘单位机构备选库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6216.docx
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测绘单位机构备选库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6216- 1 -项目编号:筠政采201774 号国有土地运用权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测绘单位机构备选库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综合评分法)采 购 人:筠连县国土资源局 选购代理机构: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 年 1 月 24 日- 2 -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3- -其次章 磋商须知 - -7 7-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数量- - 22-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 22-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供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 23- -第六章 选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设备清单- - 24- -第七章 体现满意选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选购项目最低要求 - - 25- -第八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5- -第九章 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 - - 26- -第十章 磋商内容及相关规定 - - 28- -第十一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30- -第十二章 工作纪律和留意事项 - - 37- -第十三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 38- -第十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 48- -第十五章 选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51- - 3 - 第一章磋商邀请 筠连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筠连县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选购人)托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和政府选购竞争性磋商选购方式管理暂行方法(财政部财库2014214 号印发)等相关规定,采纳竞争性磋商方式,为托付方的国有土地运用权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测绘单位机构备选库(财政备案号:2017109)组织政府选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选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筠政采201774 号。(二)项目内容:本次选购的服务共计 2 包, 即 :第一包:筠连县国有土地运用权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 其次包:筠连县测绘单位机构备选库。注:本项目无选购预算价。( 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磋商文件公告及获得 (一)公告时间:2018 年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2 月 6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二)获得时间 :2018 年 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2 月 6 日17:00。(三)获得方式:四川政府选购网()上下载。三、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一)磋商保证金:5000 元/包 。(二)磋商保证金 交 纳时间及交纳方式:供应商应在 2018 年 2 月 6 日 17:00 前,刚好将磋商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收款单位: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筠连县支行; 账号:486201040009000。注:跨行交纳保证金(即非农行账户交纳)存在到账延迟可能,建议供应商依据详细状况,适当提前 1-2 天交纳保证金。四、报名时间、地点:2018 年 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2 月 6 日 17:00 在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股(筠连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单位介绍函原件)。- 4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提交方式:现场提交。(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 2 月 7 日 11 时 0 分。(三)本次选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四)开标地点: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筠连县政务中心三楼)。六 、 信息发布本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七 、 特殊提示筠连县交易受理股(项目受理、标书内容询问)电话:0831-7720485;筠连县交易组织股(保证金等收退)电话:0831-7726913。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筠连县国土资源局 选购代理机构: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宜宾筠连县筠连镇涌泉 172 号 地址:筠连镇煤都大道县政务中心三楼邮编:645250 邮编:645250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 系 人:周女士周先生 电话:0831-7867965电话:0831-7720485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8 年 1 月 24 日- 5 - 其次章磋商须知 一、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选购人名称:筠连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831-7867965 2选购代理机构名称: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筠连镇煤都大道县政务中心三楼联系人:周女士周先生电话:0831-7720485 3 项目编号筠政采201774 号 4 项目名称国有土地运用权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测绘单位机构备选库 5 选购主要内容 本次选购的货物或服务共计 2 包, 即 :第一包:国有土地运用权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 其次包:测绘单位机构备选库 。6 选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选购。7 供应商应当供应的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供应商应按第四、五章要求供应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8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意下列要求:/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9 现场踏勘 无有 10 标前答疑会 无有: 11 合同分包 允许 不允许 12 资金来源及选购预算(最高限价)财政资金: 选购指标非选购指标 选购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无选购预算价。- 6 - 13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18 年 2 月 7 日 11 时 0 分 14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筠连县政务中心三楼)15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16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共 3 人,其中,选购人代表 1 人。1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18 成交价 以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为准,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9 定标原则 由磋商小组干脆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举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个或 2 个。 由磋商小组举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 个,再由选购人依据相关规定并按评审报告举荐的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20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金额:5000元/包 交款方式:供应商应在2018年2月6日17:00时前,刚好将磋商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收款单位: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筠连县支行 ; 账号:486201040009000。注:跨行交纳保证金(即非农行账户交纳)存在到账延迟可能,建议供应商依据详细状况,适当提前 1-2天交纳保证金。21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磋商保证金将通过交易中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筠连县支行设置的保证金网银账户退还。22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金额:5000 元/包。履约保证金由选购人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选购人指定账户。23 履约保证金退还 验收合格并结算后由 选购人 退还。24 交货地点见第六章- 7 - 25 交货期限见第六章26 供应商资质条件、 实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五章。27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日历天。2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 份,副本 2 份。29 响应文件的签署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30 响应文件的密封 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分包号(如有分包)、竞标人名称(加盖公章)。31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要求(该条内容的真实性由选购人和监督部门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核实)(1)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2)供应商声明不存在限制响应情形但被发觉存在限制响应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响应行为。(3)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或在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后发觉的,选购人和选购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资格。注:响应文件真实性是指:第四、五章供应商应当供应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32 磋商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 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发出的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政府选购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磋商文件不一样的,以备案的磋商文件为准,并对不一样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审的依据。(2)磋商文件中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冲突或不一样,有时间先后依次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依次的,则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8 - 33 低于成本价不正值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以最终一轮报价为准)低于选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以最终一轮报价为准)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依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分)、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具体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供应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选购项目选购需求、专业实际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状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供应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4 选购人澄清的 时间和方法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选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缘由,均可按规定对选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选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不足 15 日的,则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在四川政府选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内容书面通知全部报名胜利的申请人。在此期间,相关申请人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否则,应自行担当相应后果。3、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或质疑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2.供应商对磋商过程进行质疑的,应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 9 - 3.供应商对磋商结果进行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36 选购资金拨付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 选购人依据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37 选购代理机构补充的 其他内容 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选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由其收齐后集中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报价单应当填写报价单位名称、金额大小写并签字确认,否则报价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同时,若是代理人参加报价的,在报价时须将授权托付书原件与报价单一并递交,否则报价无效。38 磋商文件的说明 对磋商文件的说明,由选购人和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磋商文件中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货物清单内容及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服务清单及服务要求、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提出的询问、质疑由选购人答复;其余内容由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复。39 实质性要求 本磋商文件中有标识的条款、明确为投标无效(无效投标、无效处理等)和响应文件不予受理的条款,以及关于低于成本价不正值竞争预防措施、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投标费用(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担当)、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投标有效期、资格条件等相关规定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二、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选购。三、磋商双方 (一)由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有关专家和选购人代表参与的磋商小组。(二)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四、有关要求- 10 - (一)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细致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响应文件,并保证所供应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觉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与磋商或成交资格,并由其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的选购活动。(三)为该选购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选购项目的选购活动。(四)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全部来往书面文件,均须运用中文。除国际通用标识、符号、计量单位等外,响应文件资料如有外国文字,必需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假如出现差异和冲突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有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选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纳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六)投标货币 本次选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七)学问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运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运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扰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学问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学问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则由供应商担当全部相关责任。2.选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学问成果及学问产权。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纳自有学问成果,则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供应相关学问产权证明文件。运用该学问成果后,供应商需供应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供应无限期技术支持,由选购人享有永久运用权。4.如采纳供应商所不拥有的学问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需包括合法获得该学问产权的相关费用。五、报价有效期 (一)报价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日历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需载明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有效期可以长于本磋商文- 11 - 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二)在特别状况下,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纳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如拒绝上述要求,则按放弃报价处理。六、响应文件的份数、编制、签署 (一)供应商应按打算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晰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样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纳正本的复印件。(三)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晰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四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实行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五)响应文件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六)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七)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文件内容。1、报价部分文件; 2、合格竞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3、技术部分文件; 4、商务部分文件; 5、其他部分。(八)申请文件应依据选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响应文件的密封 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分包号(如有分包)、竞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八、响应文件递交 现场递交。九、磋商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磋商文件中选购人和选购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冲突或不一样,有时间先后顺- 12 - 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依次的,则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十、付款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选购人依据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十一、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一)磋商保证金交纳。供应商投标时,必需以人民币递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递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磋商保证金的详细交纳方式详见第一章。(二)磋商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注:因供应商自身缘由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选购人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选购代理机构不担当相应责任;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存在响应文件中供应虚假材料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3.除因不行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选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选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选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在磋商过程中,报价超出选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供应商无正值理由放弃成交候选资格或者放弃成交的; 8.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9.供应商违反磋商文件第十三章附件 3承诺函相关条款; 10.相关法律法规、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履约保证金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二)假如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值理由的,将视为放弃- 13 - 中标,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与退还。(三)履约保证金由选购人收取、退还。十三、服务要求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服务标准、质量等有特别要求的,所供服务必需满意。十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选购活动终止。(一)因状况改变,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选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选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本章第十七条情形外,在选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选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或者根据本文件要求,本轮次报价未超过上一轮次报价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各轮次有效报价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不能超过本项目选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二是供应商的每一轮次报价须低于自身上一轮次报价)。十五、 响应文件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根据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的; (二)属于禁止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 (三)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五)相关法律法规、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六、响应文件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根据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 (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学问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选购项目,政府选购工程、政府选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选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样的; (七)相关法律法规、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七、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选购竞争性磋商选购方式管理暂行方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采纳竞争性磋商选购方式选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选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 14 - 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选购活动可以接着进行。选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选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选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选购活动。依据政府选购竞争性磋商选购方式管理暂行方法(财库2014214 号)规定,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须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十八、履行合同 (一)成交人与选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当完成。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九、验收 (一)成交人与选购人应严格根据政府选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lt;四川省政府选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方法gt;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二)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到选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选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选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选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方法 (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赐予行政惩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二十、相关行为约定 (一)供应商在政府选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在四川政府选购网向社会公告,有效期为 1 年。1.供应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实行不正值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托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5.向选购人、选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供应其他不正值利益的; 6.无正值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 7.在招标选购过程中与选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 15 - 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选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根据约定履行政府选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选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供应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得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选购项目相关状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供应虚假状况的; 14.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二)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选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选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根据无效处理。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已受到行政惩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 年 2 月 6日发布)、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选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选购活动中,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选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选购合同;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选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选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担当赔偿责任。(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选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未被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选购活动。二十一、相关政策 (一)依据政府选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规定,对于非特地面对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赐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非专- 16 - 门面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选购活动时,只要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赐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选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赐予6%的扣除。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选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赐予其6%的价格扣除。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其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供应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二)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选购清单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一般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一般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等为政府强制选购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加投标。选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选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的确无法满意工作须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选购。(三)列入环境标记产品政府选购清单的产品,可优先选购:在价格、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二十二、投标纪律要求 供应商参与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供应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实行不正值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选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选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供应其他不正值利益; (5)在选购过程中与选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值理由拒不与选购人签订政府选购合同; (7)未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选购合同; (8)将政府选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供应假冒伪劣产品;- 17 -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选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供应虚假状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根据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十三、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应严格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选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选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政府选购投标人投诉处理方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选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选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其具体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选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1.质疑人须当面递交书面质疑材料(书面质疑材料应包含质疑书原件、质疑事项相应证明材料、质疑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lt;查验原件gt;,以上资料均须盖质疑人公章,并依据质疑书涉及对象数量,供应相应份数;同时,质疑书中需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当面递交确有困难的,可邮寄书面质疑材料,但寄出日期必需在质疑期内(受理质疑时间,以收到书面质疑材料的时间为准)。2.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供应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需坚持谁主见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并担当运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4.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需坚持谁主要相关,谁干脆负责的原则,对商务、技术等方面的看法、质疑,由供应商干脆向选购人提出(同时抄送选购代理机构);对选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选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既涉及选购人又涉及选购代理机构,应按事项分别递交质疑书。5.凡质疑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且在有效期内不能补充完整的,其质疑将不予受理。6.凡邮寄质疑材料的寄出日期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其质疑将不予受理。7.投诉人应按相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8 - 第三章确定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 3 家(其次章第十七条情形除外)。 第四章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 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供应商参与政府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加第 1 包的供应商具备土地估价资质;参加第 2 包的供应商具备不动产测绘专业(地籍测绘子项)和工程测量专业(限制测量、地形测量子项)测绘资质(四川省以外的测绘资质单位参加投标还需供应在四川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在四川省内开展测绘活动许可的书面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提出的特别要求:(一)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选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选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条款须在第十三章附件 3 承诺函中承诺)(二)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选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 36 个月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该条款须在第十三章附件 3 承诺函中承诺)- 19 - 第五章供应商应当供应的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当供应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营业执照已变更为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可只供应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供应);(三)法定代表人和磋商代表身份证;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其次十二条及相关规定确定的本次投标承诺函(即第十三章附件 3); (六)参加第 1 包的供应商供应土地估价资质证书;参加第 2 包的供应商供应不动产测绘专业(地籍测绘子项)和工程测量专业(限制测量、地形测量子项)测绘资质证书(四川省以外的测绘资质单位参加投标还需供应在四川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在四川省内开展测绘活动许可的书面证明)。(七)2016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八)2017 年第 4 季度:社保缴纳证明和依法纳税证明(须供应缴纳票据或有效凭证); 说明:新成立企业暂无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供应受理部门的证明。应起先纳税但无销售的,供应有效证明材料。应起先缴纳社保而未缴纳或不能证明缴纳的,投标无效。(九)供应商认为其它须要供应的资料。二、特殊提请留意 (一)本章全部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应将其原件扫描进响应文件,并打算原件备查。确因特别缘由将复印件扫描进响应文件的,须供应原件查验。(二)以上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 - 第六章招标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 简介1 1 、 筠连县国有土地运用权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 和 测绘单位机构备选库 构建说明 :第 第 1 1 包 筠连县国有土地运用权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构建说明:备选库建立后,筠连县县本级范围内涉及县本级拟供应国有土地出让、变更规划条件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办理协议出让补交土地出让金等土地价格评估的项目,均由筠连县国土资源局以随机抽选的方式从备选库中抽取评估机构完成。第 第 2 2 包筠连县测绘单位机构备选库 构建 说明。备选库建立后,筠连县县本级范围内涉及县本级拟供应国有土地的现状地籍测绘、勘测定界测绘及国有土地供后放线工作,均由筠连县国土资源局以随机抽选的方式从备选库中抽取测绘机构完成(备注:拟供应国有土地以一宗为一项,抽取到的测绘机构按一宗为一项完成以上工作且符合筠连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要求)。2 2 、服务项目计费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