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异地为官制.docx
中国古代的异地为官制古代社会结构分化剧烈、军事斗争升级、外族入侵接踵而至,中央与 地方的关系也历经变化,但异地为官(或可称之为“易地为官")作 为有效的中央集权手段,却被一直保留了下来。广东海康(今属雷州市)人陈璘,在康熙三十三年中进士,后来被安排到福建古田县做县令。他疏议废加耗、惩贪官、崇节俭、兴书院、 饬武备,很快得以升官,后任福建巡抚、闽浙总督等。他在外面做“裸 官” 20多年,从未携带家属。陈璘没有请师爷,只有一两个仆从,以瓜果蔬菜为食。他与海瑞、丘 浚齐名,号称“岭南三大清官"之一。他清廉卓绝,康熙称赞他为“苦 行老僧”。“苦行”二字,置在是对陈埃人生最精妙的概括,古代为 官者,大部分都如陈琪一样。至于“苦行”的根源,还要从异地为官 的用人机制说起。上世纪90年代,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尹湾村发现了震惊学界的尹 湾汉墓群。尹湾汉墓墓主是西汉东海郡功曹吏师饶。汉墓简牍中,注 明了东海郡124名官员官职和籍贯。令人惊讶的是,其中的123人不 是东海郡本郡人,唯一的一个例外,也是本郡其他县调迁而来。这说 明,早在西汉时期,官员的籍贯回避制度已经建立起来。官员异地任职制度草创于西汉,那时虽未明文记载,却成为官场内一 种不成文的规矩。此后,每一个封建王朝都延续了官员异地任职制度, 并不断加以完善。异地为官这一制度延续千年,但这个“异”字,在不同朝代却有不同 的含义与规定。在隋唐两代,“地方官用外地人,回避本郡”,也就 是说,本郡人士不得担任该郡的官职。宋代规定进一步细化,地方官 员不仅须回避本籍,而且非本籍而有地产之地亦须回避。有的官员, 都因为这项规定,令自身仕途为之一变,朱熹便是其中之一。 朱熹祖籍徽州(今安徽),出生于南剑州(今属福建)。朱文公集 说,因为回避制度,他无法在出生成长的南剑州任职,甚至因为家族 有田产在徽州婺源,他也无法去徽州任职。他最终只是以学者的身份踏足故土,开坛讲课一一历史上,只要官员 不掌权了,回老家做教职人员,政府是不会管的。到了明代,除了延续本省人不得在本省做官的惯例,更进一步细化为, “南北更调,已定为常例"。也就是说,让南方人到北方去做官,北 方人到南方去做官。到清代,异地任职有了改变,不再以行政区划为 标准,而改以500里为限,即官员原籍、寄籍五百里以内(包括邻省) 的地区,都得回避。乾隆四十三年,浙江绍兴府通判一职出缺,按人事任命制度,先由吏 部选出符合条件的若干人选,再以抽签方式决定取舍。结果,顺天籍 张廷泰中选。据说乾隆帝接见张廷泰时,听出了他的绍兴口音,便问 明缘由,得知其幼年曾随父在绍兴居住数年,于是乾隆取消原拟任命, 让张廷泰到福建任职去了。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一个封建王朝的初期,官员异地任职制度往往 执行较为严格,到了王朝末年却是另一番景象。这暴露出人治社会的 任何制度,都不太牢靠。(摘自廉政瞭望龙在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