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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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docx
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方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地质灾害隐患点(以 下简称隐患点)核销管理,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 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平安生产管理 方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 治工作的意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 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工作 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册隐患点的核销 管理。第三条本方法所称隐患点核销,是指地质灾害险情已消 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公告撤销原划定的危险区,进行隐患点销 号的过程。第四条隐患点核销坚持“县级负责、依规申报、专业调 查、部门审查、及时核销”的原那么。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隐患点核销工作负总 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隐患点核销申报,工程 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由有关责任单位 负责核销申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交通运输、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情况表(B )(工程治理类)调查单位(章):隐患点编号:隐患点名称隐患 类型口崩塌 口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位置县(市、区)乡/镇村自然村发生(发现) 时 间年 月曰 时分坐标X=Y=原威胁对象户人万元隐患 规模m3(或 m2)地质环境条件工程治理情况稳定性分析调查结论下步措施建 议照片(作为附页)注:下步措施建议栏,主要填写调整管控范围、警示标识牌、监测要求,或纳入 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加强土地整治监管,做好治理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和维 等工作。10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情况表(C )(地质环境条件改变类)调查单位(章):隐患点编号:隐患点名称隐患 类型崩塌 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位置县(市、区)乡/镇村自然村发生(发现) 时 间年 月 日时分坐标X=Y=原威胁对象户人万元隐患 规模立方米(或平方米)地质环境条件及 变化情况稳定性分析调查结论下步措施建 议照片(作为附页)注:下步措施建议栏,主要填写调整管控范围、警示标识牌、监测要求,以及纳 入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加强土地整治监管,做好治理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和 维护等工作。11附件4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通知书(乡镇(街道)或责任单位):你单位申请核销的 地质灾害隐患点,已经 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告销号。请按以下要求做好核销后的平安监管工作:调整管控范围、警示标识牌、监测要求,加强土地整治监管,做好治理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章)年 月曰12附件5特殊建筑平安管理承诺书我县(市、区)编号为 的 地质灾害隐患点,已采取 的综合治理措施。原危险区范围内,目前存在 特殊建筑(共间层平方米)未撤除,其余房屋建筑已全部 撤除。我县(市、区)承诺采取 等措施,切实履行特殊建筑 平安管理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年 月 日13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方法修订说明一、背景和依据2017年,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 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2017) 25号), 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 理方法(浙土资规(2017) 8号,以下简称管理方法), 明确了隐患点核销的原那么、条件、程序和后续监管要求。管 理方法印发后,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县级负 责、依规申报、专业调查、部门审查”的原那么,由省、市、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对威胁100人(含)以上、 威胁30人(含)-100人、威胁30人以下隐患点的核销审查。 截至目前共核销隐患点6308处,其中威胁100人(含)以 上隐患点459处,威胁30-100人隐患点1081处,威胁30 人以下隐患点4768处。随着“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的圆满收官和“整体智治” 三年行动的开展,我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工作面临新的形 势和新的要求,主要表达在:一是中央有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 次强调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 变“,防灾减灾救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14 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和注重灾前预防、注重综合减灾、 注重减轻风险的总体目标,对地质灾害隐患管理工作提出了 新的要求。二是省级有新部署。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防灾减灾总体要求,圆满完成了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 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地质灾害“整体智治” 三年行动,明确提出从隐患点管理向风险隐患双控的新部 署。三是工作有新基础。管理方法执行以来,全省地质 灾害隐患点总量由高位时的6000余处降至目前的504处, 其中威胁100人(含)以上隐患点28处,威胁30-100人隐 患点69处,威胁30人以下隐患点407处,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经过5年的隐患点核销管理工作,核销管理流程规范; 随着新发生隐患点的“即查即治”,隐患点存量逐步减少、 增量基本可控。二、修订过程管理方法修订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成立编制组(2021年11月)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灾害防 治办公室关于成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标准编制组的 通知,成立由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修 订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制定了修订时间表。(二)确定修订内容(2021年11月-2022年1月)15修订小组屡次召开专题研究,收集分析了管理方法 执行过程中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地勘单位、审查专家的 意见建议,在“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管理系统”中查阅了 50 余份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负责核销审查的核销报告,并 进行了内部讨论,确定了管理方法修订的方向与内容。(三)起草修订文本(2022年2-3月)在专题研究基础上,修订小组对管理方法的发文依 据、核销条件、审查要求、抽查要求、附件附表等进行了修 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四)征求意见(2022年3月)修订小组就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市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共收集到11条市县修改意见, 经讨论后采纳局部修改意见进行了补充完善。三、主要修订内容(一)发文依据增加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平安生产管理办 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 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等相关文件。(二)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隐患点 核销申报,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16 销,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核销申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会同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和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组织本辖 区隐患点核销调查”。(三)监管抽查在核销工作中增加了数字化改革的内容,要求“将相关 核销资料录入浙江省域空间治理平台“地灾智治”系统”; 增加了省、市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于已核销隐患点的抽 查工作,要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利用“地灾智治” 系统,加强隐患点综合治理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省、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2月底前,对当年度已核销 的隐患点开展现场抽查,重点检查核销条作、核销程序与监 管措施落实情况。抽查比例省级不低于10%,市级不低于 30%”。(四)责任追究增加了对于核销工作中违规情形的处理意见,明确“对 抽查发现核销工作中存在核销条件不符合、程序不规范等问 题的,必须撤销原核销结论,重新组织核销;对监管措施未 落实等问题的,必须及时整改。对核销工作不到位,造成严 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五)附件修改情况(1)附件2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报告参考提纲 对于因搬迁避让核销的隐患点核销报告,增加“需提供17 载明危险区范围、危险区内构筑物撤除前后比照的航拍图 件”;对于“危险区内存在寺庙、宗祠、教堂、文保等特殊 建筑的隐患点”,明确“需附有县级人民政府对特殊建筑安 全管理的承诺书”。(2)附件5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分类表删除原附件5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分类表,因为国家 已有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分类标准。(3)新附件5特殊建筑平安管理承诺书补充“附件5特殊建筑平安管理承诺书”模板。(六)其他修改(1)修改“国土资源局”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2)修改“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为“浙江省地质灾 害风险管理系统”;(3)删除原每年分两批次核销的要求。2022年6月30日18 水利和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隐患点核销调查;承当 调查的专业队伍按规范要求对申报核销隐患点进行调查,并对 调查结论负责;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隐患点核销审 查。第六条符合以下条件的隐患点,可以申报核销:(一)已实施避让搬迁,危险区内房屋已全部撤除且无其 他威胁对象的,或危险区内明确无法撤除的特殊建筑物时,已 由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特殊建筑平安管理承诺书”的;(二)已完成应急排险的,或已完成应急治理、治理工程 竣工验收的;(三)因地质环境条件改变,隐患体已稳定或无直接威胁 对象的。第七条隐患点核销程序:(一)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责任单 位应及时主动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隐患点核销申请, 提交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申报表(附件1) 及相关材料。(二)调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 织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勘查乙级以上资质单位,对申报 核销的隐患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资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每个隐患点编制核销调 查报告(附件2)和隐患点核销调查情况表(附件3),提出是否可以核销结论,及下一步需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建议。(三)审查。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核销材料进 行审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威胁30人以下隐患点的 核销审查;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威胁30人(含)以上、 100人以下隐患点的核销审查;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威胁100人 (含)以上隐患点的核销审查。对威胁30人(含)以上隐患点 的核销调查材料,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符合条件的, 分别报送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应在收到核销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销审查,并将意见书面 反应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四)批准。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审查同意核销的隐 患点名单,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五)公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在政府网站或当地主流媒体, 对批准核销的隐患点予以公告,撤销原划定的危险区。公告时 间为5个工作日。(六)销号。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公告结果,对隐 患点进行销号。并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附件4)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同时,将相 关核销资料录入浙江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地灾智治”系 统。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和有关 部门应加强销号隐患点的后续平安监管,及时调整管控范围、 警示标识牌、监测要求或纳入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加强 土地整治监管,做好治理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对 不同意核销的隐患点,应按原措施进行监管。第九条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利用“地灾智治”系统, 加强隐患点综合治理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省、市自然资 源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2月底前,对当年度已核销的隐患点开展 现场抽查,重点检查核销条作、核销程序与监管措施落实情况。 抽查比例省级不低于10%,市级不低于30%。第十条对抽查发现核销工作中存在核销条件不符合、程 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必须撤销原核销结论,重新组织核销;对 监管措施未落实等问题的,必须及时整改。对核销工作不至U位, 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第H- -条 本方法自2022年7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附件:1.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申报表.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报告参考提纲2 .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情况表.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通知书3 .特殊建筑平安管理承诺书附件1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申报表隐患点名称隐患点编号位置县(市、区)乡/镇村自然村发生(发现) 时 间年 月 日时分隐患点类型口崩塌 口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原威胁对象户人万元隐患规模立方米(或平方米)符合核销条件(在口中打4)避让搬迁口,应急排险口,应急治理口,治理工程口,地质环境条件改 变口资料清单(在口中打)(1)搬迁避让方案口,工程进展情况报告口(2)勘查报告口,治理设计口,施工方案口,监理总结报告口, 监测报告口,交工验收报告口,竣工验收报告口(3)应急排险方案口,应急排险工程总结口(4)调查报告口,应急调查报告口,专业监测资料口,群测群防资料口(5)其他(具体说明):申报单位意 见签章:(单位领导) 年 月日联系人联系 申报日期年月日(续表)注:治理类型分类标准和验收要求参见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平安生产管理方法。调查结论与 下步措施建议调查单位饕类别与经办人(签字):调查单位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经办人(签字):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分管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县级人民政府 批准意见分管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附件2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报告参考提纲一、调查基本情况二、隐患点基本情况包括发生时间,类型、规模等特征,历史变化情况,威胁对 象等。三、地质环境条件及变化情况四、按核销条件编写对符合多项条件核销的隐患点,应分类说明相关情况。(一)避让搬迁类。避让搬迁工作概况:包括安置方式,投入资金,搬迁户数和 人数,搬迁时间,搬迁后土地利用状况,其他威胁对象情况等。 需提供载明危险区范围、危险区内构筑物撤除前后比照的航拍图 件。(危险区内存在寺庙、宗祠、教堂、文保等特殊建筑的隐患 点,需附有县级人民政府对特殊建筑平安管理的承诺书)(二)工程治理类。治理工程概况:组织实施单位,应急排险和应急治理方案编制单位, 完工情况;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治理工程概况,治理资金,施工 和竣工时间;质量监控,工程质量及验收情况;监测和工程维护情况等。(三)地质环境条件改变类。调查监测情况:包括调查、勘查、监测或群测群防情况。以 及其他相关人类工程活动情况。五、隐患点稳定性分析六、结论及建议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情况表(对同时实施搬迁避让 和工程治理的,按工程治理类附表填写,在工程治理情况栏中同 时说明避让搬迁等情况)。附件3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情况表(A )(避让搬迁类)调查单位(章):隐患点编号:隐患点名称隐患 类型崩塌 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位置县(市、区)乡/镇村自然村发生(发现)时 间年 月 日时分坐标X二Y二原威胁对象户 人万元隐患 规模立方米(或平方米)地质环境条件搬迁避让情况稳定性分析调查结论下步措施建 议照片(作为附页)注:下步措施建议栏,主要填写调整管控范围、警示标识牌、监测要求,或纳入 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加强土地整治监管,做好治理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和维 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