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学专业复习相关资料《民法总论》民法名词解释2.docx
-
资源ID:62271792
资源大小:16.22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大学法学专业复习相关资料《民法总论》民法名词解释2.docx
名词解释:1. 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2.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表达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3. 人身权:是指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直接表达人身利益的民事权利。4. 支配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支配客体,享受其利益并具有排他性的权利。5. 请求权:是指一方要求他方为一定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6.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依其单方面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7. 抗辩权:广义是指对抗请求权和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狭义仅指对抗他人行 使的请求权的权利绝对权:是指其效力及于权利人之外的所有人,即可以对抗所有人的权利。8. 相对权:是指其效力仅及于特定人,权利人记得对特定人主张的权利。9. 专属权:是指只能由其主体享有或行使的民事权利。10. 非专属权:是指可以与主体别离、可以转让、可以继承(的)权利。11. 主权利:是指在相互关联的民事权利中,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12. 从权利:是指在相互关联的民事权利中,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基础,即附属于主权利的权利。13. 原权:为原生权利即基础性权利,指主体享有的并受法律保护的本权利。14. 救济权:在原权受到侵害时所产生的救济性权利。15. 既得权:是指具备全部实现条件,而为权利人实际享有的权利。16. 期待权:是指其实现条件尚未完全具备,须待其他条件具备防可享有的权利。17. 合伙:是二人以上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收益的组织。18. 普通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根据协议,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并对合伙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组织。19. 有限合伙:是指由对合伙债务承当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和对合伙债务承当无限责 任的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20. 民事合伙:是指向社会提供专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21. 商洽合伙:是从事生产经营、商品销售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22. 显名合伙:是指所有的合伙人都公开合伙人的身份,并参与合伙经营管理活动的合 伙。23. 隐名合伙:是指某一或某些合伙人不公开其姓名,并且不参与合伙经营管理活动的 合伙。24. 入伙: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非合伙人申请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身份的行为。25. 退伙:是指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而不再为合伙人的 情形。26. 任意退伙:是指基于合伙人自己的意思而决定的退伙。27. 法定退伙:是指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条件而非基于合伙人的意思而发生额退伙。28. 强制退伙:是指某合伙人出现除名事由,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该合伙人开除,而使其退出合伙。29.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根据合伙人有无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来确定承当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的合伙企业。30. 合伙的解散:又称合伙的终止,是指由于法定原因的出现或全体合伙人的约定使合 伙关系消失。31.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喝法行为。 是按当事人意思发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效果的合法行为。32. 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33. 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需具有意思表示,但是此行为的民事法律后果是依据发法律规定为发生的。34. 意思通知:是指当事人以一定的意愿为内容的表示行为。35. 事实通知:是指以当事人通知对方或者公众一定客观事实为内容的表示行为。36. 感情通知:是指当事人以一定感情为内容的表示行为。37.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需具有意思表示,依照法律规定就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 行为。38. 情谊行为:是指当事人因社交、帮助、道义等原因发生的,没有民法上权利义务意 思内容的行为,又称好意施惠行为。39. 意识表示:是指行为人把进行某一民事行为的内心效果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 外部的行为。40. 目的意思:是对经济上和社会意义上一定效果之欲望,而非对于法律上一定效果之 欲望。41. 效果意思:是指行为人欲依其表示发生特定法律效果的意思。42. 行为意思:是指表意人自觉地从事某项行为的意思。43. 表示意思:是指行为人认识其行为具有某种法律行为上的意义。44. 表示行为:是以某种形式将意思表达出来的行为,是将表意人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 部,并且能被他人所理解。45. 意思表示的解释: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原那么和方式,说明并确定当事人已为意思表示的正确含义。46. 单独虚伪表示:是指表意人把真实意思保存心中,所作出的表示行为并不反映其真实意思。47. 通谋虚伪表示:是指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不表示内心真意的意思表示。48. 隐藏行为:是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其真意为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意思表Z5o49. 错误:是指表意人为表意时,因认识不正确或者欠缺认识,以致内心的真实意思与 外部的表现行为不一致。50. 欺诈:是指民事行为的一方使表意人产生错误认识的故意的行为。51. 胁迫:52.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李勇相对人的急迫需要或者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 而接受对其非常不利呃小件的意思表示。53.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 事权利的法律制度。54. 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55. 取得时效:是指占有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事实状态经过定的期限 之后,将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多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56. 除斥期间:是指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57.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时效期间进行中,因一定事实的发生,使已经进行的期间归于无效,待该事实终止后,时效重新计算。58. 请求:是指权利人向义务人表示其行使请求权的意思。(诉外请求)起诉: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实现其请求权。59. 成认:是指义务人对权利人成认其权利存在的意思表示。60.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咱是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61. 时效利益的抛弃:是指义务人的时效届满以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抛弃其时效利益。62. 一般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的独立、平等、自由及尊严人格利益所享有的人身权。63. 人格平等: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彼此平等。64. 人格独立:是民事主体意思独立,行为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不受他人的干涉、支配和控制。65. 人格自由:指民事主体依据自己的意愿从事民事活动,排除他人的强迫与干涉。66. 人格尊严:指民事主体对自身的社会地位、社会价值的主观认知和客观评价。67. 荣誉权:指民事主体获得、保持、利用荣誉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68. 荣誉保护权:指荣誉权人维护、保护自己的荣誉,排除他人的非法剥夺的权利。69. 荣誉权利支配权:指荣誉权人在遵循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利用、控制自己荣誉利益的权利。70. 物质利益维护权:简答.民事权利的行使的方式:(1)事实行为方式(2)民事行为方式.民事权利滥用的要件:(1) 须有正当权利存在(2)须行使权利损害社会或他人利益(2) 须具有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的故意.监护的种类: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委托监护、遗嘱监护1 .监护人的职责:(1) 代理被监护人事实民事法律行为(2)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3) 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的终止:(1)监护目的消灭。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3)监护人有正当理由辞去监护。(4)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法人成立的程序条件(1)设立行为(2)完成相应的许可、登记手续等.非法人组织的特征:(1)依照法定程序设立(2)有一定的组织机构(3)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4)不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非法人组织的种类:(1) 合伙组织(个人组织、合伙企业)(2)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3)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4) 其他法人组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意思表示、当事人、标的2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达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标的需可能或确定.欠缺生效要件的民事行为的分类:无效的,可更改、可撤销的,效力待定的3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从事的民事行为(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常见的民事行为局部无效的原因pill4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效果P112.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乘人之危 (4)欺诈(5)胁迫.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1)无权代理 (2)无权处分(3)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实施的民事行为.代理权行使的一般规那么:(1)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范围之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应当依据老实信用原那么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人原那么上应当亲自实施代理行为.代理权消灭的原因:(委托代理)(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物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例外情况,p1265 .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法定、指定代理)(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代理权消失的法律后果:(1)代理人不得再“代理”本人实施法律行为(2)及时交回代理证书和相关文件的义务(3)了结代理事务(4)履行忠实、保密托附随义务.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2)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3)相对人是无过失(4)相对人基于此信赖而与代理人实施了法律行为.名誉权的特征:(1)名誉权的主体包括所有民事主体(2)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利益(3)名誉权与财产权益相关联.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条件:(1)被侵害人的特定性(2)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应以第三人知悉为条件(3)采取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名誉权.不被认定为是对名誉权侵害的行为:(1)发表真实言论(2)发表批评性言论(3)特定范围的言论保护(4)正当的舆论监督.隐私权的特征:(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隐私权的客体是隐私利益(3)隐私权的保护受公共利益的制约.陷私权的内容:隐私控制权、险私利用权、陷私维护权6 .常见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1)侵入私人独处生活领域(2)公开披露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