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汇编(文件).docx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通报反面典型案例汇编毕节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1月30日督察组将根据“回头看”有关要求,进一步核实情况,查清 问题,对涉及失职失责的,将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三)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片区环境问题突出包邮油罐车化工运输车静电接地夹静电接地报警器接地线 配件静电夹去看看雨良化工20万粘度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增 稠剂增稠粉日化级去看看25kg玉米淀粉永和化工批发玉米淀粉 去看看明欣化工批发雪龙牌瓜尔胶食品级增稠剂瓜尔豆胶去看 看污水流量计工业污水流量计生活污水流量计化工废水流量计 去看看小麦玉米小米大米磨面机械家用加工用面粉机化工粉碎 机打面机去看看2018年10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 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11月8日,按照专项督察有关要求, 督察组对临近长江的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片区进行了 突击检查。督察发现,云溪片区存在违规占用湖泊、偷排漏排污 水、环保管理粗放等问题,严重影响当地水环境质量。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片区原为岳阳市云溪区云溪 工业园,是2003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 技术开发区,核准面积为3. 72平方公里,离长江干流约5公里。 该园区2006年5月取得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产业定位是:依托大型石化企业以开展化工产品深加工和无机精细化学品,兼 顾新型材料、生化和机械等工业行业。目前云溪片区已入驻企业 60多家,其中长期正常生产企业50余家,以化工企业为主。云 溪片区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那么建设,区内产 生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集中排往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处 理,2018年1-9月该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工业废水3500吨、云 溪区和园区生活污水17000吨。此外,在园区西侧、松杨湖东岸的同一区域内,有两处地块 渗出黑水,取样监测C0D浓度为483mg/L,氨氮浓度为10. 38mg/Lo 园区虽已采取临时性措施,将黑水收集并泵入云溪污水处理厂处 理,但难以杜绝黑水进入松杨湖。岳阳市不能正确处理开展与保护的关系,为了引进工程,不 惜违反有关规定填湖占湖,向湖泊要地;云溪区政府及绿色化工 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对违法填湖视而不见,违规决策,对园区存 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 为问题;岳阳及云溪两级水务、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在生态 环保方面认识不到位,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要求和 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涉及失职失责的,将要求湖南省调查问 责到位。“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四)吉林省辽源市整改敷衍应对仙人河黑臭问题依然突出2018年11月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吉林 省开展回头看。按照统筹开展辽河流域污染问题专项督察的要 求,督察组2018年11月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吉林 省开展“回头看”。按照统筹开展辽河流域污染问题专项督察的 要求,督察组对辽源市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了现场督 察。一、基本情况仙人河是东辽河一级支流,河长19. 3公里,流域面积约36 平方公里,均在辽源市境内,由北向南将辽源市区分为东、西两 局部,并在主城区汇入东辽河。多年来沿河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和初期雨水混排入河问题突出,加之河道淤泥、垃圾长期未予清 理,仙人河污染突出,黑臭问题不断加剧,对此沿岸群众反映强 烈。根据2018年以来的监测数据,东辽河干流在仙人河汇入后 的财富桥断面多为劣V类,水质恶化明显。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仙人河黑臭水 体治理问题作为督察重点,督察反响指出,辽源市仙人河污染治 理工程长期未实施,中央财政补助900万元资金逾期被收回。为此,吉林省整改方案要求,辽源市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仙 入河截污干管迁移工作,2019年12月底前消除仙人河黑臭水体。二、主要问题督察发现,辽源市在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中,思想认识不 到位,控源截污严重滞后,做外表文章、轻实际效果,既未到达 黑臭水体整治目标要求,也未到达督察整改的序时进度。一是控源截污进展缓慢。辽源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老旧、主管 线截污不彻底、溢流和渗漏严重,雨污分流比例仅为39.5%,远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是仙人河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截污干管建 设、雨污分流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是辽源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 确定的主要措施,但截至此次“回头看”进驻时,应于2018年 底前完工的仙人河12公里截污干管迁移工程仅完成67%;应实 施建设总长73公里的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直到2018年7月 才开始施工,仅完成18公里;沿河分布的52个雨污混排口至今 尚未取缔或实施整改,督察人员在龙山区政府西侧临时排污口现 场取样监测,废水氨氮浓度高达20. 7mg/L。二是河道整治“光说不练”。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要求,2017年底前城市黑臭水体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 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辽源市政府制定的辽源市落实水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做好仙人河垃圾清理、清淤疏 浚等工作。但督察发现,上述工作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华罡医院 门前、西小桥等河段,水体均严重黑臭,漂浮垃圾、粪污,特别是帝豪歌厅河段两岸,遍布垃圾,景象十分不堪。督察组随机对 铁路桥河段取样监测,氨氮浓度H.5mg/L,属黑臭水体。2018 年底前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到达80%以上的任务难以实现。三是敷衍整改问题突出。2018年5月以来,市水利局在 下游河道实施“建坝截污”,每日用水泵将河内截流的约5000 吨污水提升至市政管网,并向督察组报告称能够“最大限度地减 少东辽河污水直排量”。但督察发现,辽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长 期超负荷运行,市区每天已有近2万吨污水无法处理直排东辽 河,通过建坝拦截提供的仙人河黑臭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后仍最终 直排东辽河,只是“污染搬家”,没有起到治污效果。四是工作拖沓推进不力。由于城市污水总量不断增加,辽 源市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严重缺乏。2016年9月,辽源市政府印 发的辽源市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明确实施 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计能力5万吨/日)。2018年6 月,吉林省委、省政府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 又明确“2018年底前,辽河流域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要的污水 处理厂要全部完成扩能工程建设”。但该工程直至2018年11月 督察进驻时尚未开工,进度十分滞后。三、原因分析辽源市党委、政府作为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责任主 体,对整治工作研究不多、用力不够、作风不实、紧迫感不强, 在工作中没有统筹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雨污分流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等措施;也未按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及时 部署推动开展仙人河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具体工作。 虽反复表态重视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但对截污干管迁移等一期 工程所需的5亿元资金,仅拨付到位1000万元,导致各项治理 措施迟迟难以落实。辽源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 位,不作为、慢作为。市公用事业局作为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牵 头部门,对整治方案和技术路线考虑不周、论证不够,清淤疏浚 等工作启动滞后。市水利局在整治工作中,采取“建坝截污”等 临时性措施,敷衍应付督察整改,大量浪费财政资金;在入河排 污口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偷换概念、推卸责任,将仙人 河52个工业废水、生活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的混排口定义为所谓 的“入河排放口“,未按国家有关要求认定为“入河排污口”, 也未实施整治工作,甚至将相关监管责任向其他企事业单位一推 了事,当起甩手掌柜。对此,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 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涉及失职失责的,将要求地方调查问 责到位。“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五)太原市迎泽区禁煤'一刀切”影响群众温暖过冬2018年11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开 展“回头看”工作,第二天便收到7起关于太原市迎泽区康乐片 区严禁用煤、无法温暖过冬的举报。督察组当晚核查发现,太原 市迎泽区在禁煤过程中,没有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山西省冬季 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改能源发2018485号)要 求,采用强制禁煤方式推行清洁取暖,无法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 冬。这是一起典型的、打着大气污染治理旗号却影响民生的“一 刀切”行为。一、基本情况迎泽区是太原市中心城区,属于太原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重 要区域。辖区内的康乐片区距离山西省委大院直线距离不到1000 米,现有400余户、1500余名居民,60岁以上老人300余名, 属于待撤除改造区域。据山西省资料显示,2016年以来,通过 省长信箱、市长热线(市政府“12345”热线)、市级“12369” 平台、市级城乡管委“12319”平台等渠道反映康乐片区供暖问 题举报共计309件。其中,通过市级城乡管委“12319”平台反 映的就有255件。二、主要问题(一)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太原市迎泽区在推动清洁能源替代过程中,在不具备集中供 热、“煤改气”的条件下,通过设置“康乐街片区环保检查工作 办公室”,禁止燃煤进入社区。这种拟采取禁止燃煤、倒逼居民用电取暖的做法,没有考虑居民实际情况,没有考虑供暖经济成本,本,工作简单粗暴,导致大量群众难以温暖过冬,造成群众怨言很多,投诉不断。(二)群众面临挨冻局面督察现场,一位社区居民说,当地街道办采取的方法是给每 户居民发放一个电暖器,但这个“每户”,是指多年前的住户。 现在,孩子结婚成家,一家变成了几家,但依然是按原来户头发 放,因此不是每户人家都能领到电暖器。另外,由于政府每户只 “补贴” 一个电暖器,许多居民舍不得用;加之电路老化,能否 承载更多的用电负荷、是否有平安隐患都不清楚,至于居民能不 能用得起电更不在考虑之列。“就这个电暖器,要是敞开用,一 天就是将近50度,还只能暖和一间屋,用不起啊! ”一位居民 苦笑着告诉督察人员。11月1日,太原已开始供暖。督察发现,这个片区的居民 不得不采取各种方法解决取暖问题,旧家具、废旧地板和枯枝朽 木等,只要能烧的东西,居民们都捡回来。许多居民家的墙边或 烧炉房或空地上,堆满了各种各样捡回来的劈柴。用他们的话说 就是,“只有能点着火,能取暖,我们就往回捡,先不挨冻再说, 顾不上别的了。”与煤炭相比,这些劈柴明显不经烧。一位大婶指着墙角堆着 的废旧家具、三合板对督察人员说:“不烧这些还能咋办呢?又 不让烧煤,也用不起电,没别的方法。”现场督察了解到,多数人家依然没有足够的劈柴。因此一 般白天不舍得烧。一些人家晚上7、8点才开始用锅炉烧劈柴取 暖,一般烧到晚上9点左右,家里稍微暖和一些,就不烧了。一 位居民说,“只要睡觉时不感觉冷就行了。”“我白天不舍得烧,像今天白天还稍微暖和,就不烧了,因 为烧完就没有了。劈柴要省着烧,太冷时就烧一烧。” 一位居民 这样表示。在一户准备了较多劈柴的人家,督察人员看到放在桌子上一 个温度计,显示为16摄氏度。这家主人说,这是烧劈柴取暖能 到达的最高温度,天再冷这个温度也达不到。(三)污染没有得到遏制禁煤并不禁污。督察人员看到,在晚上7、8点时,已有不 少人家烧起了炉子。由于燃烧的是各种废旧木料板材,许多人家 烟囱都冒出了滚滚浓烟,如同一条条黑龙冲向空中。与四周灯火 辉煌的高楼大厦相比,这一片区域天空也暗淡了不少。对于这些黑烟污染,康乐街片区环保检查工作办公室的检查 人员从来不管。一位居民对督察人员说:“他们三番五次告诉我 们不能烧煤,只要煤不拉进来,不管你烧什么他们都不管,只要 不烧煤就行。”禁煤本意是要禁止污染,结果却导致污染更为严 重,如此行为实在荒唐。督察人员走在社区坑坑洼洼的地面上,抬头便可看见不少居 民家的烟囱都冒出了浓浓黑烟,散发出一阵刺鼻的味道。“你看看这块地板,都是含很多胶的,我们也知道烧起来有毒,污染甚 至比烧煤的污染还大,但我们也没方法呀。” 一位居民这样告诉 督察人员。在另一户居民家的烧炉房里,四周堆满了各种劈柴,在锅炉 旁边,还有一小堆煤泥。老人手里抓起一把对督察人员说,“你 看,就是这点煤泥,我们也舍不得用,这是我一个街坊心疼我, 偷偷给我背过来的,有了这点煤泥,能封住火,我晚上就能睡个 安稳觉,我都快70岁了,身体扛不住。”走出这户人家,督察人员随机又走访了另一户群众,待督察 人员说明来意后,这名群众告诉督察人员,他也是没有方法,天 气冷了,没有煤烧,如果用电,量大了还会赶上阶梯电价,更用 不起,只好捡些劈柴来烧了。三、原因分析督察发现,太原市迎泽区康乐片区的清洁取暖问题之所以长 期得不到解决,原因是多方面的。太原市委、市政府及迎泽区委、区政府在解决太原市康乐片 区居民取暖问题上,存在懒政怠政,尤其是在国家三令五申要求 取暖方式“宜气那么气、宜电那么电、宜煤那么煤”的情况下,依然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市区禁止销售运输燃用煤炭的通 告(2017年)为由,用设置检查站的方式,强行禁止燃煤入 户,导致居民采用燃烧劈柴等方式取暖,既无法保证取暖效果, 又加重了大气环境污染。“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一)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不断瘦身“水中大熊猫”生境堪忧11月4日至8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庆市 江豚自然保护区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对保护区历次调整情况进 行分析,并经现场核实发现,安庆市政府随意调整保护区范围和 功能区划,导致保护区生态功能日益衰退,严重威胁江豚生境。一、基本情况江豚被称为“水中大熊猫“,是长江生态系统的指示性物 种,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极危物种, 属于极度濒危物种。根据原农业部组织的调查和科考资料,安庆 长江段因其独特的地理水文环境,是长江干流江豚密度最大江段 之一,成为江豚最重要的栖息地和保护地。2007年,安庆市成 立市级江豚自然保护区,覆盖安庆市域长江干流,全长243公里, 总面积806平方公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江豚保护,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印发一系列 政策文件。2014年9月,原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 江豚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长江江豚按照国家一级重点 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要求,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措 施。“ 2016年12月,原农业部发布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 (2016-2025),明确“利用未来珍贵的10年,全方位推进和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作为承当研究制定供热规划工作的 主责部门,在两年多时间收到255次相关投诉后,仍未能尽职履 责,致使国家“宜气那么气、宜电那么电、宜煤那么煤”的政策在实际 工作中得不到落实,造成不良影响。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已要求当地加快整改,确保人民群众 温暖过冬。督察组还将持续关注地方整改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做 好后续督察工作。“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六)200余万吨磷石膏堆积如山绵阳市整改推进不力环境问题突出2018年n月8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 发现,绵阳市安州区磷石膏堆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力,磷石膏 消减工作进展缓慢,局部磷石膏堆场“三防”措施不到位,对长 江二级支流干河子水体造成严重污染。一、有关情况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响意见指出了四川省局部区域 磷石膏大量不规范堆存,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问题。四川省督察整改方案明确:重点推进德阳、绵阳磷化工企业 和磷石膏堆场整治,完成24个磷石膏堆场整治;强化涉磷工业 企业环境监管,安装总磷监控设备100套。绵阳市整改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推进安州区磷化工企业和磷石膏堆场整治,从严控制 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工程建设,完善所有涉磷重点工业 企业厂区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落实涉磷矿山渣场和尾矿 库的防渗、防风、防洪措施,推进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二、存在问题督察发现,安州区金鸿饲料、路林化工、神龙重科、川银化 工等4家磷化工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磷石膏堆场 “三防”措施长期不落地,磷石膏消减工作不积极,污染问题未 得到有效解决,环境平安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2017年以 来,4家企业因为环境问题18次被群众举报,因为环境违法行 为11次被实施行政处分,屡查屡犯、边改边犯。一是磷石膏消减工作无实质性进展。安州区干河子流域现有 磷酸氢钙生产企业4家,至2014年底共堆存磷石膏约260万吨, 全部露天堆放于干河子两岸。2014年,安州区制定了磷石膏消 减方案,提出“当年产生的磷石膏必须当年全部消化,且每年对 历史堆存的磷石膏至少消化20%, 2018年底前消化完历史堆存磷 石膏”。但是,检查发现,安州区磷石膏消减工作一直进展缓慢, 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响以后仍未加大工作力度,磷石膏 消减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18年10月,仍有约210万 吨磷石膏堆存,近5年时间只消减约50万吨,消减率不到20%。二是磷石膏堆场环境问题突出。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 组织现场检查发现,干河子沿岸磷石膏大量露天堆存,“三防”措施不到位,渗滤液和冲洗废水未经处理通过雨水沟直接排放, 渗滤液收集装置形同虚设。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安州区重新印 发整改方案,提出2018年10月20日前完成磷石膏堆场“三防” 措施。但是,直到此次“回头看”时,安州区才突击组织对磷石 膏堆场进行覆盖,仍然存在堆场作业面过大、防渗措施不到位、 无组织排放严重等环境问题。三是水环境污染严重。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1至9月, 干河子沿岸磷石膏堆场周边地下水和地表水总磷普遍超标,氟化 物也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情况,其中,2018年3月地下水总磷浓 度最高超标11.1倍,2018年9月地下水氟化物浓度最高超标 1.45倍。干河子两河口出境断面综合水质类别2016年为HI类, 2017年下降为W类,2018年1至9月下降为劣V类,水质持续 恶化。三、原因分析绵阳市及安州区两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督察整改工 作重视不够,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绵阳市委、市政府未对安州区磷石膏环境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和催促检查,市经信委作为整改牵头部门,对安州区磷石膏整改 工作指导、催促不力。安州区区委、区政府对磷石膏整治工作推 进落实不到位,虽然成立了磷石膏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与磷化工企业签订了整治责任书,但有关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 整改时限一推再推,敷衍应付。安州区工信、环保、国土等部门对磷化工企业监管不力,对整改进展催促检查不到位,对企业违 法行为以罚代管,导致有关企业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督察组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对涉及失职失责的,以及企业的 环境违法行为,将要求地方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七)陕西西安市皂河黑臭水体整治一盖了之 长安段截污管道建设敷衍应对2018年11月7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安市 开展下沉督察。督察发现,西安市皂河黑臭水体整治仅做“加盖” 处理,假装整改;皂河长安段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敷衍应对。一、有关情况皂河是西安市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纳污河渠之一,形成黑臭的 主因是长安区城市污水管网不健全,沿岸截污不彻底,大量生活 污水直排。2017年4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向陕西省反响意 见指出,西安市因局部区域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市第九污水处 理厂(以下简称“九污”)等多个污水处理厂采取“河道纳污、 抽取河水”方式收集处理污水,处理效果大打折扣。为此,陕西 省整改方案要求西安市启动实施皂河长安段雨污管网建设,逐步解决九污拦河截污问题,加强监管,有效遏制“河道纳污、抽取 河水”行为发生。2018年5月30日,陕西省对外公开该问题整改情况称:“目 前已完成皂河上游城市段污水截污管道工程”。但此次“回头看” 发现,皂河长安段截污管道工程建设敷衍应付,不作为、慢作为 问题严重。二、主要问题(一)皂河黑臭水体一盖了之,假装整改陕西省整改方案要求全面排查黑臭水体,2017年底前,西安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但督察发现,皂河长安段九污上 游1.21公里仍属黑臭水体,恶臭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安区 在未完成皂河上游截污工程的情况下,于2016-2017年间通过 给上述1.21公里黑臭河道加装“遮羞盖”的方式掩饰问题,把 “看不见”作为整改措施,存在假装整改的问题。(二)截污管道工程建设十分滞后,敷衍应付2017年4月,中央环保督察反响指出西安市局部区域存在 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的问题。2017年7月,陕西省整改方案要 求启动实施皂河长安段雨污水管网建设,但直至2018年7月4 日,长安区政府才召开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实施该区 皂河黑臭水体整治应急工程,工作部署严重滞后,以致到2018 年8月底,九污每天仍从河道取水达11万吨。此次“回头看” 发现,皂河城区管网工程仍未建成,仅在皂河河道临时挖开一个直径近2米的“引水洞”,以输送污水至附近的市政管网,工程 建设极为敷衍。现场检查还发现,长安区皂河河道沿途诸多排污口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每天近8万吨生活污水进入河道,九污排污口下 游100米处,就有两处溢流口,每天近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皂河。(三)黑臭水体摸排上报弄虚作假,不严不实2018年46月河道进水水质监测结果说明,化学需氧量平 均为466550毫克/升、氨氮为3640毫克/升;2018年7月 监测结果显示,进入九污前的皂河水质透明度仅50厘米、溶解 氧0.18毫克/升、氨氮44. 86毫克/升。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 治工作指南,皂河九污上游长安区1. 21公里河段为黑臭水体, 到达重度黑臭级别。但西安市2016年、2017年、2018年上报的 季报以及2018年5月上报的自查材料中,均表示西安市不存在 黑臭水体。黑臭水体排查上报弄虚作假,工作不严不实。三、原因分析督察认为,西安市及长安区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未落实 督察整改要求,不在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从根本上改善皂河 水质、解决第九污水处理厂“河道纳污、抽取河水”等问题上下 功夫,而是敷衍应对,假装整改。为应对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 保督察,甚至采用“应急遮盖工程”,把“看不见”作为一种整 改措施,性质恶劣。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要求做 好后续工作,涉及失职失责的,将要求陕西省依纪依法进一步调 查核实并问责到位。“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八)山东潍坊市围滩河撒药治污 外表整改2018年11月10日至1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开发区围滩河综合整治工程进行了现场检 查。检查发现,潍坊市及滨海开发区为快速完成整改任务,未按 整改方案要求开展控源截污工作,而是主要依赖投放药剂治污。 近一年来,耗资4700余万元的河道治污工程基本未见成效,表 面整改问题突出。一、基本情况围滩河位于山东潍坊市滨海开发区西部,河道总长24. 2km, 总流域面积约100km2,属弥河水系,连通老河和弥河,自西向 东流入新弥河并汇入渤海,是滨海开发区重要的城区排涝和景观 河道。近年来,因化工企业大量排污和城区管网建设滞后等原因, 围滩河受到严重污染,加之日常监管不力,河道垃圾遍布、臭气 熏天,水质长期处于劣V类,基本丧失河流水环境功能。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响指出,潍坊市弥河、蒲河、围滩河、潍河等 河流入海口水质常年为劣V类,污染严重。针对反响问题,山东省整改方案明确提出,持续改善围滩河 河流入海口水质,实施河流生态修复工程,2018年6月底前, 完成围滩河综合治理工程;2018年底前,确保实现围滩河河流 水质达标,消除劣V类水体。潍坊市整改方案也明确,2018年6月底前,加强围滩河沿 线渔业养殖区及河道内水产养殖的规范管理,完成围滩河综合治 理工程;加强流域内污水收集处理,严防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同 步推进化工园区污水治理。二、主要问题(一)治理“走捷径”,验收后水质“回到从前” o督察发 现,当地在围滩河污染源排查和成因分析时,未经充分研究论证, 即于2018年3月委托相关企业,采取对围滩河拦河筑坝分为几 段、然后分别投加药剂并曝气沉淀的措施进行治污。该治污工程 工期缺乏4月,在短期水质得到改善的情况下,即于2018年7 月对工程予以验收通过。但山东省整改方案明确要求的湿地建设 等生态修复工程毫无进展;潍坊市明确的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入 河排污口全面清查、河道堆存工业原料清理、底泥清淤等控源截 污措施进展缓慢。督察还发现,围滩河在“撒药治污”后,水质短期有所改善, 特别在2018的7月验收前后,水质到达V类,满足整改目标要求。但8月以后,水质又开始恶化,无法稳定达标;至n月“回 头看”下沉期间,督察组现场对沿线13个点位进行采样监测, 水质均为劣V类,其中氨氮浓度最高到达44. 2mg/L,超标21倍。 污染程度又逐步退回到“撒药治污”前的水平,4700万元的治 污资金没有发挥应有效果。(二)沿线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工作不严不实。围滩河沿线共有城乡居民近8万人,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1.4万吨,由于污 水管网不完善,每天超过1万吨生活污水排入围滩河。而且现有 污水管网全为雨污合流制,雨天时大量污水随雨水溢流环境。对 此问题,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当地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直 到这次“回头看”时,才着手制定围滩河沿线有关城区的雨污分 流改造计划。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上游的禄海路桥西河段大量污 水正在溢流,有关部门只能紧急利用水泵抽取溢流污水。另外,当地以围滩河上游约8公里河段常年断流为由,不对 相关河段污染源和排污口进行排查,也未将其纳入河道整治范 围。在入河排污口清查工作中,仅排查围滩河水面以上可视范围 内的排污口,而对水面以下排污暗管排查不力,工作不严不实。 此次“回头看”进驻期间,督察组仍然发现沿线企业存在偷排污 水问题。(三)河道两岸堆存大量化工废料,环境污染严重。潍坊海 化集团碱渣堆场紧邻围滩河,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大量碱渣污 水未经处理入河排放。2016年1月,碱渣堆场发生溃坝,大量碱渣进入围滩河造成严重污染,但海化集团仅对进入河道的局部 碱渣进行清除,对河道两侧的碱渣却“视而不见”。两年多来, 河道两岸强碱性淋溶水长期排入围滩河,污染问题突出。此外, 山东神州化学公司被取缔后,大量化工废料仍在在河道旁露天堆 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三、原因分析潍坊市党委、政府对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对围滩河整治 部署推进督导不力,导致有关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滨海开发区 在围滩河综合整治中急功近利,避难就易,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污 染问题,工作不严不实。潍坊滨海开发区农林水海管理局在围滩 河综合整治中仅靠"撒药治污",外表整改,敷衍应对,浪费资 金,问题突出。督察组将根据“回头看”有关要求,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 况,对存在失职失责的,将要求地方查处问责到位。“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九)辽宁绥中县政府编造文件虚假整改2018年11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 “回头看”。督察发现,葫芦岛市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委 会在违法围填海问题整改中,阳奉阴违,一面编造假文件,上报加强长江及两湖生态环境修复及物种资源恢复,迅速遏制长江江 豚种群数量快速下降的趋势。” 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 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实施以中华鳄、长江鳄、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水生 生物抢救性保护行动”,“加强长江江豚栖息地保护”。针对自然保护区工作,安徽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中明确 “坚决清理生态功能区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举一反 二 " O二、主要问题对照国家江豚保护要求和安徽省整改方案内容,安庆市江豚 保护工作问题突出。(一)频繁违规调整自然保护区。2015年11月,2016年12月和2017年6月,安庆市政府在 短短一年半时间里,三次发文调整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范围和 功能区划,且均未正式经上级部门批准。其中,2015年的调整, 将保护区总面积从806平方公里调减为552平方公里,干流长度 从243公里调减为152公里。安庆市政府的做法,违反了国务院 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保护区自批 准建立或调整之日起,原那么上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以及“地 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由其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环境 保护部和相关部门备案”的要求。省市政府谎称违法工程已停止建设;一面迎风作案,召开专题会 议加快推进违法工程建设,问题严重,性质恶劣。一、基本情况2017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反响指出,葫芦岛市绥中滨海 经济区管委会(现更名为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将39.6 公顷沿海滩涂转让给佳兆业公司等3家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绥 中县国土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为此,辽宁省整改方案 明确,暂停执行填海区域相关规划,研究修改规划方案,并停止 相关工程建设。2018年6月,辽宁省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称,绥 中县已暂停规划执行,佳兆业、宏跃酒店等违规围填海工程已按 要求停止建设。然而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抽查发现,佳兆业 秦汉商业街和宏跃酒店工程并未停止建设,违法违规开发活动仍 在进行。其中,佳兆业秦汉商业街工程已经基本建成,并具备营 业条件;宏跃酒店会议中心建设工程1至8号楼主体已经封顶, 正在进行外墙施工。为此,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 了葫芦岛市及绥中县督察整改整改情况弄虚作假、上报情况严重 失实等问题。二、存在问题(一)蓄意编造公文应对检查2018年3月30日,为应对上级检查,绥中县向葫芦岛市环 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佳兆业地产(绥中)、绥中亚胜置业和葫芦岛宏跃集团综合开发有 限公司占用海域情况的报告,谎称该县政府于2017年8月28 日下发了关于对沿海围填海开发企业暂停规划执行、停止建设的 通知。2018年4月,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要求绥中县政府提交佳兆业等3家企业督察整改材料。经绥中县 时任分管督察整改工作的副县长提议、时任绥中县县长同意,绥 中县政府临时编造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 用海域建设工程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绥政发2017) 49号),文件日期虚构为2017年8月28日,签发日期虚构为 2017年8月27日。该文件声称“县及新区国土部门对涉及占用 海域的工程正在办理手续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已办理相关手 续、未供地的工程停止供地”。此后,绥中县委、县政府在向省、 市有关部门汇报时均强调该县于2017年8月28日印发绥政发 (2017) 49号文件,已对沿海开发企业暂停规划执行、停止建 设。但经核实,一个绥政发2017) 49文号,却匹配两个完全 不同的文件。一个名为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 及占用海域建设工程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另一个 名为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 案(细那么)试行的通知。从调查情况看,绥中县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工程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这个文件,是临时编造、偷梁换柱、对应检查的假文 件。(二)暗中为违法工程建设开绿灯督察发现,在实际整改工作中,绥中县政府不仅不落实整改 要求,反而暗中推进违法围填海工程建设。2017年n月7日, 时任绥中县县长、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召开主任办公会 议,专题研究佳兆业商业街工程未批先建问题,同意佳兆业商业 街工程进行防水施工建设,并议定“由新区住建局等部门共同负 责为佳兆业商业街工程办理相关施工手续”,且“对该工程未批 先建事宜不予处分”等事项。本应研究推进中央环保整改,并叫停违法围填海工程的会 议,却研究如何推进佳兆业商业街工程。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 区管理委员会对整改工作阳奉阴违,导致佳兆业商业街工程、宏 跃酒店工程持续迎风施工建设。(三)纵容违法围填海工程迎风建设按照辽宁省整改方案要求,绥中县应暂停执行填海区域相关 规划,并停止相关工程建设。但实际上,在绥中县政府的支持下, 宏跃酒店工程和佳兆业商业街工程并未停止施工。督察组查阅宏 跃酒店工程施工记录发现,2017年5月至11月、2018年5月至 7月,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均存在施工行为。2018年7 月现场检查时,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工程主体建筑已经 封顶,正在进行外墙施工。根据佳兆业旅游开发公司有关人员介绍,佳兆业商业街工程 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及之后一直存在施工活动。卫星 图片显示,2017年5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时佳兆业商业 街工程刚刚开始土建施工,同年11月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针对督察反响问题和辽宁省整改要求,该工程不仅没有停工整 改,而且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2018年7月现场检查时,该项 目正在施工,已具备营业条件。三、原因分析督察认为,绥中县虚假整改问题,反映出当地党委、政府“四 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态 度不坚决,甚至目无法纪,阳奉阴违;反映出绥中县一些领导干 部法纪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不讲政治、不守规矩,对上说 一套、对下做一套,甚至直接成为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 幕后推手。葫芦岛市党委、政府作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责任主 体,部署推进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对绥中县假装整改、说一 套、做一套行为失察,存在失职失责问题。针对绥中县暴露的问题,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出台辽宁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问责方法(试行)。目前, 辽宁省及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已对包括绥中县时任县长在内的23 名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佳兆业商业街、宏跃酒店 会议中心1至8号楼等违法建筑已实施撤除。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十)贵州贵阳市开阳县洋水河流域总磷污染问题敷衍整改2018年n月10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阳 市开阳县洋水河流域总磷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发 现贵阳市及开阳县相关整改工作敷衍应付,仅注重末端治理,没 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总磷污染依旧突出。一、基本情况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向贵州省反响指出: 贵阳市乌江支流总磷污染严重,洋水河总磷污染长期得不到解 决。贵州省整改方案要求,遏制乌江流域水体中总磷污染反弹趋 势,乌江干流、洋水河水体中总磷浓度实现下降,按“水十条” 考核要求实现水质目标;按照“一矿一设施”的要求对洋水河流 域内磷矿企业实施矿坑废水治理,完善提高自动化控制工艺水 平,建立规范的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档案台账。贵阳市整改方案 也要求,开阳县人民政府组织加快洋水河流域整治,改善洋水河 水质。此次“回头看”进驻时,贵州省对洋水河总磷污染问题整改 情况上报为已完成。二、主要问题(一)“絮凝治污”,外表整改。2017年4月,开阳县投 资984. 7万元在洋水河末段、大塘口监测断面前建设絮凝除磷设 施,每年约投入2600万元运行费用,通过直接添加絮凝剂的方 式降低洋水河进入乌江干流前的总磷浓度,从该断面监测数据 看,似乎到达了整改目标,经过添加絮凝剂断面监测数据可控制 在0. 19mg/L到0. 3mg/L之间,水质控制在III类至IV类之间。 但从现场督察情况看,虽然降低了进入乌江干流前的大塘口断面 总磷浓度,但实际总磷通过絮凝剂沉降后仍留在河道中,并未有 效清除,一旦遇到降雨等因素导致河道水量较大时,沉降下来的 磷污染物仍将会冲入乌江干流,洋水河总磷污染问题实际并未得 到有效解决。(二)放松要求,敷衍应付。经查,纳入督察整改的涉及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