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北斗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武汉市关于加快推进北斗产业开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国家重要的空间基础设施,随着全 球组网时代的到来,北斗技术应用已进入产业化、规模化、 群众化、国际化全面开展的新阶段。为抢抓北斗三号全球卫 星导航系统全面建成和开通服务重大机遇,加快推进武汉北 斗产业高质量开展,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出以下实施意 见。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武汉北斗科教资源全国领先、产业链相对完整等优势,聚 焦北斗产业融合开展主赛道,拓展太空经济新赛道,加快提 升创新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加大企业培育引进力 度,持续拓展应用场景,不断优化产业开展生态,构筑形成 以创新为先导、以制造为基础、以应用为支撑的产业格局。到2025年,将我市打造成全国北斗产业创新开展示范区和 国内领先的北斗产业融合开展集群。聚焦四大前沿领域,提升创新竞争力。开展泛源高精度定位、广域精密授时、数字李生地图、地理时空智能等前沿 领域创新,突破关键芯片、核心装备、平安技术等卡脖子技 术,强化北斗创新载体建设,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落地,推进 北斗产品产业化开展。推动北斗规模化应用新方法、新举措。(牵头单位:市经信 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产业核心承载区设立北 斗产业开展基金,对企业技术创新、优化重组等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符合条件的北 斗企业,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企业兼并重组、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牵头 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三)加大宣传推广。综合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就我市 北斗产业开展中产生的技术、产品、标准、服务等,加大宣 传推广力度,提升公众对北斗的认知度,营造促进北斗产业 开展的良好气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责 任单位: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新洲区人 民政府、市科协)本意见自2022年 月 日施行,有效期3年。本意见 与我市其他同类政策意见有重复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 复”的原那么执行。本意见涉及的各支持条款,由牵头责任单位 制定细那么组织实施;鼓励简化申报流程,支持具备条件的政 策条款“免申即享”。所涉及的支持资金由区级统一兑付, 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 : 1的比例承当。锚定双千开展目标,壮大产业规模。培育和引进北斗产 业领域企业1000家,在产业上中下游各培育具有带动性和 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35家,过10亿元企业58家,过 亿元企业50家左右,相关产业规模到达1000亿元。依托“两基地四园区”,完善产业布局。依托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化基地、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 和武汉大学科技园、光谷软件园、未来科技城、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加快构建武汉市“两基地 四园区”北斗产业布局。围绕四大核心场景,丰富融合应用。在经济开展、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群众消费等领域实现北斗应用的融合创新, 每年开展12项特色应用示范工程,形成一批“看得见、用 得好”的北斗应用服务样板。突出四个重点环节,完善产业生态。加强北斗基础设施支撑,引进一批北斗产业领域高层次关键技术人才,加大金 融支持力度,推出2-3项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提升北 斗产业影响力。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提升创新竞争力1 .支持开展北斗技术攻关。重点突破高精度、实时北斗 和其他卫星导航系统融合、“北斗+5G”协同定位、无人系 统激光扫描定位成像、北斗与新一代网络通信融合、北斗核 心芯片等基础器件与装备、基于北斗的多模卫星定位终端、 精准时空和泛在位置服务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布局一批研 发工程,按现有政策给予奖励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2 .强化北斗创新载体建设。加快珞珈实验室实体化运行, 争创空天信息领域国家实验室在汉重要基地。支持北斗企业 牵头建设创新平台,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 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1000 万元支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3 .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落地。推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 北斗企业间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北斗系统应用技术 创新体系。对企业吸纳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将北斗相关科技 创新成果在我市转化的,按现有政策给予奖励支持。(牵头 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4 .推进北斗产品产业化开展。鼓励企业面向细分领域的 产品开发和市场化应用,建设北斗核心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生 产线,促进芯片、模块、板卡、天线、高精度测绘终端、授 时终端、导航定位终端等规模化生产。按照不超过工程总投 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二)加快北斗产业集聚开展5 .完善产业空间布局。依托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地球空 间信息产业化基地,推动空间信息数据处理、全球导航与位 置服务、地球空间信息应用服务等产业集聚。依托武汉国家 航天产业基地,强化我市北斗应用卫星研制、生产功能,提 升数据获取、清洗、应用、发布水平,建设天基信息实时服 务系统。围绕武汉大学科技园构筑以地球空间信息产业(主 要指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遥感遥测RS, 简称3s产业)为主的“一主多辅”产业。围绕光谷软件园、 未来科技城提升北斗应用软件技术水平,不断优化北斗软件 和信息服务产业结构。围绕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通用航空 及卫星产业园开展导航电子设备制造、卫星设备制造等北斗 相关产业。通过加快卫星相关产业导入,推动园区开展与北 斗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国内领先、特色明显的“两基地四园区” 北斗产业格局。(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东湖新 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洲区人 民政府)6 .加快培育北斗全产业链。依托梦芯科技、武汉导航院、 立得空间、湖北地信、北斗产业创新中心等重点企业,持续 增强基础器件研发制造、基础软件开发及基础数据采集处理 等方面能力,做大做强上游产业链。引进和培育终端产品制 造、终端测试检验中心等相关企业,加快补齐中游产业链。 以武大吉奥、中地数码、珞珈德毅、依迅北斗为牵引,开展 高精度位置服务、授时技术服务、GIS等服务产业,拓展地 图导航、创新应用等各种技术和产品应用,全面延伸下游产 业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招 商办,各区人民政府)7 .强化龙头企业引领。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定向招商, 支持龙头企业在汉加大投资布局。对北斗领域龙头企业将总 部迁入我市或者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的,除享受现有总部政 策外,自认定后次年度起,连续3年按照核算年度地方财政 贡献较上年度增量局部的5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500 万元。对其将北斗业务分支或投资的北斗领域重点企业在我 市落户的,根据工程开展需要,在产业用地、人才保障、资 金支持等方面给予个性化政策。(牵头单位:市招商办,责 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8 .大力培育领军企业。在芯片研发、系统集成、北斗软 件开发、终端制造、应用推广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行业代 表性和示范性的领军企业。支持有市场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在 我市开展相关应用示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开展。对企 业牵头承当的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工程、国家科技重大 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外国专家工程,按现有政策 给予奖励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 局,各区人民政府)9 .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建设北斗专业化众 创服务平台,形成包括政策支持、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标 准制定、工程孵化等在内的完整的服务体系。支持北斗中小 企业专注细分市场,突出主业,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 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北斗企 业,按现有政策给予奖励支持。(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 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三)加快拓展北斗应用场景10 .推进北斗在经济开展领域应用。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依托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试点示范 区的优势,推动北斗高精度服务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各环 节应用,积极推进北斗高精度软件、硬件及服务产品进入汽 车前装及车路协同路侧设施。(牵头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在交通运输领域,加速开展北斗定位、导航技术成果与 高精度地图产品的应用,开展在道路运输开展、交通基础设 施建设、精准物流、重点营运车辆监控、港口作业、智慧交 通调度管制等工作中应用示范。推动北斗短报文特色功能在 船舶监管等领域应用。(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在城市电网领域,利用北斗授时技术,对电力设施继电 保护装置、自动化装置、运行调度系统等统一时间基准,实 现对电力设施精细化管理,助推我市“世界一流城市电网” 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国网武汉供电公 司)在智能制造领域,利用北斗高精度定位及授时技术,通 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将设备、生产线、工厂、供应商、产品和 客户紧密连接融合,形成跨设备、跨系统、跨厂区、跨地区 的互联互通,推动制造服务体系智能化。(牵头单位:市经 信局)在智能农机领域,融合北斗导航定位、智能测控与物联 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面向农业耕整、种植、灌溉、植保和 收获等作业需求,构建基于大数据的全程机械化作业云服务 平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11 .推进北斗在城市治理领域应用。在智慧水务领域,利用移动智能终端、无人船、无人机、 智能浮标等北斗高精度导航定位终端设备,结合“北斗+”物联 网、“云计算”及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支持水环境信息化、 水政执法、防汛预警、大坝监测、岸线巡查监控、河湖库边 界定位和水环境监测、污染监控及溯源追因等工作。(牵头 单位:市水务局)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拓展北斗系统在地质灾害、洪涝 灾害、森林火灾风险等监测预警领域的应用,提升早发现、 早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在应急管理领域,利用北斗短报文双向通信功能,强化 应急指挥、人员定位、物资配送保障。(牵头单位:市应急 管理局)在基础设施管理领域,利用北斗系统加强对桥梁、隧道、 轨道交通、地下管网、重点建筑、水利设施、通讯设施等重 要基础设施形变及结构位移监测。(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市城建局、市交通局)12 .推进北斗在民生保障领域应用。在公共卫生领域,利用北斗系统服务重大疫情追踪溯源、 巡防管控和精准检测;鼓励医疗机构应用“北斗+5G”融合 技术,开展远程诊疗、重症监护等,增强医疗服务可及性和 及时性。(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在智慧康养领域,支持运用北斗室内外精准定位技术, 结合智能传感、物联网等,开展老年人健康监测、预警救护, 建设基于北斗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系统。(牵头单位:市民 政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在扶残助残领域,围绕视障人群的无障碍独立出行需求, 实现室内精准无障碍导航、室外复杂环境精准导盲,有效解 决视障人群出行问题。(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 市残联)在教育平安领域,利用北斗系统,推广应用集通讯、定 位、管理、预警等功能模块于一体的终端,强化教师、家长 与学生平安链接,针对相关区域划定平安围栏,及时提供校 园平安预警和有效防护。(牵头单位:市教育局)13 .推广北斗在群众消费领域应用。在智能终端领域,开展智能终端高精度定位试点示范, 探索北斗高精度、短报文等功能的应用场景,引导北斗系统 在智能手机、服务(特种)机器人、穿戴式设备等个人消费 领域的群众应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在共享车辆精准管理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利用北斗系 统电子围栏技术,开展共享两轮车管控试点,规范共享车辆 在市政道路上的停放秩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 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交管局、市科技局、各区人 民政府)(四)加快优化产业开展生态14 .加强北斗基础设施支撑。加快北斗地基区域增强站等 基础设施建设,以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为基础,支持综合定位 导航授时平台、北斗星基增强系统、通导遥一体化空天信息 系统建设,强化“星地一体'的北斗高精度时空服务信号增强 基础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 府)15 .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鼓励北斗领域企业与省内外知名 高校、科研院所加强战略合作,加大北斗产业领域高层次人 才引进,对符合条件的战略性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 秀青年人才等,按现有政策给予支持。落实人才留汉的资金 奖励、安家补贴、税收减免、子女入学等针对性措施,鼓励 北斗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市人才工作局,责 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16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有条件的北斗龙头企业上市 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力强、惠及面广的北斗产业 工程信贷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创新金融产品应 用,推动产业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北斗相关企业的融 资担保支持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营资本和各类 风险投资支持北斗产业开展。(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 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17 .鼓励参与相关标准制定。鼓励企事业单位和机构积极 参与北斗技术标准的起草和制定,提升北斗系统通用性和资 源共享水平,不断提升产业影响力。对围绕我市北斗产业制 定国际标准且取得显著成效的,按现有政策给予奖励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 财政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北斗产业开展和示范 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解决产业开展中的突 出问题,统筹推进全市北斗产业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北斗产 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探索促进北斗产业开展新模式、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