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docx
商贸企业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教育培训管理1企业应确定平安教育培训职能部门,按规定及 岗位需要,定期进行平安教育培训,制定、实施平安 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2应做好平安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平安教育培训 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二、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要具备与所从事 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平安专业知识、消防知识和管理 能力,应当参加平安培训,并由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考核;每年参加平安继续教育;消防重点单位的消 防平安责任人必须取得消防平安培训上岗证。三、其他人员的培训1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应当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专门的平安培训,持证上岗。2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平安教育: a)新入职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平安教育, 考核合格,方可上岗;b)在改变经营工程、用途、配置以及新设备设 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平安教育和培训;C)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者,应进行岗位平安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上岗工作;d)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平安生产教 育;e)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教育。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企 业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平安教育;f)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 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 告知。四、平安文化建设1企业应通过平安文化建设,促进平安生产工作。2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平安文化活动,引导全 体从业人员的平安态度和平安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 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点的平安价值 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的平安自我约束,保障 企业平安生产水平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