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2022年燃气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确保全县燃气平安运行,防止平安事故的发生,决定 在全县开展燃气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平安生产法为指导,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 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 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平安监管,强化平安责任, 落实方案措施,全面排查隐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构建 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 县燃气平安、健康开展。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障专项整治工作 顺利进行,特成立燃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X常务副组长:XX副组长:XX成 员: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分别为:县公安局 副局长XX、县发改委副主任XX、县安监局副局长XX、县交 通运输局副局长XX、县住建局党委委员XX、县城管委副主 任XX、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XX、县消防大队消 防参谋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 局局长XX任办公室主任。三、整治范围全县燃气输送管道、储藏站、调压站、瓶装燃气服务点 等燃气设施及在建燃气工程。四、整治内容(一)是否编制完成县燃气专项规划,燃气站场布局和 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燃气工程、质量、平安、施工 等报建手续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平安设施“三同时”规定, 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不按规划实施的情况。(二)无证照的燃气经营单位及其站点违法建设和经 营,扰乱燃气市场秩序的(未取得立项、未经消防认可意见、 无质监的充装许可证、无工商管理执照、无燃气经营许可证 等)。(三)未经规划批准擅自开挖、顶管危及管道燃气平安 的情况。(四)超期、未检及报废钢瓶充装燃气。(五)无证设置瓶装燃气存放点。(六)饮食服务场所无证设置瓶装站或违规使用燃(七)违规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醵。(A)瓶装液化气运输车辆无证运输。(九)燃气管道占压整改情况。五、整治工作方法和步骤此次整治工作从2022年7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发动部署阶段(2022年7月)由县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动 员,明确责任,精心部署。(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8月)各燃气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和整治工作的要求 对企业资格、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设施、消防设备、平安 管理制度、平安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措施及演练等情况进行 自检,对发现的平安问题列出整改计划,指定专业人员,逐 项进行自纠整改、完善。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写出自查整 改报告上报县燃气主管部门。(三)整治行动阶段(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1 .对未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未取得充装许可证和燃气经 营许可证的液化气储配站,由县政府牵头开展联合整治工 作,对没有获得规划立项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液化气站,组织 力量进行撤除取缔;对已规划立项和通过消防验收,但未取 得液化气经营和充装许可资格的气站,予以停业整顿,限期 整改,待整改合格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经营。2 .未经规划批准,擅自开挖、顶管作业危及燃气管线安 全的整治,由县城管委负责实施。3 .对超期未检钢瓶、储罐的整治,由县市场管理监督局 牵头,燃气管理部门配合联合整治。4 .对无设置瓶装燃气存放点的整治,由县消防大队牵 头,县消防大队负责查封存放钢瓶的出租屋,县城管委负责 查扣钢瓶,燃气管理部门配合联合整治。5 .对瓶装液化气站掺杂二甲醛的整治,由市场管理监督 局负责实施。6 .对瓶装液化气配送车无证运输,由县交通局牵头,县 城管委配合进行整治。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 强领导,制定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落实部门监管工作,扎 实开展平安专项整治活动。要加强工作调度,集中时间、集 中力量、集中攻坚,解决突出问题,务求专项整治行动扎实 有效。(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 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完善平安规章和制度,采取有力 措施,确保平安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燃气企业要按照相关 法规标准的要求,开展彻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实行企业 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 过场,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分清情况、 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企业自身无 法协调解决的重大平安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乡镇政府和行 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单 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问责。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 在严重隐患的企业,要把隐患作为事故对待,依法依规处理; 对不落实平安监管责任,没有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相关 部门,要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工作不 得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