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遏制扬尘雷霆行动实施方案.docx
XX区遏制扬尘雷霆行动实施方案为有效遏制和减少扬尘污染,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空气 质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结合我区扬尘 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夯实各部门、单位扬尘污染治理 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工作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施工工地、矿山开采治理、各类公路、城市面 源、工业企业及散乱污企业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问题,在全区 范围内全面开展遏制扬尘雷霆行动,集中治理扬尘污染,突 出工作重点,抓牢重点区域,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各 类扬尘治理防治措施,规范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大幅度降 低扬尘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确保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 改善。三、治理内容(一)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严格落实城市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 严厉查处各类在建、待建、拆除等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 为,将“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渣土物料运输 车辆纳入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范围,建立举报监督、明查 暗访工作机制,将工程建设活动中未按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减少扬尘污染而受到通报、约谈或行政处罚的列为不良行为,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区控尘办(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二)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在加速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 复的同时,通过实施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切实 减少扬尘污染,坚决防止“治理工程”变成“污染工程”, 工程实施中要严格落实湿法作业、道路硬化、苫盖、密闭运 输、车辆冲洗等扬尘防治措施,杜绝车辆带泥、土上路,从 根本上整治尘源,严控扬尘污染。场地平整、道路、绿化等 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参照矿山地质环境开发式修复 治理项目要求严格执行。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三)公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大各类干线公路机械化清 扫保洁力度,实施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保证机械 化清扫保洁频次和效果,力求“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 对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进行整治,大力实施公路绿化、平 交路口硬化、路宅物理隔离、过村镇路段清扫保洁“门前三 包”等,达到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实现硬化或绿化; 107国道、大白线等重点区域的道路喷淋降尘和车辆冲洗设 施要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在扬尘污染突出的路段要加大清 扫保洁频次;属地乡镇办事处要对沿路各类市政、绿化、平 整、修复等相关项目进行排查整治,杜绝项目施工泥土、运 输等造成的公路扬尘污染,做好源头管控。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四)城市面源扬尘整治。一是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在全区每周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制定全域大清洗方案, 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清理维护城市设施,强化城市精细 化管理,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区道路、背街小巷的环卫 保洁力度,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持续推行“以克论净、深 度保洁”的作业模式,不断提升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 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能力,加强城区湿扫机扫频次和力度, 加大对背街小巷、慢行道、人行道、广场、游园的环境卫生 保洁力度;加强对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 的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 篷布盖严,严防二次污染。二是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规范 各类房建、市政、水利、交通、园林绿化及拆迁工程,在工 程项目开工前,要先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 核准手续,未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清运处置建 筑垃圾,确保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处于监管范围内;加强城区 裸露地面和料场堆场管理,特别是下水管网开挖回填土、未 利用土地开发、私人料场堆场、土地整治中扬尘污染控制工 作,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 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五)工业企业扬尘整治。组织各乡镇街道对工业企业 扬尘治理“五到位、一密闭”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强日常执 法,对扬尘治理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对工业 企业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 行彻底整治;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采取覆绿、铺装、硬化、 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必须进 行冲洗,杜绝带泥(土)上路。同时做好“散乱污”企业排 查,对检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动态 清零。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四、保障措施(一)落实责任,强化认识。压实主体责任。企业、施 工单位是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必须依法履行污染防治主体 责任。通过法律、经济、技术、宣传等措施,引导广大企业 单位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资金上投入、管理上加强; 扛牢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 要通过完善网格责任制,加强对属地区域扬尘问题的监管, 扬尘污染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强化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 管三必须”要求,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推动 问题整改。(二)强化组织,监督指导。全区成立2个环境污染防 治监督组,监督属地及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对各乡镇街道环 境污染防治攻坚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全方位明查暗访,坚持问 题导向,深入企业与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核实,对发现 的一般问题交办相关属地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时整改,督促属 地及有关部门对存在的环境问题,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杜 绝同类问题反复,造成污染反弹。(三)强化统筹,确保实效。区污染防治攻坚办要做好 统筹监督,将扬尘污染问题做为近期环境攻坚监督帮扶工作 重点,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相关属地和部门督办整改。区控尘 办要充分发挥扬尘污染治理总牵头作用,统筹推进扬尘污染 治理攻坚月,组织成员单位全面下沉一线开展帮扶指导和监 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对发现问题较多的乡镇办 事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员。(四)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在污染 防治攻坚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对移交问题拒不整改、虚假 整改、敷衍整改以及同一问题多次督办后仍未整改到位的, 向有关部门提出问责建议,提请追责;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 组在监督检查对发现乡镇街道存在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的、监 管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假整改或不整改的、同一问题屡改屡 犯的以及其他性质恶劣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并提出责任追究 建议;区控尘办在协调推进中对发现存在问题较多、工作推 进不力、推诿扯皮严重以及同一问题频发、虚假整改、敷衍 整改的,向有关部门提出问责建议,提请追责;对违法违规 项目建设、施工工地等业主是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的,要将 业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同时纳入追责问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