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docx

    • 资源ID:62387894       资源大小:35.46KB        全文页数:2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docx

    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 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 康社会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达州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依法必须招标的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方法。第三条(交易场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 设工程,应进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展招标投标活 动,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 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第二章招投标各方主体责任第四条第四条(监督部门职责分工)开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工程审批部门负责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反招标事项 核准规定、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违法违规评标等(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工程的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 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 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 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除主体结构相连无法分割施工的工程外,将不同总承 包资质类别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捆绑招标并在资格条件中设置两 个不同资质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八)提高资质等级、同时设置总承包资质和总承包资质范 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要求以及其他不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设置资 质要求的;(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 (规范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 标人均可从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依法必 须招标的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修改投标资格条件的,从修改之日起重新计算招标文-10 - 件开始发出时间。第二十六条(异议提出和处理)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 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内容及答复在达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七条 (规范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 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 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缺乏3日或者15日的, 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第二十八条 (投标保证金缴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 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工程估 算价的2%,其中施工招标最高不高于80万(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 招标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由达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中心代收代退,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 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专业 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11 - 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第二十九条 (终止招标规定)招标人应在工程满足招标条 件后开展招投标活动,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 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有以下情况 之一,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一)招标工程所必需的条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国家 产业政策调整、规划改变、用地性质变更等非招标人原因而发生 变化。(二)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继续招标将使当事人遭受更大损 失。这类原因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震、 洪水、海啸等;社会因素包括公布新的法律、政策、行政措施以 及罢工、骚乱、战争等。招标人终止招标前,应将相关情况报行政监督部门知晓。第三十条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 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 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即生 成投标文件递交回执,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12 -第三十一条 (投标文件保密)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达州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对获取投 标文件企业、递交投标文件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企业保密, 不得泄露相关信息。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当采取有效 措施如实记录招标投标过程数据信息,以及记录每一个操作环节 的时间、网络地址和工作人员,确保数据电文不被篡改、不遗漏 和可追溯。第四章开标、评标与定标第三十二条(现场监督管理职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 履行现场监督管理职责,具体职责是:指导和规范现场各方当 事人(包括提供现场服务的单位和人员)行为并对其履职情况 做出评价;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和情况提出处理建议;监督评标 专家抽取工作;监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评标资 料进行封存。监督人员不得越位代行评标专家职责,不得干涉 专家独立评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现场交易 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维护现场秩序,记录、制止和纠正 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或及时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但不得代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职责和干预招标投标活 动。第三十三条(规范开标现场)实行委托招标的,开标由13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开 标场所的,不影响开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记录 并报纪检监察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开标场所 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招 标代理机构承当。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的,开标现场要求由市开展改革委会 同相关监督部门另行规定。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的代表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应当从四川省综合 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确定。国家投资工程建设工程招标人拟派 入评标委员会的代表应具备高级职称资格或者5年以上中级职 称资格,职称资格专业与参评工程专业相匹配,同时熟悉招标 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工程经济、技术要求,并不得担任评 标委员会主任。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包括具有公共管理职能 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被监督工程的评标专家或招 标人评标代表参与评标。涉密工程采用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保密要求 依法确定。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原那么上为7人以上单数。14 第三十五条 (评标场所管理)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 立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评标室。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中心、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评标委员会 要求,进入评标室进行服务工作的,服务工作完成后应立即退 出评标室。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人员认为评标现场有异常情况的, 应当依法处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当做好记录。第三十六条 (规范评标委员会行为)评标委员会否决不 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缺乏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论证本次招 标是否还有竞争,并出具论证报告,论证结果为明显缺乏竞争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招标文件对明显缺乏竞争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七条(规范评标委员会行为)评标完成后,评标 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 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 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 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 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第三十八条 (规范开评标过程)在开、评标的过程中, 遇重大争议或者投诉,须进行调查才能查清事实的,经评标委 员会和招标人提出,报监督部门同意,可暂停开、评标工作, 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待查清事实后择日继续开、评标工作或终 止招投标工作。-15 -第三十九条 (评标结果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 行招标的工程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 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条(规范评标结果复核)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成立的或认为评标委员会评 标错误的,原那么上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异议问题进行复核、对 存在错误予以纠正并重新公示评审结果。假设原评标委员会因回 避事由、擅离职守、健康原因或者被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禁止参 与评标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复核。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被责令改正错误的,一般应限于要求复 核或改正范围,除非确有明显错误,否那么不宜对范围外的内容 重新进行评审或重新评分。第四十一条 (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中标通知书发放前, 招标人应对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工程管理人员相关 信息及其他资料进行复核,如存在造假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第四十二条(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 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16 -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协议。第四十三条(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之内,向行 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 内容:(一)招标投标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 标组织形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投诉与处理、重新招标的 依据及理由、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二)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三)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四)在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 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五)资格审查报告,包括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组 建记录(如有);(六)评标报告,包括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组建记录;(七)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未按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 人的,应当提供相关依据;(A)异议投诉处理相关资料;(九)招标人按本方法第四十条对中标人进行复核并签字 盖章的中标人相关信息复核查询表(见附表);(十)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材料。-17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招标失败处理)投标人少于三家导致招标失败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 在第二次招标时应放开投标条件,优化评审标准。按照前款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后,第二次招标投标人仍然 少于3个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报 经原审批、核准部门依法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审 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时,应当会同行业监督部门审查招 标工程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为法定最低、评审标准是否合 法。第五章信用管理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信用惩戒制度)建立达州市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用惩戒制度,依托信用中国(四川达州)建立招投 标信用平台,将参加全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 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 采购等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标专家纳入信 用管理。第四十六条(信用信息来源)信用信息来源主要包括:(一)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或列为失信行为黑名单的;(二)被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有行贿、受贿、串通投标等有关犯罪行为的;-18 -(三)被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四)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六)记录当事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 文件及失信行为的相关行政部门文书;(七)相关行政部门向社会公示的不良行为。第四十七条(信用信息发布规定)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对招 标投标当事人失信行为依法进行认定或惩戒,生效的认定结果或 惩戒决定应及时抄送市开展改革委,作为失信行为信息采集的依 据,并在“信用中国(四川达州)”予以公布。第四十八条(信用信息发布规定)招标投标领域失信信息按“谁主管、谁产生、谁负责”的原那么进行管理,应包括以下主 要内容:(一)失信单位或失信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失信单位名 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失信人员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 号码;(二)失信处分信息,包括行政处分决定书文号、违法失信 行为类型、违法失信事实、处分依据、处分类别、处分内容、罚 款金额、处分决定日期、处分有效期、公示截止期;(三)处分机关信息,包括处分机关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19 - 行为,并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经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 村、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工程业主、中标单位履约情况, 查处歧视排斥投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挂 靠承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使用其他企业 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 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问题,并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的投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地及工 程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督权限,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采集、 异议受理、复核、评价等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 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交易中心职责)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是 依法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负责为全市招标投标活动提 供交易信息、场所、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建立计算机交易网络 信息系统,保存场内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文字、音像、电子资料 备查,为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记录开标、评 标活动的音像资料自评标结束之日起,保存期限不低于20年。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得代行 行政监管职能,不得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不得排斥和限制市场 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码;(四)应当披露的其他内容。第四十九条(失信惩戒)强化信用信息结果在招投标中的应用,对依法列入失信名单的,依法对失信行为当事人在招投标 活动中采取限制措施,其中,对纳入严重失信名录或“黑名单''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年内禁止参与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的 招标投标活动。第六章合同履约管理第五十条 压证施工)中标企业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负责 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工程总监等岗位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 承诺的一致,并在签订合同时向工程业主提交职(执)业资格证 书原件、注册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和社保证明,合同标的主 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总监原 那么上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工程业主同意, 并在关行政监督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更换后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 员,且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并在达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示。第五十一条(规范工程变更)中标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和建设内 容。市级政府性投资工程新增工程和工程量变更应严格按照达 州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工程管理方法执行。新增工程和工程量变更金额累计超过合同金额的10%时,应该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示。第五十二条(行业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合同履约管理,不定期抽查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总监等工程管 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人员一致,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 等行为。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建立电子监管平台)达州市开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建立全市电子招投标综合监管平台,发挥大数据分析优势,加强事中监管。第五十四条(打击招投标重点违法领域)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招标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对设置 不合理投标条件或者明显超出合同履约需要的评分指标应责令 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第五十五条 (两罚衔接)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 运输、水务、农业农村、能源、广播电视等行业监督部门,在招 投标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发现行贿、受贿等违纪和违反监察法的,应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 察部门。第五十六条 (规范决策)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研究工程 招投标的决定、会议纪要、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应送各级纪委-21 -监委机关、驻纪检监察组,主动接受监督。第五十七条(强化审计)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工程建设 工程实施审计时,应当把招标投标作为审计重点,审计发现违 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第八章罚那么第五十八条(加强保密要求)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法人单 位及人员,应遵守国家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保密规定,违反规定 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九条(行政处分)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 其违法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附那么第六十条 (文件解释)本方法由达州市开展和改革委员 会会同相关部门解释。此前发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与本方法不 一致的,按本方法执行。在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 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本通知作出修改、废止、失 效的决定,从其规定或决定。第六十一条 (实施时间)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22 -效期5年。附表中标人相关信息复核查询表工程工程名称招标人中标人复核查询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真实引用招标文 件中的描述)招标人复核、查询情况(具体描述是否真实 有效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质等级业绩工程负责人或总监工程技术负责人其他现场工程管理人员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处于限制或禁止投 标期是否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其他复核查询情况符合发现的其他问题-23 -我单位作为招标人,对该中标人的以上情况进行了复核查询,并对复核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合法 性负责。招标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24 -第六条 (运营机构职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 应当采用可靠的身份识别、权限控制、加密、病毒防范等技术, 防范非授权操作,保证交易平台的平安、稳定、可靠。第七条 (招标人职责)招标人是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 动的组织者、招标投标结果的使用者、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主体, 应全面履行工程建设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程序控制和决策约 束机制,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总责。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原那么上 不能作为招标人。第八条(招标代理职责)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在招 标人委托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 组织,应依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不得为承揽工程无原那么地迁就 招标人的无理要求,损害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对招投标活动全过 程程序合法性负总责。第九条 (投标人职责)投标人是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 动重要参与者,是招标结果履约的提供者,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 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 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低于本钱的报价竞标,不得存在 违反市场经济的基本的原那么,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是招标人依法组建 的,运用自身在该领域的专业技能以及经验,对投标人响应招标 文件程度进行评定、评分的临时群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客观、公正地评标,不得私下接触投 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对 评标结果合法、合规性负总责。第三章招标与投标第十一条 (招标事项核准)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 投资工程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工程审批、 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申请报告载 明,并报工程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工程审批、核准部门 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 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一经审批、核准,建设 单位应按照审批、核准意见开展招投标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实行备案制管理的企业投资工程,备案部门应做好招标投标 政策告知工作。第十二条 (规范PPP招标)拟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当工 程工程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 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程,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 购法的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第十三条 (不招标情形)以下工程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平安、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 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工程投资人依法能够 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那么将影 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 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前款所列情形,应当取得对应主管部门认定后由同级工程审 批、核准部门进行确认。其中,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的工程,是 否涉及国家平安由国安部门认定,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由保密部门 认定,是否涉及抢险救灾按照本方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是否属 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工程,由工程 审批部门认定;是否属于前款第二至第五项所列情形的工程,由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第十四条 (规范抢险救灾工程确定)抢险救灾工程工程主 要包括:道路、桥梁、港口、航道(含航运枢纽)等交通设施抢通、 保通、修复、临时处置及技术评估等工程工程;水库、堤防等水 利工程设施和堰塞湖等涉水工程抢险加固工程;崩塌、滑坡、泥 石流等地质灾害抢险治理工程工程;对城镇功能、生活及生产活 动有重大影响的房屋建筑、人防工程和市政、环卫、电力、通信 等公共设施、生命线的抢险修复工程工程;防止污染物或者有毒 有害物质泄漏、扩散,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等生态环境抢 险修复工程工程;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工程工程;法 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抢险救灾工程工程。前款规定的工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依法可确定为抢险救灾 工程:(一)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平安事 件等突发事件引起;(二)需立即采取措施,不采取紧急措施排除险(灾)情可 能给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三)限于险(灾)情发生的特定受损范围。抢险救灾工程工程由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县(市、区)人 民政府确定,市本级及跨县区的抢险救灾工程工程由市人民政府 确定。第十五条 (规范必须招标以外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工程,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的,建设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相关 法律法规选择承揽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的,建设单位可以 自行决定是否招标并对结果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其 进行招标。国有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模标准以下工程 建设工程采购制度,推进采购活动公开透明;抢险救灾工程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招标,在抢险救灾工程工程队伍储藏库依法 确定承包单位。第十六条(邀请招标情形)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 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 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工程合同金额的比例过 大。(三)涉及国家平安、国家秘密的。第十七条 (特殊招标事项规定)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 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工程申请不招标或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在 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申请报告具体说明不招标或采用 邀请招标的理由,提供相关认定文件及证明材料,经可行性研 究报告、工程申请报告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工程审批、 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工程时依法批复。第十八条 (招标组织形式规定)招标组织形式包括自行招 标和委托招标。实行委托招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采用比选方式选择招标代 理机构的,应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比选确定 招标代理机构。第十九条 (自行招标条件)招标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自行招标。(一)具有工程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 概预算、财物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工程招标的经验;(四)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招标人拟自行招标的,工程法人或者组建中的工程法人应当 在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工程申请报告时,一并报送满足上 述自行招标条件的相关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 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第二十条 (工程总承包招标条件)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情 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拟采用 工程总承办方式招标的,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工程总承包方 式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和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企业投资工程,应当在核准或者备案 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工程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 目,应当为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工程,且原那么上应当 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以投资概算为经济控制指标、预留建设单 位需要发生的前期相关管理必要费用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工程发 包。第二十一条 (推行电子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原那么上实行一 8 一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并采用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招标文 件。招标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济因素、合同管理能力、项 目技术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划分标段,不得通过划分标段规避 使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和标准招标文件。第二十二条 (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别离机制)工程总投资 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00万元)的、打捆审批工程中 的单个工程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采用评定别离 机制开展招投标活动,并采用评定别离标准招标文件。第二十三条 (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 应当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编制招标文件,并在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四川)、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招标公 告。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 人及联系方式,招标工程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 文件的方法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第二十四条(规范投标条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 待遇。招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 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一)就同一招标工程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异 的工程信息;

    注意事项

    本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docx)为本站会员(太**)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