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水上作业的安全防护制度精选.docx
高空、水上作业的平安防护制度L目的保证高空、水上作业平安防护满足要求。2 .适用范围:本工区各施工作业队在高空、水上作业平安的操纵。3 .职责:3.1、 工区工程科负责编制高空、水上作业防护规定并进展监视检查。3.2、 工区工程科/各施工作业队监视、检查各工程在高空、水上作业中是否按规定作业。3.3、 工区工程部负责高空、水上作业的治理。4 .参考文献4.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平安技术规程(JGJ80-91)5 .规定内容:5.1、 根本要求5.1.1 高处及水上作业的平安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5.1.2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及水上作业平安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 制。施工前,应逐级进展平安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平安技术措施和个体防护用品,未 经落实时不得进展施工。5.1.3 高处及水上作业中的平安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备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 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5.1.4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平安设备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 训,并必须定期进展体魄检查。5.1.5 施工中对高处及水上作业的平安技术设备,觉察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处理; 危及人身平安时,必须停顿作业。5.1.6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阻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 和登高器具,应随时清扫洁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 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5.1.7 雨天和雪天进展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 霜、雪均应及时去除。对进展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备。遇有六级以上 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展露天攀登、悬空高处作业及水上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 前后,应对高处作业平安设备逐一加以检查,觉察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 即修理完善。5.1.8 因作业必需临时撤除或变动平安防护设备时,施工及平安负责人必须签字同意,并 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5.1.9 防护棚搭设与撤除时,应设戒备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撤除。5.2、 临边与洞口作业防护5.2.1 基坑周边,水上作业平台周边,高空作业平台(任一边长小于3m)必须设置防护 栏杆,如设置防护栏杆有困难的,工人作业必须系平安带。5.2.2 边长均大于3m的高空作业平台(如桥面)可不设防护栏杆,但在周边要设置警示 标志(如彩绳等)。5.2.3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 高度为0.50.6m,栏杆柱的间距为23m。下方有穿插作业或有人、机通过或机材堆放的,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平安网封闭。5.2.4 护筒、钢管桩、钻孔桩、人洞等孔洞上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稳定的盖件,人员出 入多的地点还应加设平安标志。5.3、 攀登与悬空作业防护5.3.1 攀登的器具,构造构造必须结实可靠,梯子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 端应有固定措施。梯子在工人上下时不得摇摆,人员感受要平稳。5.3.2 悬空作业应有结实的立足作业平台,临边防护要符合前款规定。5.3.3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挂蓝、钢抱箍、平台等设备,均需通过细心的计算、 验算和现场检查验证。5.3.4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恪守以下规定:(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展,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展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 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构造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展。(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 使用马凳操作。(3)支设悬挑方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定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 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构成的临边或洞口, 应按有关标准进展防护。(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器具或搭设支架。5.4、 穿插作业防护5.4.1 各工种进展上下立体穿插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 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平安防护层。5.4.2 钢模板、脚手架等撤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5.4.3 钢模板部件撤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桥面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5.4.4 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穿插作业,应设双层防护。5.4.5 高空作业及水上作业下方有道路或航道时,要设置警示标志,支架、水上平台、构 造物等应设置防撞设备,占用道路和航道的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并按审批方案作业。5.6检查监视5.6.1 工区工程部每季度对在建工程进展一次重点监视、检查。5.6.2 工程科每月进展一次检查,对工程的高处及水上作业制度、设备和治理情况进展监 视检查,觉察征询题,及时纠正。5.6.3 工区工程部工程科负责对高处及水上作业进展日常的治理,完善制度;平安室负责 日常的监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