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珠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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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珠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方案.docx
2021年度珠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 方案(粤人社规2020) 5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 审管理服务实施方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 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职教师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 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评审工作安排(一)评审范围负责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 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及市、县职业教育 教研机构、高等学校举办的中职部(含附设中职班)从事中 等职业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并已进行中职系列职称过渡和 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 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二)申报时间2022年6月15日一7月15日。(三)申报途径申报人通过“职称系统”( :/ gdhrss. gov. cn/gdweb/)和"辅助系统"(网址 :. zhrsj. zhuhai. gov. cn/zhrsCI ient) 按操 作流程(附件4)进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人须在7月15日 17点前提交申报记录;被退回修改的须在7月29日17点前 按要求补充上传申报材料并完成缴费,逾期未提交和未完成 缴费的,将无法参与本年度职称评审。(四)评审时间市评委会于8月份开始评审,原那么上10月底前完成。二、评审条件及材料要求(一)申报评审条件职称评审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 的职称政策规定及评审标准条件执行。2021年度中职教师职 称评审执行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粤人社规2020) 52号)。1 .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要求。按照粤人社发 202138号文要求,申报人资历年限计算截止为2021年 12月31日。2 .依据评价标准,资历指从被聘为现专业技术岗位 之日起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 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2020年前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 师职称的教师,如有承当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可视同 在相应岗位任职。2020年前,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改革 范围内的学校(或教育教研机构)入职且尚未取得职称的人 员,承当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满足学历资历要求的,可直 接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 称政策及相应专业的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材料清单(附件8)。申报材料 的起算时间为任现职以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评审有效材料。三、申报程序(一)所在单位审核1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 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2 .各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 ,在单位显著 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 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 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 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 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 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市评委会办公室。3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 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中等职业学 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 材料一并在“辅助系统”上传报送。(二)复核各区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材料由各区教育部门复核后上传“辅助系统”报送。市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材料经所在 单位审核后直接上传“辅助系统”报送。(三)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各单位和各区教育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至 市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市评委会办公室将结合全国教师 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及各区、各单位评前公示情况 对经逐级推荐报送的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申报条 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 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告知 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 .不符合评审条件。2 .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 .不符合填写规范。4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5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四、收费标准与缴纳方式(一)收费标准。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 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 200735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高级评审费每人 580元、辩论费每人140元(对需要辩论的人员收取)、论著 鉴定费每人200元(对需要进行论著鉴定的人员收取),中 级评审费每人450元,辩论费每人140元(对需要辩论的人 员收取),初级评审费每人280元,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费每 人280元。(二)缴费方式。申报人在“辅助系统”通过微信扫码 缴费。五、工作要求(一)严肃评审纪律。各区、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 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 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市评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 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那么,健全评审会议记录 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 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二)对申报人员的要求。申报人员必须客观、如实填 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凡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侵占他人 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从 下一年度起两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按照国家和 省职称政策有关规定撤销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追究相 关人员责任。(三)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要求。建立职称申报工作 责任制,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客观准确审核申报人身份证、学 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现聘任职称、年度考核等次、 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并按照“谁受理,谁签名;谁审核, 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抓落实。对审核不 严,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 员和单位负责人责任。六、其他事项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附件:1.材料报送指引.珠海市中职专业技术岗位使用核准表2 .中职教师改革前后职称和岗位对应情况表.职称申报与评审流程3 .考核认定申报与评审流程.珠海市评审申报指南4 .考核认定申报个人操作手册.2021年度珠海市中职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9 .珠海市中职教师职称申报相关表格.珠海市中职教师考核认定资格条件10 .各区教育局、人社局联系方式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