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实施方案.doc
-
资源ID:62567469
资源大小:12.50KB
全文页数:2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2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XX区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实施方案.doc
XX区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支持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按照2021-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既定任务。继续抓好生产数据调度和监测预警,加强与统计部们工作对接,准确研判形势,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引导市场预期。督促各类在建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形成产能,引导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 二、完善临时货款贴息补助政策 将享受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政策的规模猪场条件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新纳入支持范围的支持对象贴息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年出栏5000头以上(含5000头)的规模猪场贴息工作按照市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省20年生猪养殖屠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牧字20号)执行,经省级审核并报财政部监管局审定后,按省财政安排贴息资金情况,由市县拨付贴息资金。 (二)年出栏500-4999头规模猪场贴息工作要求如下。 1.贴息对象。年出栏500-4999头的规模猪场。 2.贴息范围和贴息率。对规模猪场用于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以及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贷款,按照2给予贴息。对从事多种经营业务的企业,应严格区分贷款用途,确实无法划分的可按产值比例核定用于生猪养殖的贷款规模。 3.贴息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其中,贷款日期早于2021年1月1日的,贴息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贷款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按实际贷款日期计算;贴息截止日期按贷款到期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4.审核贴息程序。为加快资金拨付,此范围猪场贷款贴息审核工作由市级执行。市畜牧兽医局会同财政局按照要求严格审核公示,根据省财政安排贴息资金情况,市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区级审核及资金拨付情况由区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21年2月1日前报市畜牧、市财政局。区畜牧部门按月通过“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报送贷款贴息资金数量和政策落实进展情况。 (三)2021年度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所需资金,经财政部监管局或市级部门审定后,由区财政先行垫付。省财政将根据贴息审定或备案情况,从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分配下达。 三、有关要求(一)严格把握审核条件。一要严格贷款用途。贴息支持的贷款用途(以贷款合同贷款用途为准)为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以及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贷款,其他不予认可;二要把握业务范围,贴息工作只针对生猪养殖业务,有其他如饲料销售业务的企业请务必认真核算生猪产值占比,按照业务占比情况申请贴息。三要执行贷款时间。按照要求,仅对短期流动贷救予以贴息。四要保证材料齐全。要按照规定提供完整全面准确的材料证据。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