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全“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汇总283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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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汇总28313.doc
全“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汇总导读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一、借贷的含义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那么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借贷是资本的一种渠道是金融的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犯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的有关规定:“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二、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根本法律规定1、利息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犯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的有关规定:“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本条同时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假设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支付利息的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限支付利息。而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的借款往往没有约定得如此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假设双方最终仍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限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2、借款限?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假设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借款方可以随时还款贷款方可以随时要求还款。3.诉讼时效?民法通那么?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损害起计算。?民法通那么?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新计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详细情况而定。(二)?借贷合同的?各、自治区、直辖():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不断开展借贷活动日益增多。借贷对于缓解借贷资金缺乏的矛盾促进社会经济的开展起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着高利贷、纠纷多等问题。为保护合法的借贷活动制止借贷活动中的各种行为保护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对的需求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政策和当事人的要求借贷合同。根据?民法通那么?的有关规定参照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现就借贷合同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一、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借贷合同申请的可根据?民法通那么?和的有关政策规定以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给予。二、借贷合同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那么做到合同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三、处借贷合同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详细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四、借贷合同经后借款人到不归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迫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辖权的人民申请强迫执行。五、过去部的有关规定与此相抵触的按本?执行。部(三)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1991年7月2日人民审讯会第502次会议讨通过人民以法(民)发199121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那么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讯理经历现提出以下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一、公民之间的借货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的人民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催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四、人民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辖。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传唤债务人应诉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六、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详细掌握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的利息不予保护。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的利息不予保护。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第6条规定计息。九、公民之间的定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利息或者不定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犯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那么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贯彻执行(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以下简称?()63条、1条的规定予以制裁。十二、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归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归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归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归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那么处理。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络、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十四、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成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十五、合伙经营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归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归还。十六、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后债务人有清偿才能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才能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届满债务人未归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归还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不应准许。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十七、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生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通那么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以及?()12条、113条、114条、115条、1l6条的规定处理。十八、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物为消费资料的应责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消费、生活的影响防止造成财产损失。十九、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可以判决或调解分偿付。根据当事人的给付才能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二十、执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债务人劳务或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不违犯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利益和别人利益的应予准许并将执行和解协议记录在案。二十一、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其他财物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双方可以协议作价或请有关部门合理作价按判决数额将相应部财物交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债券、股票等有价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要求以其他债权抵偿债务的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并被执行人的债务人相应的债权转移手续。二十二、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被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四)1、?人民超过诉讼时效间借款人在催款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 1999/02/11法释(1999)7)?人民超过诉讼时效间借款人在催款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人民审讯会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河北高级人民:你院1998冀经一请字第38?超过诉讼时效间信誉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贷款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民法通那么?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对于超过诉讼时效间信誉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贷款单债务人在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此复2、?人民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法释(99)第3)?人民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已于1999年1月26日由人民审讯会04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黑龙江高级人民:?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效力如何确认的?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犯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人民法(民)发199121?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的有关规定。相关阅读“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汇总一、借贷的含义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那么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借贷是资本的一种渠道是金融的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犯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的有关规定:“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二、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根本法律规定1、利息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犯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的有关规定:“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本条同时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假设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支付利息的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限支付利息。而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的借款往往没有约定得如此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假设双方最终仍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限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2、借款限?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假设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借款方可以随时还款贷款方可以随时要求还款。3.诉讼时效?民法通那么?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损害起计算。?民法通那么?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新计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详细情况而定。(二)?借贷合同的?各、自治区、直辖():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不断开展借贷活动日益增多。借贷对于缓解借贷资金缺乏的矛盾促进社会经济的开展起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着高利贷、纠纷多等问题。为保护合法的借贷活动制止借贷活动中的各种行为保护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对的需求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政策和当事人的要求借贷合同。根据?民法通那么?的有关规定参照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现就借贷合同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一、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借贷合同申请的可根据?民法通那么?和的有关政策规定以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给予。二、借贷合同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那么做到合同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三、处借贷合同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详细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四、借贷合同经后借款人到不归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迫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辖权的人民申请强迫执行。五、过去部的有关规定与此相抵触的按本?执行。部(三)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1991年7月2日人民审讯会第502次会议讨通过人民以法(民)发199121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那么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讯理经历现提出以下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一、公民之间的借货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的人民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催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四、人民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辖。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传唤债务人应诉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六、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详细掌握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的利息不予保护。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的利息不予保护。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第6条规定计息。九、公民之间的定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利息或者不定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犯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那么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贯彻执行(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以下简称?()63条、1条的规定予以制裁。十二、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归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归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归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归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那么处理。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络、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十四、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成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十五、合伙经营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归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归还。十六、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后债务人有清偿才能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才能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届满债务人未归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归还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不应准许。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十七、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生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通那么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以及?()12条、113条、114条、115条、1l6条的规定处理。十八、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物为消费资料的应责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消费、生活的影响防止造成财产损失。十九、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可以判决或调解分偿付。根据当事人的给付才能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二十、执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债务人劳务或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不违犯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利益和别人利益的应予准许并将执行和解协议记录在案。二十一、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其他财物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双方可以协议作价或请有关部门合理作价按判决数额将相应部财物交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债券、股票等有价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要求以其他债权抵偿债务的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并被执行人的债务人相应的债权转移手续。二十二、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被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相关阅读借贷相关法律法规汇总目 录?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一百九十六条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条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一百九十八条合同的担保】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按照?担保法?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借款人提供其情况的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情况。第二百条利息的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二百零一条贷款违约责任】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数额支付利息。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的检查、监视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视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使用的限制】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顿发放借款、提早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二百零四条利率】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第二百零五条利息的支付】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限返还借款。对借款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逾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有关规定支付逾利息。第二百零八条提早归还借款的利息计算】借款人提早归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间计算利息。第二百零九条借款展】借款人可以在还款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利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犯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人民城借贷超过几分为高利贷的解答(法办字第40951952年11月27日)人民东北分院:你院法总字第一二一0悉。城借贷利息超过几分为高利贷的问题经询人务院财政经济会的兹据复称:“城借贷利率以多少为宜的问题根据目前银行放款利率以及物价情况私人借贷利率一般不应超过三分。但降低利率目前主要应该依靠银行广泛开展信贷业务在中大力组织与开展信誉合作业务规定所能解决问题。为此人借贷利率即使超过三分只要是双方自愿无其他情况似亦不宜干预。我们认为财经会的是正确的。你区吉林、辽东等院可以结合当地的目前详细情况参照。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的(1991年8月13日法(民)<1991>21, 1991年7月2日人民审讯会第502次会议讨通过)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人民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那么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讯理经历现提出以下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的人民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催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4.人民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5.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辖。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传唤债务人应诉。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6.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详细掌握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的利息不予保护。7.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的利息不予保护。8.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第6条规定计息。9.公民之间的定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利息或者不定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10.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犯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11.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那么34条第3款及?贯彻执行<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以下简称?()63条、条的规定予以制裁。12.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归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归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归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归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那么处理。1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络、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14.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成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15.合伙经营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归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归还。16.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后债务人有清偿才能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才能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届满债务人未归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归还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不应准许。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17.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生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通那么第条第2项以及?()12条、113条、114条、115条、116条的规定处理。18.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物为消费资料的应责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消费、生活的影响防止造成财产损失。19.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可以判决或调解分偿付。根据当事人的给付才能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20.执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债务人劳务或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不违犯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利益和别人利益的应予准许并将执行和解协议记录在案。21.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其他财物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双方可以协议作价或请有关部门合理作价按判决数额将相应部财物交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债券、股票等有价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要求以其他债权抵偿债务的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并执行人的债务人相应的债权转移手续。22.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被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02条、第227条的规定处理。人民人民应否受理财政、扶贫办等非金融行政机构借款合同纠纷的(1993年8月28日法复19937)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你院桂高法经(1992)20?人民应否受理非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的?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财政、扶贫办等非金融行政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为扶持企业和农户开展消费通过签订借款合同发放支农款、扶贫金等实行有偿使用定归还。这类合同带有一定的行政理性质假设发生纠纷由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为宜。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且合同双方约定如发生纠纷可以到人民起诉。因此如行政部门未能解决而起诉到人民或一方当事人直接向人民起诉的人民依法应予受理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做好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发布)山东高级人民:你院鲁高法<1993>44?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归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人民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的(1994年9月6日)广东高级人民:你院粤高法199425?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收悉。经研究认为借款人携款外逃未被认定为诈骗犯罪人民不宜以借款人借款系欺诈行为为由认定借款合同无效也不能据此认定作为以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可依法恳求保证人履行合同。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较无偿提供担保的保证人承担更多的义务。保证人提出自己也是诈骗犯罪的受害人的免责理由不能成立。你院提到的我院1990民他字第38效力问题查该是对自治区高级人民的一起详细案件的答复与你院的问题情况不同不适用于你院的问题。人民企业互相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获得约定利息人民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法复199621996年3月25日)各、自治区、直辖高级人民:?人民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解答?<法(经)发199027>于1990年11月12日下发以后一些高级人民先后就如何执行该解答第四个问题第(二)条向我院恳求现解答如下:对企业之间互相借贷的出借方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获得的约定利息人民应当依法向借款方收缴。人民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四川高级人民:你院?企业拆借合同限届满后借款方不归还本金是否计算逾利息及如何判决的?(川高法1995223)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企业借贷合同违犯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限届满后借款方逾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人民除应按照人民法(经)发199027?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满之日起至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满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假设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限归还本金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间的利息。人民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人民正确确认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关保证合同效力问题的(法199885)各、自治区、直辖高级人民自治区高级人民消费建立兵团分院:近来发现一些地方人民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或者与破产企业相关的银行贷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所涉及的债权保证问题未能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有关法律规定致使在确认保证合同的效力问题上出现偏向为此特作如下:各级人民在处理上述有关保证问题时应当准确理解法律严格依法确认保证合同(包括主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的效力。除确系因违犯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的规定等应当依法确认为无效的情况外不应仅以保证人的保证系因地方指而违犯了保证人的意志或该保证人已无财产承担保证责任等原因此确认保证合同无效并以此免除保证责任。特此。人民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人民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人民审讯会第一千零四十一次会议通过法释一九九九三)黑龙江高级人民:你院黑高法一九九八一百九十二?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效力如何确认的?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犯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按照人民法(民)发一九九一二十一?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的有关规定。此复。人民超过诉讼时效间借款人在催款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1999年1月29日)河北高级人民:你院1998冀经一请字第38?超过诉讼时效间信誉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贷款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民法通那么?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对于超过诉讼时效间信誉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贷款单债务人在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此复。人民职工执行公务在借款长挂账发生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1999年4月5日1999民他字第4)吉林高级人民:你院吉高法1998144?职工执行公务在借款长挂账发生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审讯会倾向性即刘坤受委派从预支15000元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是职务行为其与之间不存在平等主体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人民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刘坤在受托事项完成后因未及销冲账与发生纠纷应由按其财会制度处理。人民信誉社违犯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所签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的答复(2000年1月29日法经200027)河北高级人民:你院1999冀经请字第3?信誉社违犯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所签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的?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是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理方面的规定。它表达中国人民银行更有效地强化对商业银行(包括信誉社)的审慎监商业银行(包括信誉社)应当根据该条规定对自身的资产负债比例进展控制以实现盈利性、平安性和流动性的经营原那么。商业银行(包括信誉社)所进展的民事活动如违犯该条规定的人民银行应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进展处分但不影响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资格也不影响其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此复。人民依法妥善审理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法2021336)各、自治区、直辖高级人民自治区高级人民消费建立兵团分院: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开展整体形势良好但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与借贷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对当地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冲击相关纠纷案件在短内大量增加。为践行能动理念充分发挥审讯职能作用妥善化解借贷纠纷促进经济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如下:一、高度重视借贷纠纷案件的审讯执行工作。借贷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才能促进了多层次信贷的形成和开展但理中借贷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集资、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开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使得人民妥善化解借贷纠纷的难度增加。因此人民应当高度重视借贷纠纷案件的审讯执行工作将其作为“为大效劳为人民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深化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切入点通过依法妥善审理借贷纠纷和引导借贷安康有序开展实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做好借贷纠纷案件的立案受理工作。当事人就借贷纠纷起诉的人民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立案受理工作。立案时要认真进展审查对于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与及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