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食品安全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应对处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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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食品安全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应对处置管理办法.docx
XX区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应对处置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 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平安平安舆情管理体系,及时 处置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食品平安平安委员 会食品平安舆情处置指导意见(试行)、XX省食品安 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区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XX区实际, 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规范、指导XX区市场监管 部门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监测与处置工作。 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主要指可能或已经引 起公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平安平安突发应急事件信息和相关 舆情信息。附件1XX区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处置流程表舆情信息 类型来源性 质报送文体 接报部门转送或上 报对象转送或 上报渠 道主要处置措施处置情 况反应反应情况 上报舆情分送 对象(一)国家 总局、省 局、市市场 监管局、区 政府下发 的食品安 全平安舆 情信息国家总 局、省 局、市 网络传 送复印件 (办公室)局领导办公室 转送 (重大事件先 报 告)局领导批示件送达相关股室和市场监管所落 实1、按蓝色、 黄色、橙 色、红色四 个不同级 别分别向 业务股室、 业务分管 领导、分管 应急管理 工作领导 和主要领 导反应。2、以食 品平安突 发应急事 件(舆情信 息)调查报 告表的形涉及食品安 全执法稽查 类工作的, 送达市执法 支队;涉及 食品生产加 工环节监管 问题的、涉 及食品流通 环节的、涉 及餐饮消费 环节或餐饮 服务环节食 物中毒故 的,送达食 品股;涉及 平安生产环 节的、涉及相关股室网络传 送(紧 急时先 通 知)1、依职能掌握动态,先期处置;2、按领导批示要求由职能科室按职责分工开展调查、 核实、应对或指导工作。相关业 务股室 及时向 办公室 报送处 置情况相关市场 监管所或 舆情监测 员网络传 送或传 真1、先期做好调查和处置工作;2、按领导批示要求开展调查、核实、应对工 作。相关市 场监管 所及时 向业务 股室报 送处置情况式反应。3、上级领 导批示件 按相关规 定及时向平安流通环 节,送达应 急股;涉及 各市场监督 管理所的,办公室上级呈报。应分别送达转送4、按局领相关的食品局领导(重大H领导批示件送达相关股室和市场监管所落导批示要平安监督管事件先实求反应。理所(可先 报采取 和告) 核实,食品平安突纸质和相关业 务股室 及时向 办公室 报送处 置情况再择期送(二)上级 领导对食 品平安安 全事件的 批示黄发应急事件网络传达)。市局色(舆情信相关股室送1、依职能掌握动态,先期处置;应急科级息)报告表(紧急2、按领导批示要求由职能科室按职责分工开或办公 室别 以 上和原件或复 印件(办公室或时先电 话通 知)展调查、核实、应对或指导工作。业务股)相关市场 监管所或 舆情监测 员网络传1、先期做好调查和处置工相关市 场监管 所及时送或传作;2、按向业务真领导批示要求开展调查、核实、应对工作。股报送 处置情 况(三)系统 内上报的各市场黄 色 级食品平安突 发应急事件市局办公室 转送 (重大事件先 报 告)将市局领导批示要求送达相关股、所落实相关股室纸质和 网络传 送(紧1、依职能掌握动态,先期处置;2、按领导批示要求由职能科室按职责分工开相关业 务股室 及时向食品平安 平安事件监管所 上报别 以 上(舆情信 息)报告表急时先 通展调查、核实、应对或指导工作。办公室 报送处信息(业务股)知)置情况相关市相关市场 监管所或 舆情监测 员网络传1、先期做好调查和处置工作;场监管所及时送或传2、按领导批示要求开展调查、核实、应对工向业务真作。股报送 处置情 况(四)有关 部门通报 的食品安 全平安事 件信息黄食品平安突办公室色发应急事件转送兄弟单级(舆情信局领导(重大局领导批示件送达相关股室和市场监管所落位通报别息)报告表事件先实以(办公室或 报上业务告)股)相关股室纸质和 网络传 送(紧急 时先电 话通 知)1、依职能掌握动态、先期处置;2、按领导批示要求由职能股室按职责分工开 展调查、核实、应对或指导工作。相关业 务股室 及时向 办公室 报送处 置情况相关市场 监管所或 舆情监测 员网络传 送或传 真1、先期做好调查和处置工作;2、按领导批示要求开展调查、核实、应对工作。相关市 场监管 所及时 向业务 股报送 处置情 况(五) 从各类传 统媒体或 新兴媒体 等监测到 的食品安 全突发应 急事件(舆 情信息)(六)各相关 业务股 室、投 诉举报 等蓝 色原件(业务 股、投诉举 报台)相关市场 监管所或 舆情监测 员(办公 室)网络传 送相关市场监管所及时处置;相关股室指导处置 工作,并掌握事态开展。相关股室 (食品 股、应急 股)网络传 送黄食品平安突局领导办公室局领导批示件送达相关股室和市场监管所落投诉举报、 风险监测 和日常监 督检查中 发现的食 品平安舆 情信息色 级 别 以 上发应急事件 (舆情信 息)报告表 和原件(业 务股、投诉 举报服务 台)(办公 室)转送 (较大 事件先 报 告)实相关股室 (食品股、应急 股)纸质和 网络传 送(紧急 时先电 话通 知)1、依职能掌握动态,先期处置;2、按领导批示要求由职能科室按职责分工开展调查、核 实、应对或指导工作。相关业 务股室 及时向 办公室 报送处 置情况相关市场 监管所或 舆情监测 员(办公 室)网络传 送或传 真1、先期做好调查和处置工作;2、按领导批示要求开展调查、核实、应对工作。相关市 场监管 所及时 向业务 股报送 处置情 况注:表中括号内标注单位名称的,属于责任单位附件2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报告表(初报)涉及类别(V)()食品()保健食品事件名称初判级别(V)蓝色()黄色() 橙色()红色()事发地点涉及单位发生时间年 月 日时伤亡人数伤 人,亡 人基 本 情 况初 报 单 位报告人报告时间职务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意见分 管 领 导 批 示主 要 领 导 批 示办理情况说明:1,本表报省局应急管理处;2本表基本情况可加附页;3本表应同时抄报设区市局。附件3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报告表(续报)事件名称事件等级判断(V)()蓝色()橙色()黄色()红色事件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事件调查核实情况,处置进展情况等)续 报 单 位报告人续报时间职务联系方式£N急处 呈意见分管 领导 批示主 要 领 导 批 示办理情况说明:1.本表报省局应急管理处;2.事情进展情况可加附页;3本表应同时抄报设区市局。附件4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调查报告表事件 名称报 告 单 位报告 时间事件 调查 终结 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基本情况、事件经过、现场调查、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事件原因分析、后续措施等)应急处置意见分 管 领 导 批 示主 要 领 导 批 示第三条 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处置遵循 保障公众平安、控制食品平安风险、公开透明科学、及时有 效规范和属地管理原那么。第四条XX区市场监管局成立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 (舆情信息)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食品、应急 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食品 股、质量股、特安股、反不正当竞争和政策法规股、网络交 易与信用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 护股、知识产权保护股等相关股室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食 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处置工作的协调、指导和 监督;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事件具体处置的协 调、催促、信息汇总报送等,办公室主任由食品分管领导兼 任,成员由办公室、食品股负责人兼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按属地管理原那么负责本辖区食品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监 测、研判和处置。第二章监测第六条 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主要包括:(一)国家总局、省局、市市场监管局、区政府下发的 食品平安平安舆情信息。(二)上级领导对食品平安平安事件的批示;(三)系统内上报的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办理情况说明:本表可根据情况可加附页。(四)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平安平安事件信息;(五)从各类传统媒体或新兴媒体等监测到的食品平安 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六)投诉举报、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 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第七条 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分级。食品平安事 件分级按照XX区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食品平安舆情信息按敏感程度、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影响 范围等因素,将舆情信息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 个警示级别:(一)蓝色警示信息是指可能引起社会关注,需要监管 部门密切注意,防止危害扩大、形成舆论热点的食品平安平安 舆情信息。(二)黄色警示信息是指涉及范围比拟广,传播速度较 快,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食品安 全平安舆情信息。(三)橙色警示信息是指涉及范围广泛,可能产生行业 系统性风险,传播迅速,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社 会影响的食品平安平安舆情信息。(四)红色警示信息是指涉及多个省份或国(境)外(含 港澳台地区),传播速度极快,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 害或社会影响的食品平安平安舆情信息。第八条 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监测。各市场监督 管理所应当设置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监测员。 舆情监测员对监测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食品平安平安舆 情动向或重要敏感信息,应认真分析研判、梳理汇总。第九条 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报告。食品平安安 全舆情监测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第一时间立即向本单位 领导和相关业务股报送经认真分析、梳理、汇总的突发应急 事件(舆情信息),争取工作主动。第十条 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引导。各市场监督 管理所应针对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积极开展有效应 对工作,引导舆情向正确、健康方向开展;对群众有疑惑、 有怨言的食品平安平安舆情,多做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工作, 防止以讹传讹,影响扩大。第十一条 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协作。按照“政 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原那么,局相 关股及各所要加强信息共享,通过部门间的快速协作,使突 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得到及时的正面疏导和解决。第十二条真伪分析。由于信息来源渠道多样,尤其是 网络舆情比拟复杂,舆情报送单位、管理人员,应采用预测 性研判、提示性研判、动态性研判、反思性研判等研判方式, 对舆情真伪进行分析:1.分清来源,按本方法第六条规定, 分成6种类型;2.剔除虚假舆情,对明显不合实际的虚假舆 情进行有针对性的鉴别;3.调查核实,由舆情发生地迅速组 织调查,核实舆情真实情况,得出基本研判结果;4.矫正分 析,当舆情分析和研判的结果与实际并不完全吻合时,应及 时纠正错误信息;5.提出建议,对研判、分析的舆情提出初 步处置建议,供同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第三章应对处置第十三条 根据XX区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 定,四种警示级别的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分四种方式 处理(信息报送格式见附件2、3、4):(一)对于蓝色警示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送所在 地的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通知催促做好防控工作,并关注事 件开展变化情况,同时抄送食品股等相关业务股室,跟踪督 促管理情况,密切注意其他类似问题,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提前研究防范措施。(二)对于黄色警示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局领导的 同时,转送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调查核实,同时抄送相关股室, 并跟踪督办,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各业务股在调查处理中或 处置完毕后,应将处理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市局应急管理科 并抄送相关科室,由应急科核报市局领导。(三)对于橙色警示信息,各业务股配合市局应急管理 科开展调查、核实、应对、处置工作,每日将重要工作措施 和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应急管理科,由应急管理科汇总并报告 市局领导。(四)对于红色警示信息,按照设定条件,应按程序向 市局报告,同时提请区政府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先行处置。第十四条 处理方式。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处理 方式根据本方法第六条之规定,分6个类型按程序(见附件 1)处置。(一)收到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由领导小组办 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级别研判、提出办理建议、信息报送、 跟踪督办、情况通报、指导事件调查与处置,并提供调查报 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危害控制,并按照开展处置工作。(二)对于能够明确舆情级别的,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处 置。对一时无法判定级别的舆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那么,由各业务股按规定通知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 发生地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了解核实,同时报送局分管领导 或主要领导,并跟踪事态进展情况;对构成预案规定事件级 别的,按相关预案和工作流程处置;对不属于预案规定的事 件,及时将处置结果向局领导报告,并按局领导批示意见抓 好督办。(三)对于需要协助调查或指导处置的突发应急事件 (舆情信息),按照局领导的批示要求,由相关业务股负责 落实,并将协助调查或指导处置情况按程序上报。第十五条 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发生后,舆情处 置主体要迅速启动舆情处置程序,红色、橙色舆情应在2小 时内启动程序;如果是食品平安舆情,应将舆情信息、处置 方法和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同级食安办,并由食安办向区政府 及上级食安办报告,并根据其处置意见实施对应措施。第十六条 局业务股应当根据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 息)处置进展情况,及时起草需发布信息,报分管领导、局 长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发布突发应急事件(舆情 信息)处置信息,要遵循“谁监管、谁发布、谁负责“原贝L 符合食品平安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一般 级别食品平安信息发布,应当经区食安办报请同级政府领导 同意。第十七条评估为红色、橙、黄的突发应急事件(舆情 信息)的,分别由国家、省、市发布信息(24小时内发布首 次信息);评估为蓝色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的,发布 时间由区局确定后,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第十八条 发布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处置信息, 涉及其他管辖区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一般情况下,被征 求单位的反应意见应当在12小时内回复,需要部门协商或 专家论证的,可在24小时内反应。第十九条局办公室要及时与政府舆情监控部门和媒体沟通,做好新闻发布和媒体接访工作;对采访内容确非 本部门职责范围或复杂敏感的,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涉及 其他部门食品平安的应由同级食安办协调处理。第二十条 各业务股应在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 情信息)发生后,科学分析、研判舆情,及时拟定信息发布 的时机、形式、主要内容、口径,以及正确引导舆情的措施。第二十一条 食品平安平安重大舆情处置结束后,牵 头处置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案例分析报告,并予以存 档。案例分析应当包括事件起因、开展、应对、平息和体会等内 容。第二十二条 各业务股室应当定期对组织开展的 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处置工作进行综合分析, 分析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三条建立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处置责任 追究制,食品平安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处置部门和人 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和后果,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一)未及时、准确监测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 导致工作失误的;(二)互相推诿责任、延误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处置的;(三)发现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未及时报告、处 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四)瞒报、漏报、虚报突发应急事件(舆情信息)造 成不良后果的;(五)未按领导批示要求抓好落实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的;(六)未执行本方法其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六章附那么第二十四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