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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会计法律制度xxq.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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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会计法律制度xxq.docx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一、单选题25分(1分一个)二、多选题20分(2分一个)三、判断题25分(1分一个)四、不定项选择题30分(2分一个)近两年考试分值分析2009年上半年2009年下半年2010年上半年2010年下半年第一章33333630第二章26221722第三章27333338第四章14121410新教材大概内容: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 会计核算第三节 会计监督第四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五节 法律责任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一、会计与会计法1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2会计首先表现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管理活动,即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3 除宪法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法是我国最高层次的会计法律规范,在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中权威性最高、法律效力最强,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绳和根本大法。4国家通过会计法律规范,建立起会计法律制度。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按法律效力不同分为:(一)会计法律1 我国的会计法律就是指会计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除宪法以外法律地位、效力最高2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3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通过,1985年5月1日施行。 1993年12月29日修正,自公布之日施行 1999年10月31日修订,2000年7月1日施行例:在整个会计法的渊源中居于最高法律地位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是( A )A.会计基本法 B.宪法 C.会计法规 D.会计规范 4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二)会计行政法规1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2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例:税收行政法规是指由( B )根据宪法、法律制定生效的税收法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C.省、自制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的部、委例:国务院制定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 B ) A.会计基本法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D.地方性会计法规(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1由国务院财政部制定2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注: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法律效力低于会计行政法规。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会计工作。2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但并不排斥国家其他部门依法对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如国家审计机关、证券监督机构等。例:根据法律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 C )的原则管理全国会计工作A.单位管理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B.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C.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D.分级领导,统一管理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4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审核批准。5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按会计制度制定车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应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3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例:( C )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A.会计机构负责人 B.总会计师 C.单位负责人 D.法定代表人第二节 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是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例: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 C )事项为依据。2009年考题 A.会计业务 B.经济活动 C.经济业务 D.资金运动例: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都要进行会计核算( X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例: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X )(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2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3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4假发票的开具方和索取方都是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责任主体,都应依法承当法律责任。注:(1) 伪造会计凭证、账簿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严重不符的,即无中生有。(2)变造会计凭证、账簿是指以涂改、挖补,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3)提供虚假会计凭证、账簿是指编制虚假的资料,即以假乱真例: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是指( B )2009年考题 A.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 B.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C.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 D.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修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错误内容,从而达到数据真实(三)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1使用的电算化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2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例: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 D ) A.单位负责人 B.会计核算软件 C.地方性会计法规 D.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二、会计核算的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注:债权是指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4资本、基金的增减注:会计上的资本专指所有者投入资本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注:财务成果一定时期内财务所取得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盈利、亏损7其他事项例:( ABD )是计算和判断企业经营成果、盈亏状况的主要依据 A收入 B.费用 C.债权 D.成本三、会计凭证(一)会计凭证的种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情况,从而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会计凭据,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来源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会计凭证、它具有分类原始凭证和满足登账的需要。(二)原始凭证的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均由经济业务经办人员取得或填制,涉及的人员较广一般来说,为了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当期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的时间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三)原始凭证的审核原始凭证的审核是确保会计资料的质量的重要措施,是会计机构、人员的重要职责原始凭证的审核的内容:(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这是法定职责(2)审核原始凭证的具体程序、要求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3)会计机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由经办人更正,补充例: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当( C )2009年考题A.拒绝接受,并报告领导,要求查明原因 B.予以销毁,并报告领导,要求查明原因 C.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D.拒绝接受,并不能让经办人员进行更正、补充原始凭证的审核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签名或盖章 注意:公章包括业务公章、财务公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2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3 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四)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1)内容:不得涂改,涂改视为无效例: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 C ) A.更改 B.更正 C.涂改 D.重开(2)内容有误,应当重开、更正;更正处,要加盖章(3)金额有误不得更正,只能重开(4)开具单位应当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有误的凭证负有重开、更正的义务,不得拒绝。 例: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如果是大写金额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如果是小写金额错误的,可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 × ) 2009年考题(五)记账凭证的编制 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编制 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必须经过审核无误,以保证记账凭证的质量(六)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1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 2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为原始凭证四、会计账簿(一)会计账簿的设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具体包括:1总账2明细账3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4其它辅助账;备查账簿(租借设备、物资、应收、应付、担保、抵押等)(二)会计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1必需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2登记账簿必须按照记账规则进行.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4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5禁止账外设账五、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1会计法第二十条中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例: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登记完整、审核无误的( B )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 A原始凭证 B.会计账簿 C.会计科目 D.记账凭证2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3会计报表、附注和说明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设有总会计师的还必须有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5编报的基本要求:数据真实;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编报及时。6财务报表的分类: (1)按财务报表编报期间的不同,可以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2)按财务报表编报主体不同,可以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7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8结账期限:年度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为每半年、每季、每月最后一天9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据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10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注:小企业财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例:小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可以不包括( C )2009年考题A.利润表            B.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C.现金流量表        D.资产负债表 六、会计年度1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2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实行公历制会计年度,是为了与我国的财政、计划、统计、税务年度保持一致,从而便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 例: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实行公历制会计年度,是为了与我国的( ABC )保持一致。 A财政 B. 计划 C. 统计 D.审计3会计年度不仅适合于内资企业,也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但不适用境外的母公司。七、记账本位币1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主的单位以人民币为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必须折算成人民币2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八、会计记录文字会计法二十二条规定: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中文是必须的。例:关于会计文字记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包括( A D )2009年考题A.在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都必须使用中文 B.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单独使用外国文字 C.民族自治地区的单位会计记录,可以单独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D.使用中文是强制性的,使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备选性的九、财产清查1根据账簿记录,对各项财产物资和库存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和债权债务进行核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清查,确保账实相等的一种专门方法。2种类:按对象和范围不同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按清查时间不同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3财产清查前的准备工作(1)组织上的准备(2)业务上的准备十、会计档案管理1会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21998年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修订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等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永久和定期。其中定期为3、5、10、15、25年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15年记账凭证15年汇总凭证15年二会计账簿类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明细账15年日记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年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年辅助账簿15年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月度、季度财务报告年包括文字分析10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四其他类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14银行余额调节表年15银行对账单年例: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其中( D )不属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定期保管期限。 A.3年              B.15年                C.25年         D.20年4会计档案管理:(1)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保管1年,1年后,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或由专人保管。例: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并保管( C )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 A.半年 B.1个季度 C.12个月 D.1个月(2)会计档案不得外借,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提供查阅、复制原件。 (3)会计档案应当分期保管: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例: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 C )后第一天算起 A.半年度终了 B.月度终了 C.年度终了 D.季度终了5会计档案应当按规定程序销毁:(1)不得销毁: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不得销毁,应当单独立卷,保管到事情解决为止,正在建设期间的单位其保管期满的 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注:销毁时必须要单位负责人批准第三节会计监督注:会计监督包括: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社会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内部控制制度(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1单位内部分计监督的概念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2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保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保证单位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和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在法定范围进行(2)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3)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保证资产的记录的接触处理都经过授权(4)保证所有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恰当的时间在会计资料中体现(5)保证会计记录的可靠性和及时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会计法规定各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行使内部会计监督权。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就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D)A本单位的财务状况B供应商的经济活动C本单位的经营成果D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这是对单位的负责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或者部门的约束。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四)单位负责人在内部会计监督的职责会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一、单位负责人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守法意识第二、单位负责人要教育本单位所有的人员遵守和服从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三、单位负责人要尊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善于听取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第四、单位负责人无论出于什么理由,都不得利用自己的领导地位,采取明示或暗示等任何方式授意、指使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五)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1)有权拒绝通过作假手段制造出来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时宜行会计核算。(2)对于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而没办理,有权纠正(3)拒绝来自任何方面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任何要求。(4)在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的时候,发现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有权不予接受,向单位负责人报告(5)拒绝一切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6)按规定的方法处理账实不相符情况(7)纠正和制止不正确的会计报表处理方法(8)有权制止任何方隐匿和违反规定销毁会计资料的要求和行为(9)保证账实相符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注:在对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中,财政部门有权进行普遍监督。例: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A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A财政部门B审计部门C税务部门D证劵监管部门(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体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三)政府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1政府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2会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会计监督的范围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四)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方式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门在对各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时,如发现有重大违法嫌疑的,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予以支持和配合(五)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其他形式会计法的三十三条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并出具检查结论,不得重复查账(六)对实施监督检查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会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七)各单位应当依法接受监督检查会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1概念:主要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据实作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它是一种外部监督。注: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2会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注: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3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第一、依法承办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第二、承办会计咨询、服务业务(1)设置会计制度,提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管理咨询(2)代理纳税申报,提供税务咨询(3)代理申请工商登记,资产评估和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有关业务(4)培训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人员(5)其他会计资询、服务。4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联系: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可能会涉及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区别:(1)审计独立性不同。内部审计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审计则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2)审计方式不同。内部审计依照单位经营管理需要自行组织实施,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注册会计师审计则是受托审计,必须按照注册会计法、执业准则、规则实施审计(3)审计的职责和作用不同。内部审计的结果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不对外公开,注册会计师审计需要对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对外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5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检举(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违法会计行为(2)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为检举人保密第四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1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例: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A)代理记账。A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B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C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咨询服务机构D经批准设立从事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2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业务较多的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设置会计机构。3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注:会计主管是会计法特指的概念,不同于通常所说的会计主管、主管会计、主办会计而指负责组织会计事务行使会计职权的负责人。4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例:各单位可以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但会计工作必须依法开展。()二、代理记账(一)代理记账的概念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二)代理记账的基本要求1代理记账机构应具备的条件(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4)工商或其他部门登记,代理记账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批准(5)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2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1)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向税务局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1政治素质2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工作经历(1)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3政策业务水平4组织能力5身体条件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颁布,2005年3月1日施行。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生不能参加、不得重新取得从业资格;依法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试,不得重新取得证书例:有会计法第42条,第43条,第44条所列违法情形之一,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C)A5年内可以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可以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B5年后可以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C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D5年后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可以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的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10)会计机构内的会计档案管理4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1)主要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2)报名条件: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3)免试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5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1)上岗注册登记: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2)离岗备案: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且继续会计工作,同一管辖区:离开之日起90日之内办理登记转移;不同管辖区: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之内必须办理调入手续。(4)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可以持相关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变更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其管理内容的是(D)A调转登记B上岗注册登记C离岗备案D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例: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C)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办理注册登记。A30日B60日C90日D120日6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主要实行属地原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继续教育的特点:(1)针对性(2)适应性(3)灵活性2内容: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3形式:接受培训和自学(以接受培训为主)4学时要求: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例: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得少于(C)A24课时B14小时C24小时D14课时六、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分为:(1)初级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2)中级职务(会计师)(3)高级职务(高级会计师)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1)初级资格(参加全国统一考试)(2)中级资格(参加全国统一考试)(3)高级资格(考试+评审)注: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七、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基本要求会计工作岗位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可以分为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二)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1)内部稽核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内部牵制制度:钱账分管制度(必须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注:出纳人员业务不多,兼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这是可以的。例:内部稽核制度是(A)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考题A内部控制B内部监督C内部牵制D内部审计八、会计人员回避制度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回避制度例: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A)A回避制度B谨慎原则C考察制度D聘用制度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3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注: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例: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对(ABC)的企业A国家机关B国有企业C事业单位D私营企业九、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一)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概念及意义1概念: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例: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手续由(D)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2009年考题A审计机构负责人B人事部门负责人C行政部门负责人D单位负责人注: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是指(1)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2)所属单位负责人拖延监交(3)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例: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是指单位负责人(ABC)A不能监交B拖延监交C不宜单独监交D不会监交2意义:(1)可以使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2)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3)可以明确经济责任(二)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情况(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要交接(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恢复工作要移交(3)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移交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委托他人代办移交,委托人应负法律责任。(三)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1)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凭证的,要填制完毕(2)尚未登账的要登完,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处,加盖私章(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移交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书面说明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5)会计机构负责人在移交时,应向接替人要介绍重要情况2移交点收(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白条抵库的,由移交人在规定期内负责查清处理。(2)有价证券数量要与会计账簿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账簿余额移交(3)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等要移交清楚(6)实行会计电算化,双方确认数据无误后,办理交接3交接后的有关事宜:(1)交接双方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字或盖章;(2)不得另设账簿,应使用原账簿,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3)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4移交后的责任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而在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负责。十、总会计师(一)总会计师的设置范围1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2会计法不限制其他单位根据需要设置总会计师。例: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B)A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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