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个人合作协议合同.docx
个人与个人合作协议合同个人与个人合作协议合同合作按照有无契约合同的标准,合作分为非正式合作与正式合作。下面提 供个人与个人合作协议合同,欢迎阅读!个人与个人合作协议合同一甲:,身份证号:,籍贯乙:,身份证号:,籍贯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那么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工程,总投资为20万元, 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 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 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 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 的比例分配。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归还债 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局部。第七条每年工程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 红,一年结算。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 效力。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之日起生效。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 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 计算,即从 年_月 日至 年_月_日止。第十二条争议处理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那么解 决;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那么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 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 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工程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 方。第十四条违约处理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 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第十五条协议解除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2、合作协议期满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 作协议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地址: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一年月日个人与个人合作协议合同二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第一条合伙名称:第二条主要经营地点:第三条合伙经营工程及范围:第四条合伙期限:第五条出资金额、期限、方式(一)合伙人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 元;合伙人以现金方 式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 元;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 元(二)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款项应于年 月曰,交到本合伙在银行开 立的共同账户中,账号:,此为各合伙人自愿加入合伙的意思表示,此款为各合 伙人的首期出资,假设在合伙事务投入过程中需要继续追加出资的,各方合伙人依然 按照以上出资比例追加出资额。(三)本合伙大约需出资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 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财产仍为个人财产,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推举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3、经营管理合伙事务,购 进常用货物,维护管理合伙的财产物品;4、支付合伙债务;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当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以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依据,对本合伙产生的 利润及盈余依此比例进行分配。(二)债务承当: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归还,合伙 财产缺乏以清偿时,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各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按出资比例 承当债务。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成认并签署本 合伙协议,同时依本合伙的出资比例缴纳出资款项;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以外,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有同等权力,承当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 承当连带责任。(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 可以退伙;(1)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难以继 续参加合伙的事由(需要有证据证明),合伙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影 响合伙事务执行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 退伙的,应当赔偿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死 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3)个人丧失清偿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本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 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事务造成损 失;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4)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 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异议的,可以接到通 知之日起30内起诉,合伙人退火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 况进行估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在同 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偿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 待,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 合伙人。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合伙经营 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 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 累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2、分担合伙 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当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 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伙 债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 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以依照合 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为新的合伙人。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以下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不具备法定合伙 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其他法定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组织解 散后15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 人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定;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职工工 资和社保费用;税款;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方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如有亏损,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按第七条第二款方法办 理,各合伙人承当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当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 承当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交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 的损失;如果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其他合伙人不愿意 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 损失;(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无效,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承当赔偿责任;(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组织解散的,应当对其他 合伙人承当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的充分进行协 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第十五条其它(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凭证是本协议的组成局部。(三)本协议一式份各合伙人各执一份。(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生效。合伙人(签字盖章):年 月日个人与个人合作协议合同三甲方:乙方:甲方是一从事研发1Q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环保节水技术开发为 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政府认可的合法手续,资信完备,时机成熟,平台稳固。 该工艺技术为职能部门,实属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 等、自 愿的原那么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市、区县经营lq污水再生里 头用利用设备,开发该地区污水处理市场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 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二、乙方自愿参与甲方研发的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并 作为甲方下属的分支机构,甲方对此表示同意。三、甲乙双方议定,(?)分布在该辖区进入市场的初级阶段,由于对市场 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四、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外阜设分支,乙 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10万元整;北京区县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 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通过媒体声明,确认对该品牌没 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五、为了把市场做得更具完美,依据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在辖区内的区县 设分支,从事该项高新技术工作,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 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那么,与下属另立合作协议。六、污水再生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是甲方研发的利国利民的高科技产品,因 此,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污水处理设 备系列产品,合作期限五年。七、乙方的奖励提成1、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成交,奖励对方按总价 20%(税前)提成。2、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上浮局部成交,上浮局部归乙方所有。 3、正常报价20%奖励提成中下浮局部,计算到乙方。八、兑现方式工程合同签署后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应得报酬的50%, 第二批款到位后,将提供信息方50%的余款付清。九、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 品,本合同可再延续三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 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十、双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H 、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