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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和解答9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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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和解答9章.docx

    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和解答9章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和解答9章 第1章 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甲成立正当防卫 B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车并行时摩托车撞到护栏,弹回与乙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乙不成立正当防卫 C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卖淫,即将刘家价值6000元的防盗门砸坏,阻止其卖淫。丙成立正当防卫 D丁开枪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丁成立正当防卫正确答案:B答案暂无 如张某寻求救济,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张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B.张某可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C.张某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D.张某既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先经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你好,请将题目发全。 世界贸易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主要体现在以下哪几个方面?( )A关贸总协定第四部分关于“贸易与发展”的规定B“乌拉圭回合”条款,即要求在乌拉圭回合的所有谈判议题上都要顾及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C在东京回合上各成员方达成的“授权条款”D关贸总协定第l8条关于“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的缔约国问题”的原则性规定正确答案:ABCD世界贸易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世界贸易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关贸总协定第1B条和第四部分对发展中国家实施优惠的规定。(2)“东京回合”条款。在“东京回合”上,各成员方达成了“授权条款”,即给予发展中国家以差别及更优惠的待遇、互惠和更全面的参与的协议。“授权条款”解决了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与实施“普惠制”之间的矛盾。(3)“乌拉圭回合”条款。“乌拉圭回合”要求在所有的谈判议题上都要顾及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在很多协议中也都有关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规定。故应选ABCD。 甲国贸易公司航次承租乙国籍货轮“锦绣”号将一批货物从甲国运往中国,运输合同载有适用甲国法律的条款。“锦绣”号停靠丙国某港时与丁国籍轮“金象”号相撞,有关货损和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有关航次租船运输合同的争议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有关航次租船运输合同的争议应适用甲国法律 C.因为"锦绣"号与"金象"号的国籍不同,两轮的碰撞纠纷应适用法院地法解决 D."锦绣"号与"金象"号的碰撞应适用丙国法律正确答案:BD本题考核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海商法第26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海商法第273条第1款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第273条第3款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船舶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甲为了便于运输毒品而抢劫一辆汽车,抢得汽车后甲按照毒品犯罪分子乙的指示将1公斤海洛因运到指定地点。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A以抢劫罪定罪处罚B以运输毒品罪定罪处罚C以抢劫罪与运输毒品罪并罚D在抢劫罪与运输毒品罪中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正确答案:C 某国有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刘某,在签订一份商业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上当受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应由哪一个机关直接受理?( )。A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B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C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D若案件事实清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否则,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正确答案:B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既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又包括不在国家机关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如国有企业中的某些工作人员。但是1997年修改的刑法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据此,本案因不属于刑法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故不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和解答9章 第2章 在代理法律关系中,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A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B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C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D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正确答案:ABD考点代理人的责任解析民法通则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所以选项A应当入选;民法通则66条第3款和第4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所以选项B应当入选,选项C里的行为人不是代理人,所以不选;民法通则第67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所以选项D应当入选。综上,本题的应选项是ABD 根据2022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与反倾销或反补贴行政行为有关的行政诉讼?( )A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B与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有关的出口经营者C与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有关的进口经营者D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正确答案:ABC中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司法审查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与反倾销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有关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及其他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以正确答案是ABC。 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证员的是?( )A甲某现年23周岁,大学刚毕业并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B乙某现年28周岁,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在某公证机构实习了一年C丙某现年36周岁,原来做过六年律师,在某公证机构实习了一年D丁某现年67周岁,退休前系某法院法官,退休后被某公证机构聘为公证员正确答案:C公证法第18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在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五)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故只有C选项中的丙某符合担任公证员的条件。 第 60 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错误的是:()A李某注册一广告公司后,以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主要业务为公司盈利,该行为属于广告公司单位犯罪B某行政机关以机关的名义购买了大量的盗版书籍资料,并以正版书籍的原价来报销,所得差额归单位4名领导以及1名会计平分,该行为构成单位犯罪C某公司董事长及几位经理组织公司员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人员使用暴力,拒绝缴纳税款,该行为构成单位犯罪D某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营业活动,以此为公司盈利。该行为构成单位犯罪正确答案:ABCD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3条、刑法第30条。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张某到一家娱乐场所嫖娼,他见卖淫女稍显稚嫩,就问该女多大了,卖淫女告知说17岁了,张某见其身材高大、成熟丰满,便信以为真,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发现该卖淫女尚不足14周岁。请问张某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不构成犯罪B强奸罪C奸淫幼女罪D嫖宿幼女罪正确答案:D本题考查嫖宿幼女罪的有关问题。要注意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也包括强奸罪的认定以及罪名的问题。过去的奸淫幼女罪已经取消,统一为强奸罪罪名。所以,无论如何,选项C不能当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本题中,行为人张某发生性行为的对象是卖淫女,因此正好符合了嫖宿幼女罪的构成要件。 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说法,下列哪些是错误的?A.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工作或工程的时间长度为准,当某项工作或工程完成后,劳动合同自行终止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不得解除、终止C.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D.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该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终止正确答案:A,B 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和解答9章 第3章 根指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的哪些人员享有选举权?( )。A小王,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B陈三,去年因过失杀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3年C张一,因练法轮功,执迷不悟被判劳教1年D方六,涉嫌重大走私案已被某公安机关逮捕正确答案:ACD考点选举权的取得解析宪法第34条(略)。选举法第26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B视听资料C书证D物证正确答案:B 某股份公司成立期间,发起人发现认股人张某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可以催告张某在合理期限内缴纳B如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可以对该股份另行募集C如公司成立后,张某仍未缴纳股款,则公司董事会可以决议将其除名D公司成立后,公司可以请求张某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B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 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对该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效。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请求该认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ABD正确。 公司法解释(三)第l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C选项错误。 由于创意公司交付的100套服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新颖商场出售服装后因顾客退货而遭受损失10万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新颖商场有权解除整个合同B新颖商场有权要求创意公司更换100套服装,并赔偿损失C若新颖商场要求创意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创意公司应予满足D若新颖商场要求创意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创意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正确答案:BD93BD 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65条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本题中,其中的100套服装不符合要求,不会影响其他服装,因此,新颖商场可以就此100套服装解除合同,而非整个合同皆得解除。据此,A 项错误。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新颖商场有权要求创意公司更换100套服装,并赔偿损失,B项正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第29 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题目中,约定的违约金20元过高,因此;创意公司有权要求法院降低。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A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B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C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D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审判监督,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判正确答案:C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二审中行政机关不能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B二审中行政机关原则上不能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C二审中行政机关原则上不能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申请撤回上诉法院准许的除外D二审中行政机关可以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只要通知法院即可正确答案:A上诉一经受理,在第二审程序中,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因在于: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所实施的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一经作出,本身就具有确定力。而且,在第一审程序中,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人民法院审查,无论合法、违法,均已经国家审判权确认,行政机关对此完全丧失处分权。因此,在二审程序中,行政机关无论是作为上诉人还是被上诉人,均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和解答9章 第4章 甲为了便于运输毒品而抢劫一辆汽车,抢得汽车后甲按照毒品犯罪分子乙的指示将1公斤海洛因运到指定地点。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A以抢劫罪定罪处罚B以运输毒品罪定罪处罚C以抢劫罪与运输毒品罪并罚D在抢劫罪与运输毒品罪中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正确答案:C 下列表述中,哪些内容符合我国选举法的规定?( )A我国选区划分的标准是居住状况、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B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5天前公布C在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地方,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方为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即为当选D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各该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正确答案:AD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l5天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经过该选区的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后,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在选举日5天以前公布。直接选举的当选票数是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间接选举的当选票数是全体代表的过半数。故选BC项不对。 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决定?(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3个月,至迟不超过6个月正确答案:A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2款规定:“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C新法优于旧法D法溯及既往正确答案:ABC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符合关于企业税收优惠方式的规定的有:A2022年1月1 日后进人中国的外资企业不再享有超国民的税收优惠待遇B荣德汽车公司长期从事节能发动机的制造和营销业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该公司的全部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少征企业所得税C零花味精公司准备投资购置一批污染物处理设备,其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税额抵免D四通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正确答案:ACD考点企业所得税优惠方式答案及解析 ACD。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所以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根据此条,选项B中荣德汽车公司所从事的项目是符合节能项目的要求的,对该部分所得可以依法享有免税或者减税的优惠,但是对于该公司的其他所得并不享有相关的优惠,所以选项B把优惠的范围扩大到了该公司的全部所得,明显是不正确的。因此选项B错误。企业所得税法第34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应注意的是“减按”的意思是“减少并按照”的意思,而不是“减少”,所以实际对其征税的税率是15%,而不是10%,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2022年8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问题(以下简称涉外送达规定)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中带有普遍性,又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详细规定。人民法院要向某外国的MGQ公司送达文书,根据该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的判断,哪项是正确的?A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詹某如果只是路经中国,这时不可以向詹某直接送达该文书B中国律师王某是该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其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提及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故不能向王某送达C该公司在我国有代表机构,把文书送达该代表机构须该公司的特别授权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正确答案:D考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的送达作为受送达人的外国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我国领域内出现时,人民法院可以向其直接送达,故A项不正确。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王某授权委托书并未提及单位接受司法文书,就表明其没有明确反对其代为接收,故B项说法错误。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送达给其代表机构,是否享有授权不是必要条件,故C项错误。D项是涉外送达规定第l0条的规定,故正确。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和解答9章 第5章 依照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相关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哪项措施:A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复核B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C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D向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C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甲是一书法爱好者。乙前往韩国首尔出差甲口头委托乙为自己代买某种高级毛笔10支,回来后甲如数支付款。乙出国不久,甲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乙不知甲已经去世,仍精心挑选了甲需要的高级毛笔10支,价值5000元。乙回国后,甲的儿子丙以父亲已经去世,自己不需要毛笔为由拒绝接受毛笔和支付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甲已经死亡,乙的代理行为无效B乙的代理行为经过丙的追认后有效C丙有权决绝接受毛笔,并拒绝支付5000元价款D丙应当接受毛笔,并支付5000元价款正确答案:D被代理人死亡,并不当然导致代理关系的消灭,委托代理人不知情的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承担。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正确答案:D 下列关于证券交易所的职权的说法错误的有:( )A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B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技术性停牌C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D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业协会管理正确答案:BCD证券法第113条规定,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故A正确。第114条规定,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故B错误。第115条第3款规定,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此处是备案非批准。故C错误。第116条第1款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此处是由证交所理事会管理而非证券业协会。故D错误。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教师要那些呢 下列关于秦朝的刑罚适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重视区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B对共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C区分公罪与私罪D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处罚正确答案:C秦朝的刑罚制度 区分公罪与私罪是唐律中的刑罚原则,其他各项为秦朝的刑罚适用原则。 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和解答9章 第6章 关于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任命一名执行董事B子公司可自己单独出资再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D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甲公司的经营范围正确答案:AB考点一人公司的组织机构解析我国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同时为了解决一人公司的有限责任和股东权利没有制约易被滥用的矛盾,对一人公司设计了更为严格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1)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目必须一次足额缴清。(2)“计划生育”制度。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计划生育”制度只限制自然人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3)推定混同制度。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题中该独资子公司为法人设立,法律并不限制其出资再设立一家一人公司。故B项正确。一人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没有特别规定,适用一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51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还可兼任公司经理。题中该子公司只有一名股东,因此其可以不设股东会,只任命一名执行董事。故A项正确。子公司作为公司法上的独立法人,有权依公司法的规定自主决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等事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可。因此c项认为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是错误的,不应入选。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依其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而不受母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D项认为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甲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样于法无据,故D项错误,不应入选。 关于法律推理的说法,下列哪项不正确?( )。A法律推理是通过职业自律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方法B本国法律和外国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C在缺乏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律原则、政策和法理都会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D法律推理是在法律论辩过程中运用法律的过程正确答案:B考点法律推理解析B项,只有本国法律才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外国法律不属于。 其他选项正确。 奸党罪名最早出现下列哪个律令中?A.秦律B.唐律C.宋律D.明律D.明律 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D反倾销措施选项A错误。反倾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选项B错误。保障措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障措施应当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不区分产品来源国(地区)。选项C错误。保障措施中不存在价格承诺问题,只有反倾销与反补贴中存在价格承诺。选项D正确。决定采取保障措施的,其范围应当为经调查确定存在倾销威胁的进口产品 司法考试是怎么阅卷的你好,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谢谢您的回答,我想知道计算二次搬运费的方法及这道题的计算工程“材料二次搬运费”怎样确定? 该费在什么情况下可收取? 答:一般施工工程中所使用的多种建材,包括成品和半成品构件,都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运送到施工现场指定的地点堆积;但有些工地因遇到施工场地狭小,或因交通道路条件较差使得运输车辆难以直接到达指定地点,而需要通过小车或人力进行第二次或多次的转运所需的费用,称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 另有解释为: 二次搬运费是施工包干费中的一项费用,不单独计算。施工包干费是包干性费用,不论发生或不发生均按规定的费率计算。施工包干费中的二次搬运费,除上山工程或水上工程驳运费可在施工包干费率基础上另加外,一律不作调整。对于二次搬运费的收取,各地的规定也不一致如有的省市规定,在单位工程四周外边线往外推移宽度平均小于5M,或在城镇市区通道无法通过载重汽车。材料须用人工或人力车二次搬运到单位工程现场者,按直接费的0.6%计取。有的规定,由于现场窄小,且运距超过12M者,按直接费的1%计二次搬运费。还有的地区规定,按场内范围平均直径0.15KM至2KM,以直接费的0.2%2%计取二次搬运费。上述是各地区自定的二次搬运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故计取此项费用时应按各地具体规定执行。安装工程如何计取二次搬运费用?答:主要分以下两种:1、设备:消耗量标准中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在消耗量标准中未考虑从设备仓库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设备搬运,实际发生时可按实另计(未经过设备仓库,供货时直接运到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不计此项消耗)。2、材料、成品、半成品:消耗量标准中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现场预制厂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3、设备及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如遇障碍物,不能一次通过,需再次装卸而发生二次运输的,可按实计取二次运输费用。常州的同行回答:狭小的含义就是“汽车运输进入不聊施工场地”我问了一下,你的情况好想不属于二次搬运,二次搬运要在投标的时候就明确清楚。而且你现在材料已经进入施工场地,唯一可行的就是你现在要明确你所说的仓库在投标中作为保管地时候否申报成功,甲方是否同意。如果同意了,那么甲供材你们的保管费算了没有,你们还可以计算一下铲车的卸车费用,因为这些进仓库之前是由甲方承担的。 二次搬运费都是按各个地区规定的,一般新建基站500-800元/站,高山站点有可能1500元,搬迁站800-2500元;骨干层设备也类似,一般500-800元。这个要与表二里的工地器材搬运费不同,工地器材搬运费是指由工地仓库(或指定地点)至施工现场转运器材而发生的费用。这个计算的基础是人工费,08版定额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取人工费1.3%,线路取5.0%,管道取1.6%,网上很多解释工地器材搬运费专指通信线路工程的说法是错误的。 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和解答9章 第7章 对于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A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确答案:A10A 坦白 修正后的刑法第67条第3款确立了坦白制度:“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结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因此,坦白的量刑原则综合起来就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A项正确 关于国有土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国有土地可以是建设用地,也可以是农用地B国有土地可以确定给单位使用,也可以确定给个人使用C国有土地可以有偿使用,也可以无偿使用D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有期限,也可以无期限正确答案:ABCD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5条、第43条规定,A选项正确当选。 根据第9条规定,B选项说法正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C选项的说法符合法律的规定,C当选。 依据土地法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代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在出让使用期限内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故D选项的说法正确。 刘某和赵某共同致王某轻伤,王某以故意伤害(轻伤)罪将刘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一年,此时,王某又以同一事实将赵某诉至法院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受理王某的起诉B在王莱和赵莱之间进行调解C不受理王某的自诉D王莱就赵某伤害自己的事实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正确答案:CD75.答案:C、D 考点:自诉案件的诉讼程序讲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3条的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故本题选CD。 关于被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未经法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B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D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正确答案:CD 在下列的国家或机构中,有权向国际法院请求发表咨询意见的是:A联合国会员国B安理会常任理事国C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D联合国大会答案:D解析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要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张某乘坐长途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从高层卧铺摔下受伤,承运人有尽力救助义务B因急刹车被碰伤,承运人有赔偿责任C钱包丢失,承运人有赔偿责任D托运的行李丢失,承运人应当赔偿正确答案:D考点客运合同解析(1)合同法第301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的急病、余娩、遇险的旅客”,故A项正确。(2)合同法第303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琢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在D项正确。(3)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故B项正确。综上,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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