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分析.docx
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分析摘要:为保证建筑物及内部人员的安全,需要采取许多措施,如设置消防报警系 统、自动喷淋系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其中应急照明 系统的设置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安全设施。本文首先介绍了应急照明的分类、作用、 照度标准这些基本概念,然后重点从应急照明的供电系统、回路组织和控制、线 路敷设和保护等几个方面说明了如何进行应急照明的设计。关键词: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为保证建筑物及内部人员的安全,需要采取许多措施,而应急照明系统那么 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安全设施。当建筑物在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的情况下,只有具 备良好完善的应急照明系统,才能保证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和及时疏散,并有利 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的伤亡、降低财产的损失。良 好、完备的应急照明系统是整个建筑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安全设施。下面,本 文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如何进行应急照明的设计。1、应急照明的分类及其作用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对此有明确规定:应急照明: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 安全照明、备用照明。(1)疏散照明:当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熄灭后,在事故情况下为确保人员安 全地从室内撤离而设置的照明。从使用功能角度看,它可分为诱导指示标志照明 和疏散照明。诱导指示标志灯用于识别安全出口的方向和安全出口的位置;疏散 照明一般使人们能够看清楚通道上的任何阻碍物,并能安全通过。使人们能容易 找到沿疏散路线设置的手动报警器、呼叫通讯装置和灭火设备等。(2)安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人员的安 全而设置的照明。如手术室,电梯内,以及在黑暗中可能造成挫伤、灼伤或摔伤的 危险场所例如冶金车间等。(3)备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置的照明。2、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火灾疏散标志照明,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 5Lx,并且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少于20min,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o例如: 电梯轿箱内、消火栓处、自动扶梯安全出口、台阶处、疏散走廊,供电时间不能 少于lh。例如: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危险场所、避难层通道、公 共出口等。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照度不能少于正常照度的50虬 继续工作 的备用照明,照度要求正常,供电时间要求连续。例如: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 防泵房、发电机室、蓄电池室、 室、BAS中控室等。此外,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切断后,其电源转换时间应满足:疏散照明W 15s,备用照明5s (金融商业交易场所Wl. 5s),安全照明WO. 5s。3、应急照明的供电系统国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6850034-2004第条有明确规定:应急照 明的电源,应根据应急照明类别、场所使用要求和该建筑电源条件,采用以下方 式之一:接自电力电网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线路。蓄电池组,包括灯内自带蓄电池、集中设置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装 置。应急发电机组。组合电源:即由以上任意两种以至三种电源组合的供电方式。下面根据建筑设计常见的供电条件进行分析:(1)双路进线均由电网独立电源供电。其要求由外部引来两路独立电源供 电,确保一路故障时,另一路仍能继续工作。这种方式供电的容量与时间余量极大, 转换时间易满足要求。但是在重大灾害时,其供电可靠性可能遭到破坏,失去应急 照明供电的作用,因此,对于规模较大的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建筑仅采用 此种方式作应急照明电源是不够的。一般来说,这种电源不是专门为应急照明设 置的,往往是结合当地电网实际情况及工程实际情况(如有大量的一级负荷)综 合考虑,统筹安排电力设备的应急电源。(2) 一路由电网引来的电源,一路自备发电机组。其特点是供电容量和供 电时间基本不受限制,但由于机组投入运行需要较长时间,民用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第6. 1. 8条规定对一类高层建筑及火灾报警系统保护对象为一级的 建筑物的发电机组,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当市电中断时,机组应立即启动,并 应在30s内供电。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二类高层建筑及二级保护对象建筑 物的发电机组,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自备发电机组的启动时间能够满足一般的 消防设备用电,但不满足应急照明供电要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JGJ16-2008 第13. 8. 5条规定: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 时间应满足以下要求:备用照明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 5s; 疏散照明不应大于5so笔者认为,相比建筑物内的其他消防设施,对应急照明 负荷供电的可靠性应高于其他消防设施。此时除了采用双电源切换供电外,应急 照明灯具还应选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来满足规范要求。(3)采用蓄电池电源。当采用灯内自带蓄电池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时,其 优点是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增减方便、线路故障无、电池损坏影响面小。 缺点是投资较大、持续照明时间受容量大小的限制、运行管理及维护要求高,这 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灯数不多,装设较分散,规模不大的建筑物;当采用集中或 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供电方式时,其优点是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与自带 蓄电池方式相比投资较少,管理及维护较方便。缺点是需要专门房间,电池故障影 响面大,且线路要考虑防火。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种类较多,灯具较集中规模 较大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