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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考试试题题库7卷政法干警考试试题题库7卷 第1卷 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 )正确答案:×由于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制度目的不同,因此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下列情形中适用公平原则的是( )。A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B双方当事人都存在损失C双方当事人过错相当D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正确答案:A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即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法律又没有明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才可以适用公平原则。故选A。 简述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主要区别。正确答案:答:(1)构成要件不同。尽管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但其构成要件上不同于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本无代理权而从事代理行为,且其无权代理行为也不可能使相对人信赖其有代理权。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人所从事的无权代理行为,使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2)法律效果不同。在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本人享有追认权。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效力;否则,本人对该无权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因此,无权代理行为能否发生效力根本上取决于本人是否追认,在本人没有正式追认之前,无权代理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而一旦无权代理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无需经过本人的追认就可以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因此,表见代理不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我国刑法中相对确定法定刑的表现形式。正确答案:答:我国刑法分则中的相对确定法定刑,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分则条文只规定一种刑罚,并且只规定最高期限;(2)分则条文规定两种以上刑罚,其中有期徒刑只规定最高刑期;(3)分则条文规定两种以上主刑、两个以上刑罚幅度,或者同时规定附加刑,其中有期徒刑只规定最低期限,其最高期限依照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执行;(4)分则条文规定两种以上主刑、两个以上刑罚幅度,或者同时规定附加刑,其中有的刑罚幅度对有期徒刑规定有最高和最低期限;(5)规定援引法定刑。即分则条文规定,对某罪援引其他条文或同条的另一款的法定刑处罚。采用这种形式的法定刑,是为了简化分则条文,但是,被援引的条文所规定的犯罪,必须与本罪的性质近似。 变单一种植为多种经营(2)农户喜建新居(3)大白菜卖不掉(4)出口创汇(5)改变投资方向A35142B31542C53142D23451正确答案:A题干描述的是农民如何走上致富道路的过程。首先是(3)大白菜卖不掉,所以要(5)改变投资方向,(1)变单一种植为多种经营是(5)的具体措施,(4)是结果,最后(2),农民致富了,喜建新居。正确答案是A。 为了维护封建尊卑、主奴关系,秦律将诉讼分为( )A非公室告B自告C公室告D官告正确答案:AC秦律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此必须受理。但是,秦律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强行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与此同时,提倡官吏主动纠举罪犯。同时鼓励罪犯投案自首,用以减少官府侦缉与追捕的困难。 某年级有84名学生,其中男生的年龄之和是女生的3倍。3年后,男生的年龄之和比女生年龄之和的3倍少36岁。问该年级男生有多少人?A48B54C60D66正确答案:C 有法必依要求( )A加强立法工作,积极制定法律B全体公民一律遵守法律C一切执法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D国家特定机关依法立法正确答案:BCD有法必依不仅要求全体公民遵守法律,还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决不允许执法犯法,以权乱法,以言代法,决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有法必依还包含着制定法律也必须依法。政法干警考试试题题库7卷 第2卷 根据宪法,下列哪个领导人或机关或组织不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B国务院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确答案:AA见宪法第92条,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l28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第l33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关于要约生效的错误表述为( )。A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之时生效B要约自要约人发出之时生效C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时间为要约生效时间D 采用数字电文形式发出要约的,收件人没有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要约生效时间正确答案:B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生效采用到达主义,即A之表述,在此基础上,ACD都正确。 2,5,11,23,47,( )正确答案:D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2022年在五个城市中长春市房屋销售价格最低B2022年五个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均高于房屋销售价格C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房屋销售价格与住宅销售价格越高D广州市房屋销售价格与住宅销售价格均低于北京市正确答案:BB项为错误项,2022年五个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均低于房屋销售价格。 一个长方体前面和上面的面积和是209平方厘米。如果这个长方体的长、宽、高都是以厘米为单位的质数,那么这个长方体的体积是多少立方厘米?A209B342C374D418正确答案:设长、宽、高分别为x、y、z厘米,则x(y+z)=209=11×19。 由于11和19都是奇数。说明y和z之间必然有一个偶数,而y、z都是质数,故其中一个数是2,不妨设z=2。若y+z=11,则y=9,不为质数,矛盾。因此,y+z=19,y=17,x=11。 该长方体体积为11×17×2=374立方厘米。 根据句意依次填入词语最恰当的是( )。中国15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第60届人权会议上再次_了美国提出的关于审议中国人权记录的企图,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员投票通过了中国提出的对美国提案“不采取行动”动议。中国代表团团长沙祖康在投票前的发言中严厉_了美国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指责,坚决反对美国提出的反华提案。沙祖康指出,美国以所谓的“人权卫士”自居,点评他国的人权状况,但对自己恶劣的人权记录却只字不提。A挫败驳斥 无端随意B挫败批评 无理随便C击败指责 随意无端D击退批驳 无谓任意正确答案:A“挫败”是使受挫失败;“击败”和“击退”体现不出美国的受挫;“驳斥”既有驳又有斥,比“批评”和“指责”更适合;“无端”指没有来由的,美国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指责正是没有来由的,所以选A。 根据下表回答 116120 题。2022-2022年某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单位:亿元 年份类型 固定资产投资额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城镇经济 个体经济 农村经济 2022 69.97 35.83 22.24 3.12 11.90 11.47 2022 79.60 29.63 32.08 3.27 17.89 17.28 2022 85.o0 43.29 23.38 4.38 18.33 17.46 2022 96.46 49.11 19.19 3.76 28.16 26.48 2022 140.15 67.09 25.29 5.O1 47.77 44.43第 116 题 2022年该市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例是( )正确答案:A 某船上有一人面对北方,看到北极星整天在地平线上打圈,此时他的右边是西半球,左边是东半球,这时该船的地理坐标是( )。A西经160°,纬度0°B西经160°,北纬90°C东经160°,纬度0°D东经160°,北纬90°正确答案:C首先,看到北极星在地平线上,说明人是在赤道上;其次,人面对北方,右边是西半球,左边是东半球,可以推测出是在东西半球分界线的东端,即为东经1600。政法干警考试试题题库7卷 第3卷 当选为先进工作者(2)抢人钱财(3)痛改前非(4)提前释放(5)投案自首A25431B23541C12534D52314正确答案:A按照事件发生的逻辑顺序来排列。抢人钱财投案自首(在狱中表现良好)提前释放(决定)痛改前非(经过努力工作)当选为先进工作者。因此选择A。 孟春:仲春:季春A戊:庚:己B谷雨:清明:立夏C巳时:午时:未时D昨天:今天:明天正确答案:CC考查时间的顺序排列。A、B明显是错误的,C、D项顺序均正确,但孟春、仲春、季春是古代的记法,而C项也是古代时间的记法,每一个时辰对应现在的两个小时,故C项更为正确。 我国现行宪法第16条修正案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 )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A个体经济B私营经济 (o)C三资企业D股份制经济正确答案:ABAB参见宪法修正案第l6条。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 )。有利于拉动内需、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可以缓解劳资矛盾,激发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可以缩小收入差距,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正确答案:C全部是其意义所在。 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额为l5万元的承揽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40,同时约定定金为6万。但甲公司向乙公司仅给付定金5万元,乙未表示异议。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最多偿付( )。A18万元B13万元C10万元D3万元正确答案:C定金的适用,一般情况下,依担保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本题中虽按约定甲公司应交付6万元定金,但甲公司实际交付了5万元定金,乙公司并来拒绝,故依法视为甲乙变更定金合同,将定金变为5万元。本题中还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当事人约定的定金超过了20,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超过20的部分无效,故本题定金应当为3万元。另2万元无效予以返还。 本题的另一个考点是关于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三种违约责任形式的适用关系。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和定金不可以并用,两者只能选择其一而适用;其次,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也不可以并用,而且违约金如果过高于实际损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降低,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害的町以申请增加;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定金和损害赔偿责任不可以并用,学理上根据定金作为担保方式的一种从本质上不排除损害赔偿责任,故认为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定金作为解约定金的性贡(即以丧失定金利益为解约的对价)时定金和损害赔偿即可并用。因此对于非违约方当事人最好的选择就是选择定金条款予以适用,并同时请求赔偿实际损害。故乙公司违约时应当向甲公司返还8万元的定金,即:3x2+2=8(元),另外请求2万元的损害赔偿共计10万元。 “盼救情结”,表现为:对现状不满,盼望有高人来拯救自己。人们习惯于把改变现状的希望寄托在一两个救世主身上。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属于“盼救情结”的是( )。A某公司的技术研发部门遇到很大的难题,无奈之下求助于外援,从另一公司吸取了经验,终于找到了解决之道B老徐对新的工资绩效考评制度不满,将自己的看法写成电子邮件,发给部门的相关负责人C某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各股东对改革方案争论不一,最后一致同意由董事长决定方案D小云为学习成绩没有进步而感到非常焦虑,希望新找的家教能马上让自己的成绩有大幅度提升正确答案:D“盼救情结”的定义要点有:对现状不满;习惯于把改变现状的希望寄托在一两个救世主身上。A、C两项不符合;B项不符合。故答案选D。 .肖庆、王氏夫妻有1栋二层楼房。1956年,肖庆病逝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交妻子王氏继承。1971王氏死亡,生前无遗嘱,死后其继承人对遗留的房屋亦进行过分割,肖、王有二子一女:长子肖吾贰(1968死亡)生育一子肖文,肖文与妻子蒲英生育子女肖明、肖平二人,肖文于1970年去世;次子肖吾山(1968年死亡)生育子女肖德、肖娣二人;女儿肖吾伊(1966年死亡)收养曹铸、曹萍为子女。1984年,某工厂征用了王氏所遗房产,房屋折价款为10800元。次年3月,肖德从折价款中取走3000元,蒲英及其子肖平取走3000元。此后,曹铸、肖娣、肖明、曹萍提起诉讼,要求继承王氏的遗产。王氏生前,原、被告各方都对其不同程度的尽过赡养义务,其中蒲英、肖德尽义务较多。请回答以下问题:(1)代位继承是否受辈分的限制?(2)被继承人子女的养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3)本案应如何处理?正确答案:45.参考答案(1)代位继承是否受辈分的限制,也就是说,除了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外,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是否也有代位继承权的问题,继承法虽未直接规定,但是应当认为,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这就意味着确立了这样一个原则,即代位继承不受辈分限制。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同样是晚辈直系血亲,故可享有代位继承权,而且,继承的份额仅限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应继承的份额。所以,本案中肖明、肖平可享有代位继承权。(2)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法律规定的晚辈直系血亲不仅是指自然血亲,而且还包括通过建立收养关系而形成的拟制血亲。因此,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以及其亲生子女的养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所以,本案中,曹铸、曹萍也可以代位继承。(3)本案中肖明、肖娣以及曹铸、曹萍应当同肖德、肖平一样享有代位继承权,平等地分得遗产份额。由于蒲英和肖德尽义务较多,应适当地分得遗产及多分遗产。 按照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之一是追诉期限内( )。正确答案:B参见刑法第89条。政法干警考试试题题库7卷 第4卷 经济全球化也带来了负面影响2022年发生在美国由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大萧条”。历史上还有一次“大萧条”发生在美国,你知道是谁采取了什么政策来应对金融危机,该政策有什么历史影响?正确答案:为应对“大萧条”美国总统罗斯福实行了罗斯福新政;罗斯福新政使美国经济得以摆脱危机并逐渐复苏,为资本主义国家干预经济生活提供了范例。我国历史上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皇帝是( )。A秦始皇B汉高祖C汉文帝D汉武帝正确答案:D西汉时,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由此确立了儒家思想为封建统治思想。 养子女继承了养父母遗产的,还可以根据血缘关系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 )正确答案:×养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被收养时起消除,除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除外,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京剧深受人们喜爱的根本原因是( )。A产生于全国政治文化中心B融合并吸收多剧种和曲调的优点C得到朝廷统治者的推崇D其他剧种的衰落。正确答案:B本题考查学生对事物原因的理解分析能力, 京剧深受人们喜爱,根本原因在于自身不断吸收其他剧种的优点,即在于其内因。而A、C、D三项均是外因。 反映论,是指坚持认识的本质是人脑对客观世界反映的认识论原则,亦即思想是反映存在的理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反映论的是( )。A“存在就是被感知”B“从物到感觉和思想”C“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D“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者”正确答案:A反映论的定义要点是:坚持认识的本质是人脑对客观世界反映的认识论原则。A项“存在就是被感知”是唯心论的思想,认为事物的存在依赖于思想。因此不属于反映论。B、C、D三项都属于反映论的观点。故答案选A。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家用以及其他土地。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C该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正确答案:CC从法律位阶上来说该解释属立法解释,它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 下列各项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B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10年C外观设计专利权可依法进行强制许可D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正确答案:C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取得程序和条件、保护期以及限制。我国的专利权主要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三三种。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他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表明,外观设计首先应当富有美感(D项)。外观设计专利提出申请后按照专利法的规定,无需进行实质审查,采取的是初审登记制,只要经过初步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就授予专利权。因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的表述是正确的(A项)。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期10年,也符合专利法的规定(B项)。只有C项外观设计专利权进行强制许可违反了专利法的规定。故此,符合题意的选择应当是C项。 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A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设工作部门,乡级政府一般不设工作部门B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C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构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正确答案: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4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政法干警考试试题题库7卷 第5卷 普遍联系是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内在体现,它的含义是( )。A任何事物内部诸要素是相互联系的B任何一事物与其他事物处于相互联系之中C世界的发展过程仅是纵向联系。D不同的事物经过一系列中介统一起来正确答案:ABD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同周围其他事物有着某种联系,世界是一个有机统一体。从事物外部来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不能孤立存在,从事物的内部来看,任何事物的内部的各个要素也不能孤立地存在,都与其他要素联系着。 “事实构成”是指( ).A构成一个法律事实的相关要素B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C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结合D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的结合正确答案:BB在法学上,常常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称为“事实构成”。 甲于2022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 )。A34000元B30000元C19000元D15000元正确答案:B根据刑法第87条第1项,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甲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此行为的追诉时效为5年。该行为到2022年6月时,已经超过5年,因此对甲1997年3月诈骗他人4000元的行为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甲与乙构成诈骗共犯,应当根据共同诈骗的财产数额认定犯罪金额,而非根据分赃数额认定犯罪金额。据此,选项B正确。 月球的剪影在太阳面前地划过,光芒四射的太阳渐渐隐去光辉。幻化成暂时的黑洞;日常忙碌的人们,放下手中的一切,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那片悠远深邃的宇宙共同见证这一气势_的“日月之舞”。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正确答案:D解析:先看第一空,由“剪影”、划过”可首先排除B项的“华丽”。由下文的“光芒四射的太阳,渐渐隐去光辉”可知“划过”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迅速”不合句意,排除C。“款款”意为慢慢地,“优雅”意为优美高雅,由“剪影”、“日月之舞”可知,句意更侧重于强调姿态的美,故应选“优雅”。“气势恢弘”用来形容日食的壮观景象也很贴切。因此本题答案为D。 ( ) 对于 大雁相当于狼奔豕突 对于 ( )A虾兵蟹将一一老鳖B丧家之犬猫C劳燕分飞老鹰D雪泥鸿爪猪正确答案:D雪泥鸿爪中的“鸿”指代大雁,狼奔豕突中的“豕”指代谢。 谦虚: 谨慎: 美德正确答案:B谦虚与谨慎均属于做人的美德,高兴与喜悦均属于人的心情。 1978年开始的农村改革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30年前农民年纯收入1336元如今增加到4140元;30年前,我国的贫困人口大约有25亿,如今在耕地减少、人口增加的情况下,贫困人口已减至2500万导致中国农村发生巨大变化的原因是( )。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变革农村土地所有制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农产品的统购派购制度 A B C D正确答案:C材料反映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巨大变化,都属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的说法错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没有改变土地所有制性质,土地仍然属于公有,故答案为C。 “桔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表明( )A量变必然引起质变B外部条件影响事物的发展C内在因素决定事物的发展D事物的性用是由主要矛盾决定的正确答案:B“桔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说明了事物;普遍联系的,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矛盾双方(矛盾主次方面)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故答案选B。政法干警考试试题题库7卷 第6卷 2022年3月至4月间,A市大桥药店承包人陈某在该市大地镇集市个体店中,购得印有"中超"牌商标的养胃丸一批,运往B市后,由大桥药店批销给B市六家商场及医药公司。上述单位购入"中超"牌养胃丸后,随即进行了调运、批发与零售,致使B市20家药店经销了这批养胃丸。在销售过程中,B市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获悉消费者反映该养胃丸药味不浓,于同年6月派出质检员进行检查,证实该"中超"牌养胃丸质量确实欠佳,便通知所属部门停止销售,并抓紧退货。该养胃丸注册商标专用人某中药制药一厂于2022年9月6日,分别向A市工商局与市卫生局投诉,请求对市场医药单位销售冒牌养胃丸案依法查处。市工商局于2022年10月10日根据药品管理法对此案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对现已封存于大桥药店的430盒冒牌养胃丸予以全部销毁;(2)对消费者的退货全部销毁;(3)对大桥药店及其他20家药店的非法利润予以没收,并分别处以2 000元罚款。问:(1)这起处罚案件哪些机关有管辖权?(2)工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3)如果市卫生局亦根据药品管理法对此案进行处罚,是否违背了"一事不再罚"之原则?为什么?(4)经查,市工商局是以简易程序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在作出处罚决定时,本拟处以罚款l 500元,因大桥药店不断提出申辩,后决定罚款2 000元。从程序上看,市工商局的以上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正确答案:(1)市卫生局有管辖权。(2)不合法。因为市工商局超越了决定职权,该处罚决定属于越权行为。(3)违背了"一事不再罚"原则。因为针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同行政机关不得依据同一法律根据予以重复处罚。(4)有两处不合法:不应适用简易程序;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下列可以作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A习惯B判例C法理D司法解释 T-T正确答案:DD本题考查我国民法的渊源。判例和法理均非国家机关根据权限范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习惯中只有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才能作为我国民法的渊源,本题只能选择D,即最高司法机关司法解释性文件。 2022年平均每所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的注册学生人数约是教职工人数的( )。A99倍B101倍C115倍D198倍正确答案:B2022年平均每所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的注册学生人数约是教职工人数的50195384÷495848100倍,并且略大于100。最接近的就是B。 犯罪集团属于( )。A复杂的共同犯罪B特殊的共同犯罪C有组织的共同犯罪D必要的共同犯罪正确答案:ABC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存在分工,属于复杂共同犯罪;是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属于特殊共同犯罪。因此,选项ABC正确。犯罪集团可以实施必须由数人实施的犯罪,也可以实施单独可以实施的犯罪,选项D不正确。 王某与赵某2000年5月结婚。2022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2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2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正确答案:D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此可见,ABC是正确的,不选。D项其实属于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并未指定只归一方所有,因此是共有财产。D错误,应选。 记得有人说过,一个人须从古今中外的作家那里去寻找和自己性情相近的人。一旦找到思想相近之作家,心中必万分痛快,灵魂亦发生剧烈震撼,如春雷一鸣,蚕卵孵出,得一新生命,入一新世界,于是流连忘返,乐此不疲,如受春风化雨之赐,终获学业大进之益。这个主张阐发了读书活动中一条基本规律。最能体现这段文字主题的是( )。A得一新生命,入一新世界B找到思想相近之作家C寻找和自己性情相近的人D流连忘返,乐此不疲正确答案:B文段首先由别人的话引出“去作家那里寻找和自己性情相近的人”,然后具体阐述了找到思想相近的作家对个体的巨大影响,最后进行总结,找到思想相近之作家是读书活动中的一条基本规律。由此可知文段围绕寻找与自己思想相近的作家展开,与此相关的主题应为B项。C项的“和自己性情相近的人”范围过大。故排除。 医学界流行一句话,在美国买枪很容易,但买抗生素很难。然而,我国的情况则完全不同。据了解,虽然经过多方的艰辛努力,我国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率在2022年仍然高达74%,高于欧美国家20%-50%。一些医生和患者甚至将抗生素视为万能药。抗生素的滥用会造成细菌耐药性增强,致使抗生素在较短时期内失效。目前我国每研制一个抗生素要10年,而细菌产生耐药性只需两年。专家称:“如果我们再不对抗生素的使用加以控制,过不了多长时间老百姓看病吃药就没有有效的抗生素可以用了。”这段文字意在说明:正确答案:C文段由医学界流行的一句话引出我国抗生素滥用的现状,进而对使用过程中的误区和滥用的后果进行了分析,最后以专家的告诫结尾,说明控制滥用抗生素现象的急迫性和必要性。“使用须谨慎”不是文段说明的重点,排除A。对于抗生素的销售和管理文段并没有涉及,之所以会滥用很大一方面原因是“一些医生和患者甚至将抗生素视为万能药”,排除B。“抗生素研发面临困境”没有依据,作者只是将研制抗生素的周期和细菌产生耐药性的周期进行对比,借此说明控制抗生素滥用的必要性,排除D。本题答案为C。 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对犯罪人( )。A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B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正确答案:A根据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政法干警考试试题题库7卷 第7卷 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条件。正确答案:答: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1)条件应当是尚未发生的事实,即具有未来性。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在实施民事 法律行为时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则不构成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2)条件应当是当事人在约定时不知道其将来是否发生,即具有或然性。如果当事人在约定之时确知其在将来必然发生或者必然不发生的事实,则均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依其意志所选择的事实,即具有意定性。如果是法律规定的条件则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4)条件应当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即具有合法性。因此,当事人作为条件所约定的事实就不得违反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有悖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5)条件应当是约定用于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事实,即具有特定的目的性。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事实是为了其他目的,则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正确答案: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正确答案:B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身亡,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 甲因海难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两年后,甲重新出现。法院依甲的申请撤销了对甲的死亡宣告。甲与原配偶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的情形包括( )。A原配偶虽未再婚,但拒绝与甲恢复婚姻关系B原配偶再婚,但愿意与甲恢复婚姻关系C原配偶再婚后其配偶病故D原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正确答案:BCD略 飞行员:女飞行员正确选项为( )正确答案:A题干中两词是整体与组成部分的关系,选项中“运动员”与“足球运动员”符合这种关系,故选A。 首次附载“六赃图”先例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A唐律疏议B宋刑统C元典章D大明律正确答案:D虽然唐律疏议首次规定了“六赃”犯罪,但唐律疏议并未附载“六赃图”,大明律首创附载“六赃图”先例,并为大清律例所继承。故选D项。 汇率是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当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提高时( )。A等量美元可兑换更多的人民币B人民币升值C将不利于我国出口D将有利于我国进口正确答案:A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升高,意味着一美元可以兑换更多的人民币,是美元升值,人民币贬值,这将有利于我国的出口,不利于我国进口。故答案为A。 请说明“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这句话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正确答案:答:(1)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的谨慎,防止错杀无辜,凡是疑案难案,都采取从轻处断或加以赦免的办法,即所谓“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2)这也是“明德慎罚”主张在定罪量刑问题上的体现。不过,从其历史渊源来说,该项原则发端很早,据尚书·大禹谟记载,相传舜帝的刑官皋陶执法时奉行这样一条原则:“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即处理两可的疑难案件,宁可偏宽不依常法,也不能错杀无辜。(3)商汤和周初发布的文告中均有揭批桀、纣滥杀无辜的记载。可见在夏、商王朝上升时期不曾要求实行严禁错杀无辜的原则,西周重提,其主旨则是对“明德慎罚”的进一步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