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线上题库汇总pdf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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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线上题库汇总pdf版1.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陈某返还借款。送达支付令 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12天后,陈某以 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 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 影响支付令的效力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答案】:D【解析】:A项,民诉解释第431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 有用语言、文字、印刷、图书或其他方法,自由发表其意见 之权,并不得因劳动或雇佣关系,剥夺此种权利。CD两项,文化制度包括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 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等内容。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 的原那么、内容等作了比拟全面和系统的规定。宪法第19 条规定,国家开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 学文化水平。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8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但凡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 国法院都有管辖权,表达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那么 B.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表达了尊重当事人原那么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专属我国 法院管辖,表达了维护国家主权原那么D.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表达了便于 当事人诉讼原那么【答案】:A【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 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 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 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 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 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涉外管辖的一 般规定,但凡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联系的,我国 法院都有管辖权,表达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 那么。B项,尊重当事人原那么,是指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 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协议管 辖只适用财产类案件,并非各类民事案件,并且当事人所选 择的法院必须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包括原 被告住所地、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C项,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局部,对涉外民事 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表达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 那么。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 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 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关于涉外案件专属管辖,是针对 三资合同引发的纠纷,而不是三资企业与其他主体的合同纠 纷,该选项进行了概念替换。D项,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属于级 别管辖,这是根据案件性质、繁简程度和案件影响的大小来 确定的,并不是便于当事人诉讼的表达。9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分别出资50万 元、10万元和40万元。甲、乙、丙共同约定由甲执行合伙 事务。合伙企业经营良好,于是甲找乙和丙协商增资投资一 个不在经营范围内的工程,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就该增资 事宜合伙企业需如何做出决议?()A.可以协商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增资缴纳B.决议需要甲乙通过即可C.决议需要甲乙丙共同通过D.决议需要甲丙通过即可【答案】:A|C【解析】:A项,合伙企业强调人合性和合伙人自治,故增资比例可由 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未必按照原出资比例认缴。BCD三项,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 定外,合伙企业的以下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 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扩充合伙企 业的经营范围属于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的事项。故本案中决 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0 .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 讼,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施密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无需提供中文 翻译件B.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 式代理诉讼C.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 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D.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发调解书, 但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答案】:c【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527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 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当事人对 中文翻译件有异议的,应当共同委托翻译机构提供翻译文 本;当事人对翻译机构的选择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 确定。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 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 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他人代为 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 托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 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 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 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 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 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因此“可以委 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的说法过于绝对。另外,在英国, 律师传统的分为事务律师和出庭律师两类,当事人不能直接 委托出庭律师,而必须通过事务律师作为中介人。当事人的 所有请求和意见均要通过事务律师向出庭律师转交。出庭律 师既不会见委托人,也不直接调取证据,他所依据的是事务 律师为其提供的诉讼文书和有关材料。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529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 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530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 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 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11 .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 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 8万公里,市 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 乙的以下哪一请求是错误的?()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 甲时即被撤销D.请求甲承当缔约过失责任【答案】:C【解析】:此题中,甲在明知机动车里程表错误显示的情况下,以高于 市价7万元的价格将其出售给不知情的乙。民通意见第 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 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 定为欺诈行为,故此题中甲的行为构成欺诈。A项,民法总那么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 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 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由此可见,对于因 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受欺诈人仅享有撤销权。B项,如果乙不撤销合同,此时合同为有效合同,乙可以行 使减价请求权。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当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 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当修理、更换、重作、退货、 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C项,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 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 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此题中,乙对标的物的质量有错误认 识,故构成重大误解。根据民法总那么第147条的规定,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非可以直接致函对方请求撤销 合同。D项,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 其依据老实信用原那么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 损失,依法应承当的民事责任。此题中,甲故意隐瞒与合同 有关的重要事实,违背了老实信用原那么而给对方造成了损 失,应承当缔约过失责任。【说明】司法部原答案为C,因民法总那么公布,A项也 为正确答案,因此此题选AC更为妥当。12.2017年1月,张某入职飞信科技,担任总经理。 至2018年3月,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方 便开展业务,公司为张某配置了一辆小轿车,2018年10月, 张某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遭到拒绝。张某遂将汽车留置,公司要求其返还。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张某可以留置该汽车B.张某应当向公司返还汽车C.张某有权主张2017年2月至离职之日的双倍工资D.张某可直接向法院主张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答案】:B【解析】:AB两项,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 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本案 中,张某与飞信科技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一 直存在实际的用工,己经建立起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双 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主张对用人单位供其 使用的工具、物品等动产行使留置权,但此类动产不是劳动 合同关系的标的物,与劳动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 劳动者并没有留置权,张某无权留置该车辆,应当向公司返 还汽车。C项,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 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 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 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用人 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具体时间为2017年的2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期间,飞信科技需要向张某支付两倍 的工资,而非至员工离职之日。D项,劳动争议的解决实行仲裁前置的程序,对于飞信科技 拖欠张某工资一事,应领先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 决,劳动者与单位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法院提起 诉讼,不可以直接向法院主张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13.某小区徐某未获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便在自住房 前扩建一个门面房,挤占小区人行通道。小区其他业主屡次 要求徐某撤除未果后,将该门面房强行撤除,毁坏了徐某自 住房屋的墙砖。关于撤除行为,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侵犯了徐某门面房的所有权B.侵犯了徐某的占有C.其他业主应恢复原状 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B项,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 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 面异议。C项,民诉解释第43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对债务本身 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 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而此题中, 陈某提出已经归还借款,即主张债务已经消灭,该主张构成 异议。D项,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 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催促 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 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此题中, 陈某依法提出有效异议,支付令失效,且申请人黄某未提出 反对意见,该案应转入诉讼程序。2.老人生病由其子女照料。儿子照顾老人时威胁称,如不写 遗嘱将全部遗产分给他就停药,无奈之下老人写了遗嘱X, 然后儿子嫌遗嘱字迹潦草,自己又抄了一遍,还模仿老人签 名,此遗嘱为Yo女儿照看老人期间,谎称老人得了绝症, 活不了多久了,然后老人遂写了份遗嘱Zo没过多久,老人 康复从医院出院了,但3个月后因车祸死亡。以下说法正确 的有()oD.其他业主应赔偿徐某自住房屋墙砖毁坏的损失【答案】:B|D【解析】:AC两项,徐某未经许可而扩建房屋,该房屋系违章建筑,其 仅构成占有行为,而不可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恢复原状是 物权保护方法,徐某并不享有物权,且挤占通道影响其他物 主的共有使用权,因此不应恢复原物。B项,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 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 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 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徐某对其门面房属于 无权占有,无权占有也受法律保护,所以其他业主将门面房 强行撤除,侵犯了徐某对该门面房的占有。D项,物权法第37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 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当其他民事责 任。徐某自住房的墙砖被毁坏,其他业主应赔偿徐某自住房 屋墙砖毁坏的损失。14.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中国共同设立了某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以确认其在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 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以下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A.因合资公司登记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B.因侵权行为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C.因争议与中国的联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中国法D.当事人可协议选择纠纷应适用的法律【答案】:A【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 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 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 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 主营业地。此题中,由于合资公司是在中国登记设立的,所 以,有关合资公司股东权利事项问题,应当适用登记地法律, 即中国法。15 .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 假设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 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B.英国法C.甲国法D.乙国法【答案】:A【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 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此题中,由于英国 公民迈克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所以,宣告死亡的问题应该 适用中国法。16 .甲公司取得了热播电视剧12小时的独家网络直播权, 张某嫌该剧片头广告时间过长,开发出屏蔽该片头广告的软 件,在其社交主页上炫耀,并提供了专门的下载通道,受到 网民追捧。随后张某用此软件招商播放乙公司的产品广告,收益颇丰。以下说法正确的有()0A.张某的行为有利于消费者,是合法行为B.张某并非经营者,所以其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适格主体C.张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D.甲公司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按张某向乙公司收取的 报酬确定赔偿金额【答案】:C|D【解析】:AC两项,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公平、诚信的原那么,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所以“公平、诚 信、法律和商业道德”是区分不正当竞争和正当经营的关键。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损害了甲公司产品的正常运营,且谋取了 自身的经济利益,不能以“有利于消费者”来掩盖这一不诚 信的行为,所以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而非合 法行为。B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的经 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 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事了 商品的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也属于经营者的范畴,本案 中张某利用其软件实施了播放广告取得收益的经营行为,属 于经营者。D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因不正当竞 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 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 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赔偿数额确定 的依据是被害者的实际损害,即侵权人的侵权所得。所以当 甲公司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时候,可按张某的侵权所得, 即向乙公司收取的报酬确定赔偿金额。17.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 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当违约责任。双方办理了 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 10万元。李某收养小张1 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 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 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 10万元。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B.李某应对张某承当违约责任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答案】:D【解析】:D项,收养协议解除后,李某收取的10万元丧失了法律依据, 因此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A项,收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 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 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因此,李某,张某在小张不满10周岁时可以协议解除收养 关系。B项,违约责任调整的是侵犯财产关系应承当的责任,而收 养关系属于身份关系,收养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故不会产生违约责任。C项,收养法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 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 系的规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可知,李某 在收养小张期间,应尽到生父母养育子女的监护义务,对养 子小张的赔偿行为在其无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予以赔偿,故不 得要求张某赔偿李某。18.关于联合国国际法院的表述,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对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不具有否决权B.国际法院法官对涉及其国籍国的案件,不适用回避制度, 即使其就任法官前曾参与该案件C.国际法院判决对案件当事国具有法律拘束力,构成国际法 的渊源D.国际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答案】:A【解析】:A项,国际法院规约第10条第2款规定,平安理事会之 投票,或为法官之选举或为第12条所称联席会议人员之指 派,应不管平安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及非常任理事国之区别。 故对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常任理事国不存在否决权。B项,国际法院规约第31条第1款规定,属于诉讼当事 国国籍之法官,于法院受理该诉讼案件时,保有其参与之权。 但是,第17条规定,法官曾以当事国一造之代理人、律师、 或辅佐人、或以国内法院或国际法院或调查委员会委员、或 以其他资格参加任何案件者,不得参与该案件之裁决。C项,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 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不管普通或特别 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成认之规条者。国际习惯, 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一般法律原那么为文明 各国所成认者。在第59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 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那么之补助资料者。 前项规定不阻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那么裁 判案件之权。第59条规定,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 案外,无拘束力。据此,国际法的渊源为国际条约、国际习 惯和一般法律原那么,而其他各项是确立法律原那么时的辅助资 料。故国际法院判决不是国际法的渊源。D项,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仅是国际法院对某一问题发表 的看法,并没有严格的庭审程序,对当事国只具有参考价值, 而没有拘束力。19 .在涉外民事关系中,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司 法解释,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那么,以下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o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应与所争议的民事关系有实际联系B.当事人仅可在具有合同性质的涉外民事关系中选择法律C.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有权协议选择或变更选择 适用的法律D.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国家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 的,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作 出了选择【答案】:C|D【解析】:C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 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 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变更选择适用的 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国家的法 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就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做出了选择。A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条规定,当事人依照 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一)第7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 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 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当事人选择的必 须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可以选择的涉外民事关系的范畴,是 否与涉外民事关系有实际联系的法律法院不予审查,当事人 以此为由抗辩的法律不予支持。B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6条规定,协议离婚,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 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 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第37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 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当事人不 仅可以在具有合同性质的涉外民事关系中选择法律,还可以 在涉及人身性质的案件中选择适用法律。20 .某法院在网络、微信等平台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 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被执行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 主动找到法院配合执行。对此,以下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道德问题的有效解决总是必须依赖法律的强制手段B.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 社会气氛C.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必须诉诸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D.法律与道德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法律其实就是道德X无效A. Y不成立C.Y有效D. Z有效【答案】:A|B【解析】: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才能产生效力,受胁迫、 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本案中,遗嘱X是老人基于被胁迫订 立,当属无效;遗嘱Z是老人受欺骗订立的,当属无效。遗 嘱属于法定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遗嘱Y属于誉抄并假冒立遗 嘱人签字,不具备自书或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故法律行为 不成立。3.中国历史上曾进行屡次法制变革以适应社会的开展。关于 这些法制变革的表述,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秦国商鞅实施变法改革,全面贯彻法家“明法重刑”的主 张,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以实现富国强兵目【答案】:B【解析】:A项,道德问题的解决并非都必须依赖法律,道德在本质上 是良心和信念的自由,因而强制是内在的,主要凭靠内在良 知认同或责难,而不是依赖法律的强制手段解决问题。BC两项,道德对法律具有支撑作用,可以为法律的实施营造 良好的人文环境,但法律的有效实施并非总是必须诉诸道德 和舆论,法的实施方式分为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 由此可见,法的实施主要是依靠法自身的强制力及法的遵 守、执行和适用等活动,而不是必须诉诸道德谴责和舆论压 力。D项,法律与道德在本质、内容和功能上存在一定联系,但 是法律与道德在生成方式、行为标准、存在形态、调整方式、 运作机制、强制方式、解决方式上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说法律就是道德显然错误。21.哥哥王文诉弟弟王武遗产继承一案,王文向法院提交了一 份其父生前关于遗产分配方案的遗嘱复印件,遗嘱中有“本 遗嘱的原件由王武负责保管”字样,并有王武的签名。王文 在举证责任期间书面申请法院责令王武提交遗嘱原件,法院 通知王武提交,但王武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在此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以下哪些行为是合法的?()A.王文可只向法院提交遗嘱的复印件B.法院可依法对王武进行拘留C.法院可认定王文所主张的该遗嘱能证明的事实为真实D.法院可根据王武的行为而判决支持王文的各项诉讼请求【答案】:A|C【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款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 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 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B项,民诉解释第113条规定,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阻碍 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 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 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本案中王武并无该法条规定 的情形,因此,不应予以罚款、拘留。C项,民诉解释第112条规定,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 下的,承当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 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申请理由成立的,人 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 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 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此题中, 王文向法院提交的遗嘱复印件为书证,且可得知遗嘱原件在 被告王武的控制之下,王武经过法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 不提交,故可以认定王文提交原件确有困难,可以只向法院 提交遗嘱的复印件,并且法院可以认定所提交的遗嘱复印件 所证明的事实为真实。D项,王武的行为仅仅能证明王文提交的遗嘱复印件主张的 内容为真实,法院应当支持遗嘱所记载的内容。但是题干中 并未明确说明王文的诉讼请求,因此无从得知王文的诉讼请 求是否仅仅要求执行遗嘱所记载的内容。故法院判决支持王 文的各项诉讼请求的做法不合法。22.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 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 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答案】:c【解析】:A项,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职业道 德是指法官在履行其职责活动中应当具备的与法官职业的 职能、性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应当遵循的行为准那么、行为 规范,是法官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业务素质、思想情操、 品行修养、价值观念、行为准那么的总和。律师,是指依法取 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 务的执业人员,律师职业道德是律师在执业活动、提供法律 服务时所应当遵守的道德观念、行为准那么、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官与律师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组成局部,但两者 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存在区别。B项,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承当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 法定职能。CD两项,资深法官为实习律师担任导师,是律师培养的一种 途径,可以使法官和律师相互之间对各自的工作、行为等有 更深的认识,有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与 法官招录无关。23.秦某以虚构言论、合成图片的手段在网上传播多条“警察 打人”的信息,造成恶劣影响,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8日的处分。秦某认为自己是在行使言论自由权,遂诉至法 院。法院认为,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 自由,为法律所明文禁止,应承当法律责任。对此,以下哪 一说法是正确的?()A.相对于自由价值,秩序价值处于法的价值的顶端B.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个案平衡原那么解决法的价值冲突C. “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仅是 对案件客观事实的陈述D.言论自由作为人权,既是道德权利又是法律权利【答案】:D【解析】:A项,自由和秩序都是法的最基本的价值,但相对于秩序价 值,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位于法的价值的顶 端。B项,个案平衡原那么,是指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 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 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价值位阶 原那么,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 优于在后的价值。由此可知,本案中秦某的行为不属于言论 自由,且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法院要求其承当 法律责任,是运用价值位阶原那么解决法的价值冲突。C项,法官的观点本身不仅是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也包含着 一种价值判断。D项,从根本上说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为了保障人权的实 现而将其法律化,所以言论自由作为人权,既是道德权利又 是法律权利。24.张某拾得王某的一只小羊拒不归还,李某将小羊从张某羊 圈中抱走交给王某。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拾得小羊后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占有C.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返还占有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占有【答案】:D【解析】:D项,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 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 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 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条款中的“占有” 并未作出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的区分,尽管张某是无权占 有,李某以“法律禁止的私人力量”侵夺张某对小羊的占有, 为法所禁止,侵犯了张某的占有。A项,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 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 部门。王某是小羊的所有权人,张某不因拾得小羊后因占有 而取得所有权。遗失物不是无主动产。拾得人不可能通过拾 得遗失物成为所有权人。B项,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 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 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王某系侵 夺人李某的占有继受人,一方面张某被侵夺的占有为无权占 有,另一方面王某系小羊的所有权人,那么最终仍应维持法律 上应有的状态,故张某对王某不再享有物权法第245条 的占有返还请求权。C项,李某侵夺占有后,将小羊交给王某,李某不再为占有 人(既非直接占有人,亦非间接占有人),故已无从返还占 有。25.田某拒不履行法院令其迁出钟某房屋的判决,因钟某已 与他人签订租房合同,房屋无法交给承租人,使钟某遭受损 失,钟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责令 田某15日内迁出房屋,但田某仍拒不履行。关于法院对田 某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罚款B.责令田某向钟某赔礼抱歉C.责令田某双倍补偿钟某所受到的损失D.责令田某加倍支付以钟某所受损失为基数的同期银行利 息【答案】:A|C【解析】:A项,民诉解释第505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 指定的行为,且该项行为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人民法院 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款第6项规定处理, 即对其进行罚款。B项,赔礼抱歉一般适用于人身侵权类的案件。C项,民诉解释第507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 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 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 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 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 定。此题中,田某拒不履行法院令其迁出钟某房屋的判决, 使钟某无法履行与他人签订的租房合同而遭受损失,法院可 责令田某双倍补偿钟某所受到的损失。D项,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 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 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 履行金。田某拒不履行的是在15日内迁出钟某房屋的义务, 并非金钱给付义务,不适用支付债务利息的规定。26.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 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 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 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 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 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C. 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享有抗辩权,即债务人接 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 主张。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 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A项,2011年3月25日起甲公司应还款。普通诉讼时效为2 年,乙银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2011年3月25日起至2013 年3月24日。从2013年3月25日起,甲公司取得时效抗 辩权。乙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于是债务人甲公司可对 受让人丙公司主张时效抗辩。D项,丁公司购买、接管甲公司,即继受甲公司的权利义务, 所以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时效抗辩。BC两项,原债务人甲以及其继受人丁的诉讼时效于2013年标B.西汉文帝为齐太仓令之女缝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 赎罪的行为所动,下令废除肉刑C.唐代废除了宫刑制度,创设了鞭刑和杖刑,以宽减刑罚, 缓解社会矛盾D.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了 罪刑法定原那么,规定刑罚分为主刑、从刑【答案】:C【解析】:C项,北魏时期开始改革以往五刑制度,增加鞭刑与杖刑, 后北齐、北周相继采用。宫刑曾在汉武帝时期被废除,后因 作为减死之刑在汉景帝时期恢复。北朝与南朝相继宣布废除 宫刑,自此结束了使用宫刑的历史。A项,商鞅变法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 的主张。在变法过程中,法家的一些基本主张皆清楚地表现 出来:强调“以法治国”;“轻罪重刑”;不赦不宥; 鼓励告奸;实行连坐。B项,文帝开始刑罚改革的直接起因是在文帝十三年,齐太 仓令获罪当施肉刑,其小女缝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3月24日已过诉讼时效,因此,在此之后不存在中断的问题。 27.谢某与周某交通事故侵权纠纷一案,2016年2月6日, 经A县B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 协议,并书面申请司法确认。2016年3月3日,A县法院作 出民事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4月2日,谢某按协议 履行完了全部约定义务。2016年7月5日,谢某以发现新证 据、原调解协议内容错误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当如 何处理?()A.驳回再审申请B.告知另行起诉C.进行再审审查,如调解协议错误,裁定执行回转D.告知可以申请撤销调解协议【答案】:A【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80条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催促程 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 人不得申请再审。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属于非讼程序,法院应 当驳回对此类案件的再审申请。28.某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在增加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