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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合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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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合集.doc

    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合集【篇一】县政府法制办:20_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_20_)和省委、省政府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_-20_年)精神,紧抓全面实现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按照关于印发宁强县20_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办发z20_76号)要求,围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大局和环保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全力推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一是红线划定工作有序开展。按要求及时成立了生态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印发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划定工作,目前已将涉及的25个方面基础资料搜集完整,正在编制划定技术方案,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将作为相关综合决策的底线和前提条件严守到底。二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成立了宁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编制了宁强县秦岭生态保护规划和宁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从制度层面明确和规范了县域秦岭生态保护范围和适度开发建设控制的地带,逐步推进形成秦岭生态保护综合协调和齐抓共管机制。三是项目环境保护准入门槛不断严格。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按照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符合性,杜绝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当、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明显抵触的项目落地;四是项目环评审批规范严格。按照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及省市审批权限相关规定,坚持行政许可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制度,涉及秦岭范围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周报告制度,保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二、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持续增强一是坚持铁腕治霾,县域空气质量不断提高。以全县“铁腕治霾”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进一步细化“抑尘、减煤、控车、治、禁燃、增绿”六举措,联合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严格管控渣土车运输,联合开展巡查检查及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等各项铁腕治霾联合专项行动;同时,狠抓秸秆禁烧,与18个镇办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部分行政执法事项委托各镇办,要求各镇办严肃处理焚烧行为,夏季禁烧期间累计查处违法行为6起,罚款金额1300元,县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显著增强。二是坚持铁腕执法,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强化。全面实行污染网格化环境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制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违法行为全方位查处,环境执法监管不留死角。20_年,联合国土、林业、水利、住建等部门开展秦岭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清零”、汉江生态环境保护“清澈”“绿盾20_”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1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0余人次,检查企业70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6起,立案处罚11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份,办理查封扣押6起,停产限产2起,罚款186.054万元。加强环境投诉处理,严格执行环境信访案件接访、查处、结案程序,及时受理处理电话投诉、网络投诉、来信来访及上级转办件59件,办结率100。三是推行环保督查整改,县域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印发了宁强县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18个镇办、23个部门单位签订了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交办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紧盯督察交办,信访件、媒体和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以及大气、水污染防治、秦岭生态保护等重点难点问题,联合开展专项督查,联合住建、国土、水利等部门合力狠推问题整改,着力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注度高的环境问题,县域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渐规范一是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环境领域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印发了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坚持环保领域环境执法、行政审批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局务会议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的审查、决定流程,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决策事项公平公正、规范合理,全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健全镇办执法机制,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20_年,由法制机构组织对各镇办总计26人进行了行政执法资格培训,拟对达到条件的单位实行委托执法,将逐步解决镇办不具备环境保护执法资格的短板;三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实施主体合法、取证过程合法、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适当,截止目前,未出现过错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争议案件。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断强化一是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涉及环保领域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办事清单161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123项,报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进行审查备案后,全部在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要求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事项在信用陕西和12369环境监察平台进行公开,公开率达到100;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明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积极参与上级环保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案卷执行完毕后,及时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进行结案和归档,保证处罚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适当、程序文书齐备,并按要求报上级环保部门参与集中评查。三是不断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印发了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在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主体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的同时,坚决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保护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环保执法任性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符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具有明显特色的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机制,同时,进一步抓好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将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引向深入。【篇二】20_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通知,不断开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现根据_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20_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情况按要求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进行任务分解。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把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领导干部集体学法19次,领导干部、公务员全部通过年度法律知识考试。20_年我局按规定应领证的正式在编人员10人,持证数10人。2月28日,_县环保局组织全县各环保站站长、协管员及全体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环保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环保相关新法、“两高”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环境信访处理、环境执法现场调查、环评审批及验收、危废管理及土壤防治工作、污染普查工作等内容,以提高基层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运用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执法力度。20_年4月23日20_年27日,我县举办了“_县县管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全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各镇乡(街道)分管负责人、县环保局相关领导及部分业务骨干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整合浙江大学优质的教育资,邀请了专家开展环保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内容包括新环境保护法的解读、环境污染问题媒体公关与政府处理、十九大背景下的环境保护国际压力和生态文明建设、十九大新环保法及配套政策解读等。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20_年8月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研讨会,各乡镇、管委会环保分管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60余人参加,收集研讨文章22篇。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情况1.全速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对14个镇乡(街道)全面开展创建工作,预计今年完成西周镇、贤庠镇、鹤浦镇、墙头镇、涂茨镇、大徐镇、新桥镇、东陈乡、茅洋乡、高塘岛乡10个镇乡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至10月底,已完成投资3.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85。全面开展美丽河道创建,制定美丽河道创建方案,确定中心城区南大河、西周镇淡港争创市级美丽河道,力争今年完成创建。另有19条河道申报参评县级美丽河道。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编制工作。制定20_年度美丽_建设工作任务书,定塘镇入选为宁波十大美丽乡镇。编制完成_县自然资资产负债表编制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联合县审计局完成高塘岛乡领导干部自然资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全面完成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清查工作:共完成8855家工业;24个生活锅炉;533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截止10月底已完成工业企业入户普查进度达69,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00。完成农用地土壤样品分析p 检测工作,全县179个监测点,采集339个样品。确定全县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相应类别的分布和面积。完成66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2.落实污染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及环保领域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定各类环境风险(含企业)10家,排查出各类环境风险隐患204个,完成隐患问题整改204个。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抽查工作,我局牵头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水利局分别对污水处理厂、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水地进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其中对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水地检查情况有关部门进行通报。3.通过法规宣贯、企业座谈和入企问诊服务等方式,对_经济开发区开展“督政问企”工作,组织开展环保督政和问企服务工作。推进环保与公检法联合执法机制,在公安联动的基础上,组建检察官和法官工作联络室,强化司法联动,构建提升环境刑事打击协商机制。截至10月底,共做出行政处罚138件,处罚金额1752.91万元,较去年同比上升67.8。出具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10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7件。行政处罚案件和金额连续两年取得大幅度增加,案件数和处罚金额均列全市第三。出台关于认真做好20_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今年完成市人大建议1件、县人大建议7件、县政协提案8件,共计16件,已完成反馈工作。4.强化提能增效,落实“最多跑一次”。对本单位实施的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事项做统一梳理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网上申请全覆盖,与市环保局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系统实现了对接,提高了数据录入的便利性。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建设项目实行“一窗受理”,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后转各窗办理;办理事项采用网上申报、预审、窗口核验、取件的方式,实行服务时限承诺制,一次性告知业主服务内容、权利义务和所需提供的材料,做到让业主最多跑一次。组建环评评审工作群,请省内专家对部分报告书进行评审,请本单位专家对疑难复杂重污染建设项目进行评审把关,提高了审批可靠性。实现主要业务环评报告表审批“零跑”,环评报告书“最多跑一次”,审批承诺时间报告表10天减为现在7天,报告书13天减为现在9天。5.全力配合,完成县委巡察组巡察工作。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安排,4月上旬至5月下旬,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集中巡察。7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全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研究问题,部署整改工作,制定_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干焊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9项、35个具体问题,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召开整改工作落实推进会,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逐项对账销号。9月25日完成_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出台和拟定的制度8项,已完成22个问题整改,6个问题完成部分整改,7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本年度我县无省、市重点督办的环境问题,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无因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的群访信访。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根据县法制办要求,对本部门需要废止、修改的文件和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并及时向县法制办进行了报送执行情况报告。对县法制办开展的备案审查、公民异议审查,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作出说明。对省、市、县法制办开展的立法调研工作均积极配合。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我局严把审批关,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有关审批要求,规范审批行为,项目审批工作做到不越权、不违规,大胆行使否决权,对重大和敏感项目积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审批公示机制,鼓励群众参与,自觉接受监督。以环评报告书、表审批为重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1-10月份,共审批建设项目140个,包括报告书项目18个。“零土地”备案项目12个,网上登记表48个,企业自主验收20余件。经济开发区“符合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降级备案的项目24个。对县内重点项目难点项目提前介入,指导推动相关项目环评编制保质加速,快审快批,圆满完成垃圾生态循环处理工程、城区垃圾中转、爵溪水洗行业以及亚帆中心等项目的审批工作。推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创建工作,目前影视小镇和经济开发区核心区都已得到了批准并正式实施,浙台经贸合作区的“区域环评+环境标准”规划已上报至省厅。加强对环评中介机构的监管,约谈环评单位4家,针对质量问题环评编制用时过长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我局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在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中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登记和日常登记管理。我局坚决贯彻落实政府合同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由办公室负责政府合同管理工作,我局全年无政府合同。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制定了_县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_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均已上报县法制办。落实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了音像记录,已配置执法记录仪等。截止目前,今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7件、累计处罚金额1987.29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9件。全年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无行政非诉被裁定不予执行案件。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情况,今年无行政诉讼案件。按要求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及时上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统计数据。加大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分别在环保部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浙江政务服务网、_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400条余。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的。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加强我局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设。我局全年无行政调解案件。按规定落实行政复议申请告知义务。按法定期限、按复议机构要求答复、提交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坚持和完善“12369”污染投诉联动机制,有力处置环境信访投诉,认真办理办结上级环保部门交办、信访部门的转办环境信访案件。不断完善信访查处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严格落实查处责任。20_年111月份信访总量471件,_年同期受理信访件432件,同比上升9.03,从投诉类型分类,涉气259件,涉水75件,噪声99件,电磁辐射3件,固废17件,建设项目12件,其它6件。办结率100。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为手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高举“法治环保”的旗帜,积极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推进我县“两强两美”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篇三】20_年,在工委、管委会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的领导下,_生态环保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_-20_)(中发20_36号)、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琼发20_9号)及_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_经济开发区法制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浦管20_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_法制办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浦法制办20_2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要求,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良好格局。二、坚持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责(一)依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严格贯彻落实“放管服”的改革要求,积极落实“不见面审批”、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中各种证明材料。全面梳理办事指南,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2.做好项目审批服务,确保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多规合一”约束,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和“三同时”制度。相继审批了18个项目的环评,完成了4个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11个项目应急预案备案。积极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按计划协助完成造纸、火电、石化等行业新版排污许可证申请和发放工作。(二)依法推进“双随机”制度按照_经济开发区污染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环境监管“双随机”工作。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进而摸清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实施“双随机”监管污染企业共60家。信息公开33起,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20起,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确保我区生态环境安全。三、依法推进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一)大气污染防治1.制定_经济开发区20_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将扬尘污染防治、控制移动污染、整治“散乱污”、推广使用绿色能等重点工作列入任务清单,抓好各项工作落实2.编制印发了_经济开发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范开发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大气重污染防范和应对能力。3.加大重点节假日和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力度,同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专项行动,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针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和粉尘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好相关污染防控措施。4.做好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3套空气质量发布平台,自动公布开发区空气质量状况。5.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情况。20_年开发区已全面超额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推进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工作,已在开发区重要路段设立15块宣传广告牌,并在政务中心三楼环保局窗口摆放办理该补贴步骤的宣传栏;我区拟建1套固定式垂直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目前已选定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全力推进该项目建设。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开发区空气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61天(有效天数365天),优良率达到98.9,其中优级天数为275天(75.3),良级天数为86天(23.6),轻度污染天数4天(占比1.0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环境质量综合指数2.296,同比下降7.5。(二)水环境污染防治编制印发了_经济开发区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_-20_),确保到20_年,工业废水全面达标排放,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保持优良。1.工业企业处理后的废水排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对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控,并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目前已有4家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完毕,提前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指标任务。3.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5533公顷,限养区1626公顷,适养区4841公顷。我区畜禽养殖以养殖专业户为主,家庭散养为辅,无规模养殖场(小区)。禁养区共有41户畜禽养殖户和畜禽4800头。4.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建设。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分两批完成。目前我区已完成第一批四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结束勘察-设计-施工-试运行总承包EPC项目招标以及现场勘察、测量、场站选址等工作。按照逐个行政村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逐个进行施工的原则,已取得上述四个行政村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通过工程预算审核取得规划许可、报监、报建等手续,并全面开工建设,施工过程委托第三方监管。目前,已完成三都、漾月行政村主体工程建设。第二批建设项目已移交三都区办事处纳入文明生态村统筹规划建设,预计到20_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的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20_年前两季度开发区近岸海域范围内的港区、工业用水区和排污混合区等6个测点所有监测的项目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一类标准,第三季度排污混合区监测点位溶解氧浓度较低,符合二类标准;第四季度_港区南、工业用水区南部、工业用水区北部3个测点受无机氮影响符合二类标准。所有监测点位均未检出苯系物和卤代烃,达到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与上年度相比,我区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三)土壤污染防治1.编制印发了_经济开发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完成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第三方调查机构正在进行基础信息调查报告质量把控,我区已组织专家进行信息采集质量审查以及省环科院已组织技术审查,下一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调查报告,划分风险等级确定调查地块清单。2.落实_经济开发区20_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重点对1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考核,涵盖所有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有代表性危废产生企业,考核达标率100。涉危废单位已完成网上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较好掌握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总体情况,有效保障辖区环境总体安全。(四)加强环境监管1.编制印发_经济开发区20_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全省环境执法交叉检查专项行动、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专项行动、核辐射专项检查、环境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危险废物检查、重大节假日执法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_余人次,检查企业50余家,排查环境隐患111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在本次大练兵活动中我局两名同志荣获20_年海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2.进一步加大日常环境监管巡查力度,20_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80余厂次,下处罚决定书25份,累计罚款168余万元。3.实行24小时人员在岗值班制度和24小环保热线,截至目前,共接到95起,其中,电话投诉(含12369、12345平台及13907652269投诉电话)90起、微信投诉0起、信访件5起。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调查处置,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案率100。4.保持对区内9家核技术应用单位(其中一家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在申请中暂未进行相关辐射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的频次,确保我区放射核辐射装置全部处于安全可控状态。5.全区共设置37个监测点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对企业的污染自动监控系统进行月度、季度巡查及不定期随机抽查。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1.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开发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0_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国控和省控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行信息及污染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_年度我局已按_法制办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业务口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考核评分,上交自查报告。根据_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浦法制办20_1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年度在岗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进行公示。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了推进我局环境执法队伍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组织人员参加相关法律培训以及执法证考试,20_年我局5名执法人员取得环境监察执法证。4.全面推行环保行政处罚会商制度。在行政处罚规范上,全面推行环保行政处罚会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处罚公平公正。5.规范权力运行。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从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入手,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职权定位、业务流程、岗位责任、服务行为和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五、加强环境法制宣传在_普治办的全面指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和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全民参与的环保社会法治体系建设,促进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形成。1.我局于20_年6月5日安排部署了“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主要通过发放环保手册、悬挂横幅和摆放展板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借助报纸、微信和微博等媒体平台,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确保环保知识进企业、进社区,并取得实效。2.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我局于20_年10月24日组织“环保宣传六进活动”号召企业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努力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坚决贯彻落实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等制度,主动接受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加强党内监督。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选择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民主监督,探索民主监督与新闻、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党内监督等相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使民主监督职能不断延伸和扩展。不断拓宽群众投诉渠道,设立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诉求平台,强化舆情信息监督。七、加强组织保障措施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同步推进。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局党组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4.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组织全局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触动干部职工的心灵,牢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增强廉政反腐的意识和自觉性;组织观看先进典型宣传片,鼓励全体职工向榜样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_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20_年1月30日【篇四】一、20_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_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立法工作、持续提升环境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努力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依法化解环境矛盾纠纷,扎实做好各项环境法治工作,为持续改善首都环境质量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制定20_年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全市环保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统筹安排、全面部署环境法治工作。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刘功义不服我局信息公开等两件案中,我局主管领导出庭应诉。三是局领导参加_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生态保护红线立法”立法项目的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垂直管理改革有关工作。二是按照本市机构改革总要求,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市委编办,做好组建生态环境局涉及职责划转、机构编制调整、人员转隶等工作。(三)深入推进职能转变一是结合“放管服”要求,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_市实施细化规定(20_版),对部分类别建设项目的环评进行简化降级;组织编制_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20_年本),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限调整为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时限调整为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四)坚持生态环境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地方生态环境制度。一是完成_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调研起草,并配合原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召开座谈会、开展实地调研和第一次审议工作。二是组织完成_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立项论证工作。三是配合清理修改地方性法规,完成_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和_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与上位法的一致性修改工作。2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修订_市环境保护局制发公文管理办法,补充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同步起草解读材料等具体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二是我局发布的5件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发布后报请原市政府备案;对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12件文件,均提前报请合法性审核。三是按要求对本局现有规范性文件开展以公平竞争性、知识产权等为主题的三次清理工作。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确保各项工作合法性。一是完善外聘法律顾问考核机制,组织有关处室对外聘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促进提升专业法律顾问工作水平。二是在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诉讼、合同订立、政府采购等方面,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进行。(五)严格规范环保行政执法1完善行政处罚有关规则。一是修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_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法规,补充修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_版)。二是完善本部门行政处罚程序性规定,对需要听证的重大处罚金额标准进行调整。2严格执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_年,全市固定生态环境执法共立案4929起,处罚金额22956.2万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7起,罚款金额2510万元;查封扣押案件941起;限产、停产4起;联合公安部门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65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起。移动方面,检查重型柴油车216.8万辆次,处罚排放超标车32.5万辆次;检查非道路机械15868台次,立案处罚排放超标机械1851台次。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稽查考核。一是开展全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全市环保系统的174卷行政处罚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二是每季度对各区环保工作开展督查、稽查考核并向各区通报考评结果,推动环境执法任务落实。(六)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20_年共承办建议提案70件,均按时办结。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我局主要负责人代表市政府向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本市20_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三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完成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自查,并代市政府起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做好土壤、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生态红线保护等调研工作。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修订完成局政务公开工作暂行办法,完善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编制完成局政务公开全清单。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环境信息3036条,办理依申请公开287件。三是坚持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进行,全年共对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_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_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_市蓝天保卫战20_年行动计划等14项重大政策文件同步发布了解读文件,其中,_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通过首都之窗设立专栏进行解读。四是落实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要求,对起草的6项地方政策标准,均提前通过局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3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监管。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完善管理机制。二是推进刚性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内容,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手续及规定,强化结余资金管理。三是加强资产管理,严格资产月报表制度,对资产管理进行实时监控。(七)依法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1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20_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审结8件。在审结的案件中,通过调解、解释,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或达成和解的案件6件,实现案结事了。此外,对于区环保部门存在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格依法予以撤销。2按规定做好应诉答辩和复议答复工作。20_年,我局发生被诉案件10件,包括一审3件,二审6件,再审立案听证1件,其中一审案件全部判决驳回,二审案件也全部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裁判,申请_市高院再审的案件经听证后未予立案。我局发生被复议案件6件。申请人向市政府申请复议我局1件,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复议我局5件,现已审结4件,均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还有2件在审理中。3认真履行司法建议。针对_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中法建20_1号司法建议书中提出的规范噪声监测有关事宜,我局组织局内有关处室和房山区环保局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书面函复法院。4做好信访和投诉举报工作。一是强化信访专业化,通过专题培训和座谈、实地指导、督查督办等方式,全面规范提升信访和投诉举报办理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推进法治信访,坚持依法分类处理,进一步推进诉访分离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群众诉求受理办理工作,开展信访宣传月和法治信访进社区活动,引导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三是提高信访信息化水平,开设局长信箱、网上举报、微信平台等网上信访渠道,进一步拓展有奖举报渠道,拟开通“生态环保有奖举报”微信公众号。20_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共受理办理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55963件,按时办结率100;解答咨询9万余件;查证属实的有奖举报案件748件,共发放有奖举报奖金36万余元。(八)加大环保法治培训宣传力度1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培训。一是落实会前学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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