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办法.docx
工程工程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方法总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西路的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 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 *西路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的规定,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凡在*西路(以下简称为本工程)从事建设活动的管理、 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方法。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工程质量,系指国家、市政行业现行法律、 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本工程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对本工 程建设的平安、适用、经济、美观特性的综合要求。第四条 本工程实行“企业自检、社会监理、业主检查、政府监 督”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与控制。第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报告工程质量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有权向总监代表处、*西路工程部、或市、港区质监站进行检举。第六条 本工程在使用年限内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各工程经理,对本合同段的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第七条 凡从事本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有关 市政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 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第二章质量目标第八条工程合格率到达100%,并全面开展优质工程创立活动, 争创优质工程。第九条消除质量通病,建设期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第十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阶段验收等检查评比验收 中,工程一次性合格率到达100%。第六章质量管理职责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 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 织施工,认真落实本工程的质量管理措施,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并接受业主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 管理,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方法。加强施工过 程中的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工作,对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进行 质量控制。第十三条 各分项工程(工序)开工前必须提交规范的开工报告, 完工后,自检人员应按合同的规定、标准进行全面自检评定,提出自 检报告或工序意见。开工和工序意见须报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十四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 工程部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接受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对关键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严格论证, 确保万无一失。第十六条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对进场的材料按规范要求进 行检测。第十七条加强施工过程中原始资料的整理工作,按规定向监理 工程师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保证资料的准确 和完整。第七章 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承当相 应的材料和设备质量责任,其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工程 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全部符合设计对材料、设备的要求。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进行 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第八章试验与检测第二十条试验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是试验工作的主体,试验检测工作要符合设计文件、相关规范的要求。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要加强试验管理工作,确保试验 结果的可信性和准确性,杜绝假试验、假结果,为追究质量事故提供 科学的依据。第二十二条 加强隐蔽工程的检查与管理,隐蔽工程覆盖前,承 包人必须按质量保证体系三检,检验合格后,报相关单位检验,检验 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第二十三条加强试验与检测资料的管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真实性并整理归档。第九章 罚那么第二十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 使用不合格材料和设备、偷工减料,每次处以0.25万元处分。对施工单位不按合同规定实行质量保修,在缺陷责任期不履行职 责的情况,对施工单位除扣除其质量保证金外,并交河南省建设厅建 议在全省通报。第二十五条 本方法由*西路工程部负责解释。附件:1、*西路施工现场检查通知格式2、*西路奖罚通知格式工程监理部*西路施工现场检查通知(第号)致:事由:整改要求:检查人:签发人:日期:承包人签收: 注:本通知一式三份,监理、建设、承包人各一份。回执(接收通知人填写)致:(发出通知人)在接到第 号现场检查通知后,我们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已整改完毕,满足要求,请前来检查。附:1、整改措施2、整改结果承包人:日期:监理部意见:日期:建设单位工程部意见:日期:注:本回执一式三份,监理、建设、承包人各一份。罚款通知(编号:)合同号:工程名称:*西路 致:奖罚原因:奖罚依据:奖罚金额:承包人:日期:注:1、本通知共三份,建设单位工程部一份,监理工程部一份、承包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