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质量标准(DOC89页)wpk.doc
船舶建造质量标准建造精度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体建造、涂装和舾装的建造精度。本标准适用于50000吨以上以柴油机为动力的常规钢质海船的建造,对于50000吨以下或特殊用途的船舶也可参照执行。1 船体建造1.1 钢材1.1.1 钢板表面缺陷的限定按表11。表1-1项目要求表面缺陷麻点 1) A级:无需修整2) B级:(1) 外板外表面:打麻修整(若需要)(当不能用环氧树脂涂刷时,应进行打磨。 (2) 其它无需修整。3) C级: 外板外表面:打麻修整4) D级:与船东和船检协商后,再确定修整方法* 建议修整方法:焊接后打磨。5) 应减少在厚度允许限度之外打磨 区域大致不超过:(1) 单独打磨区域:0.25m2 (2)总打磨区域:总表面的2%6) 焊接修整后的区域不超过:(1) 单独打磨区域:0.125m2(2) 总打磨区域:包括旁边的总表面区域的2。 1-2。 表1-1(续)项目要求表面缺陷片状剥落1. A级:无需修整 B级:若需要可进行打磨 C级:应修整2. 表面缺陷的修整方法 缺陷深度:d 板 厚:t 当D0.07t(最大3)时,应打 打磨去掉。 当0.07td0.2t时,应焊后打磨。 1.1.2 船体结构钢板厚度负公差限定船体结构钢板厚度负公差最大为-0.3mm。1.1.3 钢板夹层处埋限定应按表 表 1-2项目要求局部夹层(1) 夹层的范围比较小,可批除后再补焊,如(a)所示。夹层的范围比较小,且接近钢材表面,则批除后进行焊补,如(b)所示。(2) 在夹层情况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必须仔细检验,采取相应方法修正。(3) 如果夹层焊补长度超过钢板边缘长度20%则需无损探伤检查焊补质量。严重夹层 (1) (1) 如果夹层范围相当广泛,则可更换一张钢板的一部份。(2) (2) 标准规格的钢板需更换的最小宽度或长度:外板和强力甲板:在舯0.6L区域内为1600mm;在舯0.6L区域外为800mm;其他结构件为300mm或板厚的10倍,取其大者。在个别情况下,可减到50mm+4t;t为钢板厚度,mm。(3) 如果夹层程度非常严重,且范围相当广泛,则整张钢板应更换。 1.1.4 铸钢表面缺陷处理限定按表1-3。表 1-3项目要求缺陷深度为厚度的20%或深度为25mm以上及长度为150mm以上者。若发现空泡,裂纹或其它损伤缺陷,在除去缺陷后,应进行磁性探伤或超声波检验,并采取相应的修整方法。气孔、裂纹及其他有害缺陷。 1.2 划线1.2.1 零部件线条的位置偏差限定按表1-4。表1-4 mm项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注中心线、理论线、对合线、检查线、安装位置线的偏差2.03.0 1.2.2 零部件划线尺寸偏差限定按表15。表 1-5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注长度±2.0±3.0 宽度±1.5±2.5 对角线±2.0±3.0指矩形板曲线外形±1.5±2.5 直线度L4m1.01.2指零部件的直线边缘4mL8m1.21.5L8m2.02.5角度±1.5±2.0以每米计开孔、切口1.52.0 过渡坡口l4d±1/2dL=4d±d如果D3,不需要过渡坡口 1.2.3 分段划线尺寸偏差限定按表1-6。表 1-6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平面分段划线与图样尺寸的偏差±2.5±3.5 分段上构件划线位置与图样标注位置的偏差 1.3 切割1.3.1 气割1.3.1.1 气割表面粗糙度限定按表1-7。表 1-7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构件自由边重要构件自动、半自动气割0.100.20(1) 型钢的机械切割按手工气割。(2) 除去自由边毛刺。手工气割0.150.30非重要构件自动、半自动气割0.100.20手工气割0.501.00焊接接缝边重要构件自动、半自动气割0.100.20手工气割0.400.80非重要构件自动、半自动气割0.100.20手工气割0.801.501.3.1.2 气割缺口限定按表1-8。表 1-8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构件自由边在舯0.6L区域内舷顶列板的上缘,强力甲板以及外板上所有开口的边缘,主要的纵向强力构件及悬臂梁。无缺口(1) “缺口”是指大于该表面粗糙度3倍的凹口。(2) 修补方法:a) 用砂轮磨平;b) 必要时可采用堆焊法修补,但必须避免短焊缝。重要的纵横强力构件<1.0其他<3.0焊接接缝边对接焊缝舯0.6L区域内的外板、强力甲板<2.0用砂轮、焊补修整缺口。L为船长其他<3.0角焊缝 1.3.1.3 气割尺寸偏差限定按表1-9。表 1-9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板边缘直线度自动焊缝0.40.5 半自动焊缝及手工焊缝1.52.5坡口面尺寸坡口面角度±2°±4°过渡段长度 ±0.5d±1.0d坡口深度d±1.5±2.0构件尺寸构件尺寸偏差主要构件±2.5±4.0双层底肋板、桁材等次要构件±3.5±5.0 面板宽度偏差±2.0+4.0-3.0 1.3.1.4 气割边缘打磨要求按表1-10 表 1-10 项 目要 求备 注在以下部位气割边缘打磨到“1G”,压载水舱、艏艉尖舱、货舱(油舱)露天甲板、海水箱 高应力区域:如:强力甲板开孔和弦顶列板的自由边势按图纸上注明的要求作业。在以下部位气割边缘打磨到“2G”,淡水舱、饮水舱、游泳池、蒸馏水舱 上述以外区域(无设计要求) 锐角保留 1.4 成形1.4.1 折边T型材、圆角偏差限定按表1-11。 表 1-11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折边宽度b ±3.0±5.0 腹板高度h主要构件±2.0±3.0次要构件±3.0±5.0折边角度 ±2.5±4.5以100宽计折边方向的直线度1025以10m长计腹板方向的直线度纵骨、肋骨T型材 a=±3b=±3c=±3a=±3+b/100b=±5c=±5 柱子等圆柱体直径 D/150±5 1.4.2 槽型板偏差限定按表1-12。 表 1-12 mm 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槽的深度h±3.0±6.0 槽的宽度b1、b2 1.4.3 波型板偏差限定按表1-13。 表 1-13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波高h ±2.5±5.0 波形间距d有配合时±2.0±3.0无配合时±6.0±9.0 1.4.4 型材、桁材弯曲偏差限定按表1-14。 表 1-14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型材角度偏差1±1.5±2.0h以100计局部弯曲偏差±1.0±1.5以1m长计,相对样板桁材弯曲偏差 ±2.0±4.0以10m长计, 相对样板面板倾斜度2±1.5±3.0b以100计 1.4.5 外板弯曲偏差限定按表1-15。表 1-15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单曲度板曲面与样板空隙2.55.0每档肋距内三角样板检验线的直线度双曲度板拉线与样板上基准线的偏差±2.0±3.0肋位方向与样箱的空隙4.05.0长度方向与样箱的空隙3.0 1.4.6 加热要求限定按表1-16。 表 1-16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表面最高加热温度高强度钢Ceq0.38%加热后立即水冷时650以下650碳当量计算公式Ceq=C+加热后空气冷却时900以下900加热后空气冷却后再水冷却时900以下空冷下降到500以下水冷900空冷500水冷高强度钢Ceq0.38%AH、DH级 加热后立即水冷却或空气冷却时1000以下1000 表 1-16(续)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表面最高加热温度高强度钢Ceq0.38%EH级 加热后立即水冷却或空气冷却时900以下900碳当量计算公式Ceq=C+ 1.5 装配1.5.1 各类焊接头的装配精度1.5.1.1 角焊接头偏差限定按表1-17。 表 1-17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十字接头的错位a 为错开量;t 为较薄板厚主要结构(纵总强度受力结构) t/4t/3(1)当t/3at/2,应增强焊脚,如下图。 (2)当a>t/2时应重新装配。 其他(指受力结构)t/3t/2超差处应修正T材对接a0.04bmax. 8当0.04ba0.08b, C至少30a长度;当0.08ba, 换面板,长度至5a。 表 1-17 (续)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角接接头的间隙 23 1.5.1.2 搭接间隙偏差限定按表1-18。 表 1-18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23超差处理:(1)当3a5时,增加焊 脚尺寸(a-3);(2)当a>5时重新装配。 1.5.1.3 对焊接头偏差限定按表1-19。 表 1-19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注对焊错边偏差主要构件0.1t且30.15t,且3超差者重新装配。a为错开量;t为较薄板厚次要构件0.15t且30.2t,且3对焊接头平面度2.03.0超差者加工艺板拉平 表 1-19 (续)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注手工焊坡口根部间隙 23.55.0超差处理:1) 当5a20时,采用CO2衬垫焊 坡口型式2) 当20a25 (最大1.5t)(1) 背面加钢衬垫,正面单侧成型后再焊主焊缝。(2) 去除背面钢衬垫。 封底焊3) 当a25时,部分材料重新装配。 1.5.1.4 焊缝间最小间距限定按表1-20。 表 1-20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注对接焊缝之间30在审定图样中,未规定详细尺寸而需在施工图或放样决定该尺寸时,应在左示图的范围内加以确定。0对接焊缝和角焊缝之间主要构件10 次要构件0 主要构件5.0 次要构件0 表 1-20(续) mm 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注角焊缝间隙a2(1)当2a5,加大焊脚。(2) 当5a10, 开坡口堆焊。(3)当a10,加补板。肘板间隙当2a5,加大焊脚。 (1)当2a5加大焊脚。(2)当5a10, 开坡口堆焊。(3) 当a10,贴补板要求如图。 1.5.2 分段装配1.5.2.1 平面与曲面分段装配偏差限定按表1-21。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分段宽度平面±4.0±6.0 曲面±8.0分段长度平面±6.0 曲面±8.0分段正方度平面48指最终划线时对角线长度之差,当超出允许值时,修正最终划线。曲面1015 对角线长度的偏差=|L1L2|当超出允许值时修正最终划线分段扭曲度816在横梁或桁材面板上测量 表 1-21 mm 1.5.2.2 立体分段装配偏差限定按表1-22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上下平面的中心线偏差平面立体5.010 曲面立体7.015上下平面的肋位线偏差平面立体5.010 曲面立体7.015分段扭曲度(指大型钢性立体分段)平面立体816在主要平面上,以三点作成平面,然后测量另一点,对该平面的偏差。曲面立体1220同一水平结构的高度±4±6 两个水平面结构间的高度±5±10 其他项目按表1-21与平面、曲面分段相同 - 表 1-22 mm 1.5.2.3 含艉柱的立体分段装配偏差限定按表1-23 表 1-23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注上下舵承之间尺寸a ±5.0±10 轴壳后端与艉尖舱壁距离b轴系中心线距基线高度h分段歪斜c5.010 舵柱中心线与轴中心线偏差d 48 其他尺寸同立体分段,按表1-22 1.5.2.4 含主机座的分段装配偏差限定。表 1-24 mm项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注基座面板平面度5.010 基座面板长度及宽度±4.0±6.0同一水平结构的 高度偏差两个水平面结构间的高度偏差±5.0±10机座纵桁与中心线的偏差±4.0±6.0 1.5.2.5 船台装配偏差限定按表1-25。 表 1-25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中心线偏差双层底分段与船台3.05.0 甲板、平台、横隔舱壁与双层底5.08.0 艏艉端点与船台0.1%h0.15%hh为艏艉端点处高度上层建筑与甲板4.08.0 上舵承中心线与船台中心线艉轴孔中心线与船台中心线5.0 水平度底部、平台、甲板四角水平±8.0±12.0 舱壁左右(前后)水平±4.0±6.0 舷侧分段前后水平±5.0±10.0 上层建筑四角水平±10.0±15.0 定位高度舱壁±3.0±6.0 舷侧分段±5.0±8.0 上层建筑±10.0±15.0 分段接缝处肋距±20.0 舱壁垂直度0.1%h 且10.00.1%h 且 12.0h为舱壁高度1.6 焊接1.6.1 预热温度限定按表1-26。表 1-26项 目允许极限备 注预热温度1.高强度钢2.低碳钢空气温度0空气温度-5按认可的焊接工艺标准进行预热 1.6.2 焊缝尺寸偏差限定按表1-27表1-27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焊缝余高hh3h4 侧面角40°90° 1.6.3 焊缝咬边限定按表1-28.表1-28 mm项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注对接焊主要构件e0.5(1) (1) e为0.50.8,如有尖锐咬边,即使咬边角度大于90°也要修整;(2) (2) 角焊缝包头如有尖锐形状要修整; 次要构件e0.8填角焊 1.6.4 焊缝咬边限定按表1-29。 表 1-29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 CO2衬垫焊坡口根部间隙 =30°45°f=02a=8±4T=板厚 60°320(1)当20a25(最大1.5t)时加背垫, 正面单侧成型,到20修整后, 再衬垫焊。(2)当a25或1.5t时,重新装配或换部份材料重新装配。SG2垂直气垫焊 =30°45°f=02a=8±4 60°320(1)当20a25时,加钢垫衬,堆到要求间隙后,拆除扁钢进行修磨,贴衬垫进行垂直气电焊。(2)当a25或1.5t时,重新装配或割补材料重新装配。 1.6.5 角焊缝尺寸偏差限定按表1-30.表 1-30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 -Ka0.9K ha0.9h当焊脚尺寸未达到允许值时,应用细焊条进行修补。 1.6.6 短焊缝、定位焊缝、修补焊缝的焊缝长度要求限定按表1-31. 表 1-31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500MPa级高强度钢E级低碳钢-50当焊缝长度小于极限值时,应进行100±25预热低碳钢30 1.6.7 引弧规定按表1-32要求。 表 1-32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500MPa级高强度钢、E级低碳钢、铸钢 不允许若已引弧必须用下述方法修补:a. a. 在引弧线上面焊补一条50mm以上的焊缝;b.用砂轮磨平硬化部。 1.6.8 焊接变形限定按表1-33. 表 1-33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舯0.6L区域内的外板ee为肋骨间距外板变形量-6.0当超过极限范围时,可以矫正或割断后再重新装配焊接艏艉部的外板e7.0其他部位e8.0 1.7 平整度与修整1.7.1 平整度1.7.1.1 局部平整度限定按表1-34。表 1-34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外壳板平行部份(侧面和底部船壳 )58“L”为加强材,肋骨或纵桁材距离 如果L1.8m采用表1.35 如果板厚度低于等于8mm,那么公差要增加2mm 前面和尾部6内底板 5舱壁纵舱壁横舱壁缓冲舱壁6强力甲板平行部份(0.6L之间)前部和艉部79复盖部份第2甲板赤裸部份68复盖部份79艏楼甲板尾楼甲板赤裸部份58复盖部份69上层建筑赤裸部份56复盖部份79房间墙壁外墙56内墙68复盖部份79二级构件(桁材腹板等)双层底底板和桁材1.7.1.2 整体平整度限定按表1-35. 表1-35 mm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外壳板平行部分2L / 10003L / 1000基本长度L是指一个横向距离(至少3米) 舱壁和外壳板的基本长度约为5米前部和尾部3L / 10004L / 1000双层底甲板内底板舱 壁4L / 10005L / 1000居住舱室外墙2L / 10003L / 1000甲板3L / 10004L / 1000其它5L / 10006L / 1000 1.7.1.3 内部支撑材的直线度限定按表1-36。表1-36 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强横梁、肋板、强肋骨及甲板纵桁等主要构件 5 8 纵骨、肋骨、横梁及扶强材等次要构件L为长度L10003+2L/1000且106+2L/1000且13L<1000 58甲板间H型支柱 4 6撑 材 6 10 1.7.2 修整1.7.2.1 脚手架眼板和吊装眼板修整限定按表1-37。 表1-37 项 目要 求备 注脚手架眼 板油水舱内允许全部留下1) 1)影响外观和通行的吊装眼板,割除后应修补到与母材表面一样平。2) 2)其他处可用气割,允许留有根部,但对强度特别重要的部位割除后应补焊光顺。机舱内只割除影响外观和通道眼板货舱内只割除下部和舱口围板上的眼板外板、甲板等外侧部位全部割除吊装眼板油水舱不影响通行的吊装眼板允许全部留下货舱内甲板内侧处可以允许留根10外板、甲板等外侧部位全部割除固定眼板除外 1.7.2.2 工艺板清理限定按表1-38。表1-38项 目要求备注 需要良好外观处外板、甲板和上层建筑外侧应全部批平、光顺。工艺板咬边允许深度0.5,超过者应焊补磨光。舷顶列板,强力甲板的角隅板、工艺板应少设或不设,其咬边应全部补焊磨光。 不需要良好外观处舱内部等只批掉特别显眼部位的工艺板。工艺板咬边允许深度0.51,长度不大于30,超过者应补焊和修整,但可不批磨。 1.7.2.3 误开孔处理限定按表1-39。表1-39 项 目要求备注300 外板、上甲板的强力构件 A: 嵌补 a=48=40°±5° 反面使用陶质衬垫 B: 从结构上切到200以上孔有困难时,应采取预热等措施,用低氢焊条进行焊接,焊接后应进行X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预热温度80其它 三角形孔扇形孔长方形孔 1.7.2.4 嵌补处理限定按表1-40. 表1-40 项 目允许极限处理方法板的嵌补 嵌补板的最小长度 Lmin 300(1)与焊补板相接处的板缝应先焊接。(2)焊补与原板缝连续处至少一端应延伸100。 嵌补板的最小宽度 Bmin 300 嵌补板的最小圆角Rmin5×板厚且100组合件的嵌补嵌补板的最小长度 Lmin300焊接程序嵌补板圆形最小直径 1.8 主尺度与变形量1.8.1主尺度偏差限定按表1-41。表1-41 项 目 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总长度或两柱间长 L± L/1000不作规定 型 宽 B± B/1000不作规定 型 深 D± D/1000不作规定 1.8.2 船体变形量限定按表1-42。 表1-42 项 目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注船体龙骨中心线挠度艏艉尖舱之间的全长范围内 ±25±35 相邻横舱壁之间 ±15±20 艏艉上翘艏上翘 ±30±40 艉上翘 ±20±30 横向上翘或下垂±15(以每10m宽计)±25(以每10m宽计) 1.9 吃水标志和干舷标志1.9.1 吃水标志偏差限定按表1-43。表1-43 项 目 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相对直尺的偏差±1.0 1.9.2 干舷标志偏差限定按表1-44。表1-44 项 目 标准范围允许极限备 注相对样板±1.0 1.10 表面完工状态1.10.1 板的表面缺陷按表1-45。表1-45板的表面缺陷 mm详 图公差范围修 正 微弧板的严重翘曲或者表面有麻点d0.07t(最大为2)1. 1. 当d0.07t(最大2)时,要将缺陷磨平。2. 2. 当d>0.07t 或d>2时,缺陷要磨掉,但深度不大于0.2t。磨掉部位(凹沉)应焊补,并高出表面1.5,再将焊补部位打磨光滑。 1.10.2 耳环和脚手架的清除按表1-46。 表1-46 mm位置处理方式修正暴露区域外板,甲板,居住舱室的暴露表面上层建筑和烟囱的外表面甲板室的顶部/内部 × × ×方式 将构件切除后,按照1.10.1条“板的表面缺陷”处理。 方式 切除焊缝以上的部分,并且磨平切缝尖 锐边,四周必须焊接。 方式搭接吊马突出的部位应切除,并按下图焊接,同时将边磨平。 方式 构件保留,但要在其周围焊接。(普通的脚手架、脚手架吊钩、普通吊马、缚绳眼板、肘板、扶手或 踏步孔) 居住区内部天花板和衬板之后·低于天花板·高于天花板没有天花板和衬板覆盖甲板 ×机舱内(包括机舱棚与烟囱)舵机房,泵室,帆缆室以及其它舱室。无任何覆盖的甲板隔栅板以下的甲板通道甲板高度在2m以内的甲板其它区域 × 或 通道与锚链舱×淡水舱(SUS 316材料)隔舱,空舱和其他舱室。货舱和压载舱详见:1.10.3条1.10.4条1.10.3 散货船(含运木船)的货舱和压载舱耳环与脚手得清除。 1.10.4 多用途船(O.B.O.)的货舱和压载舱耳环与脚手的清除。 1.10.5 成品油轮的货舱和压载舱耳环与脚手的清除 中横剖面 1.10.6 原油轮的货舱和压载舱耳环与脚手的清除 中横剖面 1.10.7 滚装船的货舱和压载舱耳环与脚手的清除 中横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