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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研究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对策探讨 摘 要 我国近几年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特别快速,并且建立了各种各样特点的金融模式和全新的业务体系,并且交易规模也越来越浩大。现在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互联网金融的参加了,互联网金融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把双刃剑。好的方面是他给我们的生活供应了许多的便利,比如第三方的支付平台为我们节约了许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P2P网络借贷系统可以让一些中小型公司进行融资借贷;坏的方面是这种互联网金融体系会存在诸多风险。本文将互联网金融风险为核心进行集中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风险预防措施,希望可以给相应的管理人员提出有参考性意义的建议。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s Internet finance has developed very rapidly, and has established various financial models and new business systems, and the scale of transactions has become larger and larger. Now our life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participation of Internet finance. Internet finance is also a double-edged sword in our lives. The good thing is that he has provided us with a lot of conveniences. For example, the third-party payment platform saves us a lot of time and money. The P2P network lending system allows some small and medium-sized companies to finance lending; the bad side is There are many risks in this kind of internet financial system. This paper concentrates on the Internet financial risk as the core, and proposes corresponding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It is hoped that relevant management personnel can make suggestions with reference significance.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e; risk; risk prevention 目 录 摘 要 1 Abstract 1 一、绪论 4 (一)探讨背景及意义 4 (二)国内外探讨现状 4 1.基于互联网技术变革的金融创新 4 2.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相关探讨 5 3.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的探讨 5 (三)探讨内容与方法 5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概述 5 (一)互联网金融 5 1.互联网金融概念 5 2.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6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 7 1.互联网金融概念界定 7 2.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点 8 四、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8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别性 8 1.技术平安风险 8 2.法律政策风险 9 (二)基于不同模式的互联网风险分析 10 1.第三方支付风险分析 10 2.P2P网贷模式风险分析 11 3.“众筹”模式的风险分析 12 4.信息化金融机构风险 13 五、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的对策 13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限制机制 13 (二)平安技术风险的防范措施 14 (三)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 15 (四)推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完善 15 结论 16 参考文献 17 一、绪论 (一)探讨背景及意义 网络金融这个名词最早是在21世纪初被提出的,在那个时代主要是针对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进行的探讨。但是跟随者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互联网起先和金融服务连接起来,从今网络金融拥有了更加多样化的意义,内容也渐渐深化。随着电商企业和社交网络两者的飞速发展,更加促进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对于市场的进军节奏。如今,全球大部分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已经起先引用了“互联网金融”的理论。我国也对于互联网金融起先了深化的探讨和发展。在我国2013年6月发型了余额宝这个功能以后,各种网络公司和金融公司也起先争相推出他们的产品,更多的大型企业也都在进军金融领域。各种各样的第三方支付、“众筹”等等的金融平太发展越来越快速。所以这一年也叫做“互联网金融元年”。可是,互联网金融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许多的不完善和弊端。并且出现漏洞的平台的涨速是特别快的;尤其是众筹平台总是会存在创意侵权的状况。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网站上各种企业项目的信息不全面、投资人员作出投资时不充分考虑利弊、征信体系不全面等等的问题因素,造成了许多投资人员的极大的损失问题,随之人们也渐渐地了解到了这个行业的风险。所以,更应当进行互联网风险的分析和深化探讨,从而更加良好的促进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让我我国的金融行业更加顺当的进军市场。并且对于完善我国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二)国内外探讨现状 1.基于互联网技术变革的金融创新 龚明华(2014)指出如今的互联网金融有着普惠性、便利化等等的特性,而且突破了以前的银行服务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因素,所以对于相应的成本就有了明显的下降,对于传统银行的运行效率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进,对于提高传统银行风险管控和运营管理的效果有着促进作用。汤皋(2013)认为现今的金融行业主要有着飞速发展、改善传统金融的劣势、模式多样化和业务涉及面广这四个发展方向。高学海(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有着平安化、运用高效化等等的优点,从而将企业融资人和投资人的关系拉近了,对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和填补我国金融服务问题有着很大的良性作用。2.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相关探讨 张劲松(2005)主要针对网络金融相关的风险做出了探讨分析,得出网络金融可能产生的损害主要有系统技术和管理上的风险;操作、市场、信誉、信号和法律上的风险;传统企业的金融组织在进行运营时产生的信用和流淌性风险等等。闫真宇(2013)认为金融网络的行业对于传统金融风险的范围和大小有很大的扩大作用,并且现今主要有着法律政策、货币政策、洗钱犯罪 、业务管理和网络技术这五种风险。3.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的探讨 Wolfsburg Group(2015)基于支付业自律的方向对于风险特点和行业自律进行相关规则的阐述。张莉(2010)探讨了美国和欧盟等等的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进行了探讨学习,然后 对于国内的移动支付行业中的监管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相关解决策略,主要有:确定移动支付业务统筹监管的面相对象、主要留意可持续发展等。张芬、吴江(2013)对于国外的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进行了学习探讨,基于国内的实际状况,指出了须要对我国的此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进行加强,主要有:科学的解决管理和创新的关系、监管和行业发展的关系,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规则等等。(三)探讨内容与方法 本文主要采纳文献探讨法与比较探讨法,基于相关理论,对不同模式的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了逐个分析,对不同模式下的不同风险进行了探讨,最终提出了针对性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以期为相关管理者供应有价值的参考。三、互联网金融风险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 1.互联网金融概念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基础上,把互联网的“同等、开放、共享、合作”理念和传统的金融行业形式进行了结合,对我国的传统金融模式有着深化的影响,他的目标就是建立资金融通、支付等业务成为新的一种金融模式。狭义上来讲,基于互联网技术建立的资金融通产业又叫互联网金融;广义上来讲,只要是和金融有关的互联网业务都叫互联网金融。本篇文章主要的探讨点是广义上的互联网金融,主要有阿里巴巴的“余额宝”类型的互联网企业的金融业务,也有网上银行等的传统金融企业运用的互联网业务。2.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互联网金融的形式多种多样,本篇文章深化探讨和分析了相应的数据资料和显示商业现象,得出了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有第三方支付(见图3-1)、P2P网络借贷(见图3-2)、众筹等等。在这之中的信息化金融企业主要是引入互联网的信息技术将传统金融组织的运行过程和服务产品进行改善改良,最终完成了运营、管理等全方位的信息化银行、政权等的机构。信息化的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效率更高、整理资源的实力更强、金融产品的创新面更广。 图3-1 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发展状况(数据来源:艾瑞询问) 图3-2 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近年发展状况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 1.互联网金融概念界定 风险的意思就是在一个是时间段和条件下,由于产生结果的不明确所造成的对象所产生的损害和可能性的多少。由于风险原来就不是固定的,所以本文探讨的风险状况是去掉盈利状况下的损失状况。最终深化了解什么事金融风险,既金融风险的概念。金融风险是在肯定条件和时间下,在金融市场不稳定的变更下所造成的面对对象收到的损失和可能性地多少。由于金融风险是在金融活动中本身存在的,所以只要产生金融活动就会发生相应的金融风险。所以本文把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概念定为:特定条件和时间内,在互联网金融产业的不确定和不行控的状态下,对于面相对象产生的损失和可能性的多少。由于互联网的穿模速度快速、遍及区域大的特点,所造成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相对于传统的金融风险更加的多样困难和多变。 2.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分为金融风险和互联网风险两大类,所以相应的特性也有着传统金融风险和互联网的风险两者的特性。传统金融风险的特性主要有这么几点:(1)客观性。金融风险的产生不受人的主观思想而变更和转变,它在金融活动的整体流程中都存在;(2)普遍性。金融风险在全方位的金融区域和领域都存在;(3)扩张性。金融风险在整个过程的时间和空间领域的传播范围特别广。(4)多样可变性。一样的金融风险在时间和空间不一样的话,会有这内容和成度的不同。金融风险在上文说到的传统金融风险以外,还有须要留意的互联网金融风险:(1)具有较大的传播性,由于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运行的,可以在移动端上自由运用,所以这让产生的金融风险扩散速度和范围很大。(2)有很快的顺时性,由于互联网可以进行便捷快速的远程处理,所以只要有错误出现,就会形成浩大的损害。(3)有很高的虚拟性。由于互联网进行的是数字化虚拟交易,打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这让所进行交易的对象和目的的透亮性有了很大程度的降低。四、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别性 1.技术平安风险 相关技术性风险大多是源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由于在现阶段的实力不成熟导致的风险。它的主要状况如下:(1)软件、计算机系统等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导致了相应的技术性的风险。例如,假如系统的防火墙和防卫组织系统建立不当就会导致其他的互联网金融软件应用收到病毒了相关不正值人们的攻击,会造成相关计算机硬件的损害。(2)我国目前的相关软件可以再未经授权的状况下运用,所以一些病毒程序和黑客很简单对其进行攻击,并且是有针对性的攻击和持续创新攻击,对于用户的基本资料的平安性不能保证,对顾客的资料和经济平安没有保障。(3)运用用户身份的信息复制,可以把顾客的基本资料盗走作为金融诈骗的依据,可以让不法分子很简单进行金钱诈骗,最终形成技术风险。这种状况尤其在顾客身份认证时的平安不完善、身份信息在传输时由于平安技术不成熟造成的信息泄露,就让相关不法分子对于顾客的基本信息进行伪造,从而实行金融诈骗。结合上述问题,很明显的可以得出这些金融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很不利的,最干脆的损害就是造成客户的巨大经济损失,这种风险是和传统互联网技术风险不同的:传统网站和软件是进行定期的优化改善,刚好遇到风险问题造成的损失也不高,可是互联网金融涉及到金钱问题时假如产生风险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所以,在现今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运用人的类型限制不高的状况下,更应当制定严谨的互联网风险技术管控和监督,将风险降到最低。 2.法律政策风险 法律政策风险主要是由于相关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不成熟和不全面所产生的在进行相关交易时产生的问题,由于对于相关交易的法律限制不够完善,会造成权责模糊的现象发生。这种状况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现在有的法律规定在电子货币、网上支付等等的交易过程中遍及的范围太狭小。例如,大多数的互联网金融交易都是网上数字不涉及纸币的交易,假如在电子货币交易系统和好用的过程中有着法律结构不完善,不全面的状况发生,就会带来相应的对于拥有合约权利和义务的相关企业带来坏影响,并且电子货币的运用是匿名运用,对于一个交易过程无法精确的查询,这种漏洞很简单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再者,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刚刚起步,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和体系去对其进行约束和管理,就存在许多的监管纰漏,主要拥有监督对象不清、运营过程和渠道监督力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都对于金融风险的发生有促进作用。例如,现在正在运营的P2P应用平台总会发生“跑路”的状况,这种状况发生的缘由就是相关法律制度的的确而产生的的,没有法律对他们进行约束和监督,其中相应的运营标准也模糊不清,最终就像形成了现如今的P2P运营混乱的状况。所以,假如想要现在的互联网金融运营的更加健康和更加蓬勃的发展,肯定须要强大和建立完好的法律制度,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高效性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爱护,让他健康的成长和发展。 3.货币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的风险主要是由于监管效力的缺乏和存在问题时应对举措的不当而导致创新性业务进行扩展时出现问题,进一步阻碍了政府在实施货币政策时有效作用的发挥。其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其一,在互联网相关金融业务扩展为的创新性业务上,通过此类业务对于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行为进行影响,进一步在利率等方面影响影响货币政策的特有传导系统:主要包括在央行对货币流通进行紧缩性干预的背景下,部分企业由于向商业银行贷款较困难而转为向一些网络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这就导致了央行的货币政策的信用贷款的传导机制收到网络金融的影响在信贷实力上收到阻碍和外部减弱,加之网络互联网金融在交易过程中的成本较低,促进了许多中小投资者的向其借贷并将贷款向资本市场投资,这进一步影响了政府实施的货币政策所起到的财宝效应的正常传导机制;其二,商业银行的现金和存款比例以及应当保留的超额打算金额的多少会受到市场借贷主体向商业银行借贷时的对现金的需求和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谨慎性和交易流程的繁琐程度的影响,进而对于货币乘数的扩展问题对货币政策造成不良影响。其三,当前随着网络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电子货币这一虚拟货币的发行,由于其不属于M2,同时没纳入社会融资的总数量,因此可能简单造成市场货币供应总数量在表面上被低估这一问题。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会对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中的货币政策带去风险,其会通过各类途径对于货币政策进行不良影响,同时影响的作用机制比较困难,因此,政府在对此类风险进行风险防控时具有不小的难度。(二)基于不同模式的互联网风险分析 1.第三方支付风险分析 目前在市场经济消费支付总额中,运用第三方支付的所产生的支付金额在其中所占的比重在渐渐上升。作为互联网网络金融行业中最早兴起的支付模式,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就第三方支付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为了规范第三方支付。但是,与传统金融交易模式相比较,第三方支付模式欠缺运营管理相关的成熟阅历,同时政府相关部门所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由于其固定性和时效性,不能随着当前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在对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方支付方面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不足不够健全。随着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被人们广泛运用,使得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金额数量不断增加,这也就使得第三方支付模式的风险起先显现: (1) 操作风险。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主要是运用互联网进行支付交易,因此须要那些规模较大的网络金融运用用户运用互联网进行频繁操作,在此过程中,用户的无意间的失误性操作或者他人的蓄意盗取用户信息和金额行为以及互联网交易系统的设计方面的问题都会导致操作风险,进而进一步导致克服的信息泄露甚至客户资金被盗等问题。 (2) 法律风险。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就第三方支付模式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也进行了政策性约束,但是在此过程中,依旧存在相关的法律风险:即不法分子利用虚拟账资金对资金进行沉淀、有的客户对信用卡进行套现、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互联网金融进行洗钱这三方面的法律风险问题。由于资金规模不断增加,当前的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可能存在支付风险,同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较详细的规定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风险打算金以及沉淀性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利息的归属主体等;当前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进行现金套取,第三方支付成为其套现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于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第三方支付在交易时可以隐藏不法分子的关键信息,这就那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洗钱。 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网络中的第三方交易行为,我国央行出台了相关政策即“两个方法、一个细则” “两个方法、一个细则”是指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方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方法的 实施细则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方法。 ,这也就为第三方支付交易行为的规范性供应相关依据,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尚不成熟,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此加强重视。 2.P2P网贷模式风险分析 (1)操作风险。在点对点网络借款的过程中,其资金的对接须要第三方账户来进行操作,而第三方账户在进行资金的存取的过程中由于监管的不完善对此过程中的监管缺失,可能导致在此环节出现相关的风险问题。 (2)流淌性风险。第三方平台有时会由于资金的流淌风险而出现资金垫付的压力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当前的点对点网络借贷行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体系缺乏,由于平台数量较多,平台之间存在着激烈竞争,为了抢夺客户,有的平台会对客户进行保本承诺而自己担当风险,一旦平台的坏账增加,而借款客户同时的借款需求增加,那么点对点网络平台就会陷入资金流淌性风险;其二,对于金额和借款期限的拆分会造成两者的匹配性问题,导致第三方平台面临流淌性风险。(3)信用风险。由于征信制度系统在网络上没有进行相关部门或企业的共享,网络借贷平台对于借款人的信用评价机制就不完善和全面,因此可能导致相关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其一,点对点网络借贷模式出现时间较晚,进入门槛较低,缺乏相应的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其二,征信体系不完善以及市场经济信用体系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导致了平台对于借款人的资信状况了解不全面。其三, 各借贷平台之间相关信息和数据无法达到共享,因此简单出现借款人向多个平台进行借款,进而导致借款叠加的信用风险问题。(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其一,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其自身的法律性质没有明确定位,因此,导致很多平台当前所进行的相关业务都属于非法性质。其二,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集资。由于点对点网络借贷平台没有获得政策或法律法规层面的募集资金的资格,因此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可能会涉嫌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的法律风险。其三,对于公众存款的非法管理风险。3.“众筹”模式的风险分析 (1)信用风险。作为当前众筹领域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众筹平台的审核机制不完善而导致的众筹项目发起人的信用风险,众筹平台对于相关项目发起人的相关信用资质没有进行全面的审核就会导致不法分子转空子以虚拟身份发起项目进而卷款潜逃;另一方面,众筹平台监管不力的风险,若是众筹平台对于胜利募集到资金的的众筹项目的进展没有进行实时跟进,则项目的流产会使得出资者对于众筹平台的信任度降低。(2)法律风险。当前众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存在较严峻的法律风险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其一,利用众筹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不法分子运用众筹平台进行资金筹集,最终将胜利筹集到的资金收入囊中并卷款潜逃;其二,众筹项目的主要发起人自身的学问产权被侵害风险,在这一类风险主要发生在带有嘉奖性质的以个人创新技术活产品为对象进行筹集的众筹平台。其三,相关监管体系缺乏的风险,目前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对于网络众筹平台的监管机制缺乏、监管力度不足,若是众筹平台出现风险,会损害到相关出资者的利益。因此,在此方面,就须要相关政府部门加大对众筹平台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互联网众筹平台的相关监管制度体系,保证出资主体的合理合法权益。 4.信息化金融机构风险 (1)系统性风险。在信息不断向前发展和建设中,人为失误等风险能够利用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来解决,但系统性风险是无法被解决的。金融系统拥有无限量的数据组合和很多企业保密资源,系统性风险一旦出现,加上这种风险传染实力迅猛,会给金融系统带来冲击甚至崩溃,须要尤为关注系统性风险的破坏力。 (2)操作风险。操作风险作为信息性金融机构基本风险之一,其中最明显的方面就是信息技术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以下方面:第一,是核心的软件和硬件更多是进口产品,这会给金融机构的信息平安带来干脆风险,而且我国的金融机构投入信息技术的成本上也会遭遇外国的制约;其次,是过分依靠外包服务,假如国与国之间的政治局势动荡、外包公司暂停服务或歇业,这会极其影响信息化金融机构的建设,阻碍公司开展独立、可持续发展的业务。(3)法律风险。在金融机构信息化不断向前发展和建设中,其业务的创新性大于相关法律建设的进程。在许多新出现的金融业务区域,法律法规存在很大差距,从而增加了这些领域的不确定性。当法律缺乏完善时,许多犯罪分子就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在破坏他们利益基础上谋求非法收益,或者因为监管不到位开展犯罪活动,金融体系的平安性也会因此降低。互联网时代的金融领域的法律建设有较高的困难,在区分主次的条件下,应先填补新开发方面的法律空缺,然后依据业务的发展再不断做出调整最终达到完善。 五、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限制机制 第一,确定每种模式的法律位置和监管主导,并且加大对业务流程的监督和限制。现在,除了第三方支付模式之外,其他模式都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和监管主体。应当确定确定每种模式的性质,明确监管主导及其责任,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创建有效的法律环境。然后,在明确好每种模式监管主导的前提下,充分把握每种模式的业务流程以及该行业的经营和发展,为今后监管制度的建立供应准则,可以预防风险的出现。 其次,形成多角度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做到监管有法律保障。首先,颁布相关部门规章制度或规则,填补此新出现的行业在法律法规监管方面的漏洞。然后,依据实际现状,改善不符合该行业发展需求的法律法规。接着,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在组织形式、运作模式、资质条件、风险预防等方面进行调整,制定和颁布信息数据对外、涉密、运用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上做法会有助于形成多角度和全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在法律上为该行业的监管保驾护航。 第三,健全市场主导的权益爱护制度。互联网金融主导的权益爱护体系不完善,导致许多网络金融的投资者与客户遭遇权益的损失。因此,为了维护投资者与客户的合法权益,应制定相关措施维护网络金融参加者的权益,突出显示网络金融的信息外露内容和参加者的个人隐私的保密内容,对网络金融投资者和客户实行有效的权益维护教化,为他们建立特地的投诉调解途径,处理金融事务,为参加者打造维护平安的体系。 (二)平安技术风险的防范措施 第一,政府应当努力的方面包括:首先,对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核心技术要加速创新和发展,推广采纳国家生产工具,渐渐做到自我限制;然后,健全互联网金融信息平安维护的基础设施,渐渐做到信息平安产业化的全面性任务,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组成以攻击为背景的主动防卫体制;三是制定互联网金融信息平安的规则,帮助互联网金融机构建立平安度高的服务平台,从而为互联网金融信息营造平安度的环境;四是促进信息平安产业链条的平安性,确保互联网金融信息源头的平安性,实行信息资源共享,运用联合措施防范和解决风险。 其次,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努力的方面包括:一是增加信息技术平安的成本投入,增加软硬件基础的信息平安防护,从而预防一般的信息技术危急;二是经济基础扎实、运行体系平安和服务体系健全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可以开发新的信息平安产品,运用多样形式确保交易平安系数,促进更多信息平安产品由国家生产;三是各种机构之间可以通过共享信息,从而了解全部互联网金融系统中客户的详细状况,防止客户在多家平台上重复投资造成的风险加倍;四是互联网金融机构自身增加信息平安保密意识,了解风险对信息平安的破坏影响,努力爱护好客户的个人信息,维护客户和机构的利益。 第三,作为个人,我们要提高信息平安的保密意识。互联网金融不断参加到人们日常生活,一方面,我们应当加强对该行业的相识和理解,而且关注和借鉴媒体、网络等途径暴露的互联网金融信息平安相关诈骗事务;另一方面,增加个人辨别风险的实力,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选择平安系数高的网络环境,提高保密个人隐私、账号、密码等信息的实力。 (三)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 第一,政府要主动开展建设该行业自律机构,以最终实现行业规范。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于2014年3月设立,是我国第首次建立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专业自律机构,这一机构不仅能够预防风险,还能够有效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实现规范,甚至可以帮助实现更高水平的行业自律机构。自律机构应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帮助金融监管制度的制定,然后形成合理、有效的行业规范,最终帮助该金融行业降低大范围风险的发生。 其次,互联网各大金融机构要接着探讨探讨该行业的发展,并形成行业守则。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不断创新和发展过程中,各大机构之间加强沟通沟通,共同探讨满意行业需求的守则,创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环境。 第三,各种机构间加大相互监管,提高自身的规范性。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机构的不断开展和完善,形成相关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增加机构相互监管的制度,把机构的各种违规行为添加到机构信用体系评估并上报。假如互联网金融机构发生违反行业规范和标准的状况,网络等媒体能够披露其违反事务来降低信用,最终实现规范行业发展、提高自身的规范性的目的。 (四)推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完善 第一,加强征信行业的体系建设。由于法律法规和市场需求等条件的限制,征信体系的发展呈现缓慢的趋势。在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行,征信行业起先全新的发展阶段。确立新的发展模式,政府和市场分别担当主导和协助的作用,完善职责分明、协同工作的征信体系。 其次,加快特地的征信机构建设。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持续创新的前提下,对个体和企业在信用方面要求更加严格,职业化征信机构担当为不同市场、不同金融模式、不同业务服务的职责,对其业务的运营不断制约。此外,因为信用信息缺乏客观性与完整性,可能让客户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实行过程中,职业化征信机构必需确保信用信息具有完整性与客观性。 第三,加强信用信息实行统一管理,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由于信用机构相对不集中,缺乏集中的信用信息,而且目前的征信机构具有企业规模小和信息积累不足的缺点,导致一些新出现的业务模式在现有信用报告体系下无法实现长期发展。因此,很多不集中的民间信用信息应当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并尽快与中心征信体系相连接,为了信息共享的机制建立,互联网金融机构最终实现信用报告的完整性和客观性。 结论 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如下:首先,“两低”指的是低成本、低门槛,“一高”指的是高收益,特征显著;其次,与传统金融行业相互促进。并且,该行业将会出现如下发展形势:在将来的发展中,该行业会加快发展速度;涉猎业务范围更加广泛;在坚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要增加法律监督,为保证健康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如下:首先,“两低”指的是低成本、低门槛,“一高”指的是高收益,特征显著;其次,与传统金融行业相互促进。并且,该行业将会出现如下发展形势:在将来的发展中,该行业会加快发展速度;涉猎业务范围更加广泛;在坚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要增加法律监督,为保证健康的发展。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网络金融风险暴露限额、降低杠杆率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措施降低网络金融中的系统性风险。可以实行适应自身需求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式来降低网络金融的风险;此外,还应当打造和健全自身管理信用风险的制度。 参考文献 1 罗明雄,唐颖,刘勇.互联网金融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2 芮晓武,刘烈宏.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7)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 3 秦成德,麻元元,赵青.网络金融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 4 曹红辉,李汉.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蓝皮书(2017)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8. 5 零壹财经,零壹数据.中国 P2P 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7)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8. 6 王周伟.风险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8 朱淑珍.金融风险管理M.北京:北京高校出版社, 2012.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