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化运管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docx
中铁电化运管公司供应商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铁电化运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供应商管理,优化采购资源、防范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管 控采购本钱,根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供应商管理方法 (电物资2021) 92号),修订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工程部)境 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管理,境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管理参照执行。 机辆、办公、科技等上级业务系统有其他明确规定的按其要求执 行。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供应商是指潜在或实际为公司提供物 资、机械设备、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公务用车、商旅服务、 外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等产品和服务(工程分包除外)的各类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服务提供商等。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遵循以下原那么:(一)统一注册。鲁班平台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频道和供 应商档案库,有意向为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在鲁班平台 进行注册,并定期更新档案信息,公司以此为基础实现对供应商 的在线管理。总体价格水平等做出的定期评价,由管理单位负责。第二十八条采购单位和需求单位在采购单位每笔额度在3 万元(含)以上的交易完成或一个结算周期结束后,按照供应 商日常评价表(附件7)的评价标准,对相应评价内容做出客 观评价,完成对供应商供应情况的日常评价工作。日常评价结果 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分别展示为五颗、三至四颗、一 至两颗鲁班平台按定制的日常评价模型自动生成该供应商的日常 评价得分,日常评价结果在鲁班平台上实时展示。第二十九条每年1月份,各级公司供应商管理部门应对本 级管理的上一年度有交易的合格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填写供 应商年度评价表(附件8)。日常评价作为年度评价的重要依据, 纳入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指标。年度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 不合格三个等级。年度评价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60分 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对上年度无交易的合格供应商,可不进行年度评价。第三十条供应商评价结果应用于供应商的动态优化管理。日常评价结果作为各单位(工程部)选择供应商的参考。年度评价合格的,列入本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年度评价为 优秀的供应商可作为优质供应商和战略供应商储藏资源,并可推 荐至集团公司;年度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除名,下属单位不得将其列入本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10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工程部)应于每年一季度完成上 年度的供应商年度评价工作,在鲁班平台展示评价结果。第七章供应商审验管理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本单位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 应商每三年进行一次审验(附件9:公司供应商审验表)。公司合格供应商审验内容包括:(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三)具备必要的生产能力、经营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等履 行合同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四)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技术、安 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五)公司规定的其它条件。第三十三条审验采取合格通过制,未按期提供审验资料的, 视作供应商主动放弃审验;审验通过的,纳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进行管理;审验未通过的,注销合格供应商资格。公司合格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审验不予通过。(一)提供的资质材料有虚假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二)连续三年无交易活动或参加交易活动评价结论为不满 意到达三次以上的。(三)在审验年度内(三年),受到三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处分或者两次以上较大不良行为处分的。(四)其他违反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第八章供应商限制交易管理第三十四条 公司对出现不良行为的供应商采取限制交易措施。第三十五条 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合同签 订及履行、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等方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合同约定或承诺的行为。第三十六条不良行为按照性质不同分为产品质量类和企 业行为类两类。对于产品质量类不良行为,仅对供应商出现质量 问题的产品或服务采取限制交易措施;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 时,可对制造商的该类产品一并采取相应限制交易措施。对于企 业行为类不良行为,对供应商所有产品和服务采取限制交易措施。不良行为按照影响程度不同分为一般不良行为、较大不良行 为和重大不良行为三类,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为期3个月至2年 暂停采购、永久限制交易等处理,具体认定标准和限制交易期限 见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限制交易期限表(附件10)。第三十七条 对供应商的不良行为,采购单位应及时在鲁班 平台进行登记,填写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附件11),履 行不良行为告知程序,组织复核供应商提出的异议及申诉,逐级 报至公司或集团公司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公司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对本单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应进-12 - 行核实和认定,必要时可进一步听取供应商和上报单位的意见。 经评审认定需要在公司层面进行处理的,列入公司限制交易供 应商名单,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经认定的不良行为可 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选择在本公司范围内对供应商进行限制 交易处理,或上报上级单位进行处理。需求单位非采购单位时,需求单位对供应过程中发现的供应 商不良行为,应立即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应及时进行核实和 处理。第三十八条 被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和政府机构列入限制交 易名单的供应商,列入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第三十九条 被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限 制交易期内禁止其参与新的采购活动;对已达成成交意向但尚未 发放成交通知书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已发放成交通知书或已签 订合同的,按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办理;需继续履行合同的,采 购单位要加强监管和控制,防范采购风险;限制交易期满后参与 采购活动应重新履行评审准入程序。十条 对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公司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应在鲁班平台进行限制交易设置,同时禁止 在其他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第九章供应商预警管理鲁班平台建立供应商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为各单位(工程部)实施采购风险管控提供参考。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一)在集团公司、公司所属单位年度评价不合格。(二)与集团公司、公司所属单位发生法律诉讼。(三)经营状况、生产状况、财务状况恶化,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或其他重大事项,可能影响其供应保障和服务能力。(四)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二上述第(一)项预警信息由鲁班平台通过供应商评价系统抓取,有效期一年;第(二)(三)项预警信息由集团公司、公司 供应商管理部门发布,并在相关事项消失后及时取消;第(四) 项预警信息由鲁班平台通过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 接获取,预警期限与其同步。预警信息以标注的方式向被预警供应商及系统内各单位(工程部)展示,严禁对外发布。第四十二条对被预警的供应商,各单位(工程部)在采购活动中应评估交易风险,必要时可采取取消交易资格、暂停支付 货款、中止合同等风险控制措施。第十章供应商名录管理第四十三条每年年初集团公司和公司各产品和服务的采购管理部门归集下级单位评审和推荐的供应商、本级新准入和审 验的供应商名录,报采购专项领导小组会议遴选、审批,审批后 形本钱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优质供-14 -应商名录战略供应商名录(附件12)。原那么上每年评审一次。第四十四条各类供应商名录在公司信息平台上发布,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应告知各采购单位,供采购使用。第十一章监督与考核第四十五条公司各类产品和服务的采购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对各单位(工程部)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 纳入公司相关考核体系。第十二章附那么第四十六条本方法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铁电化运管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方法(电运物(2018) 200号)同时废止。附件:1.供应商承诺书2 .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及物资供应商 准入申请文件.集团公司供应商准入评审表3 .公司合格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及物资供应商准入 申请文件.公司供应商准入评审表4 .优质供应商评审表.供应商日常评价表5 .供应商年度评价表.公司供应商审验表6 .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限制交易期限表.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7 .公司XX年供应商名录(合格、限制交易、优质、 战略).供应商管理负面清单8 .管理职责界面确认单-16 -(二)分类管理。按照管理状态将供应商分为合格供应商、 优质供应商、战略供应商、限制交易供应商四类,由各类产品和 服务的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管理协同职能部门协同进行管理。(三)动态评价。采取日常评价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 供应商进行动态评价。鲁班平台建立统一、全面的供应商评价指 标体系,在鲁班平台建立评价模型,各单位(工程部)通过评价 模型对本单位有交易的供应商做出具体、客观的评价。(四)择优汰劣。通过业绩引导订货和供应商升降级,大力 培育优质供应商,淘汰不合格供应商,优化供应商结构,控制采 购供应风险,推动公司供应链管理持续升级。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公司各类产品和服务的采购管理专项领导小组,是 该类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管理的协调和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审核 和批准公司合格供应商以及需推荐上报集团公司的供应商,协调 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第六条 公司各类产品和服务的采购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 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供应商管理方法和工作要求。(二)负责组织与公司各单位(工程部)有交易的供应商进 行年度评价。(三)转发执行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建立 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并进行动态维护。(四)组织甄选、管理本单位优质供应商,根据需要向集团 公司推荐。(五)负责公司供应商限制交易管理。(六)负责对各单位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职责机辆部根据实际需求,组织本专业合格供应商的准入评审及 审验工作。生产技术部、工程管理部、经济管理部、平安质量环保部、 财务部、企业筹划部(法律合规)等部门参与公司各类产品和服 务合格供应商的准入评审及审验工作。第八条 公司各单位(工程部)各类产品和服务的采购管理 部门是本单位的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上级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二)负责开展与本单位(工程部)有交易的供应商日常评 价。(三)负责核实本单位(工程部)供应商不良行为,登记、 报送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第三章供应商注册管理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工程部)应积极引导供应商在鲁班平 台进行注册,未进行注册或注册未通过的,原那么上不能参与公司 各单位(工程部)组织的采购活动。第十条 供应商注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二)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生产经营许 可、平安许可,特殊行业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四)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供应商在鲁班平台提出注册申请,完整提交资质 证明文件等相关申请资料并签署供应商承诺书(附件1),鲁 班公司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合法、合规性验证。通过验证的供应 商方可进入供应商档案库。第四章合格供应商管理第十二条 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的合格供应商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工程部)。第十三条 按照“谁采购、谁评审”“先评审、后采购”原 那么,公司对构成工程实体和工业产品的物资和设备供应商、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质量平安影响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及其他单 项采购合同估算金额到达招标条件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均应进 行合格供应商准入评审。第十四条集团公司供应商准入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 能够为集团公司提供采购所需产品和服务。(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备必要的生产能力、经营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等履 行合同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四)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技术、安 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六)代理商应具备前款规定的资料和有效的产品代理销 售证书。(七)集团公司、公司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十五条 公司供应商准入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采购所需产品和服务。(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三)供应商原那么上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必要的生产能力、 经营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良好 记录。(四)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技术、安 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五)供应商成立到准入日期必须满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 售后服务能力。(六)代理商应具备有效的产品代理销售证书。(七)公司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十六条供应商实行合格准入制。准入方式包括:招募准 入(分公开招募和定向招募)、申请准入、推荐准入、采购评审 准入。招募准入:公司根据采购需要,起草供应商招募公告,通过 集团公司官网或中铁电子商务平台公开(定向)招募合格供应商, 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通过申请准入。申请准入:供应商主动申请加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公司根据 采购需要和供应商准入条件,选择是否准入公司合格供应商。推荐准入:公司可推荐本单位优质供应商到集团公司,通过 评审后作为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采购评审准入:在招标、动态竞价、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采购 活动中被评审委员会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完善相关资料 后,可直接列入采购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第十七条 公司各产品和服务的采购管理部门引导需集团 公司审批的供应商按照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集 团公司合供应商准入申请文件(附件2),并按照集团公司供 应商准入评审表(附件3)进行符合性、适宜性评审,并将评 审资料报集团公司相应的采购管理部门。公司各产品和服务的采 购管理部门引导公司供应商按照公司合格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 公司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文件(附件4),并按照公司物资 供应商准入评审表(附件5)进行符合性、适宜性评审,评审 通过的供应商列入本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取准入资格:(一)不符合准入申请条件的。(二)提供的资质材料有虚假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三)近三年有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的。(四)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八条公司可根据管理需要,通过供应商集中招募的形 式为局部产品和服务建立供应商准入名单,所属单位原那么上须从 供应商准入名单内实施相应产品和服务采购。供应商集中招募须 以公开的方式开展,有关招募公告、招募文件编制出售与澄清修 改、招募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程序及要求参照招标采购管理规 定执行。采购受地域限制的地材(沙子、石子、红砖、商混等),公 司物资部委托需求单位(工程部)物资部门牵头组织本级生产技 术、工程管理、平安质量、经营、财务等相关业务部门对供应商 进行准入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公司物资部备案。第十九条 公司对合格供应商实行供应目录管理。采购实施 前,公司各单位(工程部)应明确合格供应商被许可供应的产品 或服务品类,不得向供应商采购供应目录范围以外的产品或服务。合格供应商的供应目录不得超越其经营许可范围。合格供应商新增供应目录外产品和服务时,按新增合格供应 商的评审程序进行评审。第二十条 各单位(工程部)应做好本单位有交易的合格供 应商名录的动态管理和合格供应商评价工作,数量缺乏时,应及 时申请补充;出现不良行为的,及时认定或上报;年度评价不合 格的、审验不合格的、认定为不良行为的,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除名。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根据战略采购需要组建战略供应商, 公司各单位(工程部)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在本单位优质 供应商中推荐战略供应商。第五章优质供应商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可根据采购需要,从本单位合格供应商中 遴选优质供应商,按采购产品和服务的品种或品类建立优质供应 商名录。第二十三条优质供应商原那么上应从本单位有交易、且满足 以下条件之一的合格供应商中评选产生:(一)供应商的日常评价得分在所有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中排名前10%范围。(二)本单位年度评价中被评为优秀。(三)在两家及以上所属下一层级单位年度评价中被评为优 秀。(四)被一家所属下一层级公司推荐,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 务在本单位具有广泛性、专业性。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满足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要求的合格供应商的相关资料信息,公司各类产品和服 务的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对供应商的技术、质量、服务、价格、能 力、信誉等方面进行评审,必要时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质量管理 体系运行状况、生产设备和工艺先进性、售后服务网络与服务能 力、人力资源状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填写优质供应商评审表(附件6)。经三分之二及以上小组成员评审通过的供应商,列 入本单位优质供应商名录。优质供应商名录报本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在 本公司范围内适用。第二十五条优质供应商在本公司采购活动中享有一定的 优先权: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时,采取最低价法评 审的,在价格相同条件下,优先选用优质供应商;采取综合评审 法评标的,可在评审方法中约定给予优质供应商不超过总分2% 的加分,具体分值由采购单位确定。第六章供应商评价管理第二十六条 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在鲁班平台 建立各类产品和服务供应商评价模型,各单位(工程部)通过鲁 班平台实现供应商在线评价。第二十七条供应商评价分为日常评价和年度评价。日常评价是对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合同履约、 交货、售后服务等做出的即时或阶段性评价,由使用单位负责。年度评价是对本单位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日常供应情况、